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饱了饭,身体的力气重新又回来了,美美跟着猎风准备去找下脚的地方。 他一边走一边四处张望:“我想找一张湿纸巾。” “要那玩意儿干嘛?” “我每次吃完东西以后,都习惯了要擦一下嘴巴的。” 猎风:“......” 这只小牧羊的娇气体现在方方面面,他们都成流浪狗了,连住的地方都着落,还找什么湿纸巾。 “要不你去海边把嘴巴洗一洗?” 猎风建议道。 美美对那股咸咸涩涩的海水口感记忆尤深,连连摇头。 “那还是算了。” 没有湿纸巾就没有吧,他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巴,自己随便清理一下。 夜晚才是这座城市一天的开始,里约的夜生活丰富多姿,音乐舞蹈和歌声欢呼随处可见,美美跟在猎风身后在人群中来回穿梭,好奇地左右扭头,不停打量。 猎风知道美美爱凑热闹的性子,哪怕是走在一块儿也不太放心,隔三差五他就得回过头去看一眼,确保那只小牧羊还在自己身边呆着。 以防万一,猎风还是提醒了一句:“别顾着四处看,快跟上。” 美美听话地加快了步伐,来到猎风身旁,和他并肩同行。 “猎风。” 走着走着,美美喊了他一声。 “干嘛?” “我突然想起你以前当过军犬,那你是不是可以通过气味找到咱们回家的路?” 猎风果断回答:“办不到。” “可你不是军犬吗?” “军犬也有不同的类型区分,我没有搜救犬那么敏锐的嗅觉,再说,圣保罗和里约地理跨度太大,哪怕鼻子再灵的狗,也很难做到。” 美美认真思考了一会之后,对猎风说:“没事的,不用担心,木桶能听得懂小动物说话,他会有办法找到我们,就像当初找米迷那样。” “谁是米迷?” “他是一只台湾猫咪,以前走丢过一次,后来木桶从附近的小动物那里打听到线索,把他重新找了回来。” 穆童的能力固然很好用,但还是那句话,两座城市的地理跨度太大了,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很多制约因素。 猎风没有美美那么乐观,万一真的回不去了,他得想好另一条后路,正如从前每次外出执行任务,他们总要时刻做好心理准备,预设最坏的结果。 在附近绕了一周,猎风对这个街区的全貌有了个大概了解,物色过好几处地点,最后选择在某个废弃的小仓库落脚。 这个地方暂时没人,而且还能遮风挡雨,猎风觉得挺不错,但是一向住惯了好环境的美美,对此显露出几分嫌弃。 “这地上的灰尘好像有点多,要不咱们还是换个地方吧?” 猎风不想再挪地儿,这破旧的仓库已经是目前能找到的最好的住处了,况且他从早上折腾到现在,已经够累的:“再换就得天亮了,脏也没办法,将就睡一晚上再说。” 美美撇撇嘴巴,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单方面闹了一会儿脾气之后,他妥协了,但又不完全妥协。 “那起码得找点什么东西垫一下吧。” 这是小牧羊对破旧小仓库最后的让步。 猎风也让一步,他在仓库周围巡了一转,最后在角落杂物堆里找到一块用来挡雨的防水布,防水布估计也有些时日了,看上去是泛黄的,但总比直接躺在灰尘地板上强。 美美在防水布上踩了一会,找了个舒服的姿势坐下,开始舔爪子,舔完前爪舔后爪。 舔了好一阵之后,美美发现旁边的猎风在看自己,主动跟他解释道:“我很讲卫生的,平时出去散步回来都要擦爪爪,不过现在没人帮忙擦爪爪,我就只好自己清理了。” 一直以来,猎风还是不太适应美美讲话老爱说叠词这个习惯,每次听都觉得好别扭。 美美抬起右后腿,将爪子岔开,认认真真地舔舐。 猎风第一次注意到,小牧羊其余三只爪子上的肉垫都是黑色,唯独这一只肉垫是粉色的。 一个没什么用的新发现,猎风很快便将目光移开,趴下身子开始酝酿睡意。 “猎风。” 小牧羊在旁边喊着自己。 猎风“嗯”了一声表示回应。 “你不舔爪爪的吗?” 那是脚! 猎风内心咆哮。 “不舔。” 他转过身去,打算换一个姿态趴着睡,不当心磕碰到了前肢受伤的地方,刚开始愈合的表皮又开始渗血。 “你好像又流血了。” 猎风对这种家常便饭不怎么在意:“不打紧,过两天就会好。” 尽管只是普通的擦破皮肤,但看起来还是很痛呀。 美美说:“我给你舔舔吧。” “不用......” 猎风不习惯同性之间这种过于亲密的触碰,他下意识地将受伤的爪子挪开, “我自己会舔。” 他原本只是敷衍一下而已,但小牧羊一直盯着自己,不得已,只好象征性地在伤口上舔了几下。 美美和他一块趴下,问道:“会不会很痛?” “还好,我习惯了。” 猎风说,“比起以前受过的一些伤,这不算什么。” “你以前经常受伤吗?” “偶尔会,这种事情避免不了。” 猎风不想聊自己的过去,故意找别的话题岔开,他向美美问起一个好奇了很久的问题:“为什么你给自己起名叫张美淇?” 