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余江火慢悠悠地走在后面,看上去就跟散步似的,一点儿都不着急。 他一只手揣进裤兜里,一只手拿着盒装牛奶,单肩挎着吉他包,压根儿就不像是来上学的。 教室里传出朗朗读书声,余江火一边喝着牛奶一边从教室前门走进去。 余妈是家庭主妇,性子温柔且娴淑,对小儿子则是放纵又溺爱,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了。每天早上余江火还没起床,她便会提前准备好早饭,让余江火吃了早饭再去学校。 吃早饭大概是余江火最听话的一件事。 语文老师还没有来,傅星罗作为语文课代表,正站在讲台上领着全班同学朗读古诗。除了担任班上的职务,他还是校学生会主席,参加的各种竞赛活动和获得的各种奖励数不胜数。 傅星罗的声音有些低沉,带着磁性,听起来很是舒服。可就在余江火迈进教室后,他的领读声忽地戛然而止。 他一停,全班同学也跟着停了下来,顺着他的视线,齐刷刷地看向立在教室门口的那道身影。 “早餐禁止带入教室。”傅星罗冷声提醒。 这是他们学校的规定,有的人起得晚来不及吃早饭,便偷偷塞包里带进去,但也只敢偷偷带,敢这么招摇的,余江火是头一个。 余江火听了这话,拖着脚步慢慢顿住,扭头看着傅星罗:“我偏要带进去,你管得着吗?” 他说完,咬着吸管继续往里面走,走到座位上,把吉他包放在一旁。 教室里一时鸦雀无声,仿佛弥漫着看不见的硝烟。公众号梦白推文台谁也没敢说话,连悄悄的议论声都没有。 就在大家以为他们会发生点什么时,傅星罗微微皱了下眉,合着课本走下了讲台。 “自由朗读。” 在他说出这几个字后,读书声再次响了起来,一片此起彼伏。 傅星罗坐回自己的位置,盯着课本出了会儿神。 刚才余江火从外面走进来的时候,他好像在空气中闻到一丝似有若无的甜味,像是omega不小心释放出来的信息素,很淡,闻不出来具体是什么味道,只觉得有一点点甜。 可余江火是alpha,他的身上怎么会散发出omega的信息素,这是不可能的。 傅星罗想,一定是闻错了。 那边余江火刚坐下,坐他后面的孟商羽便冲他竖了个大拇指。全校这么多人,也只有余江火敢挑衅傅星罗,让他佩服得不行。 “江火,”孟商羽说:“我今天在来的路上碰到了晃子,他说,周五放了学,老沈会直接开车过来接我们。” 老沈全名沈渐,晃子全名简晃,都是他们在玩乐队时认识的朋友。因为他俩在隔壁学校,所以没办法时常联系。 余江火的座位靠窗,他习惯性地背靠着墙,这样更方便他和孟商羽说话。 “周五不行。”余江火摇了摇头:“周五我得回去,在家里过生日。你知道我爸的脾气,我懒得跟他吵架。” “那周六呢?去海边露营怎么样?” “周六行,就周六吧。” “好。”孟商羽说着想起了什么,小心翼翼地问:“你爸还没把你的手机还给你?” 提起这件事,余江火便觉得火大。 上个月月考,他从年级倒数第二滑到了倒数第一。余爸非说他的成绩下降了,不准他晚上再出门,要不然就没收他的手机。 于是,在二选一之间,余爸把他的手机收走了,顺道收走了他的所有零花钱。 余江火天不怕地不怕,唯独怕他老爸。 余爸是个严厉古板的学术导师,每次发起火来比他还大,连天花板都要抖三抖。 余江火从小就怕他。 “还什么还,我还就不要了。”余江火一脸不屑地说:“等我凑够了钱,自己重新买一部。” “那今晚的演唱呢?”孟商羽又问:“江火你还去吗?” “去啊,放了学就去,不去哪儿来钱买手机。” “说得对!” * 于是,下午一放学,余江火和孟商羽便直接去了南桐酒吧。 他们的乐队名字叫FIRE,意为‘火’,是在高一那年成立的。自成立伊始,这两年里一直都在南桐酒吧驻唱。 也差不多在那个时候,余江火认识了沈渐和简晃。 沈渐是个alpha,乐队里的架子鼓手,因为留了一级,年纪在他们当中最大,所以常常被叫做老沈。简晃是个beta,乐队里的键盘手,平时沉默寡言,不太爱说话。 余江火的音色比他们好,音域也更广一些,理所当然地成了乐队里的吉他手兼主唱。 至于孟商羽,他是余江火中学时的同桌。两人都喜欢音乐,一见如故,就连上了高校也在一个班。FIRE成立后,他在乐队里担任贝斯手,像个小弟一样常常跟在余江火身边。 他们在酒吧门口汇合,然后一起从后门进去。 余江火背着吉他走在前面,沈渐紧随其后,孟商羽和简晃走在最末。 “老沈,”孟商羽注意到沈渐脖子上的草莓印,开玩笑似地说:“又有人追你了?还是omega?” 沈渐长着一双丹凤眼,很会哄人开心,加上皮相也算得上上乘,因此在他们学校很受欢迎。常常有不少omega追求他,给他送东西,而他本人全都来者不拒。 “嗯。”沈渐抿唇一笑,毫不遮掩地回答:“这次不是omega,是一个beta。” “啊?”