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被长辈叫小朋友的兰笙:“。” 行,他估计是谢逢歌的小叔,没关系,叫一句小朋友也没关系。 但是突然被点小朋友的艺术家就不这样想了,含笑风雅的男声幽幽地从茶桌上飘来:“谢总再不走,我可走了?” 听到自家老婆要走,刚刚还一脸假正经的谢忱立马就赔笑脸:“走走走,马上走。” 语气半点没有刚刚的冷劲儿,说是哄着人也不为过的。 说着,他就拉着谢逢歌往楼下走。 奇怪,谢逢歌不是说是他祖母要见他的吗?为什么来了却又不见了…… 兰笙心里纳闷,见茶桌前的艺术家先生也正瞥见自己,他干脆也到茶桌前坐下。 艺术家先生倒不见外,新倒了杯热茶请兰笙品尝。 “西湖龙井。绿茶。” 一道清亮优雅的男声。 就连他递出杯子的动作,都是一派的文雅脱俗。 兰笙道了声谢谢,姿态也受影响地有所迁就,像先前演《白马行》那位白袍小将时,正襟危坐了起来。 他浅尝了一口龙井茶才有时间去观察眼前的艺术家先生。 看起来他的白发并不是先天譬如白化病之类的因素造成的,因为他的眉眼都是正常的黑色,只不过比常人又浅淡了许多。 不过那头用绸带松松绑起的白发,确实给人一种不食人间烟火的疏离感。即便是兰笙见多了各种人类美貌,也还是被眼前的白发青年十足惊艳了一瞬。 以至于兰笙起初见到这位艺术家先生时,都没将他联想到谢忱的恋人这个身份上。 倒是刚刚白发先生对谢忱的笑骂,以及眼前画家的艺术感,才让兰笙联想到谢逢歌叙述中的谢忱恋人的形象。 不等兰笙询问,白发艺术家倒是先开了口:“你就是小谢喜欢的同学吧?” 兰笙浑身一僵,完全没想到艺术家先生说话居然这么直接。 “我……”其实兰笙不太确定,但还是有点脸热,含糊道:“是吧。叫我兰笙就好了。” 艺术家先生听到这名字笑了声,评价:“挺般配的。” 兰笙:“?” “我是说,你的名字。兰者,高洁雅正,君子爱之;笙者,竹簧之音,清越柔和。” “小谢遇你,正是合成一个‘谢逢歌’,逢笙,逢歌。谢逢歌。妙啊。” 白发青年品味两人的名字,原本疏离的脸上也展现出寻味的笑意,看起来实在是喜欢这对名字。 兰笙脸色稍红,这还是第一次被人从这种角度解读自己的名字。 但是……好美的解读。 兰笙忍不住多看了白发青年两眼。 随后白发青年又问:“那你呢?喜欢小谢吗?” 兰笙被这一下问得措不及防,明明眼前坐的都不是谢逢歌,但是听了一声“小谢”,就让他跟个头一回被表白的愣头青一样,半句话也说不出来。 说喜欢,肯定是喜欢的,就是因为喜欢谢逢歌的模样,兰笙才想尽办法都要勾搭谢逢歌进话剧团演“赫蒙洛夫”。 但是是谢逢歌想要的那种喜欢吗?说不是,好像也不太对。 兰笙思索了半天,憋出一句:“我不知道……我以前一直都觉得我们是纯洁的同学情谊。” 听到这个,饶是清冷的白发艺术家也忍不住“扑哧”笑出来了。 兰笙:“。” 于是他有些不好意思地问白发青年:“你是谢逢歌小叔的恋人吗?” 白发青年玩味挑眉:“我们看着不般配?” “不不不,没有,很般配。我只是确认一下。” 大概是面对陌生长辈的缘故,兰笙有些拘谨,抠抠手指又抿了一口龙井。 白发青年意外地平易近人,面色柔和下来,自我介绍道:“我只是一个籍籍无名的小画家。你可以叫我的本名,曲忆臣;也可以叫我的艺名,年十二月。” 兰笙总觉得自己好像对“年十二月”这个名字有点印象,但是他对绘画界实在没什么关注,一时无法想起。 曲忆臣回想起来往事,又觉得兰笙看着赏心悦目的,也变得话多了些,继续道:“你直播间那幅画,是过去我和谢忱分开时,他买来送我的。” 兰笙点点头:“嗯嗯我听谢逢歌说过这幅画,那是他小叔给你看的决心。他心里有你,不论怎么样都要和你在一起的。” 曲忆臣却是一笑:“你猜我们是开始的?” 兰笙一顿,脑子里浮现谢逢歌那双看狗都神情的眼睛,以及问“可以追你吗”这句话时的认真劲儿,脊背燥热…… 他猜:“也许是谢逢歌小叔,先喜欢上了你,然后展开猛烈的追求了吧?” 曲忆臣摇头:“是我追的他。” 兰笙很惊讶:“是你先喜欢他的?” 曲忆臣理所当然:“是啊,高中一开学就喜欢他了。” 兰笙犹豫:“你们从高中的时候,就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样的人了吗?” 这对从来没喜欢过谁,也没追求过谁,更没和谁谈过恋爱的男大学生来说,多少有点超纲了。 但是这话一脱口,兰笙又觉得自己好像有点冒昧了。 曲忆臣倒是不介意,坦然道:“喜欢是件很简单的事情吧?保持喜欢才是一件难得的事情。喜欢就想靠近,靠近了如果还喜欢,那简直是再好不过的事情了。” 兰笙觉得很有道理。 曲忆臣又问:“那你呢?你还没回答我,你喜欢小谢吗?” “在从未有人能够如此靠近他的情况下,你靠近了他。你心里喜欢谢逢歌吗?” “或者换个说法,你想要再靠近他一点吗?”
