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慕念还在,这些自己都可以陪他去做。 “苏琦,可以帮我照看一下他吗?我很快就会回来。” “好。” 许林寻想明白了,他现在要马上回去收拾行李,他要陪慕念过完最后一段日子,好好道别,不留遗憾。
第26章 蚊子血刺眼又廉价 时间已经将近十一点。 房间内,为不归家的人留了一盏灯。 羽辰笙蜷缩在沙发上,守着餐桌上不知道热了几遍,最终还是冷掉了的饭菜。 几个小时前格里克给他打过一通电话,许林寻今天去见的人,是慕念,其实他早该猜到的,这场赌注,他一定会输。 慕念是那人心里永远的白月光。 朝朝‘慕慕’,心心念念。 这个名字…… 确实美得不像话。 可固执的人总喜欢在玻璃渣里捡糖吃,会在心里留存一丝幻想,不切实际的幻想。 厨房的水龙头有些年没换新了,生了一层又一层的铁锈,在这个空旷的家里,滴水的声音响得刺耳。 “他会回来的。” 这句话,羽辰笙已经不记得说了多少次,他在给自己编织一场梦,梦里结局美满,他想沉陷其中,再也不愿醒来。 不合身的白衬衫上,染了血渍,落在衣角处,浸染出几朵火红的罂粟,却更像是墙面上的一抹蚊子血,刺眼又廉价。 那个人是在半小时后回来的,目光冷冷的掠过自己,连一句解释,也不愿意多说。 已经收拾好的房间,又被弄得杂乱,许林寻翻箱倒柜的整理着行李。 羽辰笙站在他身后,看着这个爱了半辈子的男人,眼底斟满了湿意。 “许哥,你又要走吗?” 那人继续整理着换洗衣物,没有回应。 “许哥,格里医生说,你去见慕念了,这是不是真的?” 羽辰笙,真的很烦。 手中的衣物被扔到床上,许林寻转过身看着他,出口的话语平静,却让羽辰笙坠入深渊。 “一口一个格里喊得可真亲昵,羽辰笙,你跟他很熟吗?” 萍水相逢的两个人,一个为了对方大打出手,一个为了对方质问自己,许林寻觉得他俩之间要是没点东西,那就真是见鬼。 “我问心无愧,也不想做无谓的辩解,我现在,只想知道你去见慕念,是不是真的。” 羽辰笙话里的意思明了,只要那个人说不是真的,他都会信,会低头,也会认错。 卑微的爱意,换不来欢喜。 许林寻已经不想再跟他耗下去了,他要赶在慕念醒来前回医院,现在慕念的情况很危险,虽然有苏琦,可他还是不放心,他害怕,害怕慕念死在自己手里。 “随便你怎么想,我现在有急事,过几天就会回来。” “就非要在今天走吗!”羽辰笙将他手里的行李箱推翻在地上,双眼通红。“你明知道今天是我生日!” 被自己养的一直顺从心意的狗咬上一口,很膈应,许林寻高举起的手掌停在空中,又被理智强行压了下去。 羽辰笙这张脸,他下不去手。 所有积压在心里的怒火,都成了一声声斥责。 “慕念快死了!你知道吗!他快死了!羽辰笙,你清醒一点不行吗?他没有多少时间了,我现在只想照顾他离开,他不仅是我的朋友,更是我的病人,我要负责,你明不明白?” 慕念,慕念,又是慕念 羽辰笙那双干涸的眼里,再也流不出一滴泪。 “所以许林寻,在你眼中,那我到底算什么?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工具?” 许林寻没有回话,只是拿起地上的行李箱,目光转向他时,眼里是望不见底的冰冷,仿佛这三年的情分,于他而言,自始至终都只是不值一提的东西。 羽辰笙不死心,他摇曳着那人双臂,从始至终,他都只想要一个答复而已,哪怕是假的也好。 “你说话啊!” “你说话…你告诉我,哪怕,骗骗我也好.….” 十指嵌入掌心,层层手茧被指甲刺穿,那疼痛得入骨,羽辰笙还是扯着笑,带有试探性的道了一声:“许林寻,你明明知道的.…我这人耳根软,很好哄的。” 许林寻只觉得现在的羽辰笙很不听话,很麻烦,像个烫手的山芋。 “够了,逢场作戏而已,体面点对你我都好。” 最后一丝念想也被亲手粉碎 这三年,整整三年,原来在许林寻口中,都可以用一句轻描淡写的逢场作戏概括。 儿时过家家式的娶他是逢场作戏,现在明媒正娶的婚姻也是逢场作戏。 许林寻你果然知道如何才让我万劫不复。 在许林寻推开他的那一刻,羽辰笙最后问了一次,那个自己已经知道答案的问题。 “许林寻,你可曾有过一分对我的喜欢…….” 房间内停留了几分寂静,墙面老式挂钟传来十二点的播报音。 ——那人说—— “从未。” 房门被用力合上,羽辰笙刚满二十七岁生日这天,他等了半辈子的人最终还是归了家。 不过,是没有羽辰笙的家。 夜里下了小雨,云里藏了月亮。 许林寻开着那辆去见慕念的车后,是一个叫羽辰笙的傻子不知疲倦的追逐。 跌倒,爬起,继续追逐。 一次,两次,数十次。 直至满身淤泥,毫无力气,他也没能追上一心想离开的人。 绵密的细雨撒满了街道,路人匪夷所思的目光聚在一人身上,嘴里碎碎念叨着听不太清的话,有鄙夷,有同情,也有嘲讽。 羽辰笙没有理会,他只是呆望着车辆远行,直至完全消散在茫茫的雨雾里,再也找不到。 嘴边是苦涩的笑意。 “他真的,不要我了……”
