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这里,陌尘理了理袍袖,决定去做刚出来的时候打算去做的事,反正仙界没有安排什么任务。不过在此之前他得去看看那个老家伙,居然害他被压一万年…… 恒宇神君站在云头,看着那个浅蓝色身影消失在海面,眼里神色莫名。 有些事情,他可以插手,却不可能改变,冥冥之中,自有天道。 恒宇神君转身离开,一片袍角被带动扬起,银色的暗纹一闪而过,又归于虚空。 。。。。。。 十年的战乱已过,初雲王朝建立,前朝的世家杜氏一族主家又回到了帝都,以前的根基还有一点在,而且习惯了帝都的繁华富足,虽然在外流落了十年,但是帝都毕竟是故土,他们还是喜欢那种充满了珠光宝气的生活。 不过分出去的那一支却不容易回到帝都了,天家已经换了,他们也习惯了平淡的生活,端看他们这一支的后代怎么想吧,老一代的人都打算在这平淡却安稳的乡间安享晚年了。 杜芫就是这一支的年轻人里的一个,他想出人头地,不想蜷居在乡间,他想成就一番功名,而不是一辈子碌碌无为,所以他从小到大都很努力,武不行,他就文就。 杜芫很争气,在这一支的年轻人里面可以说是最厉害的一个,虽然老一辈的人不想回帝都,但是他们不反对后代出人头地,所以他们支持杜芫参加明年的春试。 春试是前朝就定下的为朝廷选拔文官人才的唯一方式,已经有千年的历史了。前朝很多著名的文官大臣都是通过春试进入庙堂的。 春试要到帝都雲安,山遥路远,杜芫需要今年夏天就启程,在路上可以学习,到了雲安也可以继续学习,等到达雲安,离春试的日子也就不远了。 于是杜家这一支的所有人都出来送杜芫,老一辈是叮嘱他万事三思而后行,父母是希望他好好照顾自己,年轻人则是祝愿他功成名就。 就这样,杜芫带着这一支杜家的所有人不同的愿望,同从小一起长大的书童杜宁踏上了去帝都雲安的行程。 。。。。。。 被镇压在南海祭台下几万年的魔物,是魔族几万年前的族长——重霄,据传说,是由于野心太大,危害到了五界,才被青云天君镇压在南海祭台下的。那一战,主角只有两个,却惊天动地。那一战,没有谁知道胜负,只知道最后重霄被镇压,青云天君付出了魂飞魄散的代价,魔界也因此而受到了巨大的打击。 在所有人看来,重霄是十恶不赦的,是以五界所有人都对重霄深恶痛绝。 但是,南海祭台下镇压了几万年的,就是真相吗? 陌尘从来不会去想什么才是真相,他只知道,重霄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孽障,要他来说,就应该毫不留情的把这孽障打得魂飞魄散,永世不得超生。 从南海离开,陌尘往北行去,就像一个普通人出去旅行那样,悠闲的边走边游玩,无牵无挂。 然而他却没有注意到,在他离开南海祭台的时候,祭台下飘出一缕肉眼不可见的黑烟,摇摇晃晃的飘出南海,消失在天际。 在南海靠右边的另一片海岸,十几个人在礁石上看着远方侃侃而谈,都是些年轻人,就像有说不完的话似的。 但是这其中有一个白袍少年却很不合群的很少说话,只是看着左边的几块礁石出神,也许他的地位还很高,因为其他人虽然看了他好几次,却并没有出声打扰他。他也许真的太投入了,又或者是因为那几块和其他礁石比起来并不是很特别的礁石对他来说太有吸引力,所以他居然下意识的往那边靠近,一群人站的地方本来就不是很宽阔,更何况他还站在边上,于是等有人发现他的举动,想要叫住他的时候,他已经一脚踏空,直直的掉进了海里。 其他人反应过来,连忙大声呼救,但是茫茫大海边,人本来就很少,他们的人又没有跟来,是以呼救了也没有人来。眼看着那个落水的人挣扎着渐渐被不大的海浪带下去就快要沉没了,又顾及此人的身份,迫于无奈,只能推来攘去的让人下去救人。等终于有人跳下去把人救上来,人早就面皮发紫昏过去了。于是一群人熙熙攘攘的簇拥着背着少年的,刚才跳下去救人的男子快速的回了暂住的地方。 热闹过的南海岸边有只剩下海浪声,仿佛刚才的一切都只是一场戏,戏落幕了,一切也就结束了。可是真的一切都结束了吗? 一缕肉眼不可见的黑烟飘飘荡荡的跟上那群忙着去找大夫救人的人,然后消失不见。 海水带着白色的泡沫略有力度的打在礁石上,扬起破碎的浪花,海浪声一遍又一遍的在岸边响起,南海祭台下仿佛传出了得意的、嚣张的笑声。 究竟什么是真相?究竟什么又是传说? 也许,很多东西,真的冥冥之中皆有定数,也有很多人喜欢用命数来解释这种情况。 命数是什么?命数就是你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命数就是你不知道的结局。 那……是否世间的万事万物都逃不过命数?