第63章 明明谢逢歌根本就不在场。 可是在这句话的作用下,兰笙的心脏却好像要跳出来。 ……想要再靠近一点吗? 兰笙的脑子几乎是毫不犹豫地给出了一个完全肯定的答案。 可是……这就是喜欢吗? 那种喜欢。 青年掌心不自觉搭在自己心口的位置,感受到年轻的心脏正在有力地跳动。 “……” 长这么大,还没有喜欢过谁。那种喜欢。 但曲忆臣有句话确实说对了。如果喜欢一个人的话,就是会忍不住地想要靠近他,忍不住多看看他,忍不住地想要多了解他一点。 兰笙默了两秒,皱眉轻声:“其实,我还不太了解他是一个怎样的人。” 曲忆臣不出意料地挑眉,道:“小谢的确有些过分地沉默了。话太少。” 兰笙倒不是想说这个,在他的感觉里,谢逢歌一直是个温柔谦虚的、极具耐心的细致周到的人。 他好像从来没见过像谢逢歌这么完美的人。 但是曲忆臣说得也没错,谢逢歌好像确实很少主动谈及一些事情。 大部分时间,是兰笙有问,谢逢歌才有答。 “他……是从小就这样吗?”兰笙想,怎么会有人从小就沉默寡言的。 曲忆臣重新倒满了茶,说:“这个不清楚,从我认识他,就不爱说话。过去和谢忱了解过一些情况——说是从小就安静的,但自从他父母飞机失事后,话就更少了些。” “飞机失事?” 兰笙对此始料未及。 曲忆臣对兰笙的反应颇感意外,想想又在情理之中。谢逢歌大概是从来没对兰笙谈及谢家的事。 艺术家先生举杯润了下嗓子,这才说:“那也是我认识谢忱之前的事了。” 曲忆臣大概算了下时间:“大概是在小谢五岁的时候,兄嫂两人去墨西哥出差。听谢忱说是预计一个月回来的。但墨西哥那地方一向是混乱的,但没想到第二周发生大暴i乱,各政i权发生武i装i冲i突,兄嫂二人不得已提前结束那边的商业洽谈。” “但没人发现他们回归的那趟航班怎么就混进了恐i怖分子,还藏了炸药包……后来经过多方调查,这才发现原来机长就是那个恐怖分子。这太糟糕了。” 曲忆臣所了解的一切,也是从谢忱口中得知。哪怕事情已经过去那么多年,因此离世的也是和他完全无关的人。现在旧事重提,还是难免心下唏嘘。 他况且如此,更何况是距离事件更近的谢氏一家,尤其是当时才年仅五岁的谢逢歌。 “说起来,我听谢忱说过,那阵子小谢表现得过分沉默了,老太太也是担心孩子自闭,到处去买兔子给小谢送过去,小谢一只也没留,说了句全都不是那只。” “哪只……?” “哦,消息传来那天小谢走丢过,还是家里司机从一个花鸟市场找来的,估摸着小谢说的是花鸟市场看到的吧。” 兰笙陷入一种难言的沉默。 他有些难以想象五岁的谢逢歌得知父母突然离世的样子,但相似的悲伤,他确能切实共情。 因为兰笙自己也是在小时候被父亲抛弃,而后母亲因病离世的。 作为一个演员,兰笙实则有很强的共情能力。原来住在谢逢歌家的时候,他在书房看到过谢逢歌一家三口的合照。 但是没有多想,只羡慕是幸福的一家三口,现在兰笙才后知后觉意识到,原来谢逢歌是以一种沉默的方式怀念。 他的爱意是藏在照片里了。 就连重新拾起拍照这项技能,最初也是为了给老太太多拍些照片。 会客厅一时间陷入一种平和的静谧。 直到楼梯口传来脚步声。 谢忱在玄关处朝曲忆臣招招手:“忆臣,走吧,这里没我们事儿了。” 曲忆臣本也不喜老宅的氛围,闻言轻笑,拂衣起身。 谢逢歌从谢忱身后走来,绕过玄关处走到兰笙身边。 兰笙眸色一动,听到厅门外谢忱和曲忆臣渐渐远去的脚步声,这才抬起手,指尖轻轻去触到了谢逢歌的指骨。 有点凉其实。 估计是室外吹了风过来。 谢逢歌立在兰笙身边也没走,指节微微蜷起,勾住了兰笙搭上来的食指。 “他没和你说什么吧?”谢逢歌垂首看兰笙,眸光温柔,语气轻缓的。 兰笙摇摇头:“没说什么,只是聊了一些他和你小叔叔互相喜欢的事情。” 青年一默,想到那句“想要靠近”,意识到自己还被谢逢歌勾在指尖的手,有些几不可查地脸红了。 也不知道是刚刚听了谢逢歌父母的事情的缘故,还是他本身今天心情就不太好,这一瞬间兰笙觉得有一点不是滋味,想碰碰谢逢歌。 于是那只被攥着的手,又凑了两根手指上去,渐渐又从谢逢歌勾住他的动作,变成了兰笙握住谢逢歌的腕骨。 “你刚刚去见你奶奶了么?”兰笙轻声问。 谢逢歌却将兰笙拉起,“去我工作室聊吧。” “?”兰笙有些不明所以:“工作室?” “嗯,以前学摄影的时候单独布置的工作间,我习惯在工作的氛围下学习一些新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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