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陆崇心情过于复杂,以至于不知道能说什么,“你真是,你……” 他看到林雪河躺过的地方还有凝固的血块。血迹顺着真皮沙发的纹路细细密密地蔓延,有些已经干涸,有些还半湿润着。 那些细细密密的血迹仿佛透过眼底,藤蔓般爬满他的心脏。 平时那么讲究爱干净的吸血鬼,就算咳血也要咳一口漱一口,怎么会容忍自己躺在这一片狼藉上,连脸颊上沾到的血迹都没有擦掉。只可能是在昏迷时,无意识地吐出来的。 陆崇如鲠在喉,几乎不忍再看。 “要回去吗?回去吧……我想在床上睡。”他半阖着眼,身体软绵绵地又想往下倒。 “先别睡。” 陆崇扶住他的肩膀靠在抱枕上,另一只手解自己衣领上的纽扣。 “我身体里流着狼族的血,咬别的地方不行。” 狼族的皮肤坚韧难以咬破,几乎覆盖全身。只有分泌和释放信息素的腺体所在位置是弱点。 戏服纽扣设计得太复杂。他着急蛮横地要扯开衣领,想起明天拍摄要穿才及时克制住了,于是单手攥住衣摆兜头脱掉,露出结实精壮的上半身。 他俯下去,把自己的颈窝贴近林雪河嘴边,低声说,“要咬就咬这里。”
第19章 他没来得及洗澡,身上热烘烘的,信息素融进汗里裹得全身都是,带着最原始的吸引力,稀有血型的香味透过皮肤扑鼻而来。 林雪河被香得迷糊了一阵,睁开眼睛立刻就被这直接怼到脸上的距离震撼住了,无语地转开脑袋。 咬腺体代表着发生标记行为,在狼族就几乎等同于发生一夜.情。对纯情男大学生而言,这算得上是很大的牺牲。 但他可是林雪河。别人牺不牺牲不在他的考虑范围内。 和陆崇预感的一样,他不会就这么乖乖领情。 “不要。”他说,“我又不是你的omega,干嘛做这种事。” “我又不是那种意思……”就算是,也没有omega反过来标记alpha的说法好吗。 陆崇很严肃地红着脸,“别想那么多了你赶紧的吧。这个样子在外面晃悠不安全,快喝饱了变回去。” 最钟爱的口味就在眼前。林雪河却兴致蔫蔫,缩回毯子里说,“变不回去了。” “你不是人类。就算把你全身的血都喝干,也给不了我足够的滋养。” 好喝但没营养。 陆崇一愣,“必须要纯人类的吗?那我给你买……” “我一定要变回去吗?” 林雪河打断并反问。 一定要用有[神谕],才能证明他存在的价值吗? 把伴生能力耗尽,他就不配再当“林雪河”了? “我什么也不想喝。” 他倔强地重复,“我就要这样。” 虚弱的语气虚弱中透出明显的不悦。他瞳孔缩得很小,眼中只见一片黯淡的金色。 失血过多似乎让他的脾气也变得更加古怪。他紧紧地盯着陆崇,像只虚弱的小兽,即使意识模糊也不肯卸下最后的警惕。 “那行,先回酒店。”陆崇套上衣服,出乎意外的情绪稳定,“我去开车。” 小孩子不舒服,发发脾气怎么了。 对着这么一张可怜兮兮的小脸,谁都不忍心说一句重话,更别提对他生气。 车辆平缓地启动,林雪河裹着毯子躺了回去。 原本平整的沙发上,有一块凸起的小方块硌到了他。他烦心地想要扫开,却摸出那是陆崇留下的小包湿巾。 沉默片刻,他抽出一张用力擦了擦脸,揉成带着血腥味的一团,从毯子底下丢了出去。 头很痛。或许是文暖的话刺激了他脑袋里一直都不安分的自毁因子,他本不必把力量耗尽的,却还是这么做了。 每一次被力量反噬,他心底暴戾的情绪都会反扑。 他知道这个时候最好不要睡。他不可能放心地把自己最脆弱的状态托付给一个刚认识不久的人类,不管是血族,猎人,还是别的什么有仇恨的种族,如果在这时找过来,杀了他是轻而易举的事。 那只会开车的狼族混血虽然皮糙肉厚,有一身蛮力,但也只能靠着这点天赋自保而已,万一被围攻,当然是把他交出去然后跑得越快越好。 一旦闭上眼睛,他可能就再也不会醒过来。 但他又想,这样也好。 他早就厌倦了疼痛。 等不到下一次月圆之夜了。他想要陆崇现在就变成小狗给他摸。 ——闭上眼睛时,林雪河满脑子想的都是这个。 ** 到酒店才刚十点。陆崇把车停稳,过来叫他也没有回应,再探一探鼻息,感觉都不怎么喘气了,赶紧连人带毯子揣怀里抱回房间。 到了这个年代,吸血鬼早就不再流行睡简陋的棺材,但还是与生俱来地喜欢黑暗的封闭环境。 他把林雪河放床上,用被子和枕头搭起半包围的舒适圈。怎么看都太简陋了。 幼小的身体蜷在里头,像颗莹莹发光的宝石,衬得酒店纯白的床单被子都像堆破烂。 但这些东西的确给了他基础的支撑,最大程度地隔绝光线,且没有让他的体温继续流失。 林雪河睡足十个小时,在饥饿中醒来。 卧室漆黑一片。他艰难地把身体周围的遮挡物移开,闻着味儿下了床,脚步虚浮地往外走。 这一次陆崇没再把所有血包都打开围着他放,因此外面单一的血液气味源头就格外明显。 