“好好好,你松手先!” 布莱雷利承认,他有些心神不宁。 “我现在想,阿尔蒂亚现在在做什么。” “应该在和神奇女侠满世界乱跑吧。”夔娥说完又补充了一句:“我们之前不也在满世界乱跑,而且阿尔蒂亚又不是一个人去的。” “我知道,我只是,”布莱雷利忽然有些词穷,这有点罕见,他通常都是那个只要有需要,死的也尽力往活了说的人,这时候他反倒找不出什么合适的句子来表达自己的想法了。“……有点担心。不是你认为的那种担心。” “……你知道的,我偶尔会忍不住去想,我们把他从俄罗斯带出来,究竟是好是坏。”布莱雷利的手指突然不受控制地抽动了一下,他便顺势捏了捏指节。“他的适应性一直都很强,我不担心这个;可这个世界对他来说……太陌生了。” “而且他也不习惯倾诉感受。” “唔,”夔娥想了想:“好吧,你知道我不太爱去想太复杂的东西,如果你要说陌生的话,就我个人而言,世界从来都是陌生的。” 她张开双手,在这个难得的、阳光明媚的日子里,因为她的缘故,布莱雷利都没法晒太阳,而是拉上窗帘,和她一起在人造的白炽灯下苟活,试问谁能受得了这个?夔娥抬起手臂,影子也跟着抬起手臂:“我只能等光照移开,被云遮挡后,才会站到那块被烘烤过的土地上,又或者等我妈妈在哪个晴天晒了被子后,扑到上面去感受一下。” 她哼笑了一声:“——然后在我上初中的时候,就有传言说被子上的太阳味是螨虫尸体被烤熟的味道,害得我难过了一周。” “太阳的那点温度根本烤不熟螨虫,”布莱雷利接话:“而且螨虫烤熟的味道和烤头发丝差不多。晒被子的味道是紫外线照到织物后生成的化学物的味道——在浓度低的时候,闻起来就是所谓的‘太阳味’。” “是哦,这么想想更难过了,螨虫都能晒太阳,我不行。”夔娥说:“好吧,我们先把螨虫放一边,总之,我是不了解所谓‘太阳下的世界’这个玩意的,毕竟我只有一条命。” “……多少人大概也都是这样吧?有钱人不了解穷人的世界,乞丐没办法做皇帝的美梦,小孩搞不懂老人为啥追忆过去,年长者闹不明白年轻人追求的时尚。” 夔娥双手一摊:“他们彼此之间都是陌生的。” “你说得对。”布莱雷利淡淡地笑着:“阿尔蒂亚的情况更……特殊,你也是知道的,我担心他难受但是不说……” 但是他们心知肚明的是,他们从不愿意强迫阿尔塔蒙一定要接受某种生活,某种习惯和某种观念,如果他想,那他们只会一直等待在原地,直到他能够追上来为止。 这是迟早的。布莱雷利重新拿起手柄,他突然发觉,他可能就是……不希望阿尔塔蒙太辛苦,因为他在遇上他们之前的人生就已经够辛苦了。 …… …… 戴安娜替他包扎好了手臂。 “我知道你应该有愈合的魔法,现在有我在,你完全可以等它慢慢恢复。”戴安娜说:“魔法总与代价挂钩。” 他们坐在一处旅站外的遮阳伞下,灯光明亮,夜色温柔,远方的岩石一座又一座地延绵着,连年的大风将它们塑造成了严肃的方块,一千年以来,伴随着被唾弃者才感受得到的孤独,人们在此地自顾自地狂放出了一桩又一桩荒诞离奇的宗教故事。 戴安娜点了当地出名的薄饼,土豆羊肉和炖菜汤,在菜上齐之前,她对阿尔塔蒙说,她很久之前也是这样。 “我不明了的良多事情就发生在我的面前,比如——人们惯于注视我不太符合世俗的外表,而对我所做的一切,却视而不见。” 她整理了一下风帽,“我不适应,也不理解,我活了很久,有时候也算得上一句‘涉世未深’,我一开始以为,在真理面前,一切皆是虚妄,但他们更在乎立场,而不是对错。” “那时候的我也曾经愤怒过,为这种谎言般的生活态度。这定下了奇怪规矩礼仪,却不注重心灵的世间,也让我感到不适。 但后来我学会了一点委婉,只要能救到人,这不算什么——我的朋友说,不是所有人都生而便能拥有天空。” “我现在也不敢说,我能完全认识或——拥有这个世界,我还在寻找能与它的共存之道,恰好,它是如此广袤,能容下我的愤怒、我的不解、我的正义、我的善行。” “……尽管我对它有过些许埋怨。” 斯拉夫青年安静地听着,也许是女性特有的敏锐,也可能是戴安娜出于另一种理由,不管怎么说,他隐隐约约摸到了一点感受,像一条鱼,浅浅地略过没入水中的手心,无法捕捉,也看不真切。 他也许会有理解的那一天……纵使永远不会到来,他也不能让走在前面的人等待太久。 “谢谢。”他接过戴安娜递来的盘子。 他庄重而又平稳,“……您是位很好的人,普林斯女士。” 坦率,真诚,善良,愿意同所有人一起生活。夏娃出生在天上,是亚当的肋骨所造,故而没有肚脐眼,戴安娜普林斯是母亲用土壤所捏成的,她生来就在大地上,从不介意身上那挥之不去的泥腥,她从蛮荒而来,是灵魂最初的模样。 “明天开始,我会教授你剑术。”她微微一笑:“……我们是缘分的,阿尔蒂亚,我不知道你经历过什么,我希望你在某一天,能拥有这样的力量——能够挽救你所想挽救的一切。” “好。”他回答道。
