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这次不同以往,我会比之前,加倍的小心。” —— 由于血流得到处都是,在鉴证科取证完成前,庄笙都不能进屋下脚。他与史柯站在院子的围墙下等待,这一次,史柯抽烟抽得更厉害,沉默地抽完两根烟才哑着嗓子开口说话。 “凶手,到底有几个?” 第一起案子,入室杀人肢解,第二起第三起都是开膛剖腹。而这是第四起案子,死者虽然与前几次的受害者类型都不相同,可不仅被剖腹,同时还被肢解。现场弄得鲜血淋淋,标记涂得到处都是,简直——就像两个凶手在狂欢一样。 这样血腥画面的冲击,让受害者儿子乍一撞见,顿时吓得肝胆俱裂,惊尖声冲破屋顶。才踏进门口腿便软得迈不动,扶着门框吐得天昏地暗——那样的情况下,哪里还有心思去关注凶手长什么模样。 所以这一次,虽然有人直接撞见凶手作案,但那名目击者此时还躺在医院里,被吓得神智不清,恐怕需要做好长一段时间心理治疗——即使那样,也不知道能不能完全康复。 庄笙勉强把心神从刚才的血腥场面收回,但虽然只有匆匆一眼,那里面所有细节却仿佛都已经印刻在他心里,现在如一帧帧画般在他面前闪现。 每一滴血喷溅的大小和方向,每一块内脏和肢体的摆放位置,甚至墙上那些涂鸦的形状和数量,都被放大,清晰地呈现在他脑海。 之前想不通的问题,此刻霍然解开。 从来没有几个凶手,凶手—— “只有一个,一直是一个——但,也可以说,至少有三个以上。” —— 房间里依旧光线昏暗,一个人发了疯似的打砸房里的物品,他一边砸一边大声叫喊道: “你们都疯了,你们都疯了!明知道这几天警察多,为什么还要出去杀人?这次好了,被人看见了,就等着警察来抓我们吧!” 他气呼呼地发了顿脾气,忽然平静下来,面对墙壁,弯腰从地上不知捡起什么,拿在手里轻轻擦拭。一边擦,一边慢条斯理地说道: “急什么,你不也看得很开心?没有我们,你能有现在?看来你还是跟小时候一样,又蠢又浮躁,懦弱自私的本性丝毫未改,专做过河拆桥的事情。” 他顿了顿,举起手里的东西对着灯光照了照——那是一个头骨做成的碗,还是半成品。他把头骨擦干净,小心摆放在旁边的木架子上。 抬头的刹那,露出半张染血的脸,像是喷溅上去的,血迹已经干涸。 他伸出一根手指搓了搓脸上的血痕,歪着头,嘴角缓缓地扬起一个弧度。 “怕什么,看一群蠢警察全城乱转,不是很有趣的一件事情吗?” 说完,指头伸进嘴里,轻轻地吮了一下,眼睛眯起,脸上露出陶醉表情。
第41章 多重 西城发生凶杀案时, 谢牧还在织井街附近游荡着——他被送回家一趟,却在送他的警员离开后,再一次跑了出来。 谢牧满脑子是找到凶手为家人报仇的念头,有了这个信念支撑,独自一人游荡在深夜的街巷里,心里一点都不害怕,反而有种豁出去的绝然勇气。 他这次出来, 揣了把水果刀在身上,打算用来对付凶手。 这个点,在外行走的人已经很少了, 尤其知道最近不安全,即便那些习惯夜晚开始生活的人也改变了作息,又或者,换个寻欢作乐的地点。因此, 谢牧在街上晃了好一段时间,碰见的人十根手指都数得完。 警局听到的话再次回响在耳边。 “凶手是名高个子男人, 戴着一顶黑色帽子,棒球帽还是针织帽来着?穿着长长的风衣,戴口罩遮住半边脸,一看就不像好人, 不然谁夜里还戴口罩在街上晃悠?” “对,我也看到了,身材有点胖,好像有点驼背。走路的时候谁都不看, 不小心跟人撞着了,那看过来的眼神怪瘆人的。” “警察先生,警察先生,我看到的才是真的,那是一个头上长角的男人,他的眼睛在夜里会发光的!” 谢牧的视线探照灯般,每过来一个路人,他就盯着人家紧看,被骂神经病也毫不在意。有个别脾气暴躁的,握起拳头想给他一拳,被同伴拉住,小声快速地说几句加快脚步远离这个神经病样的男人。 谢牧想,我不是神经病,我只是想找到凶手给自己妻儿报仇而已。 发生凶杀案的地方虽然在同一个方向,但离织井街有段距离。谢牧听到了警笛声,却没放在心上。在他看来,那个残忍杀掉自己妻儿的凶手,不会离开这个地方,他还会继续在这里寻找下一个猎物。 谢牧甚至希望,凶手能把他当成下一个猎物,这样,他就不用费心寻找凶手了。 “喂,你在这儿干什么呢?我看你在这里游荡很久了,快点回去吧,现在这个地方不安全。喂,我就说你了,听到没有?” 一个小混混模样的人朝谢牧走了过来,年纪不大,还是个大男孩,走路一颠一颠的。脖子上挂着幅耳塞,穿黑夹克,破洞牛仔裤,头上戴一顶黑色棒球帽。嘴巴上,戴着口罩。 他手里提着一袋药,说话时不时咳几声——看起来是感冒咳嗽,大晚上跑出来买药的。 谢牧慢慢转头看向他,眼神有些呆愣,盯着他的脸,眼睛一眨不眨。 难得发回善心,却碰上个精神有问题的。小混混不耐烦地皱了皱眉头,在心里骂了句脏话。