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心告诉何观澜,应该谴责孟横这种偷窥行为,可她揽着自己肩膀说悄悄话,太难得,他实在有点舍不下,只弱弱说:“那……在上面也可能有这些啊?” “小弟弟,还没开过荤吧?怎么一点经验没有?做1的,怎么可能连腰眼、腿上都有指印?”孟横眼神犀利,仿佛一个发现真凶的侦探,十分老道地分析,“小舟以前和别人玩,顶多背上有抓痕,他也不喜欢那些人亲他,吻痕都少,更别说落到这种全身被标记的地步。” 何观澜越听越尴尬,回头大哥要知道自己听了这些他的私事,不得打死他?又郁闷孟横叫自己“小弟弟”,话是一句也不想说了。 孟舟把向日葵摆到墓碑边,半人高金灿灿的花看着十分精神,他很满意,回头却见姐姐和小弟依偎在一起咬耳朵,一看就不像有好事,皱眉道:“你们俩还磨蹭什么,还不快过来给于叔拜拜?” “来了。”孟横端庄地微笑,无事人似的拢了拢长发,朝孟舟意味深长地眨眨眼,走上前去。 那眼神瞧得孟舟没来由恶寒一阵,他悄悄拉住何观澜:“我姐和你说什么了?” “没,没什么啊,就是一些闲话……”何观澜皮肉绷紧,既不敢出卖孟横,也不敢欺瞒孟舟,只好没话找话,省得孟舟继续问下去,“大、大哥,你和江店长现在……是什么关系?已经交往了?” 孟舟像还在美梦中的人,突然被闹钟闹醒,有人问他几点了一样,完全被问住了。 什么关系?睡过一夜的关系?怎么回事,这和一年前好像区别不大啊?! 交往……交往了吗?糟糕,酒吧那晚之后,他们俩谁都没说对方是自己的男朋友,这诡异的状态,仿佛只是一种畸形的情人关系。 孟舟看了眼胸前的领带夹,他可不想这样下去。 按惯例,祭拜完于湛波,姐弟俩都会去父母那边看看,他们的忌日不是今天,只是姐弟习惯了每次来墓园,都去父母那转转,好像串门一样。 孟横打头走了几步,发觉弟弟没跟上来,朝后一看,他还愣愣地站在于湛波的墓前,便叫道:“不去爸妈那吗?” “你们先过去,我马上到,”孟舟应道,“有些话,我想单独和于叔说。” “行吧,”孟横笑道,“和于叔打我小报告啊?” “谁跟你似的。”孟舟挥挥手。 孟横和何观澜一走,这片区域瞬间安静下来。 墓碑前摆放着三人带来的鲜花、酒水,水洗的大理石透着清凉凉的洁净,除了孟横之前拂去的花瓣,没有一丝灰尘泥水,泛着亮晶晶的青色光泽。 说是雨水冲刷的吧,但连边边角角都照顾到,这雨有这么贴心? 当年于湛波因公牺牲,凶犯逃逸,出于安全考虑,组织安排他的家人迅速搬离东越市,以免报复。 葬礼只能草草举行,草草结束,他的家人离开后,再也没有回来,这方墓地,便一直由孟家人打理。可今天这墓地在姐弟俩来之前,显然有人打扫过,孟舟眼睛一转,猜测八成是老赵做的。 他给老赵拨了个电话,问老刑警是不是来给同僚扫过墓了,怎么也不和他说一声,大家一起来,也好热闹热闹。 老赵似乎在忙,接到电话哦了半天才回过神,啐他道:“热闹个屁,你这是上坟还是赶集啊?” 孟舟笑笑,挂断电话。 “于叔,我陪你喝一杯,”他用自己带来的酒,给自己斟了一杯,冲着墓碑上的笑脸说,“干。” 辛辣的白酒涮过口腔,又到喉管里冲撞,那辣味似乎不减反增,激惹得人眼底发酸,鼻腔痒痒。 “叔,跟你汇报一件事,我喜欢上一个人,他应当也喜欢我的,可他喜欢我多少呢?”