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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留在人类社会嫁给老攻

时间:2023-10-17 20:00:18  状态:完结  作者:米勒矩阵

  龙嘉言想到之前在沙漠见到的猴子精熏老大,熏老大用的就是那种复古老人机,当时龙嘉言没多想,现在看来,熏老大应该是买不起智能机。不过想想也是,熏老大并不是常待在人类社会,只是短暂停留,每次都是过来打短工赚点钱换点物资带回山里去,他没有文凭没有人脉,只能干一些缺人手的零时工作,赚了钱就花掉回山里,压根攒不起钱来。

  考虑到金曦老家的妖怪们是真的不富裕,又想到金曦刚到妖管局的时候就不认识几个字。龙嘉言这次和金曦一起回老家索性开了辆大型房车。车里不仅放了金曦准备的一些东西,龙嘉言还买了好几台发电机,一些其他人类科技发展带来的对于荒山妖怪们而言会很新奇的东西,诸如平板电脑、便携式游戏机这些。除此之外,龙嘉言还特意采购了一批教幼儿识字用的书册道具,以及一些不识字的妖怪也能看得懂的图文并茂的画册。

  龙嘉言买书的时候解释道:“你老家那边既然被开发成了风景区,妖怪们免不了要和人类打交道,也需要认识一些人类的文字。”

  金曦“嗯嗯”两声,觉得龙嘉言想得很周到。金曦会进入人类社会,完全是因为成了“网红”,在老家完全待不下去了。但是老家或许还有一些妖怪,会随着和人类的接触变多,逐渐对人类文明产生兴趣,想要主动进入人类社会,提前学习一些文字对他们非常有好处。在之前,金曦老家的妖怪们若是有认字的想法,还可以请教舒文逸,但现在舒文逸和陈芝世重新在一起了,短时间内也不可能回去了,买一些书非常有必要。

  于是乎,龙嘉言就带着金曦,装着一大车的东西,往金曦的老家开去。

  在回去之前,金曦就联系了熏老大,说了他要带龙嘉言一起回老家的事情:“熏叔叔,我和龙嘉言要一起回荒山去啦!”

  “好好好,狗娃儿你总算是做了男子汉该做的事情!”熏老大对于金曦为了取得人类社会永久居留权才和龙嘉言结婚的事情始终有些在意,担心自家小辈欺骗人类的感情,这次听到金曦要带龙嘉言回老家,知道金曦确实是认真的,总算是彻底放下心来。他转而又想起之前舒文逸带妻子回老家,他们都要装成人类的样子,不由有些迟疑地问道:“如果要我们都假装人类的话,可能有点困难。这边被改成了风景区,会有人类巡查管理的,之前我们糊弄老舒的妻子搭的那些草棚子都不让再搭了。”

  金曦忙道:“不需要假装人类的,先生他已经知道我是妖怪啦!”

  熏老大倍感欣慰:“好啊,好啊。”

  “我想麻烦熏叔叔帮我提前通知一下大家,”金曦看着这满满一车的东西道,“我和先生带了不少东西回去带给大家。”

  熏老大先应承了下来,随后不知道想到了什么,语气变得很严肃:“狗娃儿啊,这些东西花了多少钱?是你掏的钱还是人家小龙掏的钱?”

  金曦想到发电机就几万块一个,照实回答道:“我不清楚,至少有几十万吧。我买了一点,绝大部分都是先生买的。”

  熏老大一听到几十万就叹了口气,他本想教育金曦虽然夫妻是一体的,平时金曦和龙嘉言一起生活,吃喝花龙嘉言的问题不大,毕竟不可能让人家龙嘉言为了迁就金曦的自尊心,而导致生活质量有所下降。但现在金曦要回老家了,还让龙嘉言买这么贵的东西,实在很像是软饭硬吃。

  但是熏老大又想起龙嘉言一天的日常开销对于他而言就是个天文数字,最后什么都没说,只道:“狗娃儿,要好好对人家小龙啊……”

  金曦不明所以,但还是一口应下:“嗯嗯,当然的!”

