熬夜对身体不好,齐靖宇目前没能做到带着小初一起健身,但是早睡早起,按时吃饭这样的日常事情,潜移默化,小初倒是适应良好。 直到沈潋初睡熟,齐靖宇也没有挂断视频,只是默默地拿出工作继续,要是此刻正常开着灯,便会发现他实在面色苍白,甚至额头冒出薄薄的汗。 每年都有这么几天,那根锋利坚硬的钢筋扎穿了他的大腿,留下永久的伤势,好似在警告他一样,疼痛模糊的意识里,脑海里会浮现出那天晚上,自己的亲外甥,抱着小初流血的模样。 齐靖宇的表情很冷漠,仿佛痛的不是他,而是这幅躯壳。 腿伤无法根治,如今行走上没有太大的问题已经是万幸,只能慢慢温养。 第二天,齐靖宇起得很早——或者说他根本没有睡着,只是听着手机里的呼吸声闭目养神,好像一切痛苦有小初陪伴着,都不足为惧。 下午,他谈完合同回酒店,敏锐地发现酒店里似乎多了些别的人的痕迹。 或许只有一个人能随便进出他的地盘。 他有些无奈,或许还有一点担忧,但埋藏在心底的,或许又有几分淡薄又坚韧的期待。 脱下外套,客厅没有,卧室也没有,打开书房的门,沈潋初窝在办公椅上看故事书。 不是文件,不是计算机,而是他昨天晚上没讲完的那本故事书。 这个认知忽然让齐靖宇很高兴,他走过去,一直到跟前,沈潋初才抬头看向他。 对方好像仔仔细细地将他打量一遍,目光有些疑惑 。 “怎么了?” 沈潋初摇头,放下书伸手要抱。 于是齐靖宇走过去,弯腰将他抱起来,动作有些慢,被某人抓到把柄,小初伸手戳一戳他的腰腹,语气不怀好意:“齐叔叔不会是……身体不好了吧。” 大腿传来剧痛,齐靖宇面不改色,坐下来:“今晚和乖乖试试?” “……”沈潋初每次听到这个称呼都觉得自己要聋了,伸手又去够那本故事书,某人轻轻咬他的耳朵,有点痒。 “你昨天是不是没有念完。” “嗯,今晚接着念。”齐靖宇黏糊糊的,吻上来,于是沈潋初被人抱着转过身,两人就在安静的书房里,接了个绵长温柔的吻。 齐靖宇的一只手揽着他的腰,是一个保护的姿势,另一只手轻轻地托着他的下巴,吻得有些深。 沈潋初坐在他的大腿上,腿部的疼痛更加剧烈,此时此刻,却忽然调和成一种,更加隐秘又刺激的感受。 或许因为一些什么别的原因,他久违地有些失控。 “乖乖。” “乖宝。” “宝宝。” 衣服被扯开,大掌抚上那朵鲜艳的玫瑰,在略显昏暗的书房里,像是盛开在幽静教堂的雪地里。 沈潋初有点合不拢嘴,他觉得齐靖宇上辈子估计是个大色魔。 在事情看着就要控制不住的时候,沈潋初抓住那只顺着玫瑰花茎往下的手,趴在齐靖宇的肩头小口小口地喘气。 如往常一般,听见齐叔叔响若擂鼓的心跳:“齐叔叔不是说……”他舔了舔微麻的嘴唇:“灯坏了吗?我看着也不像坏了的样子。” 齐靖宇轻轻地去吻他后颈那颗或许自己都没发现的痣:“早上修好了。” “哼”沈潋初才不相信,觉得这人估摸着有事瞒着自己,也不问,就这样不上不下地钓着人。 沈潋初的趴着好一会,看着办公桌发呆:“要不……”他转头,由下往上去看他:“齐叔叔帮帮我?” 齐靖宇喉结滚动,低头,余光看见那张桌子,低头亲吻小初的眼睛:“好的乖乖。” 哎呀,乖乖这个称呼真的腻死人了! 从书桌底下往上看,视角有点像是人站在昏暗的屋檐下,他在屋檐下求雪,虔诚又大胆,他的腿跪在冰冷的地上,寒冷侵蚀了那块残缺荒芜的土地,他极尽真诚,护着那朵玫瑰花,向苍白的天幕许下愿望。 终于来了一场雪,玫瑰鲜艳欲滴,在这样一场几乎席卷世界的的大雪里,他却久违地感受到了热意,他在屋檐下含了一口雪,雪是甜的,也是暖的,是上天最好的赐予。 沈潋初觉得有点刺激过头,他抓着天幕下一片茂盛的森林,又感觉像是抓住了一场迷离的梦。 他的衣服明明完好无损,却感觉整个人都被翻来覆去了一遍似的,不过……真的很刺激啊。 他只是那般躺着,等人处理好一切,又慢慢地把他抱起来。 “你就不担心突然有人进来么。” 齐靖宇表现地很正经,仿佛刚刚那个说着“乖乖,求你”的人不是他:“进来了,宝宝不是更喜欢?” 沈二少风评被害。 齐靖宇的眼眸里又漫上笑意:“不会进来的,只有乖宝能进来。” “乖宝要洗澡么?我觉得我处理得很干净。” “???”我真是受不了一点,我到底来干啥来了?! “那就不洗了,晚上一起洗。” 事后的温存令人沉溺 沈潋初环住他的脖子,手摸到齐靖宇的大腿,男人一阵紧绷。 “是那晚上留下的伤么?” 良久,齐靖宇的下巴轻轻地蹭在沈潋初的头顶,极其轻微地嗯了一声。 “不影响齐叔叔的功能吧。” 齐靖宇微顿,又从自卑落寞的情绪走出来,轻叹:“乖宝不要怀疑你的男人。” “宝宝什么时候走。” 沈潋初现在满心思都在齐靖宇大腿的伤上,回答得很敷衍:“没买回去的票。” “或许我们能在这个城市干脆度个假。” 齐靖宇闷闷的笑声从头顶传来,沈潋初戳戳他的大腿,抬头瞪他一眼。 而那个男人,只是觉得,多么幸运。 乖宝在他身边,多么幸运。 “好,我安排。” “你瞒着我干嘛。” “怕你担心。” “我才不担心你。” “嗯,好。” 爱让枯寂的死地疯长出茂盛的草地,或许来年还会有花香,有蝴蝶,慢慢的,会有一切一切美好的东西。 齐靖宇觉得,如果此前所有种种痛苦的回忆,只是为了遇见沈潋初,那么,痛苦也是甘甜的,他能在黑夜里独自一人背着行囊找寻很久。 他不要光照进来,光只需要在光的地方,而他去找他。 我觉得好甜,你们觉得呢(咬手绢)