据他所知,美美原来的名字叫多多,是他主人易然给起的,但后来,小牧羊擅作主张自个儿把名字改了。 “这个名字是我太奶奶取的。” 美美告诉猎风,“有一次太奶奶跟我说,她年轻的时候也养过一只喜乐蒂,她原本打算给那只小狗取名叫张美淇的,但因为小狗是男孩子,太奶奶觉得张美淇这个名字不合适,所以重新给他改名叫张小书。其实我觉得张美淇这个名字比张小书好听多了。” 美美接着说:“后来有一天夜里,我做梦居然梦见了我在英国生活时的场景,好奇怪哦,我明明从来没去过那个国家。” 猎风:“所以呢?” 美美得出结论:“我觉得我应该就是张小书的转世。” 猎风:“......” “猎风,我不是很懂。” 美美突然说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话。 “不懂什么?” 猎风不解问道。 “为什么人们在看见可爱的东西,总是会在第一时间将它们和女孩子联系到一起?” “每次阿然店里来了新客人,他们都很容易误会我是女孩子,后来当他们知道我是男孩子的时候,很多人都觉得很意外,还会说‘这么可爱居然不是女孩子’之类的话。” 猎风回想了一下,记忆中,他有几次在店里,确实听见有客人是这么说来着。 美美说:“我也感到很奇怪,为什么男孩子不能拥有一个甜美的名字和可爱的特征,我觉得太奶奶和其他人的这种观点是不对的。 “所以我想证明给大家看,用我的实际行动来告诉他们,男孩子也可以理所当然地漂漂亮亮,可可爱爱,不需要任何理由,我要做一只不被别人用世俗眼光定义的小狗。 “我希望有一天,当两脚兽们见到我的时候,会对我说出 ‘这么可爱的小狗当然是男孩子’的话。” 猎风安静地听着美美的诉说,没有插嘴。 可能是美美言行举止比较天真幼稚的原因,猎风以前经常把他当成是小屁孩来看待,总觉得他们处在两个世界,没有任何共同话题。 今天,他头一回对这只小牧羊产生了一些有趣的新看法。 在外面折腾了一整天,美美也是累了,说着说着,他的讲话声音渐渐变小,最后彻底沉睡了过去。 仓库顿时一片寂静,猎风打了个哈欠,蜷起身体,闭上双眼,随即入梦。 睡到下半夜的时候,猎风突然觉得呼吸有些不太顺畅,当他缓缓睁开眼睛,发现一只脚丫子踩在了自己的脸上。 这个张美淇睡没睡相,刚开始还好好的,结果睡着睡着不知怎的就把身体横过来了,四脚叉开,肚皮朝天。 猎风看着伸到自己面前的那只脚丫子,相当无语。 出来旅游之前,易然带美美到宠物店洗了趟澡,他脚上的多余的毛被修剪过,肉垫露出来清晰可见。 那只带粉色肉垫的爪子,让猎风想起他以前的一个同样是粉色的布偶玩具,是他搭档送给他的。 猎风对那个粉色布偶情有独钟,每次睡觉的时候,总喜欢将它咬在嘴里,软软绵绵很舒服。 但后来,有人取笑他的玩偶太娘娘腔,跟他一点都不搭,猎风对那句话耿耿于怀,从此他再也没碰过那种看上去很可爱的软呼呼的东西。 盯着美美爪子上的肉垫有点出神,猎风轻轻嗅了嗅。 鼻子呼出来的气息喷在肉垫上,痒痒的,美美无意识地缩了一下脚。 那肉垫粉嫩嫩的,看上去好像很软的样子,猎风鬼使神差地张了张嘴,凑到爪子掌心的那块肉垫上,啃咬了一下。 “嗷呜!” 正在睡梦中的美美突然惊醒了。 小牧羊翻身坐直,瞪大眼睛,一脸警惕地看了看周围。 “猎风,刚才好像有东西在咬我的脚。” 猎风装作什么事也没发生,假正经回了一句:“......是么。” “我就说这里不干净了,你看还有虫子。” 美美站起身来,在地上嗅来嗅去,试图把刚刚咬自己的虫子揪出来。 找了好一会儿没找着,又看见猎风那么淡定的模样,美美问他:“你难道没有被咬吗?” “没有......” 美美纳闷:“好奇怪啊,为什么它只咬我不咬你?” 为了打发美美的顾虑,猎风只好催促他:“别管这些,赶紧睡吧,一会再有虫子出现我帮你赶跑就是。” “那好吧。” 有猎风的可靠保证,美美这才安下心来。 “对了!” 他躺下来,好像遗漏了什么,顿时恍然大悟一般,“刚才忘记跟你说了。” “说什么?” 美美身后的尾巴轻快地甩了甩,对猎风说:“晚安!” 说完,他便闭上了眼睛,这次睡着之前记得要把脚丫子藏起来,这样才不会让可恶的虫子得逞! 作者有话说: 【美美:有臭虫咬我,可恶 【猎风:你怎么知道是臭虫? 【美美:咬我的都是臭虫!(坚信) 【猎风:…… PS: 写到美美脚垫的时候想起来犬展上裁判会要求检查白毛品种的狗狗的脚底,如果不是全黑色的话就是失格的,理由是黑色素的沉淀更有利于狗狗身体健康,减少后代白化病的发生几率
第4章 ACT 4 多才又多艺 “那么你要找的那个木桶是长什么样子来着?他是一个木头做的桶子吗?” 说话的是一只白色的葵花凤头鹦鹉,他站在枝头上来回蹦跶,时不时地低下头去打量着树底下的那只喜乐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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