  挂断电话后,熏老大琢磨了一会儿,化作原形去找了蝴蝶妖,拜托她传信,说有件事需要大家聚一聚。

  蝴蝶妖名叫胡蝶,她虽然还不是大妖,但也是荒山实力最强的妖怪之一了。她并不是荒山土生土长的妖怪,据说年轻的时候在外面欠了一屁股情债,跑到荒山这个小地方来躲债的。

  一开始,荒山的土著妖怪们对于这个外来占地盘的妖怪都不是那么欢迎,但是又打不过她,只得捏鼻子认了,想着依照蝴蝶的本性,她也不一定会在这里停留多久。

  后来大家发现胡蝶很和善,不会因为实力强就欺负其他妖,最常干的事情就是以原形待着,也不占用过多的资源,而且看起来是想要常住下来的,就渐渐有妖怪开始和她接触。直到沙漠巨型虫出现,胡蝶和大家并肩作战,出了不少力,这才真正融入了荒山的妖怪圈。

  胡蝶刚来山里的时候,不受大家欢迎,她平日里无所事事便会自娱自乐,训练漫山遍野的蝴蝶、蜜蜂这类昆虫,驱使它们送来最新鲜的蜜浆,一边喝蜜浆一边驱使蝴蝶、蜜蜂们跳舞给她看。后来,胡蝶的兴趣逐渐衍生成了荒山妖怪们之间的一种传讯方式,每当有妖怪需要无差别地通知其他妖怪某些事情的时候,就会拜托蝴蝶妖驱使山里的昆虫们通过舞蹈传讯。

  让昆虫们帮忙传讯后,胡蝶随口问熏老大道:“怎么了?”

  熏老大答道:“狗娃儿要带对象回老家了。”

  熏老大话音刚落,就听到一个小孩兴奋的喊声:“爸爸,妈妈,你们快看!有只猴子在捉蝴蝶!我也要,我也要!”

  熏老大闻言,猴脸垮了起来。之前龙嘉言拜托谢智推动了自然风景区不许投喂的规定后,成年人投喂猴子的情况几乎绝迹,减轻了熏老大不少的负担。但是小孩们投喂的情况却依旧止不住,导致熏老大对于人类幼崽的印象变得很差。

  熏老大向胡蝶道谢后,就猛地起跳,穿梭在树丛中失去了踪影。

  胡蝶倒是对于逗弄人类幼崽很感兴趣,她飘逸地飞到了小孩边上,每次都像是要被抓住,却又闪身躲开,逗得小孩玩心大起,起了一定要抓住这只蝴蝶的心思,却又因为抓不住,忍不住急躁起来。直到把小孩逗哭了,胡蝶才翩翩然飞远了。

  作者有话说:

  胡蝶是风情万种的大美女⁄(⁄ ⁄•⁄ω⁄•⁄ ⁄)⁄

  —

  不好意思,昨天搬家,在置顶那条下请假了,本来想说今天补上的

  结果今天退租+收拾屋子没时间,本来的还更新晚了QAQ

  今天收拾新家弄了一整天都没收完,抽油烟机还坏了呜呜


第138章 138 长辈的赠礼

  夜深人静之时,国\家5A级自然风景区内的一处山洞中,聚集了许多动物和零星的几个人,他们情绪稳定三五成群地凑在一块说说笑笑。若是这场景被人类看到,一定会被定义成奇观,毕竟其中有的动物天生互为天敌,在野外环境下,压根不可能如此和平共处。而且有的动物压根不可能在这样的气候或是环境中出现,更别提不同物种的小动物之间还能互相交流了。

  似乎是看到大家都到齐了,站在中央的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皮肤偏黑的精壮男人拍了拍手,吸引了大家的注意力,这人正是拜托胡蝶召集荒山的妖怪们前来开会的熏老大。

  “辛苦大家跑这一趟了,”熏老大开口道,“今天狗娃儿联系我,说要带他的人类对象回来看看。”

