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进了浴室,水温刚调好,孙子就进来了。 睡懵了的王哲这才后知后觉他是怎么醒的了。 他也没拒绝,男人早上该有的反应,他也有,顺便解决一下。 等到完了,他心头那种因为超负荷工作,透支了身体和精神而产生的无形压力也跟着散发了出去。 人嘛,情绪是真实的,需求是真实的,紧绷的身体和灵魂也是需要放松的。 这是他真实的感受,尊重自己就好。 至于别人的,也是站在旁边尊重就好,没必要共情,更没必要把自己代入进去。 执着于别人的感受、在别人身上获取情感、情绪的人,让他人去构建自己的命运的人,结果不会好到哪去。 什么都没有自己成全自己香。 王哲这一发泄,整个人都轻松了,他去隔壁的大衣帽间挑了精致的衣服穿在身上,看着镜子里的英俊男人,他心情就更好了。 工作嘛,就是战斗,只要身上有一点的力气,就要怀着像去赴宴的心情一样,优雅振奋地、兴致勃勃地去战斗。 搞得好看一点,先从气势搞一波。 王哲首先就把自己搞得高兴起来了,他兴高采烈的从衣帽间一出来,眉目间就写了六个字,“老子春风得意”。 昨晚他身上那种鬼见了都觉得冷的冷漠已全然不见,就跟换了个人似的。 钟复宇在楼下等他,看到他快步下楼那个洒脱利落的身影,举着手机放在耳边的他放下手机,把正在进行的通话摁掉,眼睛跟着快步的王哲去了厨房,身体也鬼使神差的跟在了王哲身后。 王哲在弄早上要吃的简易早餐,营养丰富塞几口就能管他一上午消耗的能量的那种,他背对着钟复宇,但钟复宇一进厨房,他就感觉到了,头也不回道:“钟董,麻利的,转身,走你的,我情绪好着呢,别搞破坏。” 钟董过来,在背后抱住了他,看了看他身前的碗,道:“我也有?” 王哲乐,笑道:“想什么美事?” “你以前弄的我就挺喜欢吃。”钟复宇从他身后探手,玩着碗中的勺子,漫不经心的道。 “别恶心我啊,”王哲嗤嗤乐,“一大早做什么梦?” “嗯……”钟复宇漫应着,扶着他腰的手松开,趁这个机会,他侧过身,坦然自若的把王哲的碗端到手上,转过身就走,边往前走边道:“我上班了。” “孙子,拿回来,”王哲也没追,站那不动,对着他的背影道:“还没加热,你拿回来我帮你弄一下。” 钟复宇一声不吭,快步出门,上了来接他的车。 他才不去,他去公司加热,给王哲,王哲只会当着他摔了他的碗。 这家伙,眉目舒展、外表最迷人的时候最吓人,什么事都干得出。 钟复宇从不受此麻痹,他也不是没吃过亏,该跑就跑。 司机保镖看到他拿了个大碗上车,莫名惊诧,不敢问,也不敢说话,在他说了“开车”之后赶紧把车开走了。 老板带碗上班,一时之间,他们震惊到连脖子上那颗脑袋都暂时忘了运转一项名叫“反应”的功能。 王哲在厨房等了等,没等到人回来,倒是等到了关门的声音,他冷哼了一声,骂了句:“王八犊子。” 王哲站在那,感受着很多年前,他曾和钟复宇有过的那些早上的感受。 他的灵魂冷硬如磐石,他那苍老的灵魂站在高高的地方,无情无欲地俯视着那些过往的情绪在王哲身上流转,感受着王哲那颗鲜活又生机勃勃的心一边冷淡,一边欢快地跳跃着。 最终,王哲笑了,转过身去弄了新的早餐。 还爱吗? 爱的。 但还会为这个人心痛吗? 那倒不会了。 可能有一天,他也许还会为钟复宇的离去感到有一点失落,但王哲清楚的知道,那种对旧物的习惯才产生的失落大概能维持一瞬间,在钟复宇离开的几分钟后,他的注意力会投身到更有趣的事情身上。 现实是很现实,很真实,也有一点残忍的,这世界上,有当初让钟复宇从他身上转移注意力的新鲜的人和事,以后也会有让他从钟复宇身上转移注意力的新鲜的人和事。 永远会有更年轻、更鲜活、更有才华、更有意思的人。 只要自己活着,只要自己保持强悍,你永远都不知道,接下来的生命会有多精彩。 至少对王哲来说,生活就是如此。 钟复宇走后的头几年,每一个想睡他的人,不是想通过他睡钟复宇,就是想搞他的仙人跳弄死他,年轻的男孩喜欢他也只是一时的喜欢,也只是想找个有钱的男友无偿养自己宠爱自己,所以王哲才旱了那么久,谁都不敢碰,不想创业初期就死在这些狗屁倒灶的事情上。 但事情不是一成不变的。 这世界上也不止只有一个王哲如此强悍的活着。 也有跟王哲差不多,甚至比王哲还要优秀一点的人存在在这个世界,他在蛰伏,他在等着势成,他也在暗中冷静地观察着王哲,等待着以后。 谁知道呢。 就算没有以后,王哲也不相信,只有一双眼睛在看他。 人跟花一样,只要足够迷人,就会有人驻足欣赏。 不过,他还是要稳住,不能让钟复宇发现这些,哪怕一点心思也不能透露出去,要不会毁了他以后有趣的生活。 嫉妒永远都是美好生活的毁坏者。 王哲收了收情绪,吃完早餐,去了公司。 他今天开九点的早会,但六点被弄醒,搞完出来到公司进电梯,已经八点半了。 