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好的好的!” “我们会好好写作业的!” “老师您一定要看啊。” 许俊彦笑了笑:“当然。” “老师最喜欢爱学习的同学了。” 等小姑娘们跑走了,许俊彦摇着头收拾东西,才发现陈默在沉默着。 许俊彦:“……”一双黑洞洞的眼睛盯着他,吓他一跳。 “怎么还没走啊?” 陈默揉了揉鼻子,前言不搭后语,“咱们允、允许旁听啊老师?” “嗯哼。”许俊彦拍了拍他的肩膀,“想来就来呗。” “哦、哦这、这样。”陈默点点头,然后道,“我还、还没走呢老师。” “……看出来了。” “电、电梯,上面,人、人太多了。”陈默拉了拉自己的书包。 “那就跟老师一起走楼梯吧。” 许俊彦拐着他肩膀把他带出去了。 “没、没关门老师——” 许俊彦脚一勾把门带上了。 “少操点心吧小陈同学。” 下课点,哪儿的人都多。赶着去食堂吃饭的小孩们,背着书包在人潮中穿行,舞弄出了种兵荒马乱的气势。许俊彦摸出来的烟盒又塞回去了。 艺术学院,“一堆脑袋”前都不能用“黑压压”来形容。红橙黄绿青蓝紫,以及各种颜色衍生出来的渐变,再加上左边一种颜色右边一种颜色的阴阳头……整个楼梯间里少说得有五十人,黑头发竟然就俩,还得算上是故意染成黑色的他许俊彦。 “中午你上哪儿吃去啊?” “食堂吧,还能去哪儿。” “二食堂?那今天有锅包肉。” “必须必的啊,快跑!” 下次还是得提前点下课。许俊彦在人潮中撞来撞去,他简直觉得是在被拥着往前移动。这人挤人的,简直折寿。 “哎你听说没,那谁,就咱班那谁,穿假鞋!” “我知道!就那谁嘛,什么‘全球限定’什么‘排了三天队’的那个嘛!怎么,谁说他穿假鞋啊?哎我跟你讲,就这事儿我一点不带吃惊的。” “……就那谁谁啊,他有双真的,然后有一天上大课,他俩正好坐一起……” “这不就很尴尬了。” “哈哈哈哈哈哈真他妈该啊——” 俩大小伙子,再压低声音都不算小,许俊彦模模糊糊听了一耳朵,再一看,这不就成天上他课睡觉的那俩吗。他捅了捅旁边的陈默,“哎,说谁呢,那谁是谁啊。” 陈默沉默地思考了一会儿,在出教学楼的时候才摇摇头,“我、我也不、不知道。” 许俊彦反应了两秒才意识到这人是在说什么,他都快忘了这事儿了。 小孩还在那儿说:“我、我不不认识鞋,我不懂懂什么叫、叫、叫——” “限定。”许俊彦听着着急,“你不懂什么叫限定。” “对。” “我也不懂。”许俊彦揉揉小孩脑袋,“快吃饭去吧。” “好、好的老师。”陈默挥挥手一溜烟跑没影儿了。 许俊彦站在车前,开车门的时候看到了自己的脚,单张皮的德比,比牛津灵活,比布洛克大气,比乐福正式。他把脚晃了晃,镜面反光亮得刺眼,球鞋限定?那他可太懂了。 在他还上高中那会儿,那时候时兴回力鞋,打篮球的时候,谁要是穿上双回力鞋,那脚真是恨不得翘到天上去。他许俊彦比他们更进一步,他不仅有回力鞋,还有双耐克的。全学校就这么一双。 他其实很能理解小孩子们喜欢鞋的癖好的,大家都穿校服,能露出来的就这么一点点,不换着法儿的买鞋,还能买什么?在他那个年代,消费主义还没有捆绑每个人的生活习性的时候,“服饰”已经作为了一种划分阶级的产物,换者说,服饰的出现,就是阶级的体现,这从哪个年代来讲都是这样。 就像他第一次注意到丁向阳,就是因为他那双鞋。 好像是在高中军训的时候,休息时间,他在树底下睡觉,坐在马扎上,头埋进胳膊肘里,睡得头晕眼花。集合哨一吹,他猛地站起来,眼前一黑就要倒。旁边的人扶住了他,他就势就趴人家身上了,还搂着人家脖子笑嘻嘻说谢谢小同学。等眩晕褪去,第一眼看到的就是双黑色布鞋,旧得起了毛,脚指头还把鞋面顶出去一块。 那人问,“没事吧?” 许俊彦这才回神。想起来现在还在军训呢,连忙站直,“没事没事。” 视线交汇,浓黑的眉毛下面亮晶晶的一双眼。教官在催了,许俊彦没敢多看。 那时候他只是单纯的“见”过,看见丁向阳在穿这样的鞋,眼睛像是照片一样把一切摄进了脑袋里,但更多的他是不清楚的。细节上的补充则是在快高考了的时候。那时候他们已经有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谁也没说过,但谁也知道他们之间是怎么回事。许俊彦搬到了宿舍里,还特意跟别的同学换了位置,跟丁向阳睡上下铺。 那好像是个冬天,十一也不十二月份的,中午午休时间,他们回了宿舍。可能是太累了,那一觉睡得尤其踏实,等到被铃声吵醒,都还有一种恍惚感。快上课了,许俊彦从床上跳下来,也没来得及多看,套上双鞋就跑。然后就穿错了。 丁向阳的鞋,一双灯芯绒面厚底布鞋,还是考年级第一的时候班主任发下来的。许俊彦之前从未留意过。和他在一起的时候,他总是注意不到这些细枝末节。不知道这双鞋合脚了没,但许俊彦自己穿着是正好的。他记得,那时候他们跑在操场上,丁向阳还跟他连说带比划的叫他把鞋子换回来,他一门心思往前跑,没顾得上理他。 