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凯叹了声:“老板,我送你回家吧。” 靳修臣木然地被他扶起,机械地迈动双腿。 走出几步后,回过神,一把抓住张凯的胳膊,着急问:“他们呢?林林跟那个男人呢?” 张凯刚才从餐厅出来时,恰好看到周煜林离开前的那一幕,就说:“已经走了。” 靳修臣喉结滚动,艰难道:“你看见,他们,接吻了吗。” 每个字,都像是扎在他心上的一把刀,疼得他甚至做不到一次说完,只能说几个字,就停顿两秒。 张凯一听,就知道老板是又犯病,出现幻觉了。 就拍拍他的手:“没有,能看出来他们就是普通朋友。” 那个男人,只是给周煜林理了下围巾,整理了下头发,动作都规规矩矩的,仅此而已,再过界的行为也没有了。 听到这话,靳修臣顿了两秒,随后呆呆地望着半空,劫后余生般,露出了一个笑。 很怪异的一个笑。 痴痴的,像是在庆幸,却又夹杂着深沉厚重的痛苦。 笑着笑着,眼泪流了下来。 靳修臣咬着自己的手指关节,咬到印上深刻的牙印。 又像个得到玩具的小孩儿,仰着脸不确定般,欣喜地又问了张凯一遍:“真的吗?你看清楚了吗?” 张凯点头:“真的。看得很清楚。” 靳修臣抱紧了孩子,把脸贴在周木木的脸上,温柔地蹭了蹭:“真好,爸爸没有别人……” “宝贝,我们再努力一下好不好。” 周木木发出咿咿呀呀的声音,似乎在赞同。 张凯二丈和尚摸不着头脑,他总觉得,靳修臣跟周煜林之间怪怪的,但又说不出哪儿怪。 普通朋友,会在意对方谈恋爱,跟别人接吻吗? 但他没多问,靳修臣虽然待他不错,但他作为一个打工人,还是要有点职业素养,老板没说的,就别多嘴。 而且眼下最要紧的,是把发病的靳修臣送回去。 张凯把靳修臣刚扶上车坐好,正要发动车子,男人突然喃喃出声:“想见他……” 张凯啊了声:“谁?” 靳修臣把头抱在双臂间:“想见林林,好想……” 再抬头,他眼底是一片死气的茫茫然,像是个在迷雾里失去方向的旅人:“有没有办法让我见见他。” 他嗓音低沉又难过:“见不到他,我快死了。” 突然想到什么,靳修臣眸子缓缓亮起,猛地抓住张凯的胳膊:“我对你好吗?” 张凯看不懂他,只说:“当然好。” 在他创业失败,陷入失业又欠债的绝境时,是靳修臣帮他还债,又高薪雇佣他,给了他一份养家糊口的工作。 更别提以前高中时,靳修臣也帮过他。 靳修臣语气急促:“那你帮帮我好不好,帮帮我,把林林约出来!你跟他关系好,你约他,他肯定出来。” 张凯不清楚这两人间的纠葛,有些为难地挠挠头:“但他说,他已经跟你闹掰了,我之前不知道这事儿,跟他提你来着,他的脸色都不太好……” 如果他帮靳修臣把周煜林约出来见面,那不是给周煜林找膈应吗。 靳修臣眼里的光暗淡了下去,他缓缓松手,轻声说:“你就把他约出来,不要说是我想见他……我也不会让他看见我。” “我只是,只是想,远远地躲着,偷偷看他几眼……” 靳修臣原以为,再次跟周煜林再见时,他能克制住心底汹涌的爱意和思念,但现在却发现,他根本做不到。 就好像望梅止渴,他却越来越渴。 那些厚重的想念,在见过周煜林后,完全决堤,再也不能收敛。 他发了疯地想再看看周煜林:“看不见他我会死……” 张凯叹气:“那,那好吧,我帮你约他。” 别人说什么会活会死的,可能是矫情,但张凯清楚靳修臣的病有多严重,他是真的能做出极端行为,杀死自己。 要不是还有个孩子需要照顾,靳修臣恐怕,精神早就崩溃了。 张凯又想着,反正他也是要跟周煜林单独聚聚的。 只要靳修臣保证,到时候不出现在周煜林面前,那其实也没什么,顺手帮一个小忙的事儿。 靳修臣笑着抹掉脸上的泪:“谢谢,真的谢谢你。” 张凯除了叹气,也只能叹气,叹得肺都要瘪了。 这份工资,不好拿啊。 — 雪大了,天色也暗了。 明黎开着车,周煜林一只手撑着脑袋,望着窗外的飞雪发呆。 明黎看了他一眼:“怎么了,心情不好?” 周煜林嗯了声,承认了。 曾经的周煜林,对别人总是很疏离,跟任何人都不熟,不喜欢暴露自己的脆弱,和暴露自己的难过。 这一年半多,明黎和韩美美无微不至的贴心关照,还有把他当亲人一样的疼爱,让他对明黎他们,养成了一种信任感。 这种信任感,让他能心安理得地,接受这两人的好意,也让他能卸下防备,露出自己的脆弱和疲惫。 所以周煜林不再掩饰自己。 这也算是一种成长和改变吧,他终于学会了,去依赖除了靳修臣以外的人。 明黎:“因为什么?” 周煜林垂眸:“我见到了那个人。” 明黎微讶,几乎是瞬间反应过来。 随后一改往日笑眯眯的样子,神情认真地抿起唇,似乎在沉思。 他握着方向盘的手指,一下一下轻轻敲击着,节奏越来越急促。 