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他的十年》作者:苦司 简介: 我和杨昊高中就在一起了。 我们早恋,我在篮球场上踹了他一脚之后亲了他,他就亲我亲上瘾了。 不怎么会说我爱你,不怎么会哄,不怎么特别亲密地称呼对方,反而我们经常吵架,分居两次分手一次动手一次,和好无数次。 磕磕绊绊,一回头,十年。 -攻花臂,受的纹身在腰腹 -正文第一人称,be 内容标签:年下,情有独钟,甜文,现代,主受,BE,校园 搜索关键字:主角:迟浔、江昭┃配角:全员助攻(bushi)┃其它: 一句话简介:他本来就不直 立意:好好长大 第1章1-4 1 我和我男朋友分手了。 不是特别突然,说真的。 谈过恋爱的人应该都知道,想分手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你可以天天和朋友笑着说我烦了我要分手,但是真的要分手,却成了自己默默地想,然后在某一瞬间突然发现。 要分手了。 分手是一种默契。 简而言之,双方都能感觉到。 所以我和我男朋友,哦不,前男友,说分手的时候,我看到他的备注上显示对方正在输入中,没有几秒,他说可以。 可以。 这是一个很神奇的词语。 不是好或者不好,而是可以。 好像是他让了我一次,在分手这件事情上。 很难得,毕竟他强势了那么久。 而我呢? 不算弱也不算让着吧。 只是觉得不爱了。 他应该也不爱了。 2 分手是一种默契,在一起也是。 我和我的前男友,我们是高中同学。 他当年很帅,是真的,反正我觉得帅。 我是那种老师最讨厌的学生,你可以想象一下老师最讨厌的学生每天在干什么。 比方说,不穿校服,或者,不好好穿校服。 而他,他是学生会主席,他衬衣扣子扣得比学校领导还整齐,每天戴个袖章。 他专门扣不好好穿校服的人的分。 所以那时候我俩在外人面前针锋相对。 他从一班查过来,我们班是五班。 一开始查校服就有人过来通风报信,整个班的人都在整理衣服。 只有我不动。 为什么不动? 因为我想让他多看我几眼,就这么幼稚。 因为没别的办法,我见到他第一眼就觉得,啊,有点喜欢。 我的计划每次都很顺利,我看到这个扑克脸带着人从前门进来的时候,反而会松一颗领口的纽扣。 他如我所愿走到我的课桌前,我会假装自己在看书,其实翻开的永远是第一页。 就像复习英语单词的时候,永远用abandon开头一样。 他会用每一次都毫无差别的语气和我说:“把校服穿好。” 那他妈是我一整个星期最期待的声音。 我说不,仰起脸望着他。 我想知道他会怎么办,但他其实每次都只是默默记下我的名字,然后转身离开。 虽然有一句话这么说:人生最大的错觉之一是别人喜欢你。 但我还是觉得,我前男友当时喜欢我。 你知道吗,喜欢和在一起,都是默契。 所以尽管我们像水火不容一对冤家,或者毫不相干的两个陌生人。 我还是觉得,这个扑克脸,应该也喜欢我。 3 有天晚上做完爱我问他,我想要的爱情呢? 他说没有了,做走了。 我哦了一声,好像突然想明白了。 原来人对人的感情是恒定的。 比如爱。 爱到一个程度,慢慢发现自己对这种爱缺失表达,之后将爱转化成一种习惯。 再要谈爱的时候,就更说不出来。 比如有天老胡问我:你俩怎么能在一起这么久的? 我说因为我爱他。 想接着和老胡讲讲我是怎么爱他的,我说不出来了。 难道我要和老胡说,我爱他,因为我上次拉开柜子一袋没封好的坚果掉出来撒一地的时候,我没有和他吵架,而是收拾了,当这回事儿没有发生。 难道我要和老胡说,他也爱我,因为我上次没洗干净杯子,里面还粘了几粒麦片,而他在洗手台前弄湿了一件衣服才弄掉。 实际上就是这样的,这就是爱了。 爱无法增长,但是能够被消耗。 要是这些事情放在以前,依照我俩的性格肯定要大吵一架,但是现在谁也不吵了,因为没意义。 这是我们俩都明白的,吵架没什么意义。 这是我们俩爱了很多年后明白的,原来沉默会消耗爱。 当老胡问我的时候我就该反应过来,我和他的爱情开始变了。 但我没有,我反而说,我们成为亲人了。 现在才知道,多么可怕,我们成为亲人了。 4 谁是老胡呢? 老胡是我的高中同桌,整个世界上除了我爹妈和他,最最了解我的人。 所以当时我藏得那么好,他却看出来了。 有天下课我俩跑去学校小路上抽烟,他问我:你是不是喜欢那个谁啊? 我俩点着烟对视。 灰色的烟雾不规则地缠在一起,我指间的烟烧着,烟灰自己掉在地上。 那几分钟,我看着老胡,心里第一次有了很多关于他的想法。 