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答应归答应,她脑子还是很清醒的,并没有在大庭广众之下表现出自己与周恕之关系亲密,只对谭昭开口:“多谢谭兄替我洗清冤屈,若不是你,今日恐怕难以善终。” “小事,你若是能叫周少东家分半只烧鸡给我,我就收下这份谢意。” 周恕之的眼刀立刻飞了过来,谭昭摸了摸鼻子,只当没看到。
第299章 江湖剑雨(三十) 谭某人还是如愿吃到了周家酒楼的特制卤烧鸡,但并不是半只,而是一整只。 刚刚难得提剑热了热身,这会儿他胃口特别好:“别不开心嘛,来吃烧鸡,大不了我的剑,借你摸摸。” 贺兰固憋着嘴,他刚刚可都听掌柜的说了,谭哥在江南精英节上大展身手、力挫群雄,今日之后,他谭哥就要在江湖扬帆起航了。 可偏偏,他这个头号迷弟居然没有在现场,这如何叫人不扼腕痛惜呢。 但摸一摸宝剑哎,这……实在叫人有些心动不已:“真的吗?不是都说,剑客的剑从不过第二人之手吗?” “没那么讲究,我这剑名为不给,喏,自己看吧。” 不给剑?!这名字取得可真潦草又狂妄啊,贺兰固心里默念了几遍,居然意外得好听又好记。他见谭哥脸上确实没有勉强的神色,便大着胆子摸上靠在桌边的不给剑,剑入手一沉,但并没有他想象中那么地沉。 贺兰固出身放剑山庄,哪怕他从没有接触过山庄的核心事务,但剑他从小到大见的很多,这把剑的剑鞘实在很普通,普通到它并没有任何的特殊花纹,就像是江湖上最普通的剑客手里会拿的剑。 剑柄的制式也是很普通的样式,可当他轻轻提起剑,一瞬间剑光流泻出来,那种宝剑才有的光芒瞬间占满了他的眼眶。 贺兰固惊得“啊”了一声,甚至都没握住剑柄,剑光就瞬间消失在了他的眼前。 “谭哥,这剑——” “嗯?” “这剑好厉害!我从没有见过剑光这么盛却如此平和的剑,这把剑是出自哪位铸剑大师的手?” 谭昭:……那你可就是问对人了。 “你真想知道?” 贺兰固点头:“当然!” “我自己打的。” 贺兰固:!!!!!! “你不信?” 少年郎摇了摇头:“不是,我只是觉得,相较于谭哥的优秀,我好像就是个来人间凑数的家伙。”干啥啥不行,讨人厌第一名。 “那就让自己优秀起来,当你会的多了,就会成为别人羡慕的人,你以为我天生就会剑术武功的吗?” 贺兰固将手里的不给剑珍重地放在了桌上,这么好的剑放在地上,他的心肝会痛的:“嗯,我会努力的!” “不再看看?” 贺兰固摇了摇头:“不看了,一眼足矣。” 再说了,他现在还在泡药浴塑筋骨,宝剑在他手里有什么好看的,下次他争取到前排,看谭哥用剑那才是真家伙,他嘛,还是先吃口烧鸡,再不吃就要被谭哥吃完了。 “不能给我留个腿吗?孩子还在长身体呢。”贺兰固可怜巴巴地开口。 谭昭:……给给给。 两人分吃完一只烧鸡,贺兰固有些好奇地开口:“沈姐姐她和周少东家离开好久了,谭哥你知道……” “我不知道。”谭昭直接将这个话题杀死在了摇篮里,见少年郎一副我还想继续聊聊的表情,他当机立断将人拉起来,“走,出去消消食,今晚听说有灯会,宵禁推迟到子时,你还没逛过江南的灯会吧?” “没有,我要去!” 禹城的灯会是每逢十二开的,这个月的算是小灯会节,虽然规模不算太大,但对于贺兰固这样的“乡下小子”,已经是绰绰有余了。 他手里也有钱,没一会儿就买了一大堆,多是些小玩意,但新鲜又好玩,他实在难以控制住。 太罪恶了,明天早上就吃白面汤吧,最多卧一个荷包蛋。 “谭哥,那边的灯笼更好看,还有猜灯谜的,我……”贺兰固兴致勃勃地拉着谭哥挤过去,然后就看到周少东家跟个开屏孔雀似得在破灯谜博沈姐姐开心。沈姐姐还披了个斗篷,戴了面纱,但他一眼就认出来了。 “谭哥,咱们要不走吧?” 谭昭:……好家伙,不愧是小青蛙口中的男妲己啊。 “走吧,人家暂时顾不上咱们,那边我看到有卖金桔的,陪我去买一些酿酒吧。” 等走近了摊子,谭昭才发现不仅有金桔,还有些山楂、板栗、鸭梨、荸荠之类,这会儿金桔才刚刚上市,味道有些酸涩,看得出卖得不是很好,倒是其他的剩的不多了,他干脆就直接包圆了,还给了送货钱,叫人送去客栈。 灯会一直持续到上半夜,贺兰固却是半分睡意都没有,回到客栈还在说着江南真好啊,等洗漱完躺在床上,直接秒睡。 第二天起来,还以为又要喊谭哥起床,没想到谭哥今天居然起得意外得早。 “愣着干什么?去吃早饭,然后来帮忙。” “哦?哦!” 沈柔章带着小阿辞过来时,已经日上三竿了,但谭昭来了酿酒的兴致,主要是囊中羞涩来着,所以他准备把昨晚买的材料都处理了,刚好也回赠周恕之一瓶酒,总不好他真的免费吃人家的喝人家的吧。 “大哥哥,你在玩什么呀?阿辞也可以玩吗?”阿辞今天穿了身俏皮的绿色衣衫,声音甜甜的,实在叫人很难拒绝。 “当然可以,不过你得把手洗干净,再把袖子束起来。” 