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搬动保镖身体的时候,余瑾离他的脸很近,因此将耳机里的声音听得一清二楚。 他歪头看着那枚小小的耳机,伸手将它扯了下来:“顾总?” 耳机那边的声音猛地顿住了,顾南渊的脑子里只剩下了四个字:这个废物! “谢谢你的车,顾总财大气粗,想必一辆小小的车也是不放在眼里的,不如送我做分手礼物吧,以后咱们就算是桥归桥路归路了,后会有期。” 说完,还不待电话那边有所反应,余瑾便将耳机扯了下来,扔了出去。 耳机在半空中划过一道弧线,落到了地上,里面传出顾南渊的咆哮:“余小瑾!” 余瑾干脆利索的发动车子,踩下油门,黑色的车漂亮的转了个弯,驶向了公路。 帮他买甜橙回来的保镖走到门口,发现余瑾不见了,立刻张头四顾,立刻就注意到了一辆车飞快的驶离医院,他瞳孔一缩,下意识的追了两步过去,可还是无济于事。 余瑾就这么堂而皇之的在两个五大三粗的汉子面前,抢车离开了。 天边的光线愈发的强盛,一轮红日冉冉升起,马路上的车流逐渐变多。 丁拾在医院附近的一个十字路口接了余瑾,看见他终于平稳安全的上车,他才松了一口气:“余先生,还好安全的接到您了,我都做好了头破血流的准备呢。” 收到余瑾的消息后,他就马不停蹄的从家里赶到这边,准备硬碰硬的把余瑾抢出来。 半个晚上没闭过眼睛,好不容易从医院逃出来,余瑾只觉得浑身都松懈了,困倦和疲惫也一起涌了上来,他伸手搭在太阳穴上用力的揉了两下,轻轻的道:“运气好罢了,可见老天也是站在我这一边的。” 丁拾从后视镜里看了他一眼:“那现在是回酒店还是回老宅?” “先送我回老宅吧。”剩下的时间已经不多了,要是再不回去陶喆得疯,这会儿手机里肯定是上百封求他回程的血书,余瑾有条不紊的道,“然后你可以去做自己的事了,我定了晚上的机票,还是得麻烦你帮我把行李送到机场一下,我从老宅出来就直接去机场。” “好,那我等你消息。”丁拾说。 —— 余瑾一出生就没有见过自己的父母,他和余格都是在老宅长大的,老宅很大很空,但只有他们两个人。 十五年的时光,都在那个地方度过,他甚至恍惚的以为自己的余生大概也会一直以那个地方为家。 直到余格的离开,死亡,为记忆中老宅蒙上一层血色。 望着窗外熟悉的景色,余瑾面色复杂,哪怕是闭着眼睛,他都记得回家的路。 转过这个路口,旁边是一道围墙,墙上面有一条很大的裂缝,再往前,有一片不种花只种菜的花园,花园的主人经常勤勤恳恳的拿着锄头在地里忙活…… 余瑾望着一路飞快往后退的景色,所有的回忆混合着风声全都被抛在身后,然后碎成无数斑驳的碎片,变成流光散向天际。 一切都变了。 围墙倒了,被一幢漂亮的别墅取代了,花园也不见了,被夷为平地。 他怔怔的看着这一切,眼眸深处终于透出微微的茫然,这种表情与一向冷淡自矜的余瑾很不符合,但是当它真真切切出现在他脸上的时候,却又理所当然。 他向下敛着的眼睫一动不动,连眼珠都不会转动一下,柔软的碎发散落在额头上,衬得他的肤色极白,他保持着那个姿势,宛如一尊雕像,可脸部的每根线条都流露出浓浓的悲戚,像是无声的默哀,又像是一首无言的苍凉挽歌。 车在一幢很老旧的大门前面停下来了,丁拾道:“这就是了,知道您要过来,我已经提前请人过来打扫过。” 余瑾抬起头,收拾好自己的情绪,嗯了一声,从丁拾的手里接过自己的手机,下了车。 丁拾看着他走到门口,仍是不放心,把头探出窗口问道:“您真的不需要我守在这里吗?这一带治安不太好,要是出现什么意外……” “不会有意外。”余瑾的态度意外的坚定,他看着他,过了会儿,声音又慢慢的低了下去,“我需要点时间好好的静一静。” 丁拾为他工作了三年,对他的事情了如指掌,当即也不再多言,点了点头,缓缓的将车开走了。 余瑾打开了门,走了进去。 这一秒,他似乎穿越了时空,又回到了十一年前,他穿着白色的外套,浅蓝色的牛仔裤,窝在沙发上咬着笔画画,而余格与他一样的打扮,安静的坐在一边给他当模特,但大多数的时候他都沉默的发着呆,一言不发。 他和余格从小就学了很多的东西,养父母虽然不跟他们在一起住,但对他们的要求非常严格,画画,写字,弹钢琴,唱歌,国学……一样不落的都得学。 所以他和余格的童年大多数都是很忙碌的,没有休息的时间。 客厅的角落摆着一台奶白色的钢琴,余格喜欢弹琴,他喜欢听,茶余饭后,余格就会在这里坐上一个小时,弹琴给他听。 就算过去了十一年,余瑾依旧清晰的记得那段时光,以及在时光中永不褪色,鲜活明亮的余格。 夕阳西下,深红浅红在天幕上互相交错,像是被人徒手打翻的调色盘。 清风携裹着花果的清香,如同一双温柔的手拂起窗口边的纱幔,悦耳的琴声叮咚,像是山间汩汩的清泉,悠远绵长。 少年的十指在黑白色的琴键上翻飞,那双修长的手实在是好看,如白玉一般无瑕,骨节分明,指尖圆润饱满,像是天生为钢琴而生的一般。 他的身体被夕阳涂上一层暖光,脸部线条柔和极了,黑白分明的眸清澈得宛如小溪,他轻轻抿着唇角,嘴角浮现着温润的笑,时不时的会随着音符而摇晃自己的身体,仿佛陶醉在自己指下的音乐世界中,开心无比。 ——那才是,真正的余格,有教养的,温柔的,好脾气的,心软又善良的余格,他的哥哥。 这样一个人,你让他怎么相信余格是最后在医院里把自己折磨得几乎发疯,精神一度不正常,最后自尽而亡?
