娇气攻渣完就跑 作者:不咕咕哒的鸽子 文案 【主攻弱攻文,娇气绿茶钓系攻,雷者慎入】 卜夏从小跟着面冷心苦的奶奶长大,生活清贫又无趣。 经年累月的重复日子,让他对大人们的怜悯目光和同龄人的嘲弄逐渐免疫。 才怪。 卜夏最最记仇不过。 他有一个小本子,上面一笔一划记着许多事许多人。 某年某月,xxx当着很多人的面叫他萝卜,说他一身臭萝卜味;某年某月,xxx在他课本上画丑陋小人;某年某月,xxx偷看他洗澡嘲笑他小…… 日积月累的小欺凌汇聚在一起,卜夏一直记着,但是他无权无势又不强壮。 所以当他听说总欺负他的林书望喜欢村口那家大别墅的小主人时,他没忍住转了转眼珠。 卜夏开始关注起大别墅,自然也看到了里面那个穿着金贵的少年。 和他差不多的年纪,却拥有着他奋斗几辈子都挣不来的东西。 那些没见过的好东西迷花了卜夏的眼。 漂亮的男孩儿露出清瘦的胳膊和削瘦的脖颈线条,眼神怯怯,慢慢揉着发白的衣角靠近少年,声音低低软软,“哥哥……” —— 顾昀城是在城市繁华里长大的豪门少爷,什么好东西都见得多了,但仍旧在看到卜夏的第一眼失了神。 原来小地方也会有明珠。 只是明珠显然是藏了坏心的蓄意接近。 顾昀城默认卜夏的靠近,一点点成全卜夏的小心思,他用时间和精力,慢慢将卜夏骨子里的傲和娇温养出来。 可就在他以为已经把卜夏养成家里的娇花时,卜夏毫无征兆地不辞而别了。 再见面,被他娇养出来的男孩正弯着笑眼,朝着他人递出纤白淡粉的指尖。 顾昀城冷眼碾碎手里的玫瑰,眸光晦暗。 一些点:日常流主攻文!慢节奏! 内容标签: 都市 种田文 甜文 日常 万人迷 钓系 主角:卜夏,顾昀城 ┃ 配角:林书望 ┃ 其它: 一句话简介:跑一半又被抓回来了。 立意:不要畏惧困难,勇往直前
第1章 “卜夏,起床。” 话音落,头发黑亮、穿着轻薄棉绸裙的老太太利落扯开挂在铁丝上充当窗帘的碎花布。 铁丝弯曲,布料滑过时不太顺畅,发出略显刺耳的拉扯声。 “唔——” 纤白微肉的修长指骨从被窝里探出,柔软的掌根捧住一头乱发含糊哼唧,沙软的声音里满是对被窝的不舍。 边南是南方小镇,一年四季大部分时间都阳光明媚,气温偏高,天亮得也早,早起不算困难。 只是卜夏从小就喜欢赖床,每天都要周至慧进屋用半催促半威胁的冷淡嗓音喊上一趟才会乖乖起床。 早饭是很简单的式样,自家蒸的素馅包子和青菜粥。 卜夏抓揉着蓬蓬的头发,眼睛往桌上一瞟,不自觉流露出“嫌弃”的神态,又很快在周至慧眼神扫过来的时候快速调整表情,转身小步走向厕所的方向。 背影透着狡黠灵动。 在周至慧看不到的方向,粉红的舌尖从水润的口腔中伸出,细细慢慢舔过唇面,像是馋嘴的小猫在怀念回味曾经吃过的珍馐美味。 漂亮的少年嘟嘟被舔得水光四溢的唇面,小声嘟囔:“好想吃肉喔。” 秀美圆润的鼻头微动,可惜空气中没有一丝肉味。 到底不敢挑战周至慧的权威,卜夏在小小碎碎念过后,还是动作迅速地完成洗漱,乖乖坐到木质八仙桌的侧方,捏着筷子夹起一只白胖小包子。 咬了一口,很原始的豆腐粉丝味,味道清淡到可以用寡淡来形容。 脖颈间滚珠似的喉结上下轻动,卜夏在心里暗戳戳点评,这是一只卖相精致但味道一般的坏蛋包子。 