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洛臾撑着膝盖大口大口喘了几口粗气,等到缓过气来,才说道,“我好像找到那个人了,他叫江鹤一,又高又帅,温文尔雅,很像是莫尔斯会喜欢的类型。” 一旁的莫尔斯听到这话突然转头看向他,“我什么时候告诉你我喜欢的类型了?” 洛臾看着他阴森森的眼神,咽了口唾沫,“我猜的……这不是好不容易在医院里看见一个稍微长得帅一点的医生嘛,要不然以你那精绝的审美,总不可能真的像唐戎说的一样喜欢这些老头子吧。” 唐戎直接问道:“你说的那个很帅很高温文尔雅的医生在哪?” “我知道他的办公室,我带你们过去。”洛臾才走两步又停了下来,“只不过你们两个人要有一个人扮演病人,因为我和他说的是……我家里有一个得了癌症的病人,需要他来治疗。” 洛臾的声音越来越小,眼神也心虚的躲闪着。 唐戎看了眼莫尔斯。 莫尔斯对上他的眼神,摊了摊手:“怎么看,我都不像是一个癌症患者吧?” “毕竟是你的故人,这活没有人比你更合适了。”唐戎耸耸肩。 洛臾也附和着点点头。 莫尔斯不失礼貌地一笑,“我做事可是要求回报的,你可要想好了。” 也不等唐戎接话,他就迈着优雅的步子朝着江鹤一的办公室走去了。 “哎哎哎,他这不敬业呀,哪个病人和他一样啊!”洛臾对莫尔斯不敬业的态度很是不满,毕竟刚才江鹤一还是很给他好感的,一会儿要是让他知道自己骗了他…… 不对啊!他明明就是个无耻的杀人犯!他竟然差一点儿就着了这个道貌岸然的骗子的道。 唐戎看着他阴晴不定变化多端的脸,忍不住问道:“你怎么了?” 洛臾干笑两声:“没事没事。” 他怎么可能傻到将他刚才的内心活动全盘托出呢?开玩笑不是。 一个护士从江鹤一的办公室走出来,看见莫尔斯之后愣了一下,“……先生,江医生的号已经没有了,请您明天再来吧。” “我就要今天找他。”莫尔斯冲她一笑,用最平淡的语气说着最不容拒绝的话。 护士以为他是来闹事的,心中警铃大响,硬着头皮强迫自己没有后退,“不好意思先生,江医生真的没空……” “你在说什么?”莫尔斯的视线落在她身后的江鹤一身上,“他明明有空。” 护士还想再说什么,没能开口就听身后的江鹤一问道:“小陈,怎么了?” “江医生……他……” 小护士的话没说囫囵,就被莫尔斯用手杖拨弄到了一旁,丝毫不客气的进了江鹤一办公室的门。 江鹤一看到莫尔斯后微微一怔,但还是柔声问道:“请问您是?” 莫尔斯坐在他对面的椅子上,“你不认得我?” 江鹤一被他这无厘头的话问得发蒙,看着他仔细回想了一下,又不好意思的摇摇头,“实在是抱歉,我经手的病人太多了,实在想不起在哪里见过你。” 这时候,紧随其后的唐戎和洛臾也走了进来。 一看见洛臾,江鹤一茫然的神情才变得清明起来,他起身冲着洛臾说道:“莫非这位就是你刚才说的那位病人?” 洛臾点点头,有些心虚,“没错,他……就是那个病人。” 江鹤一看着难缠的莫尔斯,顿了顿,这才继续询问:“请问您觉得哪里不舒服?以前有没有做过检查?相关病例和片子带了吗?” “啊,让我想想看。”莫尔斯的目光就像是一条吐着信子的毒蛇,朝着江鹤一跃跃欲试,“事实上你的存在就让我很不舒服,至于检查嘛……应该是我给你做做检查,看看你是不是我要找的那个人。” 江鹤一一听这话,确定了这几个人是来找自己的麻烦的,虽然另外两个人一个是个小孩儿,一个事不关己地靠在门口冷眼旁观,但看上去也不是省油的灯。至于眼前这个傲世轻物的人……不用说,他今天有没有命从这人手底下活着走出这间办公室都是个未知数。 江鹤一看着这来者不善的三个人,冲着门口的小护士使了个眼色,继续看向莫尔斯:“斗胆一问,不知道我什么地方得罪了各位?” “真的想不起来?”莫尔斯眼中汹涌的杀意让他心头一颤。 唐戎适时走过来,手搭在莫尔斯的肩头,不着痕迹得捏了捏,话确实对着江鹤一说的:“听说江医生在研究一种干细胞,而我们也需要这种干细胞,所以才冒然前来一问。” 江鹤一面上闪过一丝迷茫,“干细胞?我从来没有做过这样的实验,不知道各位是听谁说的?” 唐戎仔细审视着他脸上细微的情绪,继续说道:“江医生手里难道没有正在研究的项目吗?” 江鹤一说道:“是有一个项目准备投入研究,只是才刚递交了申请,审批还没有下来,所以不能启动。” “那看来是我们的信息有误差。”唐戎继续道,“那请问江医生知不知道医院里有那位医生是研究干细胞的?” 江鹤一想了想,“你们可以去找靳华教授问问,他在我们医院专门做干细胞研究,而且已经发表了好几篇权威论文。” “谢谢,那就不打扰你了。”唐戎冲他颔首道谢,然后直接拉着莫尔斯出了办公室。 “他不是我们要找的人。”唐戎当机立断道。 “为什么?你是怎么看出来的?”洛臾不解地问。 莫尔斯也向他投来询问的目光。 “很简单,直觉。”唐戎答道。 “直觉?”洛臾实在觉得他这个判断法实在是有点荒谬,“唐戎你这就有点儿任性了啊,这么重要的事情,怎么可以单凭直觉下定论呢?” “这么重要的事情,你们怎么可以单凭人家的长相就料定他就是我们要找的那个人呢?”唐戎反驳道,“通过资料我们也知道了死者体内的干细胞被提取了,那么你们知道干细胞的作用是什么吗?” “是什么呀?”洛臾顺势问道。
