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诛!” 时谨礼身后陡然显出转瞬即逝的六臂法相,远在窗前的游执顿时瞪大了眼睛。 受召而来的城隍与土地齐声大喝,纷纷高举手中法器,五彩神光宛如一条奔流不息的长河,汇向小老头身后的牛头马面。 牛头马面眨眼之间增长数倍,如顶天立地的巨人般高大,它们两步奔上前方、越过时谨礼,左右拦住那鬼去路,手中兵器裹着悍风直劈而下。 那鬼瞪大了眼睛,在空中挣扎着狂叫,却已经无路可逃、无处可躲,只见那柄巨斧越来越大、越来越大,而后狠狠地劈在了自己的身上! 烟气与阴气砰一声炸开,淹没了那鬼,也淹没了化身巨人的牛头马面,时谨礼呸呸两声把飞进嘴里的灰吐出来,拼命摆手去扇那烟。 另一边,本地的城隍带着一众土地公土地婆围住杨智,和善地看着他。 杨智尚还闭着眼睛,刚才被时谨礼一拽,还以为是那鬼要杀他,吓得一声鬼嚎:“师叔救我!救我啊!” 一群小老头小老太聚在一起保护这孩子,几十双眼睛看看他又看看走过来的时谨礼,目光慈祥无比。时谨礼被看得不自在,又见杨智那样跟被魇着了似的,心想这小子也太给我丢脸了。 “没事了,”他伸手去拉杨智,想把这小子拽起来,杨智吓得一抖,还喊:“师叔!救命!那鬼——” 时谨礼深吸一口气,然后一巴掌抽他脸上:“师叔来救你了!” 杨智呼噜一甩脸,睁开泪汪汪的大眼睛,聚焦了好一阵才看清时谨礼的脸:“师叔,你来救我了,呜呜呜师叔……”他说着就往时谨礼身上蹭,哭得稀里哗啦,“那鬼还扇我巴掌,呜呜呜呜……” 真正扇了他一巴掌的师叔:…… 时谨礼嫌弃地把这傻小子推开,杨智这才看见围在他们周围的城隍和土地,一口气哽在喉咙里没上来,差点就把自己憋死。 浓烟缓缓散去,牛头马面拎着那只拘魂鬼于烟雾中现身,缓缓朝他们走过来,他们哥俩鬼如其名,一个两个牛高马大的,拎着那半死不活的鬼活像拎着个破麻袋。他们俩走到时谨礼面前,把那鬼往地上一扔,朝着他一拱手。 拘魂鬼为了放勾来的魂魄,常穿一身宽带广袖的紫袍,被扔在地上时紫袍摊开,更像个麻袋了。 时谨礼朝着他俩回了个礼,就听马面指着地上那鬼说:“大人,多多拜托您,务必请黑白无常往阎君处带话,好好惩处它。” 牛头马面最早的时候不是本土鬼,在地府时待遇和城隍土地都不一样,且牛头马面不像黑白无常一样整个阴间只此一对,而是一个官职,全国各地城隍手下都有一个牛头和一个马面。 最开始阳间频繁丢魂,鬼卒报上地府后,鬼王和阎君第一个怀疑的就是本地的牛头马面,以至于他俩那些天哪哪都不对劲,受了不少委屈,现在抓着了这鬼,简直恨不得食其肉、寝其皮。 时谨礼做了个手势示意自己知道了,一脚把那鬼翻了个面,看向杨智,用眼神询问他现在能不能把这鬼处理了。 杨智就怕会动会说话的鬼,这会儿肯定是不怕了,拍拍胸脯:“放心吧师叔。”说完,拎着那鬼上楼找游执去了。 “多谢,”时谨礼朝着城隍一礼,又向跟随他来的一众土地点头示意感谢,“今夜麻烦诸位了。” 按照地府的官制来说,时谨礼和城隍都是护佑一方水土的人和鬼,算是平级,但城隍小老头总归比他大个几百岁,是故时谨礼见他还是会行礼以表恭敬。 城隍一捋自己花白的胡子,乐呵呵笑道:“小友客气。” 双方一阵寒暄后,城隍带着牛头马面和一众土地化作一阵浓烟平地消失在时谨礼面前。他立在原地站了一会儿,而后才转身准备上楼,却发现游执一直站在窗边,居高临下地看着他。 他眯着眼睛,目光中带着审视和怀疑,时谨礼仰头看他,问:“看什么?” “没,”游执闻言,轻松地笑起来,收起了异样的目光,“快上来。” 客厅内,步雅跪坐在冰冷的瓷砖上,长发凌乱、眼眶通红,游执蹲在她的对面,沉默地看着她。 过了很久,她才苦笑着开口,说:“我刚才问他,那个女孩比我好吗?比我对你好?比我对你顺从?比我能照顾你?你知道他说什么吗?” 游执安静地看着她,听见她说:“他说,我从来没要求你这样。” 步雅苦笑良久,最后,终于呜咽着大哭起来。 ---- 感谢阅读
第30章 窃灵魄(十五) 没有哪个为他人付出了无数多的人能承担起一句“我从来没要求你这样”,步雅也不例外。 她出生在红檀市底下一个小县城的农村里,家庭情况不算很好,下面还有一个弟弟。父母不算重男轻女,但疼爱弟弟的确比疼她多。 奶奶嫌弃她,觉得她不是儿子、不能干活,还要读书花钱,打小就不喜欢这个孙女,从小到大没给过她几次好脸。 步雅不像电视里那些出生农村、家境贫寒、家人重男轻女,但凭借自己的努力考上好大学、从此改变命运的女孩,她的成绩不算好,干一年活锄不了二里地,只有一张脸长得还算漂亮。 高考那年,她考上了红檀市里的一个大学,说是大学,其实就是个收费昂贵的三本学院,寄生在某些好大学的名头下,每年拿出一部分学费孝敬老大。 她读大学一年的学费要好几万,奶奶知道后气得脱了鞋揍她,追得她满村乱跑,但步雅仍旧执拗地要去上学。 父母也不大愿意,劝她复读一年,但她不愿意。