第95章 番外-青梅竹马(完) 沈潋初在学校里的受欢迎程度只能用恐怖来形容。 但是很有秩序,大家都很默契地,不会做出过分的事情——也不是没有那种试图跟踪偷东西之类的变态,但这种人一般还没有暴露到沈潋初面前,就已经被人悄无声息地处理掉了。 也有拽的跟二百五似的人做一些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来吸引沈潋初的注意,在闵愈的影响下,沈潋初只觉得他们有神经病。 被欺负倒是不会,沈潋初比他们还拽。 这次沈潋初短暂的恋爱时光又在老师的干涉下结束,他不明白,第n次和闵愈坐在江边酗奶茶,埋头沉思:“究竟是哪里出现了问题。” 闵愈现在已经淡定很多了,深藏功与名:“老师总有他们独特的消息渠道。” “不,我们之间有叛徒。”沈潋初愤愤不平地咬扁吸管。 “小初怀疑是谁?” 沈潋初眯眯眼睛,猛地转头看向他。 闵愈心里一突,强装镇定。 “你说,会不会是袁小虎那小子。”沈潋初用手摸着下巴,摆出一种侦探的姿势,有模有样地分析:“他周日还带了一大帮人来堵我,估计是要和我打架,那就说明他讨厌我,所以是他告的密!拆散一对有情人!” “……”其实袁小虎带了一大帮人是准备来表白的。 闵愈点点头:“有点道理。” “我要去揍他!” “?”闵愈按住他的肩膀:“这种事情,怎么能你亲自动手呢?我们可以找别人帮忙,万一他又告状怎么办。” “唔,好吧。” 当然,某位莫名其妙被揍的袁姓初中生拒绝谈起那段灰暗的时光。 沈潋初在三次恋爱未果之后,终于决定暂时先将这个放一放,他开始对下一个爱好感兴趣:积木。 为此沈耀专门给他开辟了一间房间装他的积木,并且承诺年级名次只要在前一百,他就给他买一个积木。 于是乎,这时候学习成绩极好的闵愈同学,水到渠成地成为了沈少爷的私人家教,全方位照顾的那种。 沈耀那时候工作很忙,时长不在家里,担心小朋友一个人在家会害怕,于是答应了闵愈要和沈潋初一起睡觉的请求——当然,沈大哥在之后的某一段时间里觉得自己这时候绝对瞎了眼。 没看出来这个过分照顾周到,温柔可靠的男孩对自家宝贝弟弟有意思。 沈潋初玩性大,他能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就已经是极其的不容易,未免造成沈潋初的逆反心理,闵愈并没有给他布置更多的作业,只是陪着他将老师布置的作业做完,然后耐心地批改,挑出来错题,给人一点点讲清楚。 少爷本就是一个十分聪明的人,在某方面,他十分有天赋。 比如他那次次接近满分的语文,和次次垫底的英语,状态好的时候能跟年级第一打擂台的数学,和糟糕透顶的物理。 沈潋初喜欢文科,但是闵愈的妈妈早就为他规划好了以后的道路,他是必须要去学理科的,这一度让闵愈很是焦虑,焦虑长达几年,最后以一种惨烈的方式被解决。 沈潋初在写作业的时候,桌子旁通常会放一杯温牛奶。 他的睡衣是沈耀买的小恐龙,穿起来奶凶奶凶的,拖着尾巴在房子里乱跑,闵愈的睡衣本来是平常的真丝款式,后来某一天沈潋初在逛商场的时候看上了一个小黄鸭的款式,死乞白赖地让人换上,两个人有时候会在别墅里枕头大战。 通常小黄鸭会被小恐龙压在地上揍。 沈潋初的小脸会红扑扑的。 闵愈还小,但他知道,他喜欢死了,他就想这样,全世界只有他和沈潋初两个人。 小孩子总是精力旺盛,沈潋初自然也是,他喜欢熬夜,第二天的早课就会打一早上的瞌睡。 后来闵愈慢慢学会睡前给他温一杯牛奶,然后讲故事。 讲故事自然不能是白雪公主,也不能是复杂晦涩的小说,闵愈就抽出时间去书店慢慢地找,总有沈潋初感兴趣的东西。 沈潋初几乎不用参加宴会,一切全凭他的喜好,沈耀从来不会逼他做什么。 但是闵愈不同,他被要求学习要保持前列,要了解很多课外知识,要学习几门乐器,要结交很多朋友,参加很多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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