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完全就不是白天那种尖酸刻薄的样子。房东的眼睛血丝裂开,一张脸泛着青色,犹如地狱恶鬼,森冷盯着他。 下一秒,房东苍老的手,像捏碎气球一样,捏爆了他的头颅。 “啊啊啊啊啊——” 101传来欲魔撕心裂肺的尖叫,紧随其后是房东蹲在地上,大快朵颐的咀嚼声。 在白天杀死长明公馆的人会面临什么呢?面临它们死后直接变成异端的局面。 好在现在是白天,房东把欲魔吃干净后,很快就恢复了理智。阳光一点一点抹去鲜血残影,房东扭动身体,脖子上的掐痕散得一干二净。 每一个外乡人失踪后,世界原住民的记忆也好像会被改变似的,抹去他们全部存在的痕迹。 房东醒过来,完全没记忆,被掐死前干什么事,她现在就干什么事。 房东说:“谈什么啊?快点说,别浪费我时间,你们打算退房了?” 杨宗血液冰冷,僵直站在101门前。 宁微尘望着这一幕,却是微微一笑,他作为一个给钱给的最多的贵公子,在房东这里的说话权可以说是排行第一了。 “我们想和你说一件事。” 宁微尘说。 “我们公馆之中,好像出现了一个偷窥者。”
第124章 怪诞都市(二十四) “偷窥者?!” 房东脸色大变,恨恨不休:“好啊,我就知道这群穷鬼没一个好东西。不要脸,居然敢在我的房子里搞这些,真不要脸。” 宁微尘拿出那串钥匙,笑说:“二楼捡到的,应该是偷窥者从你房中偷来的。” 宁微尘为了取信于房东,展颜一笑解释说:“我们早上下来的时候,发现203的房门开着,进去后看到这把钥匙落在地上,一开始以为是进了贼,直到在墙壁上看了一个摄像头。我才明白,我们之中,应该是出现了一个偷窥者。” “203有个摄像头?!”房东本来就气得语无伦次,看到那串钥匙,听完这句话,更是瞳孔缩成一个点。房东气炸了。 她犹如被侵犯领地的野兽,胸腔剧烈起伏,眼神恐怖狰狞,重重夺过钥匙,从牙缝里崩出字眼。 “贱人!贱人!这个阴沟里的死老鼠,死杂种,我一定要找到他弄死他!” 对于房东来说,她才是最害怕出租房里出现一个偷窥者的人。因为她也有秘密。而且她的秘密一旦曝光,她的宝贝歪楼就会跟着毁于一旦。 叶笙在听到宁微尘说“偷窥者”的时候,就隐约知道了他接下来干什么。这一段时间的相处下来,不光是宁微尘对他更加了解,他对宁微尘也是越发熟悉。 而杨宗傻了眼,宁微尘颠倒黑白说公馆里有个偷窥者可钥匙明明就是他偷的啊。大佬不会是要把他供出来讨老太婆欢心吧?不,不要。杨宗吓得脸都白了,试图求饶:“哥……” 洛兴言已经受够上一个猪队友了,他怕杨宗坏事,直接拎着他的领子就把他揪到旁边来。 “闭嘴!不该你说话的时候就闭嘴!” 杨宗苦兮兮闭嘴。 宁微尘说:“203被人翻了个遍。” 房东抬步就往二楼走。 203的房门还没有关。 她怒气冲冲地一脚踢翻旁边的花盆,进去看到柜子上方那颗眼珠摄像头后。 房东尖叫一声,脸色出奇地扭曲! 她个子矮小,找来椅子,佝偻着腰踩在上面,眼睛充血,像是从人脸上挖眼珠一样,把那颗摄像头活活挖了出来。 《他人之眼,他人之舌》中就写到过,这叫eyes,是一种早就落后于市场的摄像头,它除了便宜外没任何优点。 eyes传输的距离有限,还需要用线缆连接显示器。平心而论,用eyes做隐藏监控是一件很蠢的事,因为它会有很长一截裸露的线,很容易被发现。 但是在长明公馆,再没有比eyes更适合这里的监控器了。 毕竟长明公馆的电线都是乱拉的。 天花板上是黑色的霉斑,潮湿的青苔,和时不时掉落的墙块。屋中间电灯泡边上的电线都理不清,到墙柜上方,更是一匝又一匝的线,像细密紧缠的黑蛇,分不出走向也分不出头尾。 “不要脸!不要脸!”房东拽着那条线,本想顺藤摸瓜地找出那个该死的偷窥者。但是很快,她就败给了歪楼里错综复杂的线路。 房东要气死了。 宁微尘环顾了下四周,微笑说:“他在程小七房间里安了监控器,应该很了解值钱的东西放在哪里。床、柜子,箱子都被翻了一遍。看来他是早有预谋啊,程小七刚退租,东西都没来得及清理,他就过来了。” 房东说:“居然真的有个偷窥者!我一定要找出这个杀千刀的老鼠!我一定要找出他!”房东低头看着自己的钥匙,想到什么,脸色更扭曲了:“他是怎么从我房间里偷走钥匙的!这个杂种是不是也在我的房间里安了监控器!不!” 她跳下椅子,几乎要把那颗眼珠抓裂,弯着腰,火急火燎下了楼。 等房东下楼后,杨宗终于可以说话,他快要哭了:“大大大佬,你这是在做什么?” 吓死他了,他差点以为自己就要被卖了。 洛兴言却很快明白了关键点:“你想引起长明公馆租客内讧?” 说道内讧两个字,洛兴言想到什么,愣住了。 他想起了自己昨晚回来看到的画面: 房东拿着锤子,臭着脸不情不愿取出厕所的摄像头。