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这是我第一次见到他。 进入基地图书馆后, 我径直走进阅览室, 来到一排英文小说的书架前, 随后抽出那本世界名著《飘》。 不料就在我打算拿着书准备走回到窗边的座位时,突然,一只白皙修长的从我身后伸了过来, 将我手中的小说一把夺走。 “Gone with the wind……”那人的声音宛若清冽的泉水悦耳动听, 紧接着他开始哼唱起一段不知名的歌儿:“随风而逝,飘啊飘,我的爱飘去哪儿了啊……” 我转过身去看那个人, 引入眼帘的是一张秀气得有些女气的脸庞, 肤色白皙中透着淡淡的红润, 像是刚刚运动完一样,就连额头和鬓角上细密的汗珠都分毫毕现。 他身穿香芋紫色的T恤和深色牛仔裤,明眸皓齿,鼻梁笔挺,长得还蛮好看的,只是给人一股强烈的冷漠感,这种冷漠感是他无法装出来的。 我皱了皱眉:“还我。”说着,正欲劈手夺过那本书。 令我诧异的是,我居然失手了。 那紫衣少年动如脱兔地转动身子,迅速向后转了几圈,同时用修长的食指顶住那本犹如砖头一样厚重的小说,于无形之间,如风似水的避开了我的抢夺。 但我也不是吃素的,就在少年往后退去的同时,我迅速做出反应,当即屈膝踢向他的腹部。 其实我不是真的想要踢他,不过是惯常的虚晃一枪罢了,我的本意在于吓退那个紫衣少年,然后把那本《飘》一把抢过来。 正常人在有人抬腿踢向自己时,一般情况下会下意识地躲避,手中的东西也会因为受到惊吓而骤然掉落于地。 但那个少年下盘极稳地侧过身子,紧接着将那本小说抛到了半空中,堪堪躲过我那只藏在暗处猛然出击的左手。 我没想到自己那只准备夺书的左手居然落了个空,于是当机立断改变战略,左手飞快转了个弯,接着屈指成利爪,猛地扑向少年的肩膀。 抓住了! 不料就在下一秒,少年使出了“金蝉脱壳”,灵敏地弯下腰,再仰面转身,以刁钻的角度挣脱开我的爪子的束缚。 这是基础格斗术的一个招式,看似简单,实则难度颇高。 “这么大的男人,居然喜欢看这种爱情小说,真是让人起鸡皮疙瘩!”紫衣少年稳住身形后,悠哉游哉地翻开手中的小说,蹙了蹙眉:“你不会有喜欢的人了吧?谁啊?基地里百分之八十都是男的,莫非……你口味独特?” 我的脸沉了下来。 最近我正在学英文,正好在看《飘》,而且追到了美国南北战争暴发,女主斯嘉丽迫于生活的压力以及为了庄园的生计而去勾引、征服男主白瑞德这段剧情,我看得入了迷,津津有味废寝忘食地追了三天,今天打算继续追下去,不料半路上杀出了这个嚣张狂傲的少年! 我气愤不已,但我并没有表现出来,只是冷冷地觑着他。 “我没见过你,你是新人吗?”我强压住内心的怒火,语调却维持着无波无澜。 “是啊,难道你不认识我吗?不应该啊,我在太空游戏项目组的新人排名是第一哦!” “没见过。不过你应该知道我是谁。”我扬起眉毛,上下打量了少年一番,不知道为何,在我们的视线对上之时,我的心跳没来由漏跳了一拍。 倘若我没猜错,此人是另一名潜入万理堂实验基地的卧底,虽然暂时还不知道他的目的,但我并不打算揭穿他。 “不知道哦。”少年语气轻快地说,他合上小说,抬起一双明亮的眼睛,嘴角微微扬起:“你谁啊?” 我:“……” 那少年肯定知道我是明凰的儿子。刚刚他一路跟踪我到图书馆,突然抢走了我的书,且差点和我动手打起来,最大的可能性就是想要引起我的注意。 就在我打算开口说出尖酸刻薄的话语时,少年突然笑道:“哦,明白了,看来你是想引起我的注意力呢,可惜啊,我对男人并不感兴趣……” 我的嘴角抽了抽。 如果我能看到自己脸上的表情,肯定会精彩纷呈。 * 后来我才知道他叫沈昕,明宇科技公司今年新进来的实习生,毕业于香江理工大学的高材生,和他同一期的还有另外几个理工科的大学生,他和另外两名实习生看起来关系不错,经常互相帮助,一起吃饭,一起下班。 后来我才知道,另外两个实习生一个是冷独孤,另一个就是顾简,彼时他们都使用了化名,分别叫孙小燕和陈天真。 他们三人在同一个科研小组里协助高级研究员进行项目研究,经常结伴同行,私交甚笃。 我在怀疑沈昕是警方派来的卧底后,暗地里请我的handler帮忙调查过他的身份,但在经过一番调查后,handler告诉我,沈昕、孙小燕和陈天真三人的身份都看不出有任何问题,也看不出他们的身份和背景由任何伪造的迹象。 “没有问题才最有问题。”Handler回复了我的信息,“他们确实很可疑,但是不是卧底还有待商榷,我说不准。” 我沉默了半晌才回复过去:“不是你们那边派来的?” 我一开始怀疑过沈昕是香江警署派来的另一个卧底,不然说不通为何他一见到我黏了上来,活脱脱一只赶不走的小流浪狗似的。 “不是。”Handler斩钉截铁地回道。 顿了顿,他很快又回复:“不排除是其他地方警署派来的卧底,也不排除是明家的对家派来的,总之,你多留个心眼,如果是自己人就拉拢他,如果不是……” 我的手指微微一顿,忽然有预感handler即将迸出一句什么话来。 “反正你见机行事,倘若那人是来阻挠你行动的话,你可以处理掉。” 我陷入了长久的沉默之中。 * 再次见到沈昕的时候是在基地员工的食堂里,那是一个炎热的夏日夜晚,我从研究室里加班到晚上九点,已是饥肠辘辘筋疲力尽。 食堂里没什么人,我走向打饭区,毫无意外地发现饭菜都被一扫而空了,于是我从小卖部买了一包方便面,顺便请求老板娘帮我用热水泡开,还让她帮我拆一包卤蛋和一根火腿肠。 我不喜欢在宿舍里吃方便面,因为那浓浓的味道令我难以忍受。 方便面泡开后,我选了一张靠窗的位置坐下,不一会儿,一道熟悉的清冽男声从头顶上响起:“Hello,sam,晚上好哇!一个人在这里吃方便面,好可怜哦!” 闻言,我抬头来,看到一身紫色衬衫的沈昕出现在我面前。 他双手端着一个塑料托盘,盘子上装了满满当当的炸鸡翅和啤酒,一双眼睛亮晶晶的看着我,生动得仿佛会说话似的。 我的眉毛不自觉地微微一动。 可怜?我可怜吗?我并不觉得。 见我不搭话,沈昕笑逐颜开,干脆一屁股坐到我对面,随后将盘子推到我面前,笑嘻嘻的:“吃方便面也太索然无味了点,而且对身体不好,会变丑的……” 我终于停下了筷子,冷冷地盯着他:“吃炸鸡和啤酒就对身体好?” “起码会让我开心啊,心情好身体就会好的嘛。”沈昕一边说,一边拆开一次性手套,将其中一个递给了我:“我请你吃炸鸡和啤酒吧!别客气,我买了双份的,绝对够你吃!” 我皱了皱眉头,把自己的碗往后一拉:“不吃。” 沈昕也不生气,自顾自地咀嚼着炸鸡,大口喝着冰冻啤酒。 他看向窗外半晌,正巧发现外头下起了瓢泼大雨,不由得有感而发的叹道:“sam,你看过那部韩剧吗?最近特别火,叫什么《来自星星的你》,剧里的女主说过,初雪来临之时就得吃炸鸡和啤酒才行,因为会很幸福很幸福……” “不看。”我头也不抬,继续吸溜方便面。 “吃一块炸鸡试试,很好吃的!”沈昕依旧不死心,他从盘子里抓起一块香辣炸鸡翅,递到我面前:“香喷喷的,酥脆脆的,不喜欢吃炸鸡的人有难了!” 我把头偏到一边,鬼使神差地迸出一句:“吃点好的行吗?” 但沈昕仍然没有把炸鸡放回去,僵持了一会儿后,我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没有接过炸鸡,只是就着他递过来的姿势,轻轻咬了一口炸鸡的酥皮。 嗯,挺香的。 从小到大我都不喜欢吃垃圾食品,可能几年才会吃一次麦当劳和肯德基吧,而且还是在没有其他选择的情况下。 什么时候炸鸡的味道变得这么好吃了?咸香酥脆,辣而不辛,甜而不腻,我忍不住食指大动,于是一把接过沈昕手中的炸鸡,开始慢慢品尝起来。 沈昕笑了笑,随即从盘子里取出一小罐啤酒,推到我面前:“来,喝啤酒。你一定会爽翻的!” 我拉开易拉罐,仰头喝了一口。 沈昕说得没错,在下着瓢泼大雨的夜晚,在寂静无人的食堂里,一口香辣的炸鸡一口冰凉的啤酒,这种感觉简直不要太美好。 “爽了吧?”沈昕冲我挤眉弄眼,“你可要记得,是我让你爽的哦。” 我差点把嘴里的啤酒喷了出来。 然而就在这时,我的视线落在沈昕面前的盘子上。 原本摆满了炸鸡和啤酒的白色塑料盘上空空如也,正中间贴着一张普通的便签纸,纸上出现了一行黑色的字体: 【我知道你已经怀疑我了,但我也知道你是一个卧底。我劝你不要轻举妄动,不然你会后悔的。】 我的面上不动声色,实则内心已经翻起惊涛骇浪。 “看你,吃个炸鸡而已,怎么这么不小心啊……”沈昕说着站起身,然后把脑袋凑了过来,佯装为我拨掉脸颊上的炸鸡碎屑。 就在他的脸颊擦过我的耳朵之时,他突然用冷冷的语调对我低语:“明森,我们联手合作吧。”
第213章 最佳拍档 从那以后, 我们顺理成章地成为了最佳拍档。 一开始我俩并非是执行危险卧底任务的搭档,只是和普通兄弟一样,成为彼此在日常生活中的饭搭子、书搭子、运动搭子等(其实我也是在后来才学会了“搭子”这个词的……)。 和爱情无关, 在我心中他就是我的小伙伴。我喜欢看书和运动,对科幻小说抱着极大的兴趣和热情,正巧他也是,不过他还有另外一个兴趣爱好——玩推理类或悬疑惊悚类的游戏。 我不喜欢玩游戏, 但我见过他玩游戏的过程, 思维异常敏锐和刁钻, 令我佩服不已。 我们经常在结束一天的小组实验后一起前往食堂里打饭, 然后一边吃饭一边探讨项目的进展、细节以及最近正在阅读的一本小说里的精彩剧情。 吃完饭,我们会结伴前往基地图书馆,各自取一本自己感兴趣的小说或者科研类书籍, 然后选了个座位坐下来,阅读一个小时左右再一起回宿舍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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