孟商羽诧异了一下,紧接着跟他打趣说:“你怎么不是祸害omega就是祸害beta,也不见你祸害祸害alpha。” 沈渐听到这儿,先是很轻地笑了笑,末了默默叹了口气:“我倒是想祸害alpha,可人家不一定愿意啊。” 他在说这话的时候,抬头往余江火的方向扫了一眼,又很快地收回了视线。 余江火在他们前面去了二楼的吧台,这会儿正在和酒吧老板说话。 南桐酒吧的老板是个omega,名字叫做时骄,二十五六岁的年纪,长相十分明艳。 “来了?”时骄的指间夹着一支香烟,看见余江火走过来后,慢慢把烟掐在烟灰缸里,说:“今天晚上有夜场,从十一点开始,你们十点唱完就回家吧。” “没事,我们十一点再走也行。” 时骄掀了掀眼皮,看着他,不紧不慢地问:“明天不上课?” 余江火和时骄认识有两年了,因为年龄差了六七岁,时骄每次都把他当作弟弟一样看待,平时对他也很是关照。 余江火一会儿去看酒墙,一会儿去看等着他的伙伴,最后弱弱地回答:“要……” “那不就对了。”时骄接过调酒师调好的鸡尾酒,轻轻抿了一口:“快要升学了,还是以学业为重。” 余江火想说就算他去上课也听不进去,可还没等他开口,话又被时骄自己接了过去。 “这样吧。”时骄想了想说:“下周你们再来一次,后面就不用来了,等你们升学考试结束了再说。” “啊?”余江火听到后面句话,愣了一下,旋即反应过来,忙说:“不是……时哥,你难道还不了解我,就算我不来这里,待在教室我也一样学不进去啊。” 时骄定定地看着他,脸上的表情比任何时候都要认真:“江火,不是你学不进去,是你不想学。” 这话说到余江火心尖上去了,他的确不想学,因为他不想变得像傅星罗那样。 时骄接着又语重心长地说:“以前有个人和你一样,不爱学习,后来他想明白了,开始变得认真勤奋,在最后关头,凭着自己的努力考上了一所不错的学校。江火,你也可以。” “我知道了,谢谢时哥。”余江火嘴上答应得很快,实则是左耳进右耳出,压根儿没放心上。他听着时骄说完,好奇地问:“时哥,你说的这个人是谁啊?” “一个以前的同学。”时骄垂着眼睫,不露声色地岔开话题:“你们先去吧,唱完了早点回家。” “哦。” * 最后,余江火在时骄的催促下,提前半个小时离开了酒吧。 孟商羽和简晃住在牡丹路,沈渐住在延清路,余江火住在丹梅路。 四人各分三路,在南桐酒吧门口分开。孟商羽和简晃先走了,沈渐在后面叫住了余江火。 “江火。”沈渐两三步走上前,把手搭在他的肩膀上:“今天辛苦了,累了吧,走,哥请你吃夜宵。” 余江火虽然没有傅星罗那么严重的洁癖,但也不喜欢别人碰到自己,尤其对方还是个和他一样高大的alpha。 他直接拿开沈渐的手,一副兴致缺缺的样子:“我不饿,你想吃就去买吧,我先回去了。” 手被拿开了,沈渐也没有不高兴,脸上依然带着笑。 “你就当是陪我怎么样?一个人吃夜宵也太孤单了。”他盯着余江火鼻尖晶莹的汗珠看了会儿,没忍住凑近嗅了嗅:“江火,你身上怎么有一股草莓味?你吃草莓了?” “什么草莓?”余江火皱了皱眉,下意识后退拉开距离:“我没吃草莓,你不是想吃夜宵吗,我在这里等你,你去买吧。” “好。”沈渐走了两步,又回过头:“我去了,你可别趁机偷偷溜走啊。” “嗯。” 待沈渐走后,余江火找了条公园长椅坐下,低头往自己身上闻了闻。 什么草莓味?没有啊。 老沈今天这是怎么了? 余江火莫名感觉有点热,扯着领口扇了扇风。等了好一会儿都没等回沈渐,他准备跟上去看看,站起来时双腿险些没使上力气。 走了一段,余江火又怕沈渐回来的时候找不到自己,于是开始往回走。 没想到这一转身,竟然看见了傅星罗。 傅星罗像是独自出来夜跑,从附近的公园路过,脖子上还挂着一条毛巾。 余江火和他对视了接近五秒,被看得浑身不自在,一张脸又红又烫:“看什么看,没见过帅A?”
第3章 从傅星罗的角度看过去,余江火整张脸泛着不正常的酡红,像是喝醉了酒一样。 平日里他格外嚣张狂妄,这会儿瞧着却像个听话乖巧的好孩子,连凶起来也带着几分可爱。 他们中间隔着三四米的距离,傅星罗看了片刻,转身一语不发地离开了。 他之所以会停下来,是因为看到有几个混混模样的人在暗中偷看余江火,想着提醒他一句。但转念一想,那几个人不一定是冲着余江火来的,余江火打架那么厉害,那些人没准儿还不是他的对手。 而且,今天早上他们才发生了矛盾,说不定余江火还会觉得他多管闲事。 看着傅星罗远去的背影,余江火无语地吐出四个字:“莫名其妙。” 看了他这么久,却一个字都不说,可不是莫名其妙吗。 这就是余江火看不惯傅星罗的地方,成天跟个哑巴一样,冷着张脸,像别人欠了他多少钱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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