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子把眼睛闭得很紧,想象着自己是在扑向一大堆胡萝卜,而不是从七层楼上跳下去,也不会摔得稀巴烂。 他的两只爪子抓着两只耳朵用力地蒙住眼睛。结果——哎? 地是软趴趴的? 不确定,阮可可用后腿试着去踩,“地”踩上去有点硬,身体像是被抓娃娃机夹着一样,呼吸不过来了。 他小心翼翼睁开眼,见秦朗正抓着下水管道,他被狼大人用手抓着,正好好地趴在狼大人的怀里。 低头一看,下面是二十多米的高空。 “叽~”阮可可脑袋蹭了蹭秦朗,表示亲近喜欢,害怕地钻进秦朗的怀里。 刀疤脸以为兔子必死无疑,结果又出现一个秦朗,他拿了地板上的啤酒瓶毫不犹豫地朝着秦朗掷出去。 秦朗向下退,刀疤脸让他的小弟五楼底堵人,他则开始拆下水管道。 刀疤脸住的是老小区,小区年龄比他自己年龄都大,小区里的灯泡都没几个好的,下水管道更是不会被维修,旁边的墙皮更是跟干面团子一样,一碰就掉。 如果一直顺着下水管道下去,秦朗会被刀疤脸的下属逮住。如果一直抓着下水管道,一旦刀疤脸拆完下水管道,他们就会有生命危险。 于是秦朗就近踢开一闪老旧的窗户,抱着兔子跳进去。 他在窗边躲了会儿,听见外面传来脚步声,直接抱起兔子从窗户走,跳到旁边一家的阳台上。这些房子都挨得很近,秦朗躲进去后就打电话让周照然来接他。 “狼大人?” “嗯。” 房间内静悄悄,落针可闻。 外面的脚步声却急促如雨点,在各个楼梯口聚集,刀疤脸带人在楼上楼下搜索,有门被踹开得声音。 “狼大人?” “嗯。” 秦朗的伤口在流血,兔子变回人形,从这间房子主人的衣柜里翻找出了一件裙子,套在身上。这家房子的主人是个女人。 兔子穿好衣服后,低头去舔秦朗的伤口——兔子的唾液具有治疗作用。 秦朗靠着窗户下的露台,准备一旦刀疤脸破门而入就带着兔子跳窗逃走。 “别舔了,”秦朗揉了揉兔耳朵,这柔软的触感让他感到安心,“你身体怎么样?还发烧吗?” 阮可可摇摇头,自己就是喝多了酒过敏,妖族很伤都带着很强的新陈代谢机制和排毒功能,就算是毒药都奈何不了他。 他不该让狼大人担心的。 秦朗吻了吻阮可可的唇角,让他靠着自己休息。 阮可可歇了会儿又凑过去吻秦朗,像是小孩子得了趣味,又亲又抱,秦朗憋得脸红耳赤。 突然一双黑色的毛茸茸的狼耳从秦朗的脑袋上钻了出来。 阮可可舔了舔秦朗的狼耳朵,惊讶道:“狼大人,你的耳朵跟我一样是毛茸茸的哎!” 【作者有话说】 兔兔:狼大人,我们都有耳朵啦~兔子的生活习惯来源于百度百科,会用香腺去蹭是想要标记地盘,舔人是因为喜欢和开心,兔子的很多习惯都挺萌的~生生求收藏和小海星~感谢(≧≦)/
