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临江府、陶阳城都是我虚构的地名(不与现实对应),秋水楼的灵感是《滕王阁序》。
第3章 第一折 青衫客3登秋水(上) 【登秋水】 陶阳是临江府的治所,史称“舟车孔道,四达之地”,水陆交通之便利,造就了吴商蜀贾云集的盛景。山清水秀,人文荟萃,引古往今来无数文人墨客挥毫泼墨。 那座鼎鼎大名的秋水楼伫立在临江之畔,用完整麻石雕刻的竖额上的“秋水”二字,相传系苏东坡所书。 彼时的秋水楼还叫“陶阳楼”,苏学士喝下二两桂花酒,指着窗外被夕阳染红的滔滔江水,说:“我看此处颇有‘秋水共长天一色’的意境,不如便更名‘秋水楼’吧!” 店家仰慕苏学士才华已久,喊来小二奉上笔墨,只见苏学士趁醉挥笔写下旷达率意的“秋水”二字。秋水楼因此得名,历经朝代更迭,巍然不动。 林思齐并非头一回来到陶阳城,儿时他与母亲送父亲赴京上任,就是在陶阳的渡口分别的。林御史向来节俭,却在这一日带他们在秋水楼用饭。林思齐那时年岁尚小,对于十年前的旧事,无论是热闹的渡口还是秋水楼饭菜的味道,只余了朦胧如雾的浅薄印象。 走出考场之后,他才重新打量起这座城,这几日的院试让临江府的考生皆聚于此,本就商旅云集的城内更是热闹几分。从考场出来的书生摩肩擦踵,在宽敞的大路上又因去处的不同逐渐散开。 在拥挤的人流里秋日的丝丝凉意也依然明显,短短一段路程就足以遍览人生百态。旁的考生有家里派婢女小厮来伺候的,连笔墨也不用自己提,也有两鬓斑白的考生抱着书箱在石拱桥边涕泗横流,因打扰民妇浣衣被呵斥的。穷达之别,贵贱之分,向来让人唏嘘不已。 他想到前些日子结交的齐筠,心中不禁涌出一阵复杂滋味。 林思齐不擅长拒绝他人,秋水楼的重阳之约是齐筠出于一片赤诚,只是他早晚会意识到门第之别,这段萍水相逢的友谊只有无疾而终的下场。母亲已经病逝,他早晚应该习惯孤身一人。 “哎哟!小郎君,你想什么呢?走路怎么不看路?”一个身穿道袍的老头被神游天外的林思齐撞歪了手持的拂尘。 林思齐回过神来向老道致歉,这老道看上去年过半百,高高瘦瘦,一身衣袍陈旧不堪,手里的拂尘稀稀疏疏,不像什么得道高人,倒像是庙会摆地摊故弄玄虚的。 “我没事,只是你下次别在走路的时候想入非非了,还好今天碰上我这么好说话的,不然非得讹你不可。” 老道一甩拂尘,唠唠叨叨说了许多,他状若不经意地扫过林思齐的脸庞,突然瞪大了眼睛:“咦?你这小子怎么回事?” “老人家,我脸上怎么了?”林思齐皱眉,被他奇怪的眼神看得头皮发麻。那老道一把抓过林思齐的左手,仔细观察他的掌心。 老道一边眉头紧锁,一边啧啧称奇,抬起头对林思齐说:“你本不该活到这个时候的。” “什么?”林思齐错愕发问,他不是觉得陌生人疑似诅咒的言语冒犯到自己,而是感觉整件事情透露着说不出的古怪。 “你有早夭之相,注定六亲无靠,骨肉无依,冻绥而死。”老道人压低声音,压迫感十足,“可是现在你寿数莫名延长数倍,还有位极人臣,贵不可言的命格……你到底干了什么?” “我什么都没干。”林思齐一头雾水,他甚至忍俊不禁,“老人家,你想我要是有逆天改命的本事,怎么会还在这里之乎者也?早就有恩报恩,有仇报仇了。” “说了你也不信。”