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朝华只是笑眯眯的看着他,并不给出原因,云聿被他看得不好意思,心里面有些害羞,于是别过脸去,自己却偷偷的笑了起来。 洗完脚,他们两个人躺在床上准备睡觉,云聿主动的跑到傅朝华怀里面去,问他:“你说明天还会下雨吗?” 不等旁边的傅朝华回答他,他又自言自语的说:“希望明天不要再下雨了,求求老天爷,不要下雨。” 傅朝华于是也学他:“求求老天爷,不要下雨。” 傅朝华借着月光能看到云聿在黑暗中,两个眼睛都在瞪他:“不许学我说话!” “不许学我说话。”傅朝华懒洋洋的,和他一模一样的内容,语气却是完全不同。 可恶,云聿咬牙切齿,去挠傅朝华的痒痒肉,可是没有想到对方力气比他大,动作也比他灵敏,反而最终倒霉的是自己。 真的是讨厌死了。 两个人折腾了一个多小时,到晚上十点多终于睡着了。 应该是因为他们昨天晚上睡得比较早,第二天早上八点后两个人都清醒了,精神非常好,一点睡意也没有,于是傅朝华负责起床去楼下的早餐店给他们两个人买饭回来,云聿否则赶紧起床,然后叠好被子。 早上九点的时候,他们俩吃完了油条豆腐脑茶叶蛋这样的经典搭配,也算是吃饱喝足。 也许是昨天晚上他们向老天爷的请求起了作用,今天真的没有下雨,而且也并不是那种大太阳高挂的晴天天,天空上微微有一些云彩飘着,让阳光不那么炽热的直接照射在大地上,提高温度。同时,看着树叶就能知道是不是还有一阵一阵微风吹过。 实在是非常适合出游的天气。 傅朝华借来的自行车终于能够用了,他们两个住的地方,距离海洋馆不算远,骑自行车大概半个小时就能到,因此傅朝华决定带着云聿过去。 刚好消消食。 傅朝华坐在自行车上面,冲着站在门口不动的云聿招手:“过来呀。” 云聿小步得走了过去,扭扭捏捏,傅朝华不太明白他在想什么,于是关切的问:“怎么了?” 云聿很快的看了他一眼,又低下头,班上才小声的问他“我害怕,害怕你带不动我……” “啊?”傅朝华以为自己没听清。 云聿又说:“我说我害怕你把我带到半路,你骑不动自行车了,咱们两个得走过去。” 傅朝华沉默了一阵子,没有说话,云聿因为他是心虚了,确实带不动自己,因此劝他说:“要不然你把自行车放回去,咱们两个坐公交车过去吧?其实还挺近的。” 傅朝华却笑着对他说:“亲爱的,我觉得我们可以把运动的次数增加到每周五次。” 云聿微微睁大了眼睛:“你在胡说八道些什么?” “亲爱的,你都这么怀疑我的能力了,还不允许给我一个机会,证明一下自己吗?” 云聿终于明白,男人根本就是在生气,于是立刻什么话都不再多说,跑到自行车后座上面坐下,因为过去的太急,他是叉开腿坐在自行车后座上的,这个姿势说实话,不太舒服,虽然傅朝华给自行车后座上面已经垫了棉布,但是到底还是有些膈人。 云聿又连忙换成了两个腿在一边儿的做法,对傅朝华说:“我坐好啦,走吧,走吧走吧!” 对于后座上面这个人的掩耳盗铃的行为,傅朝华非常无奈的摇摇头,但是心里面却觉得他说话的语气和停顿实在非常可爱,根本没有办法再去计较。 于是长腿一蹬,他们出发了。 大概是因为出行前的那一番话,傅朝华骑自行车骑得非常非常用心,不仅速度方向无可置疑,甚至还非常的稳定,让云聿在后座上面尽可能的舒服,当然了,偶尔免不了过一两个隔离带,于是他阴谋诡计终于得逞——云聿两个胳膊不得不抱住了他的腰。 刚开始只是扯着他的衣服,在傅朝华故意过了一个减速带中间的时候,云聿你被他吓得改成两个胳膊合抱。 老婆的胳膊嘞在自己腰上,傅朝华心满意足。 他们骑自行车的时候,路过了一条街,这条街大概全是卖音响的,放着不同的歌,听起来非常乱,五花八门的。 不过最后一家的声音倒是清晰了一些,伴着他们走了比较远的一段路程。 是邓丽君在用她柔美的嗓子唱:“甜蜜蜜/你笑得甜蜜蜜/好象花儿开在春风里/开在春风里/在哪里/在哪里见过你/你的笑容这样熟悉/我一时想不起……” 伴随着悠扬婉转动人的歌曲,微风拂过骑车的傅朝华和他背后的云聿,在春风之中送他们走上自己的路途。 傅朝华虽然不知道歌词,但是云聿很知道,开玩笑,他可是要艺考的人。所以一路上,傅朝华听着老婆低声哼唱,心情无限好。 对于这次海洋馆的旅程,云聿非常满意,如果一定要说他最喜欢的片段,那么既不是他摸水母也不是他摸水獭,而是和海豚互动的时候,海豚憋着坏,趁傅朝华离得近,喷了他一身水。 衣服都湿透了,云聿乐不可支。
