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条上面写着一串数字,这时还没有人知道,故事的转折,将从这几个数字中徐徐展开。 # First blood
第10章 [09] 傅莲把纸条翻转,看到了背面写的字。 当他意识到这是什么时,苍白的手不由微微颤抖起来。 “这是我的手机号码,如果你不喜欢面对面交谈,我们或许可以偶尔发发短信?” --落款是“隔壁邻居陈清乔”。 傅莲有些眩晕,他本来是要上楼回房间睡觉的,只是感到有些口渴,便打算去厨房拿杯血浆,不料在玄关门口的地板上发现了这张纸条。 傅莲顿时睡意全无,但是他很快发现,他没有人类最基本的通讯工具--手机。 其实现在即便是一些老派的血族也会使用智能手机,不过傅莲没有,是因为他除了姐姐傅雪以外,根本没有需要联系的人。 如果现在不是阳光灿烂的白天,他绝对会冲去最近的商场将那种小巧的机器买回来。 但现在外头的阳光势头正好,他只能呆坐到傍晚,才能从这栋阴凉豪华的房子里出去。 傅莲把纸条藏在外套最贴近胸口的口袋里,坐立不安地回到客厅。他忍不住悄悄掀起吸光窗帘的一角,眯着眼睛打量外面闪闪发亮的花园,舔了舔干燥的唇瓣。 或许他可以稍微冒个险……傅莲心想,这是很好的时机,多维正在二楼的客房里睡觉,他现在出去的话,谁也不会注意到。 他能赶在多维醒来之前回家,而且今晚多维不会出去打猎-- 如果他现在不出去,就要等到明天晚上才能溜出去了。 可是人类商城的关门时间是几点来着,明晚他来得及吗? 傅莲焦虑地回忆着,但他已经太久没有试着融入人类社会,他忘记了很多事情。 他的大脑将一条条“应该此刻出门”的理由如数罗列出来,催促着他的双腿从沙发上站起,离开这个屋子。 傅莲拍拍额头,下定了决心。 他轻盈地跑回三楼自己的房间,对着镜子换上了他白天出门的“装备”。 他庆幸现在是初秋,即便将全身包裹起来,在人群中也不会显得格外突兀。 他不自然地扯了扯防晒服的衣角,依次带上渔夫帽、墨镜和口罩,在落地的全身镜面前翻来覆去地照。 最后他终于下了楼,拿起倚在鞋柜旁的长柄黑伞挽在手腕上。 一切准备就绪,他拧开了大门的锁扣,阳光争先恐后地涌进来,他压下退缩的情绪,暗想如果今天是个阴天或者雨天该多好。 他打开伞,迈进阳光之前,他不由地想起,在一百多年前,曾经也有一个吸血鬼不顾一切地爱上了人类。 可是故事的结局,她的人类爱人抛弃了她,而她最后也被家族的首领锁在山顶的岩石上,活活被阳光给烧死了。 就像是人类童话里为爱变成泡沫的人鱼公主,傅莲攥紧了手里的伞,忍受着布料下皮肤传来的轻微灼痛。 或者像是扑火的飞蛾,傅莲快步躲到公交车站的阴影里,松出了一口气。 然而傅莲已经没有回头路可走了,他已经为了一个人类踏入了阳光下,还有什么比这更糟糕的呢? 傅莲从公交车上下来,走进凉爽地铁的时候,顿时感觉自己如获新生。 在很多吸血鬼看来,地铁大概是人类最伟大的发明了。 傅莲也不例外,他可以从地铁口直接去最近的商场,不必走到外面,这对他来说无疑轻松了很多。 而且他很庆幸今天是工作日的上午,地铁和商场的人流量比周末少了很多。 即便如此,他还是能感觉到地铁上有不少年轻人类一直盯着他看,他垂着眸子,紧张地攥着背包的带子。 是不是他的打扮太奇怪太过时了? 他左右看了看,发觉他的打扮并没有落后于现在的审美潮流。 直到他到站走出车门时,他才听见身后的两个女孩子在窃窃私语。 “前面那个男生,长得好像很可爱诶……” “你看他打扮得这么严实,不会是哪个练习生吧?” 傅莲不由笑了笑,他低头看了眼自己宽松的长袖卫衣,跟着人流搭上了扶手电梯。 傅莲费了好一番劲才在几层高的,如迷宫一般的巨大商场里找到几家连排的数码电器产品店铺。 他对人类手机的品牌并没有什么了解,刚走进去好奇地转了一圈,有个导购小哥立马迎了上来。 傅莲在对方一阵天花乱坠地介绍下买了他的第一部 智能手机,虽然不知道是不是真如导购所说地性能那么好,但是傅莲知道他手里的这个小东西却是全场最贵最新的型号。 傅莲在对方替他打包时仔细地阅读了一遍说明书,但他还是没搞懂怎么使用,于是他问了一个问题,几乎让导购呆住了-- “我要怎么用手机发信息给别人?” 傅莲一看导购的脸色,就知道自己问错了问题,他的脸不由涨红起来,接过打包好的手机正想夺路而逃,却被小哥给拦了下来。 或许是因为傅莲那张男女通吃的脸,又或者是小哥对这个金主给自己带来的提成很满意,总之他耐心地教了傅莲如何去办一张电话卡。 傅莲道完谢懵懵懂懂地离开了手机店,费了一番周折后总算得到了一部插着电话卡的手机。 此时,已经快到下午三四点了。 傅莲想要赶紧回家,他有些后悔出门前忘记喝一杯血浆,现在他已经有点饿了。 在他眼里,周围的人群都是行走的毛血旺。 