第62章 在人们习惯将好心当做驴肝肺的时代,毛头小子才会觉得当义警很酷,普通人心知肚明:这活儿可不容易,但还是愿意花三分钟闲暇同身边的人诋毁上两句,以显得自己不随大流,有独到的见解。反正,正义之士们要是敢揪着这点同他们作对,那他们就能单方面宣判,此人配不上英雄的名号。 话又说回来,要当一名披风英雄,除了老生常谈的道德、勇敢和公益心,还得有超能力或者是钞能力,倒不是为了彰显些什么资本,只是当你个够高,人们才会放心地将塌下来的天交给你去撑着,还有,什么来着? “我一定要穿这个吗?” “你问我?” 杰森说,他的语气里包含了幸灾乐祸的情绪。 他还把尾调上扬,完美地凸出了他看乐子的心态。 “阿莱,如果你不愿意的话,其实也可以保持原样。” 迪克遥遥扔过来这么一句话。 布莱雷利到蝙蝠洞的次数不算多,除非有事,不然知道机关他也不会下来。没准是因为他早过了青春期的缘故,谁晓得他要摁死多少次好奇心才能换来这样一副漫不经心的扑克脸,杰森猜测道。他端着一杯饮品,靠在栏杆上,看着对方慢吞吞地参观制服展柜。 看来披风英雄的精髓果然还是披风。 布莱雷利现在开始感觉到蝙蝠侠——布鲁斯韦恩到底有多有钱了。 蝙蝠洞里一共有两个展示制服的地方,一个是……纪念意义更大的玻璃展柜,布莱雷利有注意到杰森的视线会在触及其中一套罗宾制服的刹那挪开,也不知是被何种过往给烫到了;另一个是电子投屏,收录了所有人过往的制服数据。 当然,一些游离在外的家族成员现有的制服数据是不存在于其中的,此外,还有一些设计方案,初稿、废稿、尚待调整的、已经做出实物的,五花八门。 “居然还有系列。”布莱雷利说:“我还以为往制服上贴一个蝙蝠标识就等于加入你们这个系列了。” “蝙蝠战甲都迭代好几个版本了。”提姆解释道:“为了适应不同的敌人以及——科技进步,你知道的。” “比如我现在这一身,就是‘元年’系列的。”(注) “Year One?有意思的名字,有寓意?” “是啊,很有意义,蝙蝠侠亲自命名的。”提姆的唇边浮现出一抹狡黠的微笑,他理了理帽兜,“其他人也有本系列的制服战衣,但是他们不一定穿。” “你有没有考虑过,”杰森毫不留情地吐槽:“好看和实用是可以并存的?再说,谁乐意和你们搞系列制服,又不是在集邮盲盒。” “你听到了吧?他就是嫌设计不好看,老天,真不知道他一个搞出那么大个红头罩的人到底哪来的立场嫌弃我这边的设计的。”提姆说。 “你确定你要和我掰扯这个——” “好了、好了。” 迪克打起圆场,通常看不下去争端的人就会第一个打圆场,“总之,如你所见,大伙都是爱穿什么穿什么。”他对布莱雷利说。 …… 布莱雷利只觉得心情复杂。 正如蝙蝠侠所言,他开始准备带着布莱雷利实习了——哦,扮作提姆参加葬礼不算。而在一切开始之前,他需要有一个遮掩自己表面身份的里世界人设。 首先,布莱雷利想,我所谓的……“表面身份”本来就是假的,到现在为止也没几个人知道我是你儿子。 其次—— “万事屋的身份不行吗?”布莱雷利问,被否定后,他只好妥协:“好吧,所以我该怎么做?” 蝙蝠侠看着他,说话的语气里居然带上了一点叹息:“我知道你身上有你朋友的法术,但——” “布莱雷利,你应该减少对魔法的依赖了,这并不是好事。” …… “是他会说的话。”杰森评价道:“你听听就行,也不一定照做,忌惮魔法是他的事。” “是啊,但这不是还得做做样子吗?” 布莱雷利把数据库翻了一遍,他真的想不通——话说当义警不穿战衣犯法吗?披风英雄就不能随便穿点什么就出门吗? 尽管提姆的原话是:“要么你自己设计,我这边想办法给你赶出一套,要么你挑一套旧的改一改。” “挑你的也行?” “可以啊,考虑到我们身形相近。”提姆痛快地答应了。 但这好像并没能带来什么帮助,布莱雷利还是没能纠结出他的战衣,于是他选择转移话题:“说起来这套‘镀金时代’是怎么回事?这是也是战衣?我可以问一下创作灵感吗?” 三句话,让迪克格雷森的圆场功亏一篑。 “别问。” 顶着杰森的大声嘲笑,提姆开口道。 “这是个意外。” “是啊,意外,白西装制服,赶着和反派跳舞!”杰森可没准备给提姆台阶下:“很有意思,不是吗?” “哈,你觉得有意思?”面对杰森的挑衅,提姆不怒反笑道:“‘镀金时代’系列也有你的一份,我亲爱的大红。” 杰森直觉要糟,他放杯子转身一气呵成,但是来不及了,手握蝙蝠洞大权的红罗宾调出了属于杰森的那一套,于是所有人都看到了这样的建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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