提醒一句也就够了,他还没那个耐心将好事做到底,送人回家。 “快点回家吧,碰上杀人魔可不是好玩的。” 说着转身不再理谢牧,自己回家。 杀人魔? 所以是用这样的方式接近受害者的吗?假装关心的靠近,在对方放松警惕时断然下手?没想到做出那样残酷事情的凶手,竟然长了副大男孩面孔,怪不得警察怎么找都找不到。 看,报仇的事还是要自己来做才好,不然,今晚不就又让凶手逃掉了吗? 谢牧一边想,一边靠近那人背后,那人有所察觉,扭过头来问他:“你跟着我干——” 声音戛然而止,他瞪大双眼望着谢牧,然后视线缓缓往下,看着那把插进肚子的匕首,慢慢抬起头又看向谢牧。 “你——” 谢牧把匕首抽出来,再次扎进去一刀。 那人只说了一个字便又被截断,再发不出半点声音,手里的药“啪嗒”掉在了地上。 —— 几乎半城警力搜索一夜,依然没有找到那名凶手。孟衍在离开那条步行街后,也很快得知凶手再次作案的消息,他打了庄笙的电话没人接,当下没有丝毫迟疑地赶往案发现场。 堂屋里,尸体已经被搬走,只是满地的血没有擦洗,血腥味恐怕要很长时间才能散尽。史柯进去的时候屏住呼吸,四下里扫视,却被那些血淋淋的符号刺得眼睛生痛。 “他留下这么多五角星到底有什么用意?这满墙的五角星肯定花了很长时间,否则的话,这家儿子回来时,恐怕凶手已经完成肢解了。” “是倒的五芒星。”庄笙面色虽然有些发白,神情看来却还算平静,他听了史柯的话纠正一句,看向认真解释,“西方古文化中,人们迷信五芒星可以阻止恶魔和恶灵的侵犯。而尖角向下的倒五芒星,在基督教内指代地狱,是邪恶的恶魔符号,亦代表撒旦。” 庄笙一边说一边走近那堵涂满血色符号的墙,抬头一排排扫过去,“理查德.拉米雷斯崇拜魔鬼,认为自己是魔鬼家族的一员,杀人前逼迫受害者发誓热爱撒旦。凶手作案时诸多细节与拉米雷斯一致,他或许是模仿拉米雷斯,或许不是。” 史柯越听越糊涂,“什么叫或许是又或许不是?还有你之前说的‘或者是一个人,或者是几个’又是什么意思?” 庄笙回头看向他,很平静地问:“你还不明白吗?这几起案件都是同一个人所为,而他不只是模仿历史上著名凶手那么简单——他的身体里同时存在着几种人格,而这几个人格,或许把自己当成了那些杀手本身。”庄笙顿了顿,在史柯越来越惊愕的表情中,缓缓说道: “所以,这不是模仿,而是多人作案——虽然这些‘人’存在于同一个身体里。” 史柯完全惊呆了,脑子一下都转不过来。 “多、多重人格?” 庄笙平静地点点头,没有去管震惊迷茫中的史柯,转身继续研究墙上的符号。 孟衍来的时候,便正好看到一脸傻相的史柯站在堂屋中间,深受打击回不过神来的样子。他只瞥了一眼便没再关注,视线定在屋里另外一个人身上,上上下下扫视一圈,见庄笙无事,在心里松了口气。 “笙笙。”孟衍一声轻唤,惊醒沉思中的庄笙,回头看到门口站着的孟衍,眼中惊喜一闪而过。 “你怎么来了?”嘴角勾起似乎要笑,又被他矜持地拉平,人也站在原地没动。 孟衍毕竟在市局待过那么多年,虽然是退位休养,但局里大半警员都认得他,并对他的崇拜之情依然不减,所以孟衍很顺利进到案发现场,来到庄笙身边。 史柯看到孟衍出现,刚抬起手要跟他打招呼,孟衍从他身边走了过去。 走了过去。 史柯手尴尬地举在半空,嘴巴张开一半,僵了有那么一小会儿。他眨了几下眼睛,装作若无其事地摸向自己嘴巴,用以掩饰被无视的尴尬。 另一边,庄笙已经把自己的分析说给孟衍听,末了垂下头情绪有些低落地说道:“虽然大概已经知道凶手是什么样的人,可对他的真实身份还一无所知。不能在现实中找到凶手,侧写的再精确也无济于事。 在如今这个讲求证据的年代,有多少杀人犯逍遥法外并不是无人知其罪行,而是无法找到定罪的证据。 “笙笙,你不能这样想。如果你已经知道凶手是什么样的人,就能反推他的行为,走进凶手心里,想凶手所想,终后总能抓住他。只是时间早晚而已。” 在孟衍开解庄笙时,史柯接了个电话。接通电话时他一脸解脱表情——终于可以不用夹在那两个人当中作隐形人了,他也是很有存在感的,有人会打电话找的那种。 孟衍还在继续开导庄笙,“……更何况,破案从来不是一个人的事情。笙笙,你不仅要相信同伴,有时候,也要相信人民群众的力量。” 庄笙听得有点莫名,最后这句,是指要寻找目击者证人的意思吗? 正想着,耳边忽然响起一道压抑不住的惊呼声。 “有线索了!之前凶手逃跑的时候,有人看到他上了一辆白色厢式货车!”史柯拿着手机,一脸惊喜地看向庄笙孟衍两人。 庄笙:“……” ——这就是,人民群众的力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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