第8章 家常 时间过得很快,如小河的流水一般,换了一波又一波,却又仿佛无穷无尽。 夏天的热气渐渐淡了,蛙声也消减下去;院子里的小鸡仔已经长大,梧桐也不用担心会被山里的小动物偷走,老母鸡也开始下蛋;兔子的伤都好了,梧桐把兔子送到山里好几次,但是兔子们又回来了,他后来就干脆留着了;白小狐狸长大了一些,毛茸茸的一团,梧桐很喜欢抱着睡觉,软软的,感觉很好,但是白小狐狸经常去闹腾鸡,反而被鸡啄掉了好多毛毛,给梧桐带来了一点麻烦;田里的稻子也黄了,不久就可以收回来了,梧桐的田地很少,就几亩,倒不用像其他人家那样担心来不及收回来,会被秋天的连绵细雨逼霉。 秋天的风很凉爽,却不会像冬天那样寒冷,梧桐住的地方靠近西北,秋天刚到的时候并不会突然冷下来,等梧桐把自己种的稻子收回来,就开始了连绵的秋雨。 今年雨水偏多,按理说秋雨应该多是牛毛细雨的,伴随着淡淡的雾气,可是今年的秋雨,却有点像春雨,不大,但是雨脚密集,淅淅沥沥。 梧桐吃不了多少稻米,所以他把够自己吃的和来年作种子的稻米留下,就趁个难得的好天气去镇上卖了其他的稻米。 农家种出的稻米,专门做粮食生意的富足人家很喜欢收买储存起来,去更大的城镇卖,可以赚到更多的钱。 所以梧桐的稻米不一会儿就被买走了,然后梧桐去卖了冬天要用的木炭,很便宜的那种,付了定金,看天色还早,梧桐跟老板说了一会儿再来取木炭,就背着竹篓去了书铺,上一次去书铺,里面的伙计说最近会进一批新书,梧桐就忍不住想去看看。 梧桐刚到书铺,伙计就把他领到放新进的书的书柜旁边,让他自己看看想买什么样的。 梧桐随意的翻看了几本,大多都是话本,冬天刚好没事做,他可以多买几本回去打发时间。 春晖书铺老板姓李名晖,是一个书生,参加过春试,可惜没有中,于是就回故乡来开了可以供人免费看书的春晖书铺,希望可以为更多想参加春试的士子们提供学习的机会。当然,这个书铺也确实为很多寒门士子提供了学习的场所和条件,所以李晖在红花镇很受人尊敬。 李晖一直希望自己的儿子可以子承父愿,参加春试并且考中,可是他的儿子李珲确实不是读书的料,于是他只能羡慕别人家成器的孩子了。 梧桐虽然没爹没娘的,但是李晖却觉得他比其他那些有爹有娘,甚至家境很好的孩子都讨人喜欢,并不是因为梧桐长得很乖——大大的眼睛,秀气的还没有长开的脸庞,小小的个子,特别惹人疼。当然,这也是其一的原因,但是李晖更喜欢梧桐的乖巧懂事和爱学。 李晖一直记得第一次见到梧桐那个孩子时的情景。那个时候万先生来他的书铺买书,只有五六岁大的梧桐就跟在万先生身后,可能有点怕生,就露出一个小脑袋偏着头看着和万先生说话的他,特别可爱。万先生让他出来跟他行礼,虽然看得出来那孩子那个时候不太喜欢和陌生人说话,可是还是从万先生身后出来,规规矩矩的给他鞠了一躬,说了一声“李伯伯好”,然后回头看着万先生。万先生摸了摸他毛茸茸的小脑袋,对着他笑了一下,他才回头对着李晖扬起一抹笑,大大的眼睛弯成两湾月牙泉,特别乖巧。哪里像李珲,年岁也差不多,李珲却整天不归家,总要到了晚上他娘去找了,才会带着一身的泥土污渍回来。 后来梧桐就精彩跟着万先生来李晖的书铺,小小的年纪,就已经识字,而且还喜欢看书,有时候还帮忙做些书铺的活计,没事的时候就一个人找一本书坐在一边安安静静的看。 再后来,万先生年纪大了,腿脚不利索,就都由梧桐来买书,专门买万先生喜欢看的书,还会买些万先生喜欢吃的吃食,很是孝顺。而且那个时候的梧桐,话多了起来,以前是万先生时时记挂着他,那个时候就换了他时时记挂这万先生,所以在书铺呆着看书的时间就少了,可是那股子爱看书的习性却没有改变。 万先生很少夸人,可是对他的这个捡来的徒弟却经常挂在嘴边念叨,说他乖巧懂事啦;说他爱学,可能懂的书就快要追上他了;还说他孝顺啦,一直照顾着他这个糟老头子啦什么的。反正这些话李晖听到万先生说过很多次了。 也是,万先生从小教养出来的孩子,能差吗? 可是自从万先生去了以后,梧桐就不太喜欢和人交流了,虽然遇到他会很有礼貌的打招呼,可是以前的那种啰嗦对着人都不会出现了。万先生从小把他当做自家孩子教养,他又何尝不是把万先生当成亲人敬爱? 年初李珲偏要去经商,不让去还自己偷拿了些银钱离家出走,李晖和夫人都快气着火了,可是同时又放不下心,一直担心着儿子,以至于李夫人生了病,所以李晖就经常会好几天都不能来书铺。 今天刚进了书铺就看到了好久不见的梧桐,于是李晖就走过去和想梧桐说会儿话。 梧桐刚把书放回书柜,就看到李晖向他走来,距离不远,所以李晖很快就到他面前了。 “李伯伯。”梧桐先行了礼。 李晖在梧桐面前停下,拍了拍他的肩膀,“最近怎么样?今年的庄稼收成不错吧?” “嗯,最近一切都好。今年庄稼也不错,刚才卖了个好价钱。”梧桐笑了笑,然后关心的问道,“李伯伯您家里还好吧?”地方就那么大点儿,李珲离家出走是事早就传开了。之前是一直没有遇到李伯伯,而且他也不好直接去人家里,就只得现在问了。 提到这个话题,李珲就恨不能抽李珲那个混小子一顿,“李珲那小子,唉!不提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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