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啧,语气转变太快了吧,可真够无情的。” 出来的人穿一身白衣服,在灰尘弥漫的漆黑山洞里显得格外骚包。 单从长相看,陆储几乎和陆崇长得分毫不差,但是眉宇间迥乎不同的神韵还是让外人能很轻松的辨认出两者。 相较于陆崇的真诚易懂,陆储的气质更奇诡神秘,如果在漫画里大概会是很受女生喜欢的那种白切黑男主。 “呦,哥怕不是把别人家的小男孩捡走了吧?” 陆储上前扯扯微生尘的衣服,笑意深深。 陆崇皱起眉头。 他们两个是双生子,出生的时间差不了几分几秒,因此陆储从来都不管陆崇叫哥。 即使偶尔有几次,也都是为了讽刺挖苦他。 果然,陆储又开口说话。 “你瞧这衣服,大得都能盖住他屁.股,一看就不是这小男孩自己的。” 他手也不老实,把小羊蹄从哥哥手里挖出来,放在自己掌心又揉又捏,吃足了豆腐。 还啧啧称奇。 “看这小手,嫩得能掐出股水来,要是在村里没人好生养着,怎么长得出来?” 他站着没个正形,靠着石壁吊儿郎当地提出质疑。 “会不会是那边特地派来挑拨咱们的?” 陆崇沉下脸,知道胞弟的猜测并非空穴来风。 小俘虏出现的时机实在过于巧合,恰好在他们探查到关键时刻冒出头。 长得还这么软,这么乖。 别说在这荒郊野岭的郊外,就连天子脚下最繁华的地界,天潢贵胄,也找不出这样钟灵毓秀的可人。 玉雕似的人,出现在恶劣简陋的环境里,无法不让人觉得离奇。 再仔细想想,陆崇又咂摸出不对味儿。 到底是怎么样奢侈无度的人,舍得拿小俘虏当诱饵骗人? 用香喷喷甜滋滋的糯米团儿去逗狗,固然可能引来撕咬争斗,但是小团儿却会一去不复返了。 因为没有狗能拒绝那种美味。 他抓着微生尘的后脖颈,把脸凑近了警告,嘴巴一张一合露出尖尖的小虎牙。 “不管你之前是谁的人,现在就要听我的,不要耍什么花招。”
第40章 山鬼娶妻(倒v结束) “他怎么能把你养得好?” 长着小虎牙的男生凑近了去抓小俘虏有些宽大的衣领,整个人被笼罩在浓郁的偏执情绪之中,显得有几分天真的邪气,像是中世纪渴求初拥与鲜血的吸血鬼,近乎神经质的期待与爱人永世沉沦。 密林中隐匿着大大小小幽深的山洞,终年暗无天日的角落是那些天生畏惧光明的生物最好的蛰伏之地。 山里的村民都会告诫自家放羊的小孩,在外一定要小心一种没有羽毛的兽类。 它有尖利的牙齿,可以在天上飞,是属于空中的鼠辈。(PS:是蝙蝠不是开飞机的舒克谢谢) 这种怪物是小羊的天敌。 它不会像豺狼虎豹似的一口咬断小羊的喉管,那样太野蛮,它只会悄悄把牙齿刺入小羊的皮.肉注入毒素,阻止血液凝固。 而这个最高明的猎手会获得应有的至高奖励,享用保持鲜活生动的美味小羊,一口口舔舐掉涌出来的红色饮料。 陆崇和它一样有耐心,一样具有绅士风度。 但陆崇不会,他不会伤害小羊。 小羊那么柔弱,那么胆小,当青紫色血管被尖锐毒牙抵住的时候一定会抖个不停,吓得立不住脚,软得只能被托着抱着。 他不舍得。 他只会把自己的血液喂给小羊,成为小羊永远的依赖。 “你不喜欢他,你是自己跑出来的。” 是肯定句,不是问句。 是因为太过贫穷只能给小羊穿这种粗劣品质的衣服,还是仅仅出于吝啬? 无论是哪一种猜想,小羊都不适合以那种方式被豢养。 他是娇贵的,就是栅栏也要金镶玉雕的。 所以小羊没偷到合身的衣服就匆忙逃跑了。 陆崇扯着小俘虏的衣领,一会儿咬牙切齿,一会儿喜不自胜。 嫉愤于小羊曾经与不知名人士的隐秘过往,那是自己未能参与的生活。 又为小羊不惜代价逃开而窃喜,之后小羊的时间是属于他的。 他挺挺身子,翻飞的衣角高高扬起,雪色膏脂上覆着大片暗红色的花纹。 陆崇愣了。 不顾小羊的挣扎,他快速果断又毫不费力的扯开原本就有些松散的衣襟。 一团巨大的黑影不容置疑的压向微生尘,力道大得让他连一点多余的动作都做不出来。 手指捻捻红色布料,男人脸上浮起难以置信的表情。 为了确认些什么,他像狗一样扑在上面,又蹭又嗅,把东西放在眼睛前使劲瞧。 给他一个劝服自己的理由。 微生尘才缓过劲来,两只纤细的手腕推埋在自己身上的脑袋。 雪色柔韧上还残余着一圈红痕,力气也小得可怜,从陆储的视角看简直就像乖巧的把那颗脑袋抱在胸前一样。 不知道是不是陆崇脑子里水比较多的原因,反正微生尘觉得他重得像块秤砣,压得自己喘不过气来。 大概是由于很少用脑,陆崇的发质很好,粗黑发亮,质地很硬,触感比阿黄柔软蓬松的狗头比起来差得太多。 微生尘又闷又憋气,还叫不出声,在陆崇的脑袋上绕着圈的乱摸,细白的手指抓到适合的支撑物,顺势扯着他的耳朵使劲往外揪。 一只饿极了的狗,怎么样也不能把它从骨头上拽开。 过来很久,陆崇抬起头。 “这料子,只有宫里才有。” 或许之前陆储说得没错,小羊的确是那边的人。 老皇帝那么会享受,对村庄里无依无靠的漂亮小男孩做出什么都不奇怪。 宫里整日烟熏火燎,恶心的干瘦老头子半截身子都快入土,却还妄想寻求长生不老。 吃了太多药,老不死的做什么事情都有心无力,但总能用些不入流的手段折辱人。 一边喜爱痴迷丰泽光润的年轻身.体,一边嫉妒恨不得取而代之,剥开华美青葱的皮披在自己身上。 小羊的脸比他的巴掌还要小一点,被拢在掌心里像是花蕊似的颤颤抖动,茶色的清澈眼睛里能看见自己完整的倒影,纯稚而胆小。 显得他卑劣,衬得他贪婪,他为自己擅自揣测而羞愧到无地自容。 陆崇把小俘虏抱在怀里,轻声安抚。 “我们是朝廷的人,之前有百姓上报山里失踪大量年轻妇女和幼童,影响范围极广,特地来此地勘察线索。” 陆崇这话说得简单,然而实际上却隐藏许多细节。 深山里的小小村落,别说丢了几个人丁,就算是被土匪屠了村,在朝廷那些眼高于顶的高官要员面前也不值一提。 但是有丢了孩子的母亲拼着性命上滚钉板,才惊动京城上报天听。 上滚钉板生死不计,除非有天大冤屈,哪个敢用这种方式来告御状? 说是上报天听,但老皇帝沉迷炼丹,根本不管庶民死活,奏折也全推给对他有救命之恩的丞相来做。 周王室大厦将倾,在当今昏庸之主的治理下,还没有亡国都要归功于现在的丞相裴则。 丞相不仅长得清风俊朗,而且文武双全,在殿试之前就是头号种子选手。 具体表现在当年京城脚下赌坊里压裴泽状元的赔率低到令人发指,但是还有很多人凑热闹去压一笔,毕竟是稳赚不赔的买卖。 那时他年仅十五岁。 不过压裴则探花的人也是有的。 盖因民间街坊流传皇帝会点三甲中长得最好看的那个为探花。 廷对当天,皇帝无精打采扶着龙椅,一字一顿照本宣科:“侍食于君,君祭,先饭。” 话音未落,大殿门口传来短促兵器交接声音,须臾功夫就窜进一个浑身裹着黑衣的人,直奔殿上的皇帝。 刺客行为极度果断,未经任何喧哗闹嚷,雪亮的匕首直奔皇帝面门,破空之声响在耳侧。 殿上站着的大都是文人学子,见到这样的场面呆得像群傻子。 武将在皇帝面前不允许佩戴武器,又站在殿下还隔着一段距离。 眼见皇帝就要血溅当场,之前似乎被吓住的会元颤着手解开笏板抛向刺客,恰好把他手腕打得一偏,匕首落到台阶下面。 然而刺客手里没有武器,但身手还在,及时反应过来上前劫持住已经魂飞魄散的皇帝,放言一命换一命,让他顺利出京自己就不杀皇帝。 群臣迫于威胁同意放行,但双方因为先放人还是先出城产生分歧。 刺客怕先放人没有筹码自己被射杀,大臣怕刺客出尔反尔出城就杀人灭口。 事情一时陷入僵局,直到裴则站出来主动请缨。 他提出了一个看似可行的方案,就是找一个人代替皇帝,先把皇帝放出来,然后在刺客出城之后放人质。 刺客同意了这个建议,毕竟皇帝被吓得屁滚尿流带着也挺脏的。 但问题是用谁来代替呢? 身份够格的不愿意冒生命危险,愿意用性命博前途的地位又太低微。 这时裴则站出说:“我来。” 几乎板上钉钉的未来状元,天下的读书种子,才高八斗的下凡文曲星,裴则。 没有任何官职,却是在场心照不宣的最有用的人。 的确最合适。 等刺客刚一出城,被放回来的老皇帝站在城墙头上,形容狼狈,状若疯癫,对着守卫大喊放箭。 不止是朝堂大臣,就连被命令的□□手都怔愣了瞬。 众人知晓帝王薄情,但没想到老皇帝竟然能表现得如此明显,刚才还痛哭流涕向刺客求饶,听到裴则愿意救他恨不得跪下磕几个响头。 裴则还未入仕就早名满京城,诗文传唱市井书塾,即使是大字不识一个的武员也打心底佩服。 奈何君命难违,□□手心绪不定,箭矢破空而发,却歪了方向。 没杀成人。但也足够让刺客觉得恼羞成怒,作势举刀灭口。 令众人都没想到的是,裴则这个向来以诗文闻名的弱质书生,却当场暴起,徒手打伤刺客之后从马背一路翻滚落地,被救治的时候仅仅受了皮外伤。 或许之前殿上打中刺客不是个巧合。 至此一战成名。 那场策论的状元,在殿上一言未发。 但所有人都觉得当之无愧。 之后裴则在朝堂之上如鱼得水,一路高升,刚及弱冠就官拜丞相。 也许是因为愧疚,但更多是想找个趁手的工具,总之一向多疑的老皇帝放任丞相势力越做越大。 他以为这是一条忠诚的狗。 丞相的名声传播很远,上至世家贵族,下至山野村夫,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但不包括初来乍到的微生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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