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惊秋放下书,又在包里摸索,拿出一支钢笔。 款式很旧,笔身全黑,笔夹是金色,保养得不是很好,笔盖已经松动了,摇摇欲坠。 “这是十八岁生日我爸妈给我的,算是家里的传家宝吧,听说是我太爷爷那一辈传下来的,用这支钢笔给病人写过很多病历。” 燕惊秋翻转笔身,“你看,这里刻了字。” 梁鹤洲垂眼,看见四个烫金楷体字——仁心仁术。 燕惊秋用拇指拂过笔身,紧紧捏住了第二个“仁”字。 “好像那一回生日是我第一次和我爸妈一起过,在一家中餐馆的包厢,就我们三个人。我爸敬了我一杯酒,跟我说,医德大于医术,假如没有医德,就算医术再高明,也算不上一个好医生,然后我妈把这支钢笔给了我,我每天都带着,它还能写字呢。” 他打开笔帽,用鼻尖戳了戳掌心,幽蓝的墨水在皮肤上晕开。 “你觉得我能做一个好医生吗?”他声音很轻,一下子就散在风里。 话题奇妙地回到早些时候梁鹤洲所想,按照燕惊秋的性格,是无论如何做不到一个“仁”字的,他没有为别人考虑、体谅他人的概念,就好像先天性色盲患者,再怎么告诉他天是蓝色,他也不会理解“蓝”是什么模样。 梁鹤洲觉得自己应该实话实说,就算是老掉牙的套话也好,什么“及时止损”什么“为自己而活”,但他没能说出口,现在的情境下,直白显得残忍而没有必要。哪怕只是这么一小会儿,他想做燕惊秋最忠实的拥趸。 “肯定会的,你会成为一个好医生。”他语气笃定。 燕惊秋没应声,只是更紧地贴住了他温热的身躯。 回到公寓是六点半,电梯挤满了下班回来的工薪族,燕惊秋被梁鹤洲圈在角落,与拥挤的人群隔绝开来。 他担心梁鹤洲看出他的脚踝没事后就会立刻离开,于是仍装作脚崴了的样子,单脚站着,右腿搁在梁鹤洲球鞋上,也不避讳周围有人在,枕着他的肩,说晚上想吃番茄牛腩,又说昨晚炖的鸡汤还没喝完,问该怎么办。 梁鹤洲绷着脸不说话,楼层一到,圈住他的腰抱着就往外走,但一出电梯就放开了他。燕惊秋倚着墙笑,慢条斯理地从包里拿出钥匙,眼光一瞥,看见家门口站了个人。 是个男生,小鹿眼,酒窝,瘦弱的身材,很眼熟,他捏着单肩包的背带,拘谨地东张西望,与燕惊秋对上视线后跑了过来。 “学长!你回来了!”他羞怯地看了看梁鹤洲,抓住燕惊秋的手,压低声音,“那个,你今天方便吗?” 梁鹤洲看得明白,大约就是指床上方不方便了,他已经有过心理建设,知道总有一天,自己会碰见这番场景。 他默默转身,电梯正好下到这一层,他按下开门键,走进电梯里,看见燕惊秋追过来想用手挡门,但门先一步合上了。 走出公寓大楼,他在街角便利店买了牛奶和面包,结账时看见收银台上摆着的糖果罐里有一个长颈鹿样式的棒棒糖。 他从来不吃这样的零食,但还是买了,握在手里把玩。 晚风比刚才更凉,刺刺的,扎得脸有些疼。 很奇怪,并没有下雨,可整座城市看上去就像被打湿了,潮乎乎地沉在夜色里。
第13章 集邮 “你谁啊?” 燕惊秋眉头紧皱,挡在公寓门口。 “学长你不记得了吗,足球比赛上,我们见过,”男生绞着手指,扭扭捏捏,“还交换了联系方式,你说会找我的。” 燕惊秋盯着他看了片刻,恍然记起,他就是那个送可乐的男孩子。 这半个多月一门心思扑在梁鹤洲身上,他早已把手机列表里躺着的那些莺莺燕燕抛诸脑后了。 “你怎么知道我住这里?” 男生红着脸,说:“大、大家都知道的呀……” 这话确实不错,燕惊秋从来都只带人来这里过夜,不去宾馆那样的地方,公寓地址应该早在圈子里传开了。 “学长,我能进去吗?”男生问。 燕惊秋指关节抵着眉心,叹了口气,他没有心情,想着方才梁鹤洲走得那么干脆,连句“再见”都不说,真是无情。 “下次吧,我今天太累了。”说完,也不等那男生回答,转身关上了门。 他躺在沙发上发了会儿呆,拿出手机给程庭南打电话,点名要吃K记的炸鸡,又让他带几瓶啤酒过来。 十多分钟后,程庭南就来了,大包小包,除去炸鸡,还买了很多其他的零食。 “你怎么来这么快?我还以为要半个小时。”燕惊秋懒懒地问。 “嗯……正好在附近,”他把炸鸡拿出来摆在茶几上,语调匆匆,“没买到冰啤,我把啤酒放冰箱凉一凉,你先喝可乐吧。” 他拿出两瓶可乐递给燕惊秋,拎着购物袋去到厨房,打开冰箱后,看到被保鲜膜封好的剩菜和鸡汤,抓着冰箱门的手不自觉紧了紧。 “小秋,这个菜不能吃了吧?我看着好像坏了。”他冷着脸,大声喊道。 燕惊秋似乎已经吃上了炸鸡,口齿不清地说:“是吗?那就倒掉吧。” 他把盘子和汤碗拿出来,一股脑倒进厨余垃圾袋里,“隔夜的剩菜就别吃了,对身体不好。” “知道了。” 他洗完手回到客厅,坐在燕惊秋身边,问:“梁鹤洲呢?