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察结束后,跟在地里的百姓打了声招呼,在众人热情的气氛下,马小良骑上了他的马儿,挥挥手,回城去了。 平安等人就在后头,这边真的是太棒了,百姓有属于他们的土地。 基本上,只要是被纳入桃源县范围的土地,如今已经无主的,马小良就做主,分给了当地的百姓。 当然了,也不算是完全的免费,差不多要耕种三年左右,才可以拿到地契。 可比起给那些地主劣绅们耕地,对百姓来说,已经是很不错的生活了。 更何况等三年的时间,就会分给他们土地。
第116章 保证百姓们有房屋住,有地耕种,就已经超过了全国九成的存在。 马小良脚步轻快的回到了,马家隔壁的司马家。 没错,马小良就是上阿焕家里吃五花去了。 马朗就这么眼睁睁的看着弟弟,脚一拐,进了别人家,真的是无语了! 阿焕看了马朗一眼,点点头,也跟着进了家门。 ????? “刚刚那小子,是不是跟我炫耀来着?”马朗看了一眼堂弟马瑞问道。 “我什么都没看到。”马瑞无情回答,他可不掺和。 到时候倒霉的人,还得是他! “你……”马朗瞧着堂弟,真的是糟心,这一个个的,“算了,快进去吧。” “好嘞。”马瑞说完,屁颠屁颠的进去了,“忘记说了,良儿说去隔壁吃烤肉,晚点回来。” “……”马朗顿时就无语了,“是家里吃不上烤肉了吗?” 马小良来司马家,跟上自己家差不多,反正格局是一样的。 跟春夫人打了声招呼,就跟阿焕吃饭去了。 平日里,阿焕也是不跟他母亲一起用餐的。 在他们家早已经是习惯了,更何况,对上阿焕的冷脸,反倒是容易消化不良吧。 为了司马昱的身心健康,分开用餐也是不错的选择。 问为何马小良不回自己家吃烤肉,反而要上司马家,很简单,阿焕弄了一块石头。 这石头加热以后,烤出来的肉特别的好吃。 他们家没有!(超大声) 所以每次马小良想吃烤肉了,就上阿焕家来吃。 让人切好了五花送过来,只要将五花肉平铺在石板上。 当石板加热到足够的温度后,这五花肉就在石板上,发出滋滋的声音。 这美妙的声音,都像是在召唤他,快来吃吧! 开心心! 按理说,吃烤肉的时候,最舒服的就是自己动手。 不过马小良就不喜欢自己动筷子,好嘞哒。 阿焕明白他不喜欢,所以每次烤肉,都是他亲自动手。 这可是大晋朝的王爷亲自烤肉,头一回的时候,身边的下人都惊了。 他们王爷以前连穿衣都是别人伺候的,竟然给马小良烤肉吃。 简直难以置信! 不过事实确实如此,后来见得多了,就习惯了。 谁让这小子是妖妃呢! 更何况,无论是先帝还是春夫人,他们都没啥意见,他们有啥好大惊小怪的。 春夫人倒是觉得,阿焕比马小良年长,做哥哥的给弟弟烤肉怎么了? 虽然司马昱可不敢要,但自己胆子小,跟阿焕做不做,那是两回事。 “真好吃!”马小良大口吃肉,这是用他秘制调味料,再用生菜包裹住,有肉又有菜,美滋滋! 主要是光吃那五花肉,很容易腻的。 不像用蔬菜包着吃,生菜那都是他特意让人种植的。 一旁还有洗干净的紫苏叶,包肉也是很不错的选择。 同时紫苏叶还是一味中草药,是有药用价值的。 不过在马小良这里,就是一个好吃的。 看马小良吃的开心,阿焕的表情变得轻松自然。 马小良吃的认真,用筷子将肉夹起来,然后沾上了酱,用紫苏叶一包,味到了阿焕的嘴边,“啊。” “啊。”阿焕乖乖的张嘴,一口吞下。 基本上肉都切的大小正好,不会太大,造成小孩子一口吃不了的样子。 “好吃不?”马小良还不忘记问道。 “嗯,好吃的。”阿焕点点头,虽说是他自己烤的,但这可是马小良包的,“咸淡正正好。” 夸肉烤的好吃,有夸自己的嫌疑,但说咸淡,那就是马小良的功劳了。 对此马小良很得瑟的晃了晃脚丫,谁会不喜欢被夸呢? 烤肉吃的很开心,那香味散到很远的地方。 马家的餐桌上,都多了一道炙烤五花肉。 那是马朗见弟弟进了隔壁以后,让厨房准备的。 不就是烤五花肉!谁还没有呢! 马卓倒是习惯,自家的儿子,就喜欢跟隔壁的司马家的小子玩耍。 不过他倒是记得,老道与他说起的,两个孩子的命运联系在一起,相辅相成。 加上马小良是幼子,家中不需要幼子来传承,他倒是看的挺开的。 当然了,这个想法他从未同妻子提起过。 怕他媳妇多思,这样可不好。 晚膳时间,一家人吃的很热闹,主要是马家没有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 一家人热热闹闹的,这才下饭呢。 “媳妇,这个好吃,多吃点。”马朗坐在谢真雅的身边,还不忘记给媳妇夹菜。 “太油了。”谢真雅并不领情,自打怀孕了以后,她对油腻的食物都不爱。 “你吃肉,油的地方我来解决。”马朗只希望媳妇能多吃一点,怀孕到现在,他媳妇瘦了好多。 王允薇看到儿子关切谢真雅,忍不住笑着点点头。 自己的媳妇自己疼,对此马卓看到了,当即也给王允薇夹菜。 在马家,妾室肯定是没有资格坐上桌吃饭的,正常的话,一般是妾室站在身后伺候。 王允薇是个厚道的,所以允许她们在自己房里吃。 至于其他人,在马家一起用膳的,那都是马卓的侄儿们。 他两个弟弟的妾室,自然是不可能出现在这边。 别说妾室了,就是他们的妻子,也都跟在身边。 唯有儿子们,全部都丢了过来。 正好他们乐得轻松,带半大的小子,简直累人。 光是应付他们闯祸,都够烦的了。 有大哥接手,他们还等什么? 错过了这一次,可是再无机会的。 马瑞他们基本上,都是在马家吃饱喝足了,出去遛弯再回家睡觉。 他们都还没分家呢,只是成亲了,带着自家的媳妇一起蹭饭。 马家媳妇,就没有一个扭扭捏捏的,像马瑞媳妇,就是武将家的闺女。 说话也比较的爽朗,最近马小良想要组建一支女子的队伍。 就是由他的堂嫂们领兵,对于能够领兵,他堂嫂们别提多开心了。 开玩笑,什么时候有过大大方方让女子领兵的。 至于招人,就不是那么好招的了。 首先愿意参军的女人就不多,哪怕没啥门槛,也就招了二十几个人。 不过他们都相信,以后会有更多的人加入的。 并不着急与一时,先占个军营再说。 东南西北四个军营可都要有人,马铭等人,回来吃个饭,还得回到军营当中去的。 马铭和马瑞两人在一个军营,所以他们每天都是轮流住在军营当中。 马帆和马宁一个军营,剩下的军营则是马康和王鑫回来后接手。 那是最后一个军营了,给两个小子练练手正好。 马骏最事细致,直接进了后勤部,负责四个军营的各种物资等等。 同时给他配了王博等人,给他分担工作。 而马小良呢,当然是继续做他快乐的幼崽。 回到桃源县的中秋节,依然是大办。 这是每年马小良都给阿焕过生辰,他的生辰每次都牢牢的记住。 跟以往不同,马小良决定要让全县的人都乐呵一下,花灯节什么的,自然是不能放过。 早先他就让人宣布下去,中秋佳节,要与民同乐。 其实就是要给阿焕过个热闹的生辰,加上还要庆祝丰收。 百姓们能填饱肚子,才有心情出门玩耍。 中秋节那一天,桃源县最外围的大门一关,不再让人进入。 想离开也是不行的,要么提前几天就进入桃源县。 早早的,就有不少附近的百姓听说,桃源县要举办花灯会,有点闲钱的,早早的就做了准备。 这年头不是谁都能办得起花灯会的,所以提前来的人,就租了县里的房子。 又或者是跟县里的百姓有亲戚关系的,可以借住。 这样他们就能看上花灯了,县里那些个擅长做灯的工匠们,都快忙疯了。 这灯不能太普通了,不然怎么对得起难得的蜡烛。 这个时代的蜡烛可不好得,也就是马小良让人种植了树,还养了许多的白蜡虫。 让桃源县的蜡烛,一下子就富裕了起来。 不然他哪来的底气,办那花灯节。 平日里,就是桃源县里的百姓,家中也会备上一两根的蜡烛。 虽然到了晚上,大家都会选择最省蜡烛的生活方式。 但对他们来说,蜡烛确实不算是什么稀罕之物。 只是节省习惯了,他们才不舍得点蜡烛。 宁愿选择摸黑在家,也不肯浪费蜡烛,花灯节又不一样了。 在中秋节的当天,不少百姓都走上了街头,因为今天是中秋节,所有的工厂都是放假的。 这也是马小良所说的,与民同乐的一部分。 他家阿焕是生辰,当然是大家一起开心啊。 早早的吃过晚膳,他们就上街来。 马家人也都纷纷的陪自家媳妇逛街,这难得的独处机会,绝对不可能放过。 “一会别忘记了,河边还有烟花表演的。”马小良对自家大哥喊了一声道。 “知道啦。”马朗摆摆手,另一只手搀扶着媳妇,这怀孕三个月的孕妇,可是重点保护对象。 至于他儿子马小诚?当然是丢给马卓和王允薇了。 正好二老也嫌弃他带不好孩子,带着他们的乖孙出门溜达。
第117章 在桃源县的生活,简单又忙碌,这时间就跟按了快进一般。 一眨眼,马小良就度过了他十岁的生辰,没错,他已经是十岁的崽啦。 除了身高不尽如人意,其他的还算是不错的。 桃源县的地盘如今已经十分的稳固,两年的时光,有无数其他城市的百姓慕名而来。 有来找工作的,也有来选择定居的。 基本上只要是人才,无论是工匠还是其他的,但凡有一技之长的,基本上很快就能落户。 “这皇上怕是要不好了。”马卓有些忧愁的说道,这几年来新帝做的一直都算不错,稳固了各路人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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