但好在回家的路上也很顺利,他迫不及待地躲回别墅阴冷的房间里,摘掉帽子,墨镜和口罩后瞬间瘫倒在了床上。 多维还没有醒来,他现在可以下楼喝上一杯浓郁的血浆,然后再回到床上补上几个小时的觉。 傅莲望向床头柜上装着新手机的小纸袋,突然感觉浑身上下充满了活力。 今天真是个好天气,傅莲满意地缩进被窝,他已经开始考虑发给陈清乔的第一句开场白该怎么写了。 今天的陈清乔很忙,他一整天都没有时间去看手机。 直到当他下班准备开车回家时,才发现收到了一条来自陌生人的短信。 通常来说,陈清乔不会去对一条短信多加关注,但他只扫了一眼,便发现这条信息是他的邻居发来的。 陈清乔看着对方短信里严谨的书面语措词,不由忍俊不禁,他甚至可以想象傅莲如何神色认真地打出这一个个字。 有时候他觉得,他的这位邻居的确很可爱,当然不仅仅是因为他那张娃娃脸,更是因为他对待事物那种近乎天真的善意。 当然傅莲并不知道,他在观察陈清乔的同时,其实陈清乔也在观察他。 陈清乔知道他如何全心全意地照顾他的玫瑰花,也知道他会在傍晚时分弹奏《水边的阿狄丽娜》。 这与傅莲是否是吸血鬼无关,陈清乔透过身份种族,看见了真正的傅莲拥有着一个怎样的灵魂。 不过他咬起人来也很疼,陈清乔揉了揉手腕上的疤,开始给傅莲回短信。 陈清乔回到家的时候已经快十一点了,但是他看见隔壁的房子仍然灯火通明。 他不知道他的邻居是吸血鬼之前,只当他们生活习惯如此,毕竟对于现在的大部分年轻人来说,十二点之前睡觉都算早。 可当他查阅了有关血族的生活习性以后,他很确定夜晚才是他们活动的主要时间。 “吸血鬼昼伏夜出,会在深夜时分出去捕猎落单的人类”--不论是资料还是都市传说,都是这么写的。 陈清乔有种莫名的直觉,他觉得傅莲不会出去捕猎。要不然他们初次见面就不会是在医院的血库里了。 傅莲不会主动伤害人类这件事,让陈清乔或多或少地如释重负。 所以他在回复傅莲的短信里提及了一下陈西溪的事,他不知道傅莲是否能告诉他想知道的,但他内心对妹妹的担忧与日俱增,他隐约意识到陈西溪在隐瞒一些事情。 他必须搞清楚,哪怕打破如今平静的生活也在所不惜。 而傅莲是他唯一的线索,因为陈西溪当初搬到这里的原因是傅雪姐弟。 当然,陈清乔还有一些另外的考量。 那时陈西溪说傅莲喜欢自己,是真的么?虽然妹妹说得信誓旦旦,可傅莲本人并没有承认过。 被同性喜欢是一种什么感受? 被吸血鬼喜欢又是一种什么感受? 陈清乔过去的二十几年里从未遇到过上述两个问题,但现在这两个问题糅杂合并在一起跳了出来。 这件事也要解决,陈清乔默默心想,可如果傅莲真的喜欢他,又该怎么办呢? 陈清乔开始头疼,他喝了一点红酒,决定今晚早点上床睡觉。 多维伸了个懒腰,他今天睡得很沉,直到喉咙的干痒刺激起他对血液渴求。 他下楼从冷藏柜里拿出事先储存好的血袋,探出头朝客厅那边瞥了一眼。 傅莲正背对着他盘腿坐在沙发上,低头不知道在捣鼓什么东西。 多维吮吸着血袋,静悄悄地从绕到了傅莲身后。 “莲大人,你在干--” 多维话还没说完,傅莲猛地从沙发上蹦了下来,瞪着一双清亮的瞳孔惊恐地看他。 而他手心露出了紧紧捏着的机器一角。 “你居然开始用手机了?”多维以为刚才吓到了傅莲,只好做了个夸张的表情,笑道,“真是稀奇。” 傅莲低低地“嗯”了一声,不自然地把手藏到身后:“在这里有些无聊……” “我也觉得,”多维耸耸肩,没有注意到傅莲的不对劲,“你之前一个人,不会闷么?” 提起这个,傅莲像是泄了气的气球:“其实习惯就好了。” 多维后知后觉问错了话,张了张嘴又不知道说什么,干脆就咬着血袋不说话了。 “多维,我问你一件事情,”傅莲突然道,“我听姐姐说,玛丽安娜后天的那场拍卖会,赏金猎人也会去。可是那里全是非纯种和纯种,他们不怕危险么?” 多维闻言笑了笑:“莲大人,赏金猎人怕什么危险?只要有钱拿,他们有什么不敢做的?” 说着多维撇撇嘴:“那群家伙自诩为正义之士,实则还不是奔着金钱去的。” 傅莲若有所思地点点头:“那玛丽安娜拍卖的,是什么东西?” “是人类,”多维诡秘一笑,“漂亮又甜美的人类。” 这个答案并不出乎傅莲的意料,毕竟在血族之中,人类既是食物也是货币。 他曾经听说过,有些血族会饲养容貌美丽的人类男女当作宠物,在聚会的时候向其他同类展示炫耀,这样的人类,被称作“血奴”。 “我猜有些赏金猎人听到了风声,想去‘劫货’吧,”多维皱了皱鼻子,“估计玛丽安娜这次拍卖会的展品里,有几个身价尤其昂贵,才让那些不怕死的猎人趋之若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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