阿辞当即点了点头,冲着娘亲甜甜一笑:“娘,束袖子,阿辞不会!” 沈柔章一个铁血剑客,开始生疏地替儿子绑袖子,等手洗干净,小阿辞高兴地投入了帮忙,反正大哥哥夸他比小哥哥干得好,他好开心哎。 不过小孩子毕竟精力有限,吃过中饭,就困得在沈柔章身上睡过去了。 “你把阿辞带过来,是准备让他见见周少东家?” 沈柔章点了点头,她是个敞亮的人,本就做不来隐瞒的事情:“不妥吗?其实我来之前,芝芝姐劝我不要让他们见面。” “你问我,可算是问错人了,我这人对男女之情一窍不通,但你是悬水剑,如果你心里不开心,应该没有男人能够让你委屈自己。” 沈柔章却很会抓重点:“你居然不懂男女之情?你看着,明明很讨女孩子喜欢。” 系统:…… “谢谢夸奖。”谭昭非常迅速地接受了这一夸奖。 “不过仔细想想,谭兄你确实很难给女孩子安全感,你太自如了,在感情里,太过运筹帷幄的男人,会让女孩子觉得你不重视她们。” 系统:……这才对嘛:)。 “所以,周少东家就是靠这个打动你的?”谭昭反问了回去。 沈柔章:…… “我和他的事情,说来有些复杂,但他家门庭高大,我曾经跟他回去过一次,那时候我就知道,我肯定不会嫁给他。”沈柔章听到了自己的声音响起。 “江南周家,巨富之家,且还有皇商之名,家里是不是很豪奢?” “豪奢称不上,但处处精致,五步一景,十步一阁,就连传菜的侍女都步伐优美,谈吐得宜,我在他家,顶天了就是个烧火丫头。” “……过了哦,烧火丫头哪有你这般剑术和风姿的。” “一点比喻,我并不畏惧他的家世,但……我有我自己的顾虑。”沈柔章叹了一口气,“随舟,应该确实与我有血缘关系,我被随家丢弃时,已经记事了。” “他说得不错,我的父亲随庭并不是一个好人,他对亲生弟弟随舟都可以算计,更何况是不得他喜爱的母亲。我母亲出身高门,谈吐诗书乃至于女红管家,样样做得都很好。但就因为她的长相偏秾丽,他就觉得我母亲必然是个水性杨花的女人。” “男人多可笑啊,一点事实根据都没有,就随意给别人下了判决书,他不仅厌恶我母亲,更厌恶我,他甚至认为长相类母的我,长大后也必然是个水性杨花的女子。” 谭昭:…… “但因为我母亲出身高门,哪怕没有生下嫡子,他也没办法休妻。但后来我外祖家因为一些事情落魄了,他立刻就休妻另娶,哪是什么外室扶正啊,他老早就相中了一位听说是宜家宜室的女子,后来给他生了个儿子,他就看我愈发不顺眼了。” “那位宜家宜室的女子,就很会揣摩他的心意,没过多久,出去烧香的路上,我就被丢弃了,若不是师父捡到了我,我或许已经成为了一个乞儿,或者被不怀好意的人卖进青楼,都是有可能的。” “……你回去过?”谭昭敏锐地察觉到。 沈柔章点了点头:“年少的时候,刚学了点剑,以为自己天下无敌,便想回去替自己替我母亲讨个公道,可是我记忆中的家,早就没有了。” “没有了?” “随庭做了点小官,好久之前就离开了那里,我找人打听过,但没有任何消息。”沈柔章笑了笑,“说起来,这还是自那之后第一次听到随家的消息,说不定再过不久我就可以实现年少时的夙愿了。” 谭昭是习剑的,他很明白一个剑客的心路历程:“它阻碍你的剑道。” “果然瞒不过你,我原本以为我早已放下,但时隔这么久,旧事重提,我依旧难以忘怀,或许……我确实不是一个心胸开阔的人。” 谭昭却言:“沈柔章,你是习剑的,又不是修佛,记仇怎么了!剑是伤人的兵器,心有怒火,只会将你的剑打磨得更加锋利,别给自己设太多的桎梏。” 沈柔章惊得抬起头,眼里却有自己都未察觉到的光亮。 自从师父死后,她就一直都是一个人悟剑,后来有了系统,系统的定位也不是当她剑道上的引领者,更多的,还是她一个执着地走在前进的路上。 她一直认为,习剑是个人的事情,但现在,她或许应该改观了。
第300章 江湖剑雨(三一) 沈柔章刚刚习剑的时候,每次出剑都带着极强的锋芒,可以说那时候她的剑是最锋利、最不加掩饰的状态,哪怕她那时候剑招并不精湛、用的也只是最普通的铁剑,因为心里带着被抛弃的仇恨,所以她的剑是仇恨之剑。 但她师父是个出家人,慈悲为怀,一生都走在渡人渡己的路上。 很多人都说,女人就不该习剑,这当然是对女子的一种偏见,同样的也是男人对于权柄的掌控欲,他们规定了女子不能如何如何,却给自己敞开了所有的大门。 沈柔章第一次听到这种说法,就认定了自己一定要习剑,并且还要成为江湖上第一的剑客,将那群自大的男人统统都踩在脚下。 幸运的是,她有些习剑的天赋,师父说她是江湖上百年难得一遇的奇才,沈柔章没见过其他的奇才,所以她要求自己努力努力再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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