步雅别的不会,一哭二闹三上吊倒是一把好手,她搁家里闹绝食、脱了鞋要跳井,他妈又气又怒,一边揍她一边哭,哭得眼睛都要瞎了。 家里人拗不过她,暑假之后,步雅踏上了带着她前往她所向往的都市生活的大巴车。路上她抱着自己的行李靠着车窗睡了一觉,再醒来的时候,车把她带到了红檀,但她的钱没到。 确切地说,应该是她的钱没了。 她在车上四处寻找,所有人都说没有见过她放钱的那个包,步雅急得大哭——如今公交车上已经很少有小偷了,因为现在人出门只带手机,但很不巧,步雅带的是现金。 小偷亲眼看见她上车掏五十块钱买票时,钱包里装满了红彤彤的钞票。 步雅哭得像暑假时对她毫无办法的她妈,司机帮她报了警、调了监控,但小偷把自己遮得很严实,派出所也没法很快找到人,让她先回学校等几天,有线索给她打电话。 一位长得很漂亮的女警请她吃了饭,然后送她去学校,步雅住进宿舍后才意识到,她来到大城市的第一天就被狠狠扇了一个耳光。原来,等待她的不是灯红酒绿的潇洒生活;而是拮据紧凑的三餐馒头。 学校里也有小团体,宿舍里家庭条件优渥的孩子不大和她这样的农村孩子一起玩,但仍旧保持着紧密又疏离的微妙关系。开学第一天,步雅就知道她们不是一个世界里的人,也知道从今往后无论她如何努力都无法融入这些女孩的生活。 起初她不以为意,因为她仍旧抱有高三时的纯粹,觉得自己这样也能活得很好。但渐渐地,她发现那些有家室、有背景的女孩办起事来很方便,她找导员请假要软磨硬泡,而她们似乎只要一个简单的电话就能解决。 她的社交单调而乏味,她们却精彩无比,步雅经常能刷到她们和校内或校外的男生一起去酒吧、去蹦迪的照片,这让她又惊讶又羡慕。 有一天,同宿舍的女孩要过生日,请她去酒吧玩,那是步雅人生的十八年中第一次去到那种高档地方,也是在这里,她遇见了王皓。 女孩请了很多人,刚刚脱离高中老师和家长束缚的少男少女聚在一起喝酒、跳舞,军训时被晒成古铜色的肌肉和纤细火辣的腰肢碰撞在一起,步雅几乎要眩晕在酒吧的灯红酒绿里。 她长得漂亮,被很多男生敬酒,一圈下来喝得天昏地暗,捂着嘴跑到卫生间里吐,出来的时候,王皓递了一包纸巾给她。 纸巾是桃子味儿的,很香很香。 说起来很庸俗,步雅是因为这一包纸巾动心的,又或者说她早就对这个长得帅气、家境优渥、待人礼貌的男孩有了朦胧的悸动,而那一包纸巾确定了她的感情。 王皓在大学本部,是正儿八经的优等生,步雅的学校虽然挂着这所大学的名头,但压根和本部不在一个校区——本部在红檀市中心最繁华的大学城,步雅的学校在市郊荒无人烟的半山腰。 她每次想和王皓见面都得先坐近二十分钟的公交到最近的地铁站,然后再坐一个半小时的地铁,耗费近两个小时才能抵达市中心。 王皓对她很好,每个周末都陪她在红檀各地玩、请她吃她从没吃过的东西、送她很贵的礼物。 步雅几乎沦陷在这样的大方和体贴里,跨年那天晚上,她和王皓在酒店过了一夜,新年第一天,他们确定了关系。 但奇怪的是,步雅的生活没有因此而变得如她向往那般多姿多彩,反倒比她在家时还要单调乏味。 她不再专注于自己的生活,王皓仿佛成了她的全部,她的假期不再回家,而是与王皓一起租住在市区的房子里,步雅照顾着王皓的饮食起居,同时还在快餐店当服务员,赚自己的生活费。 王皓的生活由她一手安排,她觉得自己好满足、觉得自己好伟大、觉得自己已经成为了男友无法离开的、他生命中最重要的女人。 她开始在睡前策划自己的婚礼,幻想自己和王皓婚后的生活,为他们的孩子起名字,但她从来没有注意过王皓坐在餐桌前时厌恶的眼神,也从来听不进王皓的不满和请求。 她把自己活成了王皓,也把王皓活成了自己,她觉得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对的,王皓得听她的,因为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王皓好。 在步雅小时候,她的母亲对她很好,她安排步雅的生活,告诉步雅明天该穿什么,在学校该怎么和老师说话,又该怎么和同学说话。她妈是一个很强势的妇女,强势到步雅想逃,强势到步雅对她又怕又厌恶。 王皓对待步雅的感情大概如同少年步雅对母亲的感情——又无奈又厌恶。 毕业后他们还住在一起,但王皓已经厌烦了这样的生活,在步雅数不清第几次做他做讨厌的菜、洗坏他新买的真丝衬衫后,王皓终于彻底厌弃她了。 他开始和其他女孩聊天、陪其他女孩逛街、带其他女孩吃饭、送其他女孩昂贵的礼物,这些女孩也像步雅一样崇拜他、爱慕他,但她们从不束缚他。 步雅对王皓的爱就像水草,迷恋地缠住他,然后把他拖进海里活活淹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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