踩着上课铃进了班,许俊彦坐好,伸直了腿,累得直喘气。这时候还没觉得有什么。等过了会儿,可能也就二十分钟吧,跑步带来的热量褪去,他的脚开始变得冰冷,先是冷,再是寒,最后没了知觉,直感觉像是有雪水沁进去了,又凉又痒,涨得人发慌。脚把鞋子撑得满满当当,一些之前没感觉到的部分也现了原形,许俊彦觉得磨脚,有个钉子在脚面上划来划去似的。趁老师写板书,他钻到书桌下脱了鞋,伸手一摸,才发现一块针脚不平老大的补丁。 他那时候年纪小,被宠坏了,脑子也不好,他记得下了课他就一瘸一拐地蹦过去找丁向阳,然后把鞋扔到他身上,抱怨冷抱怨难受抱怨为什么没看好再穿。丁向阳的反应呢?他记不清了。 许俊彦活动了活动禁锢在皮鞋里的脚,美利奴羊毛袜子让他很暖和。 他那时候是真的没有脑子。他为什么没有早点意识到鞋子的重要性?或者说,为什么当他意识到鞋子的重要性,并且热衷于买所谓的“限定”的时候,没能把一双破旧的布鞋,和他爱人的感受联系在一起呢?他看到了,不止一次的看到了那双没人会穿的、糟糕的过时的布鞋,但是为什么没再能多想一想呢? 鞋鞋鞋,鞋是多么重要啊。不论是追求舒适,还是追求阶级,不论是平价还是高定,一双能陪你上山下海的鞋,几乎等同于一位伴侣。而他从没理解过,甚至背叛了他的伴侣。 许俊彦倒车出去的时候,视线从后视镜略过,那曾被画了一串王八的后车窗已经被洗得干干净净,他看着干净的玻璃愣了一下。一双大脚从玻璃上跃出,闯进他的脑海,他驱赶不得。 被丁向阳勾起来的愧疚感铺天盖地的袭来,怀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补偿心理,他下车,小跑着去了办公室,在等电梯的时候把向下的按钮拍了五六下,他戴上口罩围上围巾压低帽子,转到篮球场上,喊来一个眼熟的男生,让他把一个盒子转交给樊亮。 那男孩用警惕的目光看着这个怪人,问这是什么。许俊彦愣了愣。 “快递。” “樊亮的快递,我是来送快递的。”
第19章 全是许俊彦作为70后的偏激的个人审美 好像年轻小孩总喜欢打篮球。许俊彦记得,读高中的时候,不论天气多么热,热到恨不得给人晒脱了皮,每天中午午休,丁向阳也雷打不动的要去打球。许俊彦有时候觉得,哪怕就是天上下刀子了,丁向阳都得等那破球被刀子捅漏了他才走。短短一个月下来,黑了三个度,手掌侧面有条很明显的分界线,非洲人似的。 许俊彦不怎么喜欢,或者说他压根就没学会过怎么打球。他对于运动方面好像天生就少了条神经,听过的规则老忘,身体也不怎么协调。但是丁向阳没少拉着他一起。觉得哪怕他就站旁边站会儿,也比成天不是坐着就是躺着要好。 许俊彦是真不知道这人哪儿来的这么大精神头。而且,这群人为了省着点鞋,夏天的时候一律光脚,大脚丫子在稀松的黄土上飞来飞去,溅起来半人高的脏沫子。真不嫌脚疼。 今天好像也是个要去“看”丁向阳打球的日子。许俊彦探头看了看外面的大太阳,觉得自己后脖子已经开始冒汗了。 囫囵吃了饭,就被丁向阳拉着去了操场,给他找了片阴凉地让他站着,手里塞了个罐头水瓶。 “老丁!” “来了!” 那人摸了摸他的头,跑向了呼喊他的兄弟们。许俊彦看着那群黑人撇了撇嘴。 十七八岁的高中生,不懂什么叫“健康美”,更不清楚三十年后宛如魔怔了一般的政治正确。奶油色孱弱,小麦色健康,连巧克力色都有一种异域风情,但他就是天生不喜欢黝黑。丁向阳说他古板,他眉毛一挑就开始上纲上线,从农耕文明的审美观,到发展中国家不可避免的模仿崇拜,从脱离土地后工业社会的美学反刍,到资本主义浪潮对个人喜好的洗脑。他阐述了三分钟,然后嘴就被人堵住了。 老实人可能不会什么花招,但学东西总是很快。他就忘了之前是在说什么了。 但他还是不喜欢黑。 “你都快黑成碳了!”他总这么说,“亚洲人的面部骨骼本来就不立体,你再这么黑,所有的光影变化都看不清了,整个轮廓糊成一团,能好看才怪。” 丁向阳揽镜自照,小小声嘀咕,“我很丑吗?” “啊?”许俊彦没听清。 丁向阳的脸伸过来,鼻尖碰着鼻尖,两只坚持看他的眼睛都变成了斗鸡眼,一字一顿的,“我很丑吗?” “还、还行吧。咳,凑合能看。” 篮球砸在地上,一下两下三下。他坐在树荫里,有比空气还热的风吹过,眼前都是波光似的虚影。知了一声声叫着,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期间还夹杂两声喜鹊的破锣嗓子,空气干得叫人流鼻血。 赤条条的男孩们沐浴在阳光下,矫健的肌肉流畅,汗水亮晶晶的,许俊彦有些入迷地看了会儿。球旋转着砸在篮板上,欢呼暴起,有个人的目光就和他对视了,甜得像是巧克力糖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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