第16章 《不准吃兔兔》15 15.周照然在这一爿地界得很熟,他跟谁都能搭上关系,就连刀疤脸的顶头上司都能聊上两句。 他带着刀疤脸的上级过来时,刀疤脸还在对着秦朗他们耍横。刚抬起枪,刀疤脸就被人给一枪爆了头。 三界司中规矩森严,何况刀疤脸牵扯到上头的人,要是没人捅出去,刀疤脸做什么都无关紧要。 现在周照然出面了,上头的也想卖给周照然一个面子。 跟着周照然来的那位长官叫方儒,人如其名,是个方脸。方儒看起来憨厚老实,人却机灵得很,将刀疤脸一枪爆头后,赔笑说自己的枪走火了。 周照然懒得计较,别人给他行了方便,他也得给别人行方便。 阮可可的精神不太好,一见到三界司的人就又变成了兔子,钻进秦朗的外套里窝着。 他们先跟三界司的人回了局子录口供,又提供了大量证据,三界司的人联系到阮可可的家属,让对方来接阮可可回家。 阮可可闷闷地不想搭理人,他不想回家。 秦朗的身体受伤严重,但是他却不想在医院待着。他拿了药就回家休养,兔子会穿着围裙在厨房给他煲汤,虽然兔子依旧不会烹饪肉类,但是兔子会烹饪鸡蛋了。 在兔子的认知里,蛋类不属于肉类。 兔子最近给自己买了一辆玩具代步车,大概有秦朗小腿的一半高,四个轮子——前面一个,后面三个。 车身是塑料的。 阮可可喜欢变成原型,骑在代步车上,在客厅里打转。塑料质感的轮胎碾压者秦朗丢在地上的烟头,兔子慢吞吞地从车上趴下了,前爪捡起烟头,丢进垃圾桶。 “可可,过来给我抱抱。”秦朗将烟丢进烟灰缸里。 塞满烟头的烟灰缸又重新出现在这间房子里。 阮可可不过去,默默地捡起烟头丢进垃圾桶,并且甩给秦朗一个后脑勺,兔耳朵颤了颤。 秦朗本来已经习惯不抽烟的日子,但随着阮可可回家的日子越来越近,一想到兔子会离开,他就没有办法让自己安定下来。 一定有什么办法能够留下阮可可。 阮可可给他炒了胡萝卜,又单独炒了鸡蛋,一颗胡萝卜被雕成兔子形状,很可爱,可爱到秦朗都舍不得吃掉。 离别的日子还是来了,阮可可的族人被三界司的人带到警厅。 阮可可从秦朗的摩托车上下来,取下安全帽,揉了揉耳朵,发夹被安全帽弄掉了,他捡起来,别在自己的耳朵上。 兔子很白,阳光照在他身上,那两只白色兔耳更加可爱,捏一捏,那柔顺的毛毛就往下凹陷下去,再抬起手指,那捏过的痕迹就不见了。太嫩了。 秦朗将脑袋埋进兔子的肩窝里,在锁骨上咬下一个痕迹,草莓印子真是新鲜。 昨晚他把兔子压在床上,做得兔子叽叽叫,现在兔子还在记恨他,不可能让他碰了。 兔子昨晚还特别想要碰他的狼耳朵,非得让他也把狼耳朵露出来给兔子摸。 狼不喜欢被摸头,因为不愿意被驯服,但阮可可在床上穿着他的衬衣求情撒娇的样子太犯规,秦朗还是答应了。 驯服就驯服吧,反正他这个人早就在兔子这里没什么主见了。 阮可可的族人在警厅的办公室内啃胡萝卜,一看就阮可可过来,抹了抹嘴巴,说因为阮可可再次离家出走,他的三位未婚夫都被别的兔子拐跑了。 在兔妖里,这种事很常见。 毕竟兔子没什么忠贞的意识,发.请了跟谁都能搞在一起,兔子一年就生好几窝兔子。 兔妖为整个妖族贡献的出生率都是惊人的。 阮可可不喜欢那几位未婚夫,他一直喜欢的是乖巧的雌兔子,可是现在他跟狼大人做了羞羞的事情,那他就不能跟雌兔子一起生崽崽了。 阮可可走后一个月,秦朗整个人都有点浑浑噩噩。 因为秦朗得罪假发男的事情,王苗苗跟假发男的生意没谈成不说,最后她的酒吧还因此被假发男报复查封了。 没有王苗苗的阻拦,凭借连雀乐队的名声,各个酒吧都争抢着要他们前去驻唱,驻场费更是节节高升。 