孟舟顿了顿,似乎觉得这个问题有点可笑,嗤笑着摇了摇头,又说,“反正我觉得我的喜欢多一点,下次我再带他来见你,你帮我看看他,好不好?他很漂亮的。” 像是为了壮胆,孟舟又给自己倒了一杯,酒面上漾出扭曲的人影,他的手在抖。 “叔你看人准,他不会像你和爸爸妈妈那样,离开我对吧?”孟舟眨眨眼,有水滴落入酒液,似乎是树枝上的残雨随风飘落,也许不是。 他仰头喝光杯里的酒,长长叹出一口气:“我知道他是涉案人员,可我……真的很喜欢他。叔,你会觉得我错了吗?” 没有人能回答他。 孟舟抬手取下那枚茉莉花领带夹,轻手轻脚把它放在墓碑上。 他凝视着小白花随风颤抖,仿佛已经看见它的一生,看见它很快就会枯萎,跌落,重回自然,变成这片墓地的一部分。 速朽也不朽,陪伴这一方青石碑,永远。
第32章 恶意撒娇 两姐弟在爸妈的墓前消磨挺久,聊了很多生活琐事,菜钱越来越贵,家里热水器越来越旧,拧开开关总是发出咳嗽一般的声响,烧烤店收益不错,都够孟舟挥霍办个煞有其事的网红活动了。 也互相挤兑,谁吃饭狼吞虎咽,谁化妆几个小时起跳,谁现在看小说还和小时候似的,瞪着眼睛到半夜还不睡,谁房间懒得收拾,快递盒礼品盒堆成山,亏还是生活博主云云…… 把彼此坏话说尽,只是不提案子,不提秦知俊,不提那些真正让他们烦恼的东西,只说些俏皮的、有点讨厌但也不至于影响生活的小麻烦。 对爸妈,报喜不报忧是常态。 对手足,扎心插刀也是常态。 说到口干舌燥,腹中空空,三人和孟远帆、韦汀告别,去墓园外的小卖部买了点水和干粮,胡乱充作一顿下午茶,为晚饭垫垫肚子。 金乌虽然西坠,却仍兢兢业业地上工,雨水一蒸,越发热得像个蒸笼。 三人逃难似的赶回停车场,钻进车内,个个汗淋淋。和来时一样,姐弟在后排,何观澜稳坐驾驶位,兢兢业业开车。 车子上路,玻璃窗紧闭,冷气救了三人一命。 孟横舒了口气,用纸巾小心地按压走额头的汗,头枕在弟弟宽厚的肩膀上,正要美美睡一觉,眼角余光瞥见孟舟领带上空空如也,之前他爱不释手的领带夹竟然不见了,她惊讶地问道:“哎,你那美人亲手给你别的领带夹呢?藏起来了,舍不得给人看?” “没有……”孟舟只管盯着前方延伸的公路看,好像只要看一眼孟横,就会被她撕碎似的,“我放于叔那了。” “什么?”孟横怀疑自己听错了,倏然起身,又问了一遍,“什么叫放于叔那了?” 孟舟只能答:“就是,放于叔墓前了。” 话音刚落,孟横抬手就给了他后脑勺一巴掌:“把人家送你的礼物,转手就扔到墓地?我们家家教是这么教你的?” “姐,疼,”孟舟抓住她的手,皱眉含糊道,“你不懂。” 其实他自己也说不清,为什么那么喜欢那个领带夹,却把它留在墓园,当时只是一个闪念,觉得那花,那个领带夹,当时当刻,就该在那里。 就像小时候孟远帆旋开绿色的小电扇,伴随扇叶转动的嗡嗡声,给他念的那首诗,“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凉风冬有雪”,放下茉莉花领带夹,也是这样一种天然的水到渠成。 大多时候,孟舟都是这样,想到什么就去做,想不通的就放一边,不愿意或者懒得细究太多。 人若非要问他为什么,他讲不出逻辑分明的一二三,说了,别人也只会笑话他。他们才不会信他只是出于一种难以言说的直觉。 如此久了,就更不喜欢解释自己了。 