包子不算好吃,他就着淡盐的青菜粥慢慢吃着,斯文秀气。 就在卜夏思索着要怎样开口向奶奶要求明天换个包子馅时,惊雷般的鞭炮声在空气中炸开。 漂亮少年吓得下意识身体颤动,小小的惊呼声被炸响声彻底掩盖。 指甲盖泛粉的指尖按在胸膛上,压出微微内陷的几个圆圆小肉窝。 等到卜夏呼吸恢复平稳,此起彼伏的鞭炮声都还未停歇,甚至有愈炸愈响的趋势。 那阵仗,不像是在庆祝,倒像是要炸天。 等过了那阵被吓到的慌,卜夏心里便只剩羡慕。 放了这么多这么久的鞭炮,这户人家得多有钱啊。 可惜没听奶奶说今天有吃席的安排,他没办法去尝尝大户人家的席面了。 鞭炮声彻底停下时,卜夏祖孙俩早已吃完早饭。 角落的厨房里,卜夏腰间捆着细细的深色围裙带,指尖捏着淡黄色的丝瓜烙一点点擦洗着碗筷。 动作间,细薄的纤腰无意扭动着,如清风抚过的柳枝。系带颜色鲜明,勾勒出内收的柔美弧线。 十七岁的少年,安安静静做着家务事,恬静美好。 洗完碗,卜夏可以自由安排时间和活动。 用洗得垂絮的毛巾把沾在手上的水渍擦得干干净净,卜夏推开卧室里的小窗,坐在刷了浅黄色油漆的书桌旁,翻出那本浅蓝色的笔记本,握着粗黑的中性笔,挺直着脊背一笔一划写下—— 2014年7月25日,天晴,不知道是哪户人家放了好多鞭炮,吓到我了,但我很喜欢空气中残留的味道,闻起来很热闹,也很温暖。 想去捡小鞭炮,留着炸坏蛋。 有些心思一旦起了,就无法消灭。 卜夏锁好笔记本,小贼似的小碎步跑出了家门。 根据气味的提示,他找到了放鞭炮的人家。 和他想象中的大摆筵席不一样,“大户人家”的家门紧闭,只有门前公路上蜿蜒的细碎红纸证实着不久前的热闹是真实存在的。 不同于村子里常见的二三层自建房,这户人家的房子修在公路不远处,占地面积抵得上五六栋普通自建房,一共有五层楼,不仅房子修得又大又漂亮,还有种满浅浅青草的草坪、漆黑闪亮的大铁门,和电视里出现过的大别墅一模一样。 卜夏早知道这里在修房子,但施工的时候周围都围了铁板,窥不到里面。 这还是他第一次看到大别墅的全貌。 眨眨杏核眼,挺翘的黑色睫毛扑簌,卜夏藏下眼底的艳羡,小声嘟囔:“我要是也能住这么漂亮的大房子就好了。” 发表感想的同时,他不忘找了个鞭炮残余多的位置蹲下,小蘑菇一样栽在那里,洗白指尖灵活翻动,找寻着没炸开的完整小鞭炮。 一根根暗色红纸包裹起来的圆柱形小鞭炮被卜夏用手心握着。 单看时,少年的手指是修长的,可真等握住了东西,才发现少年掌心能完全圈住的程度也不是很粗。 不过才七八根鞭炮,就把少年的掌心撑得无法完全拢住,暗红的颜色透出,衬得淡粉色的指甲盖透亮又好看。 手指骨节因为用力,也泛着淡粉光晕。 顾昀城站在二楼的窗户后,往下看去,看到的就是这副画面—— 一片蔓延的碎红中,低垂着脑袋,看不清面容的少年蹲在地上缓慢移动,像是不断发掘宝藏的小龙,指尖拨动着慢慢搜寻,时不时发出惊喜的轻呼声。 有时候一口气找到两三根完整的小鞭炮,少年还会开心得握紧拳头,头顶的发旋都透着欢欣。 只是少年的家境似乎不太好。 穿在身上的浅色短袖短裤都洗得发白,让人辨不出原来的本色。 