旁边是一群神情各异,抱胸仰头看戏的租客。天黑了后,长明公馆的租客一般都会自觉回房的,懒得在一楼看老太婆那张死人脸。 可是昨天,他们难得的在楼下呆了很长一段时间。 因为吵架。 对,因为吵架。 宁微尘漫不经心说。 “在怪诞都市里,比起规则,更重要的是情节。” 洛兴言不再说话了。 一直以来,他们都将怪诞都市当做一个S级危险地来闯关。 对他们来说,这里的租客白天怎样根本无所谓,他们只关注晚上。 毕竟只有在晚上,租客们才会变成极其恐怖的异端、拥有诡谲荒诞的能力。 人头气球的蛊惑、缠绕;臃肿的吞噬、血盆大口;负尸的替命、毒泡泡;小男孩的梦游、笔画眼睛;绝望妻子的哭泣、声音攻击和王小胖的换皮,用书吃人。 每一个都让人毛骨悚然。 租客们存在的唯一意义,好像就是晚上变成异端杀死他们。 但真的是这样吗? 他们在嘉和商场毫无反抗地被扯入这个空间,如果故事大王的能力真那么变态,可以随随便便把人扯入一个空间,再创造出一堆A级A+级异端追杀他们的话,那它也不用避开非自然局,躲在暗处了。 故事大王的能力来自于故事。 对于第七版主来说,情节永远凌驾于规则之上。 或者说,故事情节才是世界的本源规则。 “情节?可这是十篇都市鬼故事啊。”洛兴言说:“之前旧体艺馆的地下室,我们是知道童话故事全貌才能利用结局对付他们。但是在这里,长明公馆的七个租客都没有结尾。难道答案在《棺中棺外》这里?我们要去故事杂志社问一下第十篇写了什么?” “不,故事杂志社也没人知道棺中棺外写了什么。”叶笙忽然淡淡开口。 《棺中棺外》的内容,他和宁微尘那天早就问过了。 宁微尘愣住,笑容灿烂:“宝贝,你终于能说话了。” 叶笙没理他,冷漠至极道:“一个故事排除情节外,其次重要的是人物。” 他语气没有任何起伏,因为嗓子刚恢复,又轻又慢,冷淡像是始终不起波澜的死水。 叶笙关掉手机,一双冰冷的杏眼望向窗外那一片四四方方的天空,低声说:“怪诞都市是一个系列。程小七用七篇章节,把公馆的每个租客都写了一遍。每个租客都是主角。我们一开始方向就错了,白天的他们,远比晚上的他们更值得关注。” 杨宗彻底傻掉了,他看着叶笙,磕磕巴巴地道:“可白天……所以我们要了解租客们的生平过往,再逐个击破?但来不及了啊,现在就只剩半天了。” 叶笙不是个喜欢回答别人问题的人,但是这几天他当哑巴快要当疯了。 叶笙解释:“了解他们的生平过往没有用。” 这里的每个人都是纯纯粹粹的恶人,从一出生就注定了贪婪姿势懦弱残暴的一面。知道他们的生平过往没用,知道他们的欲望本身才有用。 杨宗快哭了:“所以……什么叫白天的他们更值得关注?” 洛兴言一点就通,出声道:“这就解释了,我们编造出一个偷窥者,他们互相猜忌然后内讧的可行性。” 长明公馆的租客在晚上成为异端会在规则作用下,对于血肉的垂涎压过本身的欲望。可根据人物第二重要的原则,如果他们在白天因为生活中的一件事一直吵到晚上,就能拖延他们变异端的时间,让他们一直是“角色”本身。 这个逻辑渐渐清晰,洛兴言却又摇了下头,他说。 “我觉得长明公馆的租客,没那么容易内讧。” 长明公馆的租客每天都在吵架,早就已经撕破脸皮。 可租客们的本性都是冷漠而自私的,真的会有人因为长明公馆出了一个偷窥者就吵起来,吵一晚上吗? 不。 他们确实很讨厌偷窥,但大不了在房间检查一遍,再锁紧门窗就行了。 房东一定会喋喋不休缠着这群人不放,但是她没化为地狱房东前,对这群租客的约束力根本不够。 租客们顶多和她对骂两句,就掉头回房间。 剩下房东一个人在原地,气得跺脚骂娘。 她纠缠无果,也只能赶紧回房间死守着自己的“地狱之门”,在床上捏着钥匙继续疑神疑鬼,恨的牙痒痒,盘算明天把这群人扫地出门。 这是最可能的走向。 洛兴言开始构思一个可能:“我们可不可以创造出一个让他们吵架的理由。” 杨宗说:“什么理由,栽赃嫁祸吗。” 叶笙否定了他的想法。 “没用的。” “我们是外乡人,我们从来都不是故事里的主角。我们创造‘争端’引不起任何争端,这一次房东那么生气,信以为真,是因为203确实有一个摄像头。” 叶笙抬头看着这个城市,看着它灰扑扑的天空,看着它节节生长的高楼,看着它在时代动荡里饱吸鲜血日渐繁华。 《棺中棺外》 他于一座棺材中,看着外面一座棺材。 都市怪诞的每一篇都很重要,但他现在却一直还不懂什么叫《他人之眼,他人之舌》。 他人之舌,是铺天盖地的红唇标志,是办公室那些层出不穷的戏谑挖苦,是最后的偷窃污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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