第91章 第五个被害人 “干细胞通常具有加快新陈代谢、抗衰老、提高免疫力等功效与作用。”莫尔斯缓缓开口道。 “没错。”唐戎点头肯定道, “所以我们要找的是一个非常需要这些干细胞的人,所以,什么人最需要这些干细胞?” “这下我知道了。”洛臾高高举起手, “一定是身体的新陈代谢出现了问题, 或者因为某种原因急速衰老, 或者是没有什么免疫力的人,又或者就是这三种问题同时存在的人。” 唐戎在他脑门上弹了一下, “非常正确,而这个江鹤一怎么看都不像是有这三种问题的人。” “这倒是。”洛臾点点头。 莫尔斯却不合时宜地给他们浇了一头冷水, “你们也说了, 他提取这些干细胞是为了解决这些问题, 那么提取到干细胞的他就不会将你们所说的那三种问题表现出来。” “但是,既然他都解决了问题了,为什么还要继续杀人呢?既然还要继续杀人, 那就意味着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嘛。”洛臾提出了不同的意见。 “你是在反驳我?否定我的观点?”莫尔斯冷冰冰的视线不轻不重地落在他身上。 洛臾被噎得闭上了嘴, 眼珠子一转, 拉着唐戎说道:“唐戎, 你来说嘛,我说的对不对?” “我倒是觉得你们两个都说得有道理。”唐戎顺着他们两个人的思路推测道, “很有可能这个人提取的这些干细胞只能解一解燃眉之急, 简而言之只是短效期的,所以要通过不断杀人来维持自己身体的正常运作。” 这话, 两个人倒是都没有反驳, 反而都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唐戎接着说道:“而他利用腐蚀虫做实验, 再加之五行阵法, 说不定是在做某种能让干细胞拥有某种超脱现实生物自然规律的恒久性, 他一旦成功, 那就意味着他不再受身体缺陷的影响,从而获得了让身体永远保持最佳状态的永动机。” “哇,那不就等于获得了永生?这个人真的是丧心病狂,为了让自己好过,就用别人的性命来做实验,当做自己的养料,太可恨了。”洛臾破口大骂道。 莫尔斯的眼神也越发的冷了,“哈,永生?让身体永远保持最佳状态的永动机?他竟然试图挑衅死神,那还真是有些说不过去啊。” 洛臾看着莫尔斯的背影,啧了一声:“以莫尔斯的个性,他能让那个人好过?” 唐戎也忍不住笑出了声,一把揽过洛臾,挂在他身上,“那当然不可能。” 经过打听,他们找到了那个靳华在江陵大学的实验室。 “教授除了给我们上课,还有吃饭睡觉这些事,全天有三分之二的时间都呆在实验室里,要说他在医学界做出的贡献,那可真是数不尽数,有多少无药可医的病症都是他研发出了药物呢!”给他们带路的是个理着锅盖头的男生,一路上都在喋喋不休地颂扬靳华的丰功伟绩。 “哎,到了。”锅盖头敲了敲门,“老师,来了几位找您的客人。” 结果敲了半天也不见动静。 锅盖头看了看表,“平时这个时间教授都在实验室里呀,是不是今天有事出去了。” 锅盖头喃喃自语了一会儿,从口袋里拿出钥匙将门打开,结果门刚被推开,就听他“哇”的尖叫一声瘫倒在地,指着里面语无伦次,什么也说不清楚。 唐戎将他拉到一边,率先进了门。 实验室中央,立着一尊人体雕像,而且还是用泥土糊在人的身上捏成的。 也怪不得锅盖头被吓成那副熊样,饶是洛臾,走进实验室的时候还做好了心里准备也被吓了一大跳。 这人的手艺着实是粗糙,一个人被他做得没有了人样。 靳华的五官都被泥土封上了,从脖子以下,也被封上了一层泥土。 唐戎从靳华的身上扣下来一块泥,在指尖搓了搓,“看着样子,靳华被封在这里已经超过了12个小时。” 洛臾掐着指头算了算,“那就说,靳华在昨天晚上就已经被人用泥巴封上了?” 唐戎点点头,“虽然准确的时间还不能确定,但是这样一来,就排除了靳华是那个人的可能性。” “这样一来啊,也就意味着我们再一次进入了死胡同。”洛臾叹了口气。 莫尔斯倒是对靳华毫不关心,他似乎对实验室里的东西更感兴趣,把这当成了菜市场挑挑拣拣的。 没一会儿,锅盖头就带着校长还有几位主任过来了,一见这场面也纷纷被吓得不清。 “哎哟哎哟。”老校长颤颤巍巍扶着墙,直吆喝。 两位主任赶紧价格校长搀扶着,“校长,您别着急,警察已经在赶来的路上了,你看你看,已经到校门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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