领口也被洗得宽松偏大,顾昀城站在二楼,居高临下往下看,只一眼,便轻而易举看到了少年蹲着挪动时,膝盖和手臂挤压出的浅浅沟壑。 单薄透光的布料勾勒出明显的背脊线条,也描画出饱满圆润的桃瓣形状,桃儿尖尖隐隐渗着俏丽的粉,让人想上手去托着盘玩。 少年似乎不知道自己的衣服穿出了衣不蔽体的感觉,依旧专心致志搜寻着小鞭炮,裸/露在空气中的手腕又细又白,反射的阳光直直照进顾昀城眼里。 顾昀城微眯了下眼,却没挪开视线。 这时,不远处传来一声清朗但欠打的男生声音:“喂!臭萝卜!你在这儿啊。” 蹲着的少年应声抬头。 顾昀城终于看清他漂亮到不可方物的面容,也看到了他眼里的恐慌。
第2章 除去修大别墅的这户人家,林书望家应该是有南村里最有钱的人家。 林父早年带着村里十几个年轻力壮的汉子组建了一支建筑队,从最基础的小活干起,乘着房地产行业的东风,把小建筑队拉扯成了现在的建筑公司。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林父混出了名头,村里的汉子媳妇儿都想跟着他出去干活,作为林父唯一的独生子,林书望享受着非一般的待遇,从小就是村子里的小霸王,同村的大人小孩儿几乎都哄着他捧着他。 但林小霸王偏偏不太喜欢和身后的那群小弟玩,总喜欢跑到卜夏面前找存在感。 小时候,卜夏以为林书望主动靠近是想和他交朋友,他还有些意动和欣喜。 他想着,自己要是和林书望成了好朋友,村子里其他小朋友肯定不敢再欺负他。 却没想到,到头来,反而是林书望欺负他最凶最狠。 林书望当着过很多人的面叫他萝卜,说他一身臭萝卜味。 小卜夏憋着眼泪,用软软但坚定的语调告诉林书望,是因为那段时间他家里菜地的萝卜丰收了,所以他才天天吃萝卜,染上一身萝卜味。 但他家的萝卜都是好萝卜,洗干净之后水灵灵的,没有臭臭的味道。 可林书望听完他的解释反而笑得更恶劣,依旧不停叠声叫他萝卜,臭萝卜,小萝卜菜。 一叫就是十多年。 上小学时,林书望还总是在卜夏整理得边角整齐的课本上画丑陋小人,害得他被老师批评,说他上课不认真。 最最过分的是,林书望偷偷跑进卜夏家的平房,扒着窗户偷看卜夏洗澡,被发现了林书望也不慌,反而转过头吊儿郎当的嘲笑卜夏又小又粉,不像男孩。 事后林书望还在卜夏的课本上画了那天看到的画面,特意用了水彩笔给小男生粉粉嫩嫩的部分上色。 …… 日积月累的小欺凌汇聚在一起,在卜夏的性格底色上涂抹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导致他现在一看到林书望就忍不住害怕想躲,只敢怂怂地在心里“问候”林书望。 肌肉记忆让卜夏一听林书望的声音就站起来拔腿就跑。 可不常运动,长着一身薄薄软肉的卜夏哪里跑得过林书望这个长腿体育生。 他刚迈出两步,就被冲上来的林书望一把揪住衣领,动作粗暴地扯进了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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