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妈妈倒是很喜欢这个睫毛长长,漂亮秀气的孩子。便收养了他,称呼为小五。 小五在福乐窝里只生活了两年,就被一直没结婚,想养个孩子做伴的老大接走了。 一开始福妈妈不舍得,无奈小五体质弱,总是生病。一天到晚蔫头蔫脑,没精打采。 镇子上的条件,自然比不上老大所在的临海市。 福妈妈只得千叮万嘱老大,要好好照料,放假常回来看看。 一开始,他经常偷偷跑回来,不愿意跟着老大生活。 为此,陆康还以哥哥的身份,狠狠揍了他一顿屁股。 直到上中学后,陆康也离开福乐窝到江城读高中。 他才不再胡闹,仅寒暑假回来呆上一阵子开学就乖乖回去。 据说,小五到了老大那里,按照他的意愿,还重新改了名字。 叫什么来着?陆康这些年一直叫他小五,都没管过。 偶尔打电话时,听福妈妈念叨过几句,你捡回来的小五怎么样,怎么样了。 据说,一直很有出息,学习优异,也考上大学了,成绩很好,年年还拿奖学金呢……。 他总是自欺欺人的认为,只要不与福乐窝里的人有关联。 到时候,不好的事情,也不会牵扯到他们吧。 老大姓林,小五也应该随大哥的姓吧? 说来也巧,兄弟两人都知道对方的存在,十年间,竟然没有机会再见过一次面。 不急。反正人都到江城,来日方长。 陆康从衣柜里找出一件黑色的西装,郑重其事的穿在身上。 对着镜子,将一条蓝色领带系在白衬衣里。 镜子里的他身姿挺拔,气质冷冽,有种生人勿近,禁欲系的帅。 他很少穿这身衣服,除非是一些特殊场合。 收拾妥当后,陆康拎了一个提前准备好的袋子,出门。 在楼下的花店里,他精心挑选了一束白菊花。 付钱时,女老板还用一种难以言喻的目光打量他一眼。 大过节的,都在买喜庆的玫瑰,百合之类。 这位长相贼帅的男士该不会失恋,故意拿上坟的花去恶心前女友吧? 谁说阖家团圆的节日里,就没有悲伤了? 陆康接过那束白得都可以涤净心灵的菊花,在路人诧异的目光中,步履从容的走向车前。 从五年前开始,每年的中秋节,便成了师父谢珉的祭日。
第22章 又捡了个小警察 谢珉的墓地比较偏远,在距离城区四十公里外,一处荒山里。 陆康把车停在山脚下,顺着石阶往上攀爬,来到一片简朴的墓园。 预料之中,谢珉的墓碑前,已经放了些菊花,糕点,纸币等祭品。 每年的今日,除了陆康雷打不动,像老邢,谢晓倩,以及他的另一个徒弟候元政,也会过来。 陆康蹲在墓碑前,点上一柱香后,从随身携带的袋子里掏出酒和杯子。 和往年一样,他给谢珉倒了杯酒,缓缓倾洒在墓碑上。 “对不起师父,我没照顾好晓倩。”陆康心怀愧疚:“她都失踪两个月了,到现在一点线索都没有。我……。” 陆康愁肠百结,一连给师父倒了三杯酒。 等将其他祭品摆上时,手突然顿住。适才没注意看,今日的鲜花竟然有三束。 一束白菊花,是他自己带来的。 候元政总喜欢给亦师亦友的谢珉带黄菊花。 除此以外,还多了一束黄白相间的玫瑰,也静静躺在那里。 “晓倩来过?” 不,不可能是她。 陆康很快将这个想法否决。 且不说她最近失踪,音讯全无。就算能来看父亲,她从不会带鲜花这种华而不实的东西。 带的是他生前最喜欢,却一直舍不得买的软中华。且,多少年都没有变过。 老邢更是不可能。 那家伙现在重症监护室躺着,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 再说了,他往年都是带上一瓶好酒,与师兄叙叙旧。 送煽情玫瑰花?他这种只给老婆送西兰花的务实男,几辈子都学不来。 那会是谁呢? 陆康下意识环顾四周,静悄悄,并没有什么人。 “或许是师父生前的好友吧。”陆康嘟囔了一句,也没太放在心上。 等他祭奠完,收拾东西准备下山时,冷不丁看到墓碑旁边,有一串方形的凹陷。 宽度有两公分,像女人的高跟鞋印。 但是吧,谁家的高跟鞋,能有那么宽的鞋跟呢? 而且,也仅有一边脚踩。 陆康脑海里顿时勾勒出一名一条腿的女人,踩着双至少七八公分高的高跟鞋,弹簧般,蹦蹦跳跳的来山上祭奠? 啧,难度系数不是一般的大。 好在他又在那凹陷旁边,看到了个男人的脚印。 才后知后觉的醒悟:应该是一个行动不便,拄着拐杖上来的人。 想想自己两条腿走石阶,都费了半个多小时。那位独腿故人,也真是难为他了。 陆康走后不久,旁边的树丛晃动一下,蹲麻腿的林笙就着一根拐杖,才敢缓缓直起腰。 那束黄白相间的玫瑰,是他放的。 原本完事后,是要下山的。抬头看到不远处上来一个人,情急之下,就缩进树丛里。 没想到,这个人是陆康,也是来给谢珉祭奠的。 林笙不想被他发现,只得尽量蹲低身子,耐着性子等他离开。 陆康可能一个人生活久了,平时连个发牢骚的人都没有。 