老道长叹一声,掐指卜算,“年轻人,我们以后还会再见的。” 林思齐无奈地摇了摇头,只当自己遇到了疯子怪人,转身便走。 待他走出数十步,那老道还在原地喃喃自语:“更奇的是还多了条隐隐约约的姻缘线……” 他回到投宿的寺庙,正好看见十七八岁的小僧在斋堂门口敲梆。今日还留在寺庙用膳的书生极少,大多数都出去与关系好的朋友松快松快,还在寺中用斋饭的人不是囊中羞涩,就是为人孤僻。 林思齐今日用脑过度,早觉腹中空空。今日晚斋的菜色是炒素三丝、香椿豆腐、四喜素斋,他对于食物并无好恶,多年的贫苦生活让他觉得吃饱穿暖就是幸事。 他一头青丝坐在已经剃度的僧侣中显得有些突兀,直到另一个书生打扮的少年端着斋饭在他身边坐下。林思齐偏头看他,发现来人是之前互通过姓名的吴景明,他一身带暗纹的水蓝直裰,乌黑的长发被网巾束齐。 食不言,寝不语。斋堂中用饭的众人没有言语,只有细微的咀嚼声,连筷子碰到碗的声音都罕见。吴景明朝他友善一笑,便低头吃起自己的饭菜来。 林思齐疑惑向来交友广泛的吴景明为何还在寺中用饭,猜想他应该是有事要找自己。这位吴公子看上去不曾穿金戴银,待人接物也并不趾高气扬,实际上却是户部尚书吴颐家的公子。 吴颐是临江府陶阳人,今年新提的户部尚书。他少时素有才名,二十出头就金榜题名,四十不惑就平步青云,做了一部尚书,可谓是前途无量。 他为了磨砺儿子,让吴景明回到老家备考,以吴景明的才学,本来早两年他就该参加院试、乃至乡试,他却以读书应该脚踏实地为由,拘了儿子两年,意在希望儿子能了却自己未达成三元及第的遗憾。 吴尚书与林御史并无特别的交情,所以林思齐对吴景明的亲近感到不解。月上中天之际,吴景明果然来了。他带着一壶清茶,还有两个陶阳窑制的天青色茶杯。 “夜间来访,希望没有打扰到林兄。”吴景明轻轻将茶具摆在木案上,一派谦和客气。 “谈不上打扰。”林思齐坐在案前,“不知吴兄前来所谓何事?” “也无什么要紧事。”吴景明温和一笑,提起瓷壶斟茶两杯,将来意娓娓道来,“想必林兄会在寺中待至放榜之日,这段时间与林兄探讨经义,我深感林兄学问扎实,见解深刻。此次我在秋水楼办的重阳雅集,想特地邀请林兄。” 他一席话说来礼数周至,言辞文雅,丝毫没有尚书之子的架子,是教养出的好孩子,颇有圣贤所言的君子之风。 林思齐还未给出回应,吴景明不疾不徐补充:“这次雅集是我出资举办,各位学子来陶阳赴试,理应让我尽地主之谊。” 这是怕林思齐因囊中羞涩,不愿意去秋水楼赴会。林思齐不由得为这份含蓄的体贴心头一暖。 “承蒙吴兄盛情相邀,可惜我已经有约在先,不能与诸位一起赏景论诗了。”林思齐的语气饱含歉意。 吴景明得到意料之外的回答,也未露出任何气恼或不悦的神色,只是微微点头,与林思齐闲聊起来。待到喝完一盏茶,吴景明从袖中摸出一方玉石小印,递给林思齐。 “以林兄的才华,我们还会在临昌城再见的。”吴景明语气中透露着笃定,仿佛已经看到那一日似的,“这是我的私印,到时候林兄可以凭此来府上投宿,不必再去挤临昌城寺庙中的禅房了。禅房毕竟举子众多,不是个能安静温书的地方,我家中的客房专门备一间给你。” “多谢吴兄,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林思齐双手接过那方玉石小印,玉质触手温润,上方是一只憨态可掬的白兔,印文是篆体的“吴”字。 