我还以为他会留下来做饭。” “别提了,刚才有个人来找我,他就走了,真是,挑什么时候不好,那个人非现在来。” “谁?” “不知道叫什么名字,就送我可乐的那个。” 程庭南下意识摸了摸口袋里的手机,干巴巴地“哦”了一声,犹犹豫豫地问:“小秋,你……认真的吗?” “什么?” “赌局已经结束了,不是吗?” 燕惊秋转头看他,与他对视片刻,像听了笑话似的笑出了声,“你想什么呢,他真不是我的菜,我就是咽不下这口气,真搞不懂,他怎么就跟个石头似的又臭又硬,怎么撩都没反应,太难对付了,我感觉我给他抛的媚眼都有几百个了。” 程庭南笑不出来,神情僵硬,轻声说:“何必呢小秋,那么多人喜欢你,少他一个又怎么样,不要紧的。” 燕惊秋握着冰可乐,把玩瓶身上泛出的水汽,半晌,说:“就像集邮一样,你懂吗庭南?少一个都不行,我想要的一定要拿到。” 程庭南咬紧牙关,脸色铁青。 他一直知道燕惊秋是个放浪的人,但他认为燕惊秋只是太过孤单,想要从不同的人那里获取关照和温暖,弥补父母在他生活中的缺位,所以从一开始,他就默许了燕惊秋戏耍玩弄别人感情的不齿行径,某些时刻,他甚至扮演着一个助纣为虐的角色。 但现在,他忽然觉得燕惊秋只是单纯的渣而已,想要割席的念头如此强烈,以至于他差点站起来指着燕惊秋的鼻子大声斥责。 可也或许,他并不是因为燕惊秋的恶劣而愤怒,而是因为燕惊秋与梁鹤洲走得实在太近。 起初,他以为梁鹤洲与燕惊秋的那些个情人没什么不同,反而,他冷冰冰的态度可能会比任何人都早一步被厌弃。 燕惊秋不安定的、孩子般的性格,注定让他无法安稳静心地和某个特定的人维持长期的亲密关系。 “程庭南”除外。他的地位稳如泰山,坚不可撼。 可是事情开始朝他预料以外的方向发展,梁鹤洲取代他占据了燕惊秋大部分时间,不仅三番五次进出这间公寓,煮饭做菜,还拿到了公寓钥匙,虽然只有那么短暂的一小会儿,可也是绝无仅有的特例。 以往的那些对象都是过客,即来即走,谁都不被允许在这个只属于他和燕惊秋的私人领地停留。 长期压抑在心中的嫉妒的种子终于破土而出,眨眼之间长成了参天大树,根脉残忍地占据了他身体的每一个部位。 明明是他先来,先来了十多年。 他方寸大乱,顿觉周身危机四伏,在这样的荆天棘地中,偏偏又无法向任何人倾诉、求助。这会破坏他刻意与燕惊秋保持的微妙平衡,他还想继续待在燕惊秋身边,就算一直以朋友的身份。 他希望燕惊秋至少不要表现得如此薄情而卑劣,至少,尽快和梁鹤洲拉开距离。 “这样真的不好,小秋,”他尽量让声音听起来很平静,“你——” 燕惊秋打断他,“我会马上跟他分手的,等目的达到之后。” 程庭南张了张口,意识到自己不过是在枉自徒劳。他叹了口气,默默起身去厨房,把冰好的啤酒拿出来,打开递给了燕惊秋。 燕惊秋笑着接过,凑过来勾着他的脖颈,揶揄地说:“是不是这段时间没和你一起玩儿,你不高兴啦?” 程庭南举起啤酒,和他碰杯,道:“自作多情。” “哼,嘴硬,这样好了,国庆节我们出去玩,顺便还能过个生日。” “行,去哪?” “你挑个地方吧,别太远,多叫几个人,不然没意思。” “那就去市郊的竹林玩玩,泡温泉。” “行。” “要叫梁鹤洲吗?” 燕惊秋仰头喝了一口啤酒,咂了咂嘴,“我自己和他说。” 第二天一早,梁鹤洲仍是没有来接他去学校,他上完一天课,忙得脚不沾地,吃晚饭时才得空给梁鹤洲发消息。 梁鹤洲没有回,他又跑去操场找人,但是足球队训练已经结束,连一个穿球服的人都看不见。 苦等到睡前,手机都没有任何动静,他迷迷糊糊睡过去,夜半时从梦中惊醒,摸出手机给梁鹤洲打电话。 倒是接通了,但传来一个清甜的女声,自称梁鹤洲同事,说他在忙,走不开。 燕惊秋一句话也没说就挂断了,翻来覆去到凌晨才重新睡着。 他一直都没能见到梁鹤洲,去宿舍找过,去足球队办公室找过,都没见到人,短信和电话通通石沉大海。 假期前的最后一节课是大学英语,他没有心情上,逃课后直奔火锅店,点名要让梁鹤洲过来,店员却告诉他还没到换班时间。 他随便点了几样菜,吃完后在步行街上晃晃悠悠消磨时间,捱到接近十一点,看见有员工从火锅店后门出来倒垃圾。他趁着那人不注意偷溜进去,一推开门,看见正在脱衣服的梁鹤洲。 他双手交叉提着两边衣服下摆,正要抬手臂,腹肌绷得紧紧的,裤子半褪,露出白色的内裤边沿,并没有回头,边脱上衣边说:“假期的排班表出来了吗?” 显然是把燕惊秋当成了刚刚出去扔垃圾的员工。 燕惊秋不动声色,缓步靠近,在他套上工作服之前,轻轻搂住了他的腰。 “鹤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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