前排的何观澜看见后视镜里,姐弟俩一副要当场比划的样子——虽然是孟横单方面准备动手了——他赶紧清了清嗓子,秀气的眼睛眯成一条缝,笑道:“横姐,我看大哥恐怕不是随手一丢,是郑重其事要把这个定情信物,留给于叔,让他见证呢。你说是吧,大哥?” 定情信物?郑重其事的见证?孟舟摸了摸下巴,这个说法听着好像比直觉靠谱,他朝何观澜比了个大拇指,不愧是好兄弟。 “嘁,”孟横不以为然,毫不留情地把孟舟的大拇指按下去,眼睛只看着何观澜说话,却句句是说弟弟,“得了吧,就小舟这个狗脑子,他哪里想得出那么多花花肠子。他就是脑子一热,冲动,等反应过来,做都做了,反悔也来不及了,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说些大丈夫落子无悔之类的屁话。” 被姐姐劈头一顿数落,孟舟有些反应不过来。他没觉得自己有错,可老话不是说“旁观者清”么?尤其是这个和他一起生活了二十几年的女人,孟横要这么解释他抓不住、摸不着的直感,似乎也对得上。 他的大脑无法找到精细的语言,对应转瞬即变的心情,于是任由别人做出判断,说他脑子发热,冲动,不考虑后果。 这样说的人很多。不光姐姐,还有学校的老师同学,被他揍过的那些人,甚至和他合作的大部分警察,对他的印象,都是如此。 区别只在于家人们是怜爱他,师长同学是教训嘲讽,被揍的人喊着“你怎么敢打我?知道我是谁吗”,话说得狠,嗓音却是颤抖的。警察则善意提醒他,要三思,要注意组织纪律,虽然他并不算组织内的人。 这些评价代表了世间对他的标准认知。说不上讨厌这些标签,因为孟舟觉得人脑海里的自画像,大多是美化版,听听他人看法也无妨,但也只是听听。 “对,我是冲动,不冲动,我也不会离家出走,不冲动,我也不会答应给于叔帮忙做这个线人,更不会莫名其妙替人去坐牢。”孟舟把垂到眼前的那缕头发捋到脑后,露出饱满的额头,往后一靠,闭上眼,“我自己什么鸟样,我知道。” 所以他会喜欢上自己监视的疑犯,在这段随机波动的人生里,也不算太出奇的事吧。 车里冷气开得大,本该很凉爽舒适,却因为孟舟这番话,沉闷下来。 平时多做少说的人,真要开口,扔下的就是深水炸弹。 何观澜手心都冒出了汗,有一下没一下地瞄后视镜,始作俑者的孟舟,只是转脸看向窗外被夕阳涂抹成橘红的夏木,好像对风景更感兴趣。 他这大哥虽然性向和自己不同,但平时皮糙肉厚,钝感得很,日常交往和铁直男几乎没什么差别。可是很偶尔的时候,比如现在,会这样出其不意地撕开自己的伤疤,不是自暴自弃,是疲惫。 疲于解释自己。 人不像窗外那些树,树只要做自己就足够,人呢,总是有太多挂碍。 “可是我觉得吧……”何观澜吞下胆怯,试探地说,“大哥这样也没什么不好,兄弟几个,哪个不夸大哥直爽大气?” 孟舟不说话,却感觉肩上搭上来一只纤细的手,是姐姐。 “小澜子说得不错,我也没说冲动就是‘鸟样’……”孟横停了一停,接着说,“要是做什么都那么瞻前顾后,你学东西不会那么快。也正因为你没有那么多花花肠子,不贪图一般人汲汲营营的那些东西,那些小弟才喜欢跟你,警方才放心和你合作这么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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