第二十章 陌生人 也是傅朝华出现以后,云聿才意识到原来习惯是这么可怕的东西。 在他们两个说开以前,傅朝华就经常在各个方面为他着想,更不要说说开了以后,傅朝华几乎像个老妈子一样全方位的照顾他。 不得不说,一个人来到外地,准备一场结果未知的考试,实在是孤注一掷的背水一战。但是有傅朝华陪着他,有时候云聿会觉得,就算今年考不上,也没有什么可怕的。 当然,这个想法他从来没有透露给傅朝华,毕竟对方真的在非常努力的希望他能够达成自己的梦想,云聿因此也在非常努力的准备着艺考。 很多年以后,云聿都记得那个下午。那天看起来好像和平常的任何一天都一样,绚丽的晚霞挂在天空上,预示着明天是一个大晴天,菜市场里面的人群吵吵闹闹,都在想着应该买什么菜,做什么饭,可能甚至还想着孩子很久不回家了,明天他回家做鱼肉给他。 没有任何痕迹,向他昭示着这个下午的不同寻常。 直到云聿把钥匙插进他出租屋的门——很奇怪,怎么扭都扭不开。 难道是房东背着他换了锁?还没来得及说?又难道是他插错了钥匙?云聿摸索着抽出钥匙,给他换了一面,还没插,门就从里面打开了。 “傅朝华,你——” 剩下的话,云聿一个字也说不出来了。 出租屋里根本不是他熟悉的傅朝华,坐着的是两个一身黑色西装的男人。 他们目测都在一米八五往上,肌肉非常强健,而且好像训练有素的样子,大概都是练家子。 “请问你是傅朝华的什么人?”其中一个黑衣男子问道。 云聿被这场面弄傻了,他道:“我我我我是他、男朋友。”他差点被傅朝华带到沟里面去,说自己是他老婆。 他们好像对于这个答案并不意外,其中一个对云聿道:“麻烦你和我们走一趟。” 云聿根本不认识他们,因此也不愿意和他们走:“凭什么?” 他现在已经反应过来了,刚刚被吓跑的胆子现在回到身体里面:“你们这是强抢民宅,根本没有经过我的同意就进来了!我甚至可以去报警,说你们是入室抢劫!” “你知道吗?入室抢劫比在街上抢劫判的要严重很多,因为性质非常恶劣!”云聿回忆着他上一次和傅朝华一起去书店,无意间翻到刑法时看得知识,越说越理直气壮。 他没有想到的是,这两个人根本就是法外狂徒,黑衣男子根本不听他说些什么,两个人走上前来,一人拉住他的一条胳膊架着云聿下了楼梯到他们两个人的车里面去。 这是一辆毫无疑问的豪车,不仅外形设计上非常的奢华,就连内饰也是云聿从未见过的材质。不过他没能观察这辆车很久,因为很快他们给云聿带上了眼罩,把眼睛捂住。 车往偏远的地方开,大概过了十几二十分钟停下,云聿继续被两个人扯着往前走,直到一个地方停下,随后,眼罩被摘下来。 因为刚刚一直没有睁眼睛,所以一时之间他还不能很好的适应强光。 但是对方已经在说话了,从声音判断,那是一个已经不再年轻的女性。 “云聿,你的先天性心脏病花费了家人不少积蓄吧。” “而且据我所知,如果再犯的话,你可能根本没有能力再次进行手术,毕竟高昂的费用并非你可以承担的。” 云聿终于能够看清自己的所处环境和面前的人了。 他现在在一个他从来没有见过的会所包厢里面,这个会所装修和其他普通会所不太一样,看起来并不阴暗,反而处处透露着大气和豪华,他对面的沙发上面坐着一个女人,对方的头发大概到肩部,尾部做了卷发处理。或者有一些浓的妆容,尤其是嘴唇颜色又红又暗,好像什么动物的血一样。可是这个女人眉眼之间,他居然觉得有一点熟悉,可是要说到底是谁?他也想不起来。 “所以呢?那又怎样?”云聿不明白的他合自己说这些是什么意思。 女人俯身打开自己面前的行李箱,这个行李箱即便在行李箱里面也是Oversize,而现在,它的里面铺满了一摞一摞的钱,充满了整个空间。 全部都是最大面额的钞票,不要说云聿,从来就没有多少普通人能一次性见到这么多钞票。 视觉冲击力非常强。 看云聿不说话,女人很浅的笑了一下:“答应我的条件,这个行李箱你就可以带走了” “什么条件?”云聿警惕的看过去,他虽然确实很想要这些钱来改善自己和傅朝华的生活,但是俗话说得好,钱难挣屎难吃,这么多的钞票,如果能够拿到手上,那么估计要他办的事情大概也能写进刑法了? 果然,他听见女人说:“其实是很简单的事情。” “这里是一些口服液,你只要每天给和你一起住的那个人喝的水或者吃的饭里面放上一瓶就够了。” 说着女人放下了手里的药盒,从行李箱里面拿了十摞钞票出来。 “如果答应我的条件,这些东西你先拿走,等到口服液用完,也就是一个月以后,这个行李箱归你。” 说完,女人似乎笃定了云聿一定会接受她的条件,因此她很放松的靠在沙发上。 和他同住的人,除了傅朝华还能有谁? 说是口服液,但是药盒上面都是他不认识的英文,里面到底是什么,不用多想,也能知道大概不是好东西,绝对不可能是女人说的什么口服液。 “如果我不答应呢?” 女人脸上没有了之前淡淡的微笑,她盯着云聿,让他感觉到自己好像被一条冰凉的蛇缠着:“那你可以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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