他抱着师父的墓碑,絮絮叨叨了接近两个小时,才意犹未尽的直起身。 林笙捣着拐,小心翼翼往山下走,天快黑的时候,才好不容易回到山脚。 这里位置偏僻,很少有车辆经过。 林笙站在路口等了许久,都没等到车。 “早知道,把那辆出租车包下了。” 他有些后悔,几个小时前拒绝了司机的提议,没舍得多出两百块钱,把车留下等他。 此刻,站在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的荒山大马路牙子上,还真应了那尖嘴猴腮司机一句话: “来时容易回去难,等到天亮都甭想等到车。” 关键,今儿个是阖家团圆的中秋节。 大部分人都在家里吃团聚饭,跑到荒郊野外上坟的,恐怕只有陆康和他了。 林笙拦不到车,只得顺着公路一步步朝进城的方向走。 天渐渐黑透。 就在他快要失去希望,打算在野外过夜时,突然从后方缓缓驶近一辆SUV。 陆康坐在车里,瞅到前方一步一摇的拄拐人,远远按了声喇叭。 凑近些后,将车玻璃摇下来,伸出半拉个脑袋,对着那人背影,热心肠的问: “哥们,需要帮忙吗?” 林笙回过头,汽车光打在脸上,映的他更白了。 陆康觉得此人有些面熟,打量片刻后,惊讶的叫出声: “咦,小警察!怎么是你?” “……”林笙愣在当场。 他也觉得很不可思议:这人不是早就下山了么?怎么这会儿还在此地晃悠。 陆康:“回城吗?我捎你啊。” “谢谢陆队。”林笙求之不得。 他单腿蹦到车跟前,拉开门。先将拐杖塞进后座,自己才钻到副驾驶的位置上。 陆康发动车子,漫不经心问:“你也是来祭奠的?” 林笙本想扯个谎,蒙混过去。 但,瞅到陆康敏锐的眼睛,似是有意无意的从后视镜里,瞟向那只泥泞的拐杖。 他好看的眉微微蹙起,应该都猜到,黄白相间的玫瑰,是谁放的了。 林笙老老实实回答:“是的,我来看望一下谢老师。” 陆康快速瞥了他一眼,好奇的问:“你也认识谢队?” 林笙拿不准主意要不要给他讲实情,便含糊的点点头,回道: “嗯,以前上大学时,他给我们讲过课。” 陆康没起疑心,附和道:“我也是听过谢队的课,才毕业后,说啥要挤进刑侦队。” 回去的路上,两人关系不是很熟。往往没聊两句,就开始冷场。 还好林笙总能在沉默间隙,找到新的话题,让气氛没那么尴尬。 “你家在哪里?我送你。” 汽车不知不觉中,已经进了城区,陆康望着前面的红绿灯,再有一个十字路口右拐,便是警局家属院了。 神经大条的他,竟然忘了车里还拉着个林笙,没有提前问问人家的住址。 看来,今天绕路成瘾了。 他的确比林笙先下的山,以前与老邢一起来,曾被他领着走过一条近道。 谁知,等他自己开车去穿近道的时候,却迷失了方向。兜兜转转许多冤枉路,又回到起点。 这才与迟下山,又拦不到车的林笙遇上。 以前垃圾桶里捡小五,今儿个荒山野岭捡了个小警察。 旁人有吸金体质,他倒好,吸人。 林笙盯着车窗外的万家灯火,愣了会神,一直并没有报地址。 陆康还以为他走神,没听到。等红灯的时候,又重复问了一遍:“你住哪?” 林笙犹豫片刻,转过脸,漆黑净澈的眸孔望向他,有些难为情的问: “那个,陆队你今天方便吗?”
第23章 得逞 “啊?” 陆康的注意力都在开车上,一时没琢磨懂他这话的含义,下意识“啊”了一声。 林笙咬咬唇,鼓起勇气,继续说道:“那个,我才发现,今天出门忘记带钥匙了。” 恰好是红灯,陆康松掉油门,拉起手刹。侧过他那张在黑西装衬托下,禁欲系的脸。 “忘带钥匙?” 职业敏感,他觉得此人怎么看,都不像是自己这种,丢三落四的人。 虽然,他遇到刺激会断片。 林笙痴傻片刻,才想起要解释一下,小声说:“可能出门着急,拿了拐杖,就顺手把钥匙落在柜子上了。” “噢。” 陆康想想,百密还有一疏呢。偶尔迷糊一下,也说的过去。 林笙见他迟迟没表态,咬咬牙,捅破窗户纸,直接挑明自己的意图: “陆队,你能收留我一晚吗?” “啊?” 好巧不巧,绿灯亮起。 陆康一脚油门,快速起步往前冲。 待反应过来后,才故作轻松的用食指有一搭没一搭的敲着方向盘。 “我当什么事儿呢?没问题啊。你只要不嫌弃我那里乱就行。” 林笙得到蹭住应允,微不可见的松了一口气,感恩戴德道: “怎么会呢?就算乱成狗窝,也比我大过节的,流落街头强啊。” 陆康挑挑眉,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你家才是狗窝呢。” 这小警察,也就脸能看看,真不会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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