我说:啊。 我没问他你问的是谁,因为这个人只有可能是他。 老胡竟然看出来了。 我低头抽烟,问他:你说说,怎么办? 我问他怎么办不是我不敢,而是我不知道他敢不敢。 这个年代我们不被承认。 他敢不敢呢? 老胡说:不知道。 很诚恳。 我点点头,说我也不知道。 那怎么办呢? 总要有办法吧。 ---- 作者有话要说: 手机里放着《唯一》,忍不住,写了 第2章5-11 5 我曾经也把爱捧得很高,所以那时我觉得我肯定不爱他。 喜欢这个词对我来说太矫情,所以我也不说我是喜欢他。 而是说,我觉得他有点意思。 这可能就是我莫名其妙的自卑。 高中的时候我实在算不上什么好学生,甚至在有些老师的口中,我算不上学生,我不是特别在意这个,他们怎么觉得就怎么觉得吧,我都认。 学校按照成绩分班,一到四班都是重点班,而他在的一班是重点班中的重点班,换言之,本校能考上清北的人,都在那里了。 从五班开始就是普通班,但普通班也有三六九等。 和前面一样,普通班也是号数越小的,成绩越好。 你是不是很奇怪?我之前还说我算不上好学生,可是所在的班级成绩竟然还不错。 那我觉得你可能理解错了我的标准。 或者说,成绩好的人,一定就是好学生吗? 但是必须要说,挺多人对我的成绩感到诧异的,包括我自己。 实际上我知道,有一种人就是单纯脑子好,没什么别的原因。 我就是那种欠打的人。 教室按照班级排序,一班和五班刚好差一楼,而凑巧的是,一班教室就在我们班楼下。 但这样也挺不方便的,因为如果我要看他一眼很难,我们基本不可能偶遇。 每天早上 第二节课下课之后是课间操,出楼队伍会堵,我们班是这一层最靠近楼道的班级,他们班正好是下一层最靠近楼道的班级。 这样每次堵得走不动的时候,我会一直看着他。 他很高,在我注意到他的时候就已经一米八了,在长高这方面我不行,我到现在都只有一米七九,当年少点儿,一米七五左右。 所以他会站在队伍的最后面,而我在男生前排。 身后几个兄弟打打闹闹,也趁着排队打量别班漂亮女生。 可是我眼里只有他。 6 我不知道我是不是天生就是同性恋。 但我高中之前,确实对谈恋爱不感兴趣。 可能是开窍晚,所以在意谁这种事情,在我这里来势汹汹。 我开始计算我和他的交集,用了做数学选择题第一题的方法中的一种。 画vn图。 我画出属于他的子集:一班的所有同学、老师,他的亲人,学生会里的那些人,还有我不知道的他的朋友。 我又画出属于我的子集:五班的所有同学、老师,我的亲人,还有吊车尾的班级里几个体育生(因为我们常常在一起抽烟,所以熟),以及我一些他不知道的朋友。 我又把我的子集和他的子集放在一起,最后得出一个结论:我们的交集是从一楼到三楼的这段楼梯,每个星期一的朝会,和一个共同的英语老师。 可惜他早上七点就到学校,我要卡着七点半的铃声来。 星期一的朝会他常常站在台上主持或发言,我在队伍最后和几个人讲小话,或者翘掉去抽烟。 我的英语是所有学科中最差的一门,要不是这门课我可能在四班的教室。 他和任何一个普通同学的交叉也许都大于和我,但我想成为在他那么多的普通同学里,与他而言不普通的那个。 7 老胡问我怎么办,我最后说,追追看。 烟快抽完了,我俩摁灭烟头,正要走,前方一声暴喝:“你们在干什么!” 我一抬头,看见他了,所以老胡拉我我没走动,最后我俩同时被年级主任抓。 他站在年级主任身后,安静地把我俩的名字写在那个本子上。 我逗他,我问你这个本子上到底有多少我的名字? 我低头,下巴卡着他肩膀,手也抬起来,但离他的衣服还有几毫米的距离。 他微微偏开脸,没说话。 我本来以为这会是我们除了校服的问题之外说的第一句话,可是他没有开口。 我并不介意,所以我笑了声,退开了,跟着年级主任去他的办公室接受惩罚。 老胡幽怨地看着我,好像我不在意他我们就能跑得掉一样,我劝他别想了,我们都被看见了,早跑晚跑,都他妈跑不了。 回教学楼的时候他跟在我身后。 对,是我身后,不是我和老胡的身后。 8 我们俩要分别写三千字的检讨,周一朝会上念。 老胡差点儿没哭出来,我却开心得要死。 如果我要上去说点什么,那我就能站在最前面,和他一起。 我的眼神老胡一看就明白,从办公室出来他指着我说你没救了,摇摇头扔下我自己回了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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