吴景明看他端详那只白兔,脸上有些羞赧,笑着和他解释:“林兄见笑了,这印把子的确有些不太正经。我属兔,所以雕了只兔子,这是十五岁生辰那年家中找人定做的,也是第一次拿出来给人做信物。” “我草字春和,虽未加冠,家父已经提前取了字,林兄下次称字就好。不知道林兄可有取字?称兄太过生疏了。” “春和景明,波澜不惊。真是意如其人。”林思齐点头,念出《岳阳楼记》的那一句,随后微微叹气,“我早失怙恃,也没有亲近的师长,是以还未有字。” 吴景明脸上的笑容霎时暗下来,他觉得自己说错了话,触及林思齐的伤心事,小心翼翼地出言安慰:“林兄以后定会苦尽甘来,说不定等来日走上金銮殿,圣上亲自起一个呢。” “我都没把握上金殿,春和对我比我对自己还有信心。只希望以后能遇到投缘的师长,为我取字也是极好的。”林思齐早已接受了少孤的事实,当然不会因此动怒,他亲亲热热改口叫了吴景明的字,让吴景明松了一口气。 “夜色已深,我便不再叨扰了,但愿与君临昌再会。”吴景明收拾好茶具,行礼离去。
第4章 第一折 青衫客4登秋水(下) 【登秋水】 离放榜还有三四日,林思齐在寺中整理好自己为数不多的行礼,又趁太阳好的时候将禅房中的被褥拿出来洗晒,下午借着秋天的日头为僧人抄经。 寺中僧侣对这个家境贫寒、干活勤快的小书生格外亲近,不仅愿意同他多说话,为他盛饭都要多打一瓢。 自从那一夜吴景明来访后,林思齐就再也没有在寺中见过他,想必是搬回自己在陶阳的老家住了,他把那方玉兔小印放在书箱的最里面,生怕弄丢了。 等待的日子就这样飞快过去,转眼就是放榜之日,也是林思齐与齐筠说好的重阳节。这一天秋高气爽,晴朗的天空飞过北来的雁阵,陶阳城中的枫树业已被凉风吹红。 街上从上午起就有大户人家携妻带子的车队,架着马车往郊外的冷水山去,寻常百姓则三五结伴,与亲朋好友一起步行出游。 不分男女老少,高低贵贱,几乎人人身上都佩了结实红且绿的茱萸,些许爱美的后生还在头上另外簪了金菊。 林思齐特地换上自己布料最好的一套衣服,原本是蓝色的天水碧,只不过因为洗的次数略多,颜色淡得像泛蓝的月白。 他在路边提着一箩筐新鲜茱萸的垂髫小儿那里买了两束香气馥郁的茱萸枝,一束插在洁白的领口,一束别在腰间。 他走进秋水楼的时候距离正午还有半个时辰,一楼大堂已经几乎满座。粉雕玉琢的小童在门口热情招呼:“公子里面请。您是一个人吗?还是与人一起的?若有事先预定,说出姓氏我就能给您带路。” “我是与人一起的,一位姓齐的公子。”林思齐朝小童点头,站在人声鼎沸的大堂内有些无措。 秋水楼一层的大堂少说摆了三四十张八仙桌,围着中间巨大的水中高台,高台外圈的石制水池里不仅有仿制当地民居等比缩小的粉墙黛瓦,还养了错落有致、绿意盎然的水植,花色各异的锦鲤穿梭在清澈透明的活水间。 “客官可还喜欢?”小童笑眯眯地用手一指,“水是冷水山的泉水,锦鲤是应天府栖霞寺的苗子,年纪大的比我都大呢,自本朝开国以来,已经养了好多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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