第10章 一百遍我爱你 顾南渊坐在小会议室里,他的身边站着一个穿着西装的黑衣人,而他的面前摆着一份关于余瑾的资料。 这份资料不算很厚,但其中囊括了从余瑾出生到现在所有的大事件。 顾南渊不动声色的翻看着这份资料。 余瑾,男,二十六…… 家庭成员关系:未婚,无父无母,尚有一手足,但已确认今年二月份因精神原因自尽于医院。 “他昨天去吊唁了这个人……”顾南渊的手指在资料旁边轻轻的敲打着,旋即眉头轻轻皱起,“可他哥是二月份死的,为什么现在才来吊唁?” “可能是因为身份的原因吧……”手下猜测道,“余先生毕竟是个大明星,他哥又是得精神病发疯自杀的,传出去实在是不太光彩,说不定他是想等这件事情的风头过了,再过来帮他哥收尸。” “不,不对。”顾南渊调整了一下自己的坐姿,慢条斯理的摇了摇头,他垂眸静静的看向桌子上的资料,“他不是那样的人。” 虽然毕业后两人因为各自工作的原因聚少离多,但毕竟有四年朝夕相处的底子在那儿,顾南渊还算是了解余瑾的。 他知道余瑾是个重感情的人,虽然外表上看不出来这一点。 如果说余格真的是他唯一的哥哥,而且他也是在第一时间得知他死亡的消息,他不可能会因为怕外界知道这个消息就不过来见他哥哥最后一面,这不符合他的作风。 他继续往下看。 余瑾和余格两人相依为命,一起生活到了十五岁,后因家庭原因,余瑾搬迁到了A市,在A市读完高中和大学,大学毕业后被星探发现,踏入了演艺圈。 “还有呢?”顾南渊屈起指关节,扣了扣这几排字,抬眼看向手下,“少了点什么吧?余格在这段时间去哪儿了?还有家庭原因,他不是无父无母吗?” 手下颇为无奈的为自己辩解:“顾总,能查到这么多已经很难了……” 顾南渊看着他啧了一声,皱起了眉头。 手下默默的垂首:“好的,知道了,我马上再去给您找一份更详细的资料。” 顾南渊随手将资料扔到一边:“你也知道你这份资料不详尽啊,查到的都还没我知道的多,什么破玩意儿。” 手下敢怒不敢言,只能憋屈的拿着资料走了。 顾南渊在沙发上坐了一会儿,秘书在外面敲了敲门:“顾总,关于这次的投资会马上就要开始了。” 顾南渊懒洋洋的应了一声,眼眸深处讳莫如深。 —— 什么都看不见,漆黑一片,鼻翼间尽是劣质皮革的味道,他的半张脸已经失去了知觉,酸痛不已,而且已经麻了。 耳边隐隐约约能传来汽车鸣笛的声音还有喧嚣声。 余瑾尝试着将自己翻个面,但是失败了。 他的双手均被紧紧的缚于身后,因为血液流动受阻,稍微动一下都能感觉到皮肉像是要被撕裂一般。 发生了什么? 他在哪儿? 余瑾想了想,但是只能想起自己把灵堂布置好后,从老宅走出来,紧接着后颈一痛,就失去了意识。 他连偷袭他的人是谁都没看清楚。 谁跟他有仇?谁想绑架他? 余瑾的大脑一片空白。 这时,他听见前方有人声音低沉的道:“林小姐,事情都已经办妥了。” 那边不知道说了什么,这个低沉的男声紧接着道:“不会有人发现,我们会帮您处理好一切的,你想要他生他便生,要他死他便死。” 余瑾的瞳孔猝然睁大。 “好,我知道了。”这个人挂了电话。 他觉得自己的心脏开始狂跳起来。 发生这种绑架的事情对于他而言真的太过玄幻了,如果不是后颈还在隐隐作痛的话,他甚至会恍惚的以为这是在拍戏。 到底是什么人……会想要杀他? 余瑾的背后沁出一层冷汗。 他强迫自己镇定下来,思考着对策。 他一定要活着,他不能死。 他还要为余格报仇。 车厢内很安静,没有人再说话。与此同时,余瑾也发现车在驶离市区,向郊区开去,因为耳边听到的喧嚣声越来越小了。 又等了一会儿,车停了下来。 两个人从车上下来,重重的关上了车门,然后他们打开了后座的门,把余瑾粗暴的拉了下来。 刺啦一声,余瑾眼睛上的胶布被重重的撕了下来。 他条件反射般的闭上了眼睛,但这依旧阻挡不了眼周的皮肤如同被刀割一般的麻痹感。 “刚才没仔细看……”一个人吹了声口哨,“这会儿发现他和余格简直一模一样,都是细皮嫩肉的小白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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