一年多了。 这一年多,明黎都是小心翼翼地隐藏起自己的喜欢,只以师哥的身份和名义,给予周煜林不过界的照顾。 他在等,等周煜林从上一段感情里出来,等周煜林的心完全干净。 只有周煜林放下了,他才能明目张胆地追这个人。 否则那是趁着人家情伤,正心理脆弱时,趁火打劫。 明黎自认君子,这种事他做不来。 如今看到周煜林见了靳修臣后,还这么平静,明黎隐隐觉得,他等的那个时机似乎到了。 明黎目视前方,略带私心地,终于问出了那个问题:“你,还好吗……放下了吗。” 周煜林的回答,决定了他要不要正式开始自己的追求。 【作者有话说】 臣子目前大概是重度抑郁症+精神分裂哈,重度抑郁会出现幻觉 精神分裂,表现为敏感多疑,行为幼稚,脾气暴躁,毁物,不分场合砸东西,情绪不稳定,容易大喊大叫 抑郁和精神分裂臣子其实一直都有,而且很多年了,毕竟心里揣着那么多沉重的东西,每天看见林林,都会自我怀疑,患得患失,哪怕是很幸福,也不敢相信。十多年长期下来,被逼疯了,心理早就不健康了。臣子病了,但他自己并不知道,周围人也没发现,只觉得他像个癫公,脾气越来越暴躁,成天因为一点小事就发疯 现在再看,是不是前面圆上了QVQ,现在还早,追夫路漫漫,长着呢,宝子们跟着我慢慢来 以及,本文所有病症,全是为剧情服务,作者也不是专业人士,只能靠网上了解点皮毛,不要深究哈么么么QVQ,祝追文的宝子们每天开心,万事顺遂么么么
第57章 车内安静了一阵,静到仿若能听见窗外飘雪的声音。 周煜林自己也在想这个问题,思绪辗转几番,才说:“一定要放下吗。谁规定的?” 明黎顿了瞬。 周煜林其实不是很明白,人一辈子要经历那么多,要迈过的坎也数不清,必须样样都放下吗? 那人这一辈子,大多数时间,不都浪费在原地踏步,浪费在等待放下的过程中? 周煜林想起,在跟靳修臣彻底决裂前的那段时间,在爱尔兰的那场旅行后,当时他以为自己放下了,但其实内心并没有。 真的放下,后来得知日记本的真相后,怎么会有那么严重的恨意反扑? 当时,不过是因为他太想放下,太想往前走了。 于是借着某个内心松动的时机,用力说服了自己,假象欺骗自己放下了。 后来知道了日记本的事,他对那个人的所有复杂感情,全都变成了实质的恨意。 周煜林平静道:“放不下。这很丢人吗?” 明黎想了想:“不丢人。” 周煜林嗯了声:“师哥,我想明白了,既然放不下,就别放下。我恨他,但每个人都有讨厌、憎恨的人,对伤害过自己的人,选择不原谅,有错吗?这其实很正常吧,所以为什么要刻意去在意自己有没有放下。” “每个人,总要背负着一些沉重的东西前进的。面对不了那些沉重,和选择逃避,才是一个人懦弱的表现。” “放不下,就背着一起走。人的生命力是很顽强的,我不信我会输给那些曾经。” 青年的嗓音很轻,却掷地有声,每个字都仿若新春抽条的柳枝,充满了生机和力量,让人心脏微颤,难忍震撼。 明黎怔了几秒,嘴角逐渐绽开一个欣赏的笑:“说得不错。” 这个人,总能带给他惊喜。 明黎最欣赏的,就是周煜林身上的这股,说不明的勇敢,和茂盛的生机。 大概是因为,自己缺乏吧。 明黎是在一个大家族里,被规规矩矩养大的,年轻时为了逃脱家族长辈的控制,也曾试图反抗,叛逆过,但最后都失败了。 后来,父亲去世后,弟弟还年幼,整个家族的重担,都落到了他一个人的身上。 明黎得代表家族的脸面和形象,得事事都为家族考虑。 他再也没有了叛逆和反抗的资本,也不敢去挣脱家族束缚的铁链。 勇敢这个品质,已经被从他的灵魂抹掉了。 他变成了一只笼中鸟,金贵的笼子,但永远失去自由。 所以很自然地,他会被周煜林的勇敢和随性吸引。 在复杂的家族环境长大,也让他注定会被周煜林的纯粹和生机吸引。 明黎很清楚自己为什么会喜欢上周煜林,他愿意放纵这份喜欢,助其滋长。 因为这是他为数不多,能够自己做决定的勇敢。 明黎又恢复了平时那副笑眯眯的样子:“那请问,这位顽强先生,你现在能够接受新的恋情了吗。” 周煜林手指抽动了下,静默片刻才说:“不知道。” 周煜林并不是个很容易爱上别人的人,况且,十年恋爱,热情也被消耗殆尽。 他已经不年轻了,岁月多少会磨平一个人对人生的激情,他很难再有开始新的恋爱、接纳新人的冲劲儿。 但周煜林并不会,因为前一段恋情失败,就对丧失对爱情的信心,丧失迈入下一段感情的勇气。 永远相信爱情,永远保持勇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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