第27章 羽辰笙,你值得被爱 细雨骤停,地面涣散起寒冷的雾气。 羽辰笙从未觉得,原来回家的路途,有这么遥远。 满身泥泞的人,双脚像是被灌满了银铅,沉重得迈不开步伐。 那束自己追寻了数十载的光,如今,再也留不住了。 藏在乌云后的半月,也在雨后露出一角,羽辰笙驻足呆望了良久。 “明天,一定是个好天气吧……” 喃喃自语后,又湿了眼眶。 他喜欢的人, 去见他喜欢的人了。 结局一定会很美好吧。 也就意味着,他也该走了,又或者说,他其实早该走的,非要硬生生在许林寻面前,碍眼三年之久。 手腕上,那根儿时相赠的青草绳虽被有心照料着,却早就泛了黄,干枯得毫无生气,只是他舍不得丢弃罢了。 “羽辰笙?” 身后响起略微熟悉的声音,羽辰笙木讷的转过身。 格里克闪了一下前照灯 ——还真是他。 车被停在了路边,看着他浑身湿透,格里克将身上的外套披到了他身上。 “你在这干什么?” 那人神情呆滞,并没有回话。 其实羽辰笙不说,以他对许林寻的了解,也能猜的到个大概。 这是再一次被丢弃了吧。 格里克将钥匙在指尖旋转,挑了挑眉,语气轻快。 “喂,反正哥就快走了,一起去喝一杯,给哥饯行怎么样?” 格里克今天刚递过去的离职申请,还没一小时就通过了。这会估计那张小老头,肯定已经激动得泪流满面的烧高香了。 这一天可真够乱的,回伦敦的航班本来是下午六点,又延迟到凌晨四点,去机场的路上还捡到了流浪的羽辰笙。 哎,这事既然被自己看到了,总不能真扔下他不管吧。 可貌似羽辰笙并不领情,将身上的外套还给了他,婉拒了回去。“抱歉格里医生,我不会喝酒。” “啧,你说你这人,难道就没听过一醉解千愁吗?咱俩也算得上是半个朋友了,相信我,酒对于你来说,是个好东西,喝醉了就不会痛了。事故总该有个了断,下一步你想如何做,权利都在你自己手里,没有人能左右你。 醉的糊涂,才会梦的清楚。我本不是一个多愁善感的人,可这个世界就是这样。每个人在被贴上成年人的标签后,都要学着自我疗伤,自我麻醉,然后再一次的重蹈覆辙,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有着强大的灵魂。” “你也一样羽辰笙。”格里克又重新将外套披回他身上,那双碧绿色的瞳孔里是少有的认真。“听着,羽辰笙,你很温柔,笑起来温柔,说话时温柔,你值得被爱,你并不是谁的替代品,你就是你,独一无二的你。” 这些话格里克早就想告诉他的,只是碍于与许林寻之间的关系他才一直没说出口,现在自己马上就要回英国了,要是再不说出来,那就真没机会了。 黑棕色斜长的刘海被格里克抚到耳后,吹起额前几缕掉落下来的碎发,嘴角是浪荡不羁的笑,他指了指身后的豪车。 “怎么样?要不要考虑下?一起喝上一杯?” 格里克觉得自己的样子简直太帅了,而且是24K纯帅! 羽辰笙已经记不清有多久,没有人同他说过这么温暖的话了。 偶然有掉落的枫树叶,起风后在空中上下扑腾,像是在做着无谓的挣扎,可最后又沉寂于地面,凄婉落尾。 抬眼间,那人眼下,浸满了水雾,那个邀请,也得到了回应。 “好。”
第28章 旅客的烈酒与归途 A市莫纱路的17号铺,是一家格里克经常去的清吧,叫迷途。只是偶然的路过一次,他就喜欢这个上了名字。 ‘在迷茫中寻找归途的旅人’至少格里克是这样理解的,觉得这个名字里含有沧桑的故事,也赋有年代的诗意。 当然最主要原因是这家清吧调酒员,黎思苒。是个即使三十岁,也充满魅力的迷人姐姐,待人和善,喜欢穿一袭红裙,在发间别上一支桃木簪。 虽说五官第一眼看上去不是很惊艳,但很耐看,就像她亲手调的酒,细细品尝后才会有着独特味道。举手投足间,那种只属于东方江南女子的气质,让格里克一度认为她就是小说中描写的,端庄温婉的大家闺秀。 毕竟人都是视觉动物,遇见美丽的人或者事物,都禁不住的想多看几眼。 喝下姐姐调的酒,忘却世间忧与愁,格里克一整天的不愉快就会烟消云散。 今天来寻找归途的人不多,凌晨两点比较冷清,除了格里克和羽辰笙,还有两桌迷茫的酒客。 店里不是很忙,黎思苒守着吧台,认真擦拭手中的高脚杯。 果然看见美女,心情都会好很多,格里克嬉皮笑脸的凑到她面前撒娇。 “苒姐姐,来一杯水果宾治呗~” 考虑到羽辰笙应该是第一次喝酒,格里克特意要了一杯酒精浓度最低的鸡尾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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