  此言一发,动物们都躁动了起来,议论纷纷。

  “又要假装成人类了吗,都不能随时打理我的羽毛了……”

  “哎呀,要从地洞里搬到茅草屋了。不过话说回来,现在还能搭茅草屋吗,会不会被人类强制拆除啊……”

  “狗娃儿才二十岁,居然就结婚了,真是后生可畏……”

  …………

  虽然各种议论声混杂在一起,但熏老大作为妖怪,能够很清楚地分辨出大家都在说些什么,开口解释道:“狗娃儿的丈夫已经知道我们是妖怪了,大家不用刻意做什么。”

  “什么?丈夫?我没记错的话,狗娃儿好像是公的吧……”

  “对啊,是狗娃儿是雄性,他小时候我还抱过他,绝对不会记错……”

  “原来狗娃儿喜欢同性啊,这也蛮好的,免得生出一些人类后代以后还要白发人送黑发人……”

  “是黑发妖送白发人吧,人类寿命很短的……”

  “唉,狗娃儿怎么也喜欢上人类了,这要是找不到第二春,岂不是……”

  …………

  听到大家的讨论方向逐渐跑偏,熏老大清了清嗓子,再次开口打断大家,道:“我今天请大家来,主要是因为狗娃儿的丈夫,买了不少东西要送给我们。我已经叮嘱狗娃儿好好对他,但我想了想,他丈夫带东西来这里,实际上得到好处的也不是狗娃儿本身,而是咱们这些妖,光让狗娃儿一个妖回报人家,我总觉得不得劲儿。”

  “以前老舒的妻子也总给我们带东西,我们像以前那样,从珍藏里拿出一些送回去就好了呀……”

  “对的,我记得那个小姑娘还挺喜欢吃山货的,每次收到都开心得不得了……”

  “还可以打点动物皮毛送给他,不过现在咱们山里的那些动物,是不是有的被人类评为国\家保护动物,不能随便打了……”

  …………

  熏老大和舒文逸关系很好,舒文逸的妻子是陈芝世前世的前世,她每次跟着舒文逸回来的时候,也会给他们这些妖带些东西,熏老大也收到过不少,送给了她一些精品猴儿酒作为回报。

  陈芝世前世的前世也是个大家小姐,物质条件也很好,后来跟着舒文逸私奔了,日子就不算富裕了,跟着舒文逸回来的时候,给他们带的东西也以心意为主,价值并不贵重。他们送给她的东西也是自己平时很喜欢,但并不一定值钱的东西。

  但这次不一样,龙嘉言送的东西太贵了。偶尔会去人类社会打工的熏老大,清楚地知道金钱多么来之不易,龙嘉言要送给他们这么贵重的东西,他们也要回报龙嘉言一些贵重的东西才行。

  “是这样的,”熏老大解释,“狗娃儿的丈夫,是个挺有钱的人类,他送的东西都不便宜。更何况,我们各位都算是狗娃儿的长辈,狗娃儿带人回来,咱们作为长辈总要送点见面礼。所以我想着,这次咱们回礼可不能随随便便地回,就想和大家商量一下。”

  近几十年来,除了金曦,荒山没有新生妖怪降生。在金曦之前,荒山的妖怪们见到过的和他们有些联系的幼崽,就是舒文逸的人类孩子。妖怪们知道人类的寿命短,往往不会对人类投入太多的感情,再加上妖怪本身繁衍不易,荒山的妖怪们都的确把金曦当做自家晚辈来看待。更何况,金曦的父母本来实力不弱,如果不是在战场上救妖支援大家,根本就不会身受重伤最后不治身亡,对待英雄的后代,不管有没有受过英雄的恩惠,大家也总会更加偏爱几分。

  “哦,虽然狗娃儿的丈夫是男的,但也算是我们荒山的媳妇儿了。人类是不是都喜欢黄金啥的来着?但是我们荒山好像没有矿产吧?我这几天去找找看,看能不能拾掇出一套首饰来送给狗娃儿的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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