他们一块儿庆功时,周照然问贺新一场驻场费有多少,贺新比了个四,周照然摸着小朋友的头,表情浮夸地鼓励说:“哇塞,有四千哦,我们家小朋友真厉害。” 贺新脸红,说是四万。 周照然的假震惊,变成了真震惊,问秦朗的乐队还招不招人。 周潮攒够了钱,也有了时间跟他们小小地奢侈一把,腼腆地坐在角落里剥瓜子吃——他不敢喝酒水,晚上还接了代驾的工作。 云冉冉在准备入学考试,gap一年后回校,还有一场测试考试。考试虽然无关是否能够入学,只是作为导师对她的测验,但云冉冉还是想要认真准备,因此这次聚会,云冉冉就没来。 秦朗抱着吉他在台上弹奏,周照然喝大了,舌头都打卷,他问秦朗的乐队为什么要叫连雀,乐队里又没有一只雀,一直以来演奏的主题曲也跟麻雀什么的没关系。 秦朗说:“名字是欣欣起的,她不能说话后就喜欢上了看书。她有一回,捧着纳博科夫的一本诗集问我,为什么作者要杀死麻雀。” “啊?小姑娘这么小就知道看诗集了?”周照然自己不爱学习,就觉得这个世界上的人都跟他一样不爱学习。就像他跟秦朗交往的时候,就直接忽视秦朗退学前的优异成绩,跟云冉冉打交道时,也自然地忽视掉云冉冉的学历。 “欣欣那时候字都认不完,里面的诗集原文写的是‘连雀’,她就问我能不能不要杀死麻雀,我当时敷衍她说不会。后来她跟我爸走了,整个人就更加自闭了。”秦朗说。 他将吉他搭在沙发边上,喝了两口酒。 那本诗集里的原文其实是—— “我是那惨遭杀害的连雀的阴影,凶手是窗玻璃那片虚假的远景。 我有头脑,连带五个官能(堪称独一无二),可是在其他方面我确实个笨手笨脚的怪物。” 玩乐队是因为家里没人,身边没什么朋友,就爱上了搞音乐。做音乐的第一年,到贩卖乐器的二手市场去买了一把吉他,经常一个人骑车去山头练吉他。 从山上往下望去,能够看到欣欣住的房子。 秦朗觉得自己就像是那被杀死的连雀的阴影,又像是笨手笨脚的怪物,没有人能够带给他温暖。 所幸的是他在音乐上也很有造诣,甚至有一次他被唱片公司看中,公司的选角经纪人给他抛来橄榄枝,但秦朗不敢接。 他想要在这座城市里守着欣欣,守着他唯一的亲人。至于秦原,秦朗从不把秦原纳入亲人的考虑范畴内。 周照然说:“你知道兔子其实是很容易发.请的吗?他们不忠贞,也没有伴侣的概念,不管对方是男是女,甚至不管对方是不是活物,如果是在兔子的发.请期,兔子会毫不犹豫地选择跟对方做。就算是两只雄兔子,也会搞在一起。” 秦朗面色并不好:“我先回去了。” “有时候,人要学会为自己打算,自己想要什么得自己争取。”周照然点到即止。 秦朗背着吉他离开酒吧,刚骑车到家,兔子就打来电话。 阮可可一边问他有没有想他,一边不知道在做什么,声音有点娇,哼唧哼唧的,带着点浓浓的鼻音。 秦朗说自己表演完跟周照然他们聚完会才到家,他问阮可可要不要听吉他,阮可可嗯嗯两声。 秦朗坐在阳台,用吉他弹片扫了一下琴弦,阮可可嘴里发出叽的一声,像是受到了刺激。秦朗问他怎么了,阮可可说自己想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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