他穿着码数过大的拖鞋,走起路来趿拉趿拉的,脚步声特别响。 陆崇一开始就听见了,但没动,听他费劲地趿着拖鞋往浴室去,然后洗漱的水声响起。 陆崇无声地弯了一下嘴角,伸手把阅读灯的亮度拧高。 天早就亮了,但所有窗户都被遮得严严实实,连窗帘的边缘也被他拿夹子固定,用大部头的书压住,没留一点缝隙。 今天的拍摄从下午开始,小助理还没来叫他起床。他难得自己醒着,在外面沙发上安静地看剧本。 林雪河在浴室里待了很久,即使已经饿得头晕眼花,也要打理清爽了才肯出来。 银白长发没有固定,吹干后落在胸前,他前额的碎发长了些,落在颊边倒有些像公主切。 他也嫌拖鞋太吵,洗完澡踩在浴巾上光脚走出来。可陆崇继承了狼族的卓越听力,同在一个房间里,即便是极其轻微的摩擦声,也能听得到。 像只高傲又乖巧的贵族小猫,爪垫软软地落在地板上。 他半躺在沙发里,一只手握着剧本,听着脚步声,恰到好处地开口,“早。” 林雪河精神状态恢复如常,看到他难免又想起自己昨天的癫言癫语,语气还有点别扭,“我要喝。” 他应了一声,另一只手拿出早就抽好的血包,托在掌心里懒洋洋地举高,“公主请用。” “……” 神经。 林雪河捏了捏血包,挑剔地说,“怎么只有两百?” “不知道你什么时候睡醒。抽太多放外面久了都不新鲜了。”陆崇这才坐起身,伸了个懒腰放下剧本,去拿一次性采血管,“你先喝着。” 林雪河顺势在沙发另一端坐下,找吸管插/进血袋里,抿唇含/住,看着他同时把采血的针头刺进手肘。 深红色的静脉血顺着管子缓慢流淌。 林雪河喝着手里的,看着管里的,双眼直发光。是种无法掩饰的本能渴望,馋意都从眼里溢出来了。 陆崇看得想笑。抽完了血,把那支蝴蝶骨簪也一并拿给他,“我在车上捡到的。” 身体变小时,骨簪也从他发间滑落,好在没有摔坏。 林雪河心情莫名好起来了,接过并表扬他,“你真体贴。” “客气。”他大方地一挥手,甚至主动邀请,“下午跟我去片场?她们上次见过你之后,都喜欢你喜欢得不行,还问我什么时候再带小外甥去玩儿。” 林雪河颇为意外,“好啊。” 他以为陆崇不喜欢自己工作时被分心——虽然他也并不需要特殊照顾,但这么主动的示好,多少有些反常。 还不止这些。 陆崇对他提出的一切有求必应,每天抽血给他,一有晚上的拍摄就带他去剧组玩。 他渐渐跟剧组的人都混熟了,天真烂漫的笑脸十分讨喜,尤其是身上那股子戏精劲儿,放在成年人身上或许会违和,但在小孩子身上只显得灵动可爱。 电影的最后一场戏,是主角团破解重重谜团,终于成功营救出了人质小孩。 那个小男孩被陆崇从废弃仓库里抱出来,两只手牢牢地盘在他身上,一脸迷弟模样,“等我长大了,要嫁给哥哥这样的男人!” 镜头外的大家都被逗笑了。 这就是演技吗。 林雪河在旁观摩,感觉自己也能演。 当天晚上,剧组为陆崇杀青举行了一个小型的庆祝仪式。 陆崇也提前让助理准备了,奶茶蛋糕堆成小山,还有厚厚的红包。连特意过来祝贺他杀青的粉丝们都有份。 很多人围在一起,热闹得耳朵都要装不下了。林雪河第一次经历这种场面,很新奇。 他被带动兴致,还尝了一口蛋糕上的奶油,果然只有闻起来香甜,和石膏一样难以下咽。 隔天陆崇还要赶回学校上课。庆祝完杀青他们直接离开了剧组,车上他回味余韵,兴致勃勃地说,“我长大了也要嫁给陆崇哥哥。” “……” 小助理在前面哈哈笑。 陆崇一脸无奈,“少来这套。想要什么直说。” 本来没打算要什么的。他都这么说了,林雪河当然是现想一个,眼睛看了一圈,对自己的拖鞋不太满意,“我想穿别的鞋子,合脚的。” 他现在只能穿童装,大部分款式都很幼稚,尤其是拖鞋,根本都不好搭配衣服。 陆崇收回目光,轻声地说,“很快就会有的。” 无论想要什么,他都可以拥有。 虽然以往在家里也是这样。但不知道为什么,相比之下此刻他更高兴。 上次他答应搞定天气的交易物,只是四百毫升的鲜血而已。可最近一段时间陆崇对他百依百顺,是交易之外的甜头。 大概免费赠送的东西总是让人感觉额外赚到。 林雪河想,他是见过陆崇变成可怜小狗的。陆崇也见过他无法设防的模样。 他们分享了共同的秘密。以人类的交友逻辑来看,他们的关系已经算是next level了,变得更要好也很正常。 “天亮之前能到吗?”他打了个哈欠,漫不经心地问,“我们还是住上次的酒店吗?” “还要很久才到。”陆崇答非所问,“你要是困了就先睡一会儿。” 林雪河点头,没有放在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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