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黎奉顿了一会儿,才将手放在了奚玉汝的手上。 掌心交握的那一霎,阴寒褪去。 “那我们回家吧。”他说。 - 奚玉汝回到首州大学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在黎奉的要求之下,将行李悉数从寝室搬到校外的那套房子里。 他的东西本来也没有多少,不需费多少时间就收拾得差不多。 临走之前,被几个舍友“怎么忽然到外面去住了”“和导员说过了没”“自己一个人还是和别人一起”如此这般,缠着询问了一番。 其他的问题都好回答,首州大学在学生的住宿方面管理并不严格,到时候和导员补一个申请就行,只是最后一个问题…… 他嗫嚅几番,极其罕见地产生了几分羞赧,最后还是别别扭扭地说:“就……那什么……我男朋友。” 说完后,脚趾都险些抠烂鞋底,男朋友三个字像是烫嘴一样,在嘴里含了零点零几秒就被快速地吐出,连他自己都有些听不清。 怎么这说出来的感觉,就这么奇怪呢,但他也没说错吧。 耳尖的室友们很快地就开始起哄,又开始缠着他问东问西,害怕黎奉等得不耐烦,奚玉汝敷衍了嗯嗯啊哦地敷衍了几句就往楼下挤,心中却产生了一些满涨又怪异的情绪,让他恍惚且认为不真实。 竟然就这样……和黎奉在一起了? 两年前阿卡斯大教堂初遇时,他可从未想到过会有这样的一天。 黎奉正在楼底下等着他,站在习以为常的路灯下,奚玉汝上楼的时候刚帮他梳理过头发,因此不像从前几次那样风一吹就被卷着胡乱地飘,人也少了许多的落寞感。 终于不像个留守儿童了。 “收拾得差不多了,我们走吧。”黎奉伸手想接过他手中的行李,被他给躲了过去。“东西不多,我能行,伤筋动骨一百天,你的手还得好好地修养。”D州的医疗条件极其差,因此他到现在还不敢相信黎奉的手就这么好了。 他自认为他的解释非常有说服力,不过黎奉的手还是固执地悬在半空,无声地抗议着他的独断。 奚玉汝别无他法,只得将怀中的那盆香雪兰给了黎奉。 时隔一年多,两株香雪兰终于再次碰面。 奚玉汝的生活能力很强,但自己一个人的时候就过得很糙,和黎奉分开的那段时间中,他为数不多的细心和温柔都给了这盆捡回来的花。 赚的钱终于可以存下而不是用来还债后,他渐渐地为香雪兰换上了来自联邦A州最好的恒温恒湿箱;网购了最肥沃有营养的土壤;安排了最科学的时间安排施肥、浇水、松土……唯一不变的,或许就是那个从D州带来的烟灰色陶瓷花盆。 没有再比这个更符合他心意的了,它的烟灰色烧得很独特,很像黎奉瞳孔的颜色。 “奚玉汝,你很喜欢它?”黎奉曲指敲了敲陶瓷的花盆,面上的表情简直可以称得上是寡淡。 回答当然是毋庸置疑的,如果不喜欢,又怎么会在上面去花费那么多的精力。 只是这个问题如果要当着黎奉的面去肯定地回答,那就会变得很奇怪,和他刚刚对室友说“男朋友”三个字时一样奇怪。 在别人面前,它或许就是非常普通的一盆花,可倘若黎奉也在场,它不免就会被增添上一些指代性。 关于花的来源,是一段他和黎奉私有的记忆,不为任何外人所知晓。而在几日之前,他的喜欢也只是他私有的情绪,不被任何人所察觉。 奚玉汝的行为要比话语更坦荡,他不擅长谈情、只懂得付诸行动去说爱。 于是面对黎奉的这个问题,回答也不免有些含糊。“这可是我养的第一株花,还是我亲手捡来的。在当年仙人掌大火的时候,我都没有尝试去养过。” 黎奉不轻不重地拨了一下香雪兰的叶子,没继续说话。 - 校外的房子小一个月没有住人,堆了一些呛人的尘土气,不过比D州要好的就是,这里许久未打理房屋家具不会因为潮湿的空气而霉变报废。 甫一进门,黎奉就自顾自地、默不做声地挪动起了奚玉汝放下的行李。 光明正大地偷偷摸摸。 奚玉汝不不动声色地跟了上去,发现黎奉把行李搬到了主卧——黎奉本人居住的地方。 “你做什么?”他抱着双臂靠在门口,笑意盈盈地看着黎奉。“我记得上次来,我住的房间不是这一间。” 黎奉就像是没有听见他的话一样,拿着他的衣物就直往衣帽间去。 奚玉汝非常怀疑黎奉的生活自理能力,并且认为这个人极其有可能会将衣柜弄得一团糟,于是破天荒头一回地进了黎奉的卧室。 生活的边界感,这个东西在奚玉汝的生活当中时弱时强,不过他知道有些人很介意这个,在无法判定黎奉边界感的强弱时,他便一直恪守着不会越界的相处模式,哪怕是打扫卫生也不曾迈入或许不可进的地方。 黎奉的房间很规整,比百分之九十往上独居男生的房间都要规整,像是售楼处会拿出来吸引顾客的精装样板房。 衣帽间很大,被填得很满,但每个地方都被刻意地空出了一些位置,而黎奉此刻正将他的衣服往那些空处挂。 他下意识地跟着一起做,哪知衣服还没挂上,就被黎奉打断了。“奚玉汝,不对。” “什么?”他愣了愣。 “这样挂不对。”黎奉说。 奚玉汝下意识地环视了一圈,这个时候他才发现衣帽间也被处理得非常规整。 黎奉将这些衣物从厚度、长短、颜色、款式等方面分门别类,要求十分严苛,几乎不留下任何看起来会破坏方阵的痕迹。 不过这并不像是有生活经验的人会整理出来的一种放置方式,因为有些明显要经常穿的,竟然被放到了不太方便的地方。 这是黎奉自有的关于为人处事、关于生活方式的一套逻辑体系,非亲近之人不得了解。 这个时候,奚玉汝才终于有了一种进入了黎奉的生活的感觉。 很真实,但也很严苛。 不过奚玉汝并不太在意这些,衣服这样挂还是那样挂、床铺这样整理还是那样整理、东西是摆放在这里还是那里,于他而言都没有太大的区别,只要最终的目的达到了,形式与过程都无需介怀。 “那我的花呢?我的花你有决定放在哪里吗?”于是他问。 黎奉低哼了一声,带着奚玉汝去到了藏于深处的另外一间房。房间明显经过改造,恒温恒湿的空箱子放了几个,鱼缸也不少,角落处甚至还放了几个尚未成型的生态缸。 奚玉汝不由自主地逛了一圈,“你什么时候准备的?”他前段时间或许都白住了,竟然有一间这样的房间都不知道。 “本来就一直都有的。”黎奉转了几下门把手,补充道:“门也没有锁。” 一直都有…… 奚玉汝心中生出一些难言的情绪,情绪又迅速地催生出了一个猜测: 黎奉在大学一年级刚入学的时候就买了这套房,而他说一直都有,那这是不是意味着,在尚不知两人是否能重逢之时,黎奉就已经做好了要与他一直生活的准备? 他认为这并非是他不负责任的臆想,此结论有理有据、十分令人信服。 奚玉汝心软得不成样子,他猛地回身抱住站在他身侧的人,说:“谢谢你,黎奉。” 黎奉什么话也没有说,只是将下巴搭了在他的肩膀上。 【作者有话说】 后面两三章都是同居日常,可能都会这样有点无聊,不过写得还是挺开心的。 PS:奚哥现在脾气好,其实也还是会被烦到骂人。
第28章 Chapter17 一些日常 黎奉的小脾气在两人确认关系之后变得变本加厉了起来,又或者是彻底打通了任督二脉。 和其他情侣之间互叫爱称不同,他非常喜欢叫奚玉汝的名字,而且每一个字力求发音清晰。 于是不管在做什么,奚玉汝都会听见一道声音从不知名的角落传来,字正腔圆地喊:“奚——玉——汝——” 每每听见,他都会不厌其烦地大声回答。 “老奴在呢。” “我的大少爷,你又怎么了。” 这个时候黎奉就会可怜巴巴地说:“奚玉汝,你不要对我不耐烦。” 其实他基本没有觉得不耐烦的时候,因为黎奉的声音和相貌通常会弱化他的无理取闹,甚至衍生出些让人觉得可爱的因子。只是他还是希望黎奉要独立一点,所以故意装作有些些不体贴的样子。 除了过分地爱叫奚玉汝的名字,他也开始更加频繁地和奚玉汝产生肢体接触。 一天24小时,黎奉最多会有20小时的时间如大型挂件一般贴在奚玉汝的后背,并将头埋在他的肩膀上——做饭的时候尤甚。 蓬松的头发偶尔会遮挡视线,每当那个时候奚玉汝就会威胁他把头发剃掉,剃成时下最流行的寸头。但黎奉有恃无恐,所以奚玉汝只好自己习惯寻找视野更开阔的角度。 在浑身上下一百四十多斤的肉当中,黎奉最喜欢他的胸肌。 从两年前两人第一次清醒地睡一张床,到第一次做,他都展示出了对那两块放松下来软绵绵的肉的极大兴趣。 并且不厌其烦地向奚玉汝伸手展示,这是一手可以掌握的大小。 奚玉汝当然对自己身上的肉没什么兴趣,也根本不知道有什么用手掌去丈量大小的必要。他有时候甚至想干脆就忽略掉黎奉的触碰,让他一个人自娱自乐算了。 不过黎奉的玩闹通常都会变味,从揉搓软肉到逗弄软粒,非得要玩到充血才肯收手。 虽然第一次实在很不美妙,但作为一个身体健康的二十一岁青年,他总会在这样的触碰当中产生一些健康的反应。不过那个时候的黎奉展现得要比他正直、禁欲得多,通常会在事态一发不可收拾之前若无其事地收回自己的手。 好像玩就只是因为有趣而简单的玩,其实对奚玉汝一点欲望也没有。 奚玉汝也没有主动地提,因此刚开始同居的那段时间,他们过得非常清心寡欲。 没有事情做的时候,他们两人就偶尔会一起看黄金八点档的狗血剧打发时间,奚玉汝通常会询问那些影视剧中豪门桥段的真假,而黎奉最经常做的事情,就是拿他和剧里的人去做比较。 语气听起来还十分客观。 比如, “奚玉汝,他做的菜没有你做的颜色好看。” “奚玉汝,他的身材没有你的好。” “如果是奚玉汝你来做的话,就不会是这个样子的。” 莫名其妙,奚玉汝简直不知道有什么好比较的,将他和构想出来的人完美物去做对比,好像他有什么自恋型人格障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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