这幢写字楼里,王哲八点半是不可能出现在公司的,他的早上一般是从下午开始,但有些负责的老板,最晚也是这个点到公司的。 还有个比王哲年轻一岁的老板,简直像是住在公司里,是老二用来鞭笞他老板按时上班的模范老板。 今天王哲来早了,要进电梯的时候,看到住在公司的年轻模范老板走在他前面,他停下脚步等了等,想等人进了电梯走了再说,没想到,有路过的人跟年轻老板打了声招呼,老板回身的时候看到了身后的王哲,脚步顿住了。 被看到了,王哲站在那也挺傻的,就走了进去,跟人“Hi”了一声。 王哲阳光灿烂,精致的西装穿在他身上,就像去赴宴的王子一样优雅,英俊的冷淡的穿着帽衫的超年轻老板却首先看到了他的笑脸,等王哲走近,他的眼睛在王哲早上被狗咬破的耳尖上,还有脖子上那些被狗咬出来的吻痕上慢慢来回穿梭移动。 他动作也不大,但王哲莫名其妙稍微有那么一点不好意思,他摸了摸耳朵,若无其事笑道:“周老板,上班啊?” 脸上淡淡,看不出什么情绪的周老板定定地看着他的脸,直视他,朝他点了下头。 “你先走,我这还有点事。”屁事都没有,拿着个手机就来公司上班的王哲当着人的面就撒谎。 周老板没说话,朝不远处的电梯走了过去,等他进了电梯,他按着开门键不放,王哲一看那门怎么样也不关,摸着鼻子就走了进去。 王哲的公司就在六楼,周老板公司的楼要更高一点,电梯“嗖”的一声,王哲的楼就到了,他走了出去。 电梯门关了。 很巧的是,八点半这个点,是按电梯的人少的时候,电梯里只有他们两个人,但认识还有个合作项目的两人这段时间什么话都没说,也什么事都没发生。 没有鬼就是有鬼,王哲进了自己办公室的时候摸了摸自己发烫的耳朵,笑着叹了口气。
第27章 周老板是三年前搬进这幢写字楼的。 不过王哲是到一年前,才跟周老板因为合作项目熟了一点,之前他们偶尔在写字楼里碰到过,就是点个头打声招呼的交情。 熟是周老板给王哲送生意做才熟起来的,两个人气氛的不对劲,也是王哲接触之后发现的。 周老板这个人不是个很热情的人,但跟王哲一坐,能坐一个多小时,这哥们坐着也不动,就坐在那拿着电脑工作纯陪坐,一句话也不说。 两人因为要洽谈合作项目,在会议室坐过两三次,王哲起初有点尴尬,但过了那个尴尬劲,还挺自在的。 王哲自己一个人呆的时间很长,是个坐得住、也静得下心的人,他还不到三十岁,像他这个年纪像他这种定力的人基本上没有,周老板是他碰到的唯一一个能坐在那不打游戏不跟人瞎聊也不觉得尴尬对着一堆工作能安静坐一两个小时的人,当然,王哲那个前男友是个例外。 这其实也不是最主要的。 最主要的是王哲就坐他身边,哥们能忍住了不说话,王哲至今没怎么碰到过见到他不说话的人。 这样相处两次,王哲也觉得有点不对劲。 中间逢过年,小周老板也是给王哲送过一次礼,那东西送得就像送命一样,贵重得离谱,王哲拿着烫手,拿回去找他,哥们跟他说是从家里偷出来的,都已经挨过骂了,不好再拿回去。 王哲被他的骚操作搞得都有点不好意思,他把收到的重礼让快递送到人家家里,他们之间就没下文了,也没聊过天,社交软件上的聊天记录还停留在过年放假前小周老板跟他聊的那两句“我给你拿点东西”,王哲回的“我在公司”那个对话框里。 但小周老板给他的生意一直在加单,开年以来,小周老板生意大起来了,这几个月给王哲的生意就更多了。 小周老板跟王哲一样,是大学生的时候就创业了,他是外省人,大学也是外省的王牌头部大学,之所以在东市创业,是因为东市有个政策,那是不管什么地方的大学生,只要在东市创业,哪怕当个个体户,也能免七年的税,王哲当年创业成功就是受了东市这个政策的不少恩泽。 东市这些年是干了不少事的,东市作为靠内陆的第一大省份城市,它带动了全省的经济,它所在的省份是所有同内陆城市里头往外输送劳工最少的一个省份。 这也是王哲愿意跟钟复宇纠缠至今的原因,钟复宇工厂一落地,他们省内的人就不用出去打工了,并且本省的人会不够用,他们会面向全国放出工作岗位。 市府那是重视到坐立难安了,王哲哪敢拆台。 小周老板就是在东市创的业,之前听说他是带着他的团队在民房里办公了几年,三年前靠得到了验证的成功项目拿到了大投资,就入驻了王哲所在的写字楼。 按王哲判断,小周老板的家庭环境应该是很不错的,他没拿到那个烫手的大礼之前,他从这个比他小一岁的年轻人身上没有看到丝毫的心浮气躁,只看到了强大的心理素质。 王哲的心理素质,那是靠千刀万剐的痛苦经历洗涮锤炼出来的,跟他差不多同年龄的人,能不人云亦云就不错了,像小周老板这样不浮躁的人很少见,基本上没有,就是王哲一手带出来的老大,看起来沉稳得不行,私底下也没少因为一些偏激冲动的想法被王哲劈头盖脸骂蠢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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