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怀睿的嘴唇嗫嚅了一下。 殷嘉茗继续说了下去: “另外,当模特还能让我见见世面,攒点人脉,而且我还想趁这几年时间去读一读书,学点正经东西。” 叶怀睿轻声问: “你想学什么?” 殷嘉茗回答:“学设计、学艺术、学经营……总之,可能会用上的知识,我都想学一学。” 叶怀睿又问:“然后呢?” “然后啊……” 殷嘉茗抬起头,目光落在光线柔和的壁灯上,向叶怀睿讲述自己未来的职业构想: “办个工作室,或者开个公司,反正就是找个能养家糊口的行当。” 他侧头,熟练地在叶怀睿嘴唇上偷了一个吻: “绝对不能让我家睿睿累着。” 叶怀睿看着这家伙笑得两只眼睛都弯成月牙状,仿佛一头偷到了肥鸡的大狐狸,真是又好气又好笑。 他心说才刚拿到身份证就嘚瑟,也不知道你哪来的一定能赚钱的自信,“得了吧,才不指望你养活。” “别啊,你是个法医,要代受害人伸冤,替已死者发声。这份工作很辛苦,经常会很忙碌,而且非常重要。” 殷嘉茗黏上去,讨了个更绵长的亲吻: “至于我这个闲人,别的帮不上忙,只好努力赚钱养家,好让你安心工作了。” 这话说得熨帖,叶怀睿耳廓发烫,有点难为情。 殷嘉茗贴住叶怀睿通红的耳朵,张口轻轻咬了一口。 “不过我暂时还没自己单干的资本,只能先靠美色苟一苟了。” 他熟练地使用着新学来的网络用语: “不过男人不能光靠美色,总得多学点本事,修炼出配得上你的气质呀!” 叶怀睿被撩得浑身发热,嘴上仍然不肯服软: “你说前半句就不亏心吗?” 殷嘉茗低低地笑出了声音。 他熟练地将人推倒,揉进柔软的被褥中,再把自己“盖”了上去。 “那是因为,阿睿你很喜欢我的‘美色’……” 两人的嘴唇再度贴合在了一起。 “……我说得对吧?” ——番外1.完——
第107章 番外2.真凶-01 袁知秋比殷嘉茗年长五岁, 算得上是同龄人。 两人出身相似,都是“父不详”的孩子,从小跟着妈妈在贫民聚集的老街区生活。 袁知秋的妈妈长得漂亮, 性格也相当泼辣。 她自己经营着一家小餐馆,门面小到只容得下两张长桌四条板凳, 除去灯油火蜡铺租菜肉成本, 每日起早贪黑也挣不下两个钱,所以偶尔还得兼职些皮肉生意。 不过在那个年头、那片街区,这都是稀松平常得要命的事情,反而没有人会为此多嚼舌根。 对于“没有爹”这件事, 袁知秋本来是不在意的。 他从小身强体健,长得也挺帅气, 脑子又十分好使,是一片歹竹林里难得冒出来的一根好笋。 进入青春期后,他便成了附近同龄人中的一霸, 每日三五小弟前呼后拥, 出门颇有牌面, 更无人再拿“有娘没爹”这茬儿说嘴了。 后来袁知秋混得久了, 吃喝嫖赌样样精通,也交了点“朋友”,并通过他们的关系,搭上了赌场老板何伟堂的线。 当时何老板正将手上那些灰色生意慢慢洗白, 新成立了一间股份有限公司, 正是人手紧缺之时,看袁知秋人机灵又会说话, 便收下了这小伙儿,还破格提拔他当了个经理。 那时候, 袁知秋是非常自信的,经常觉得自己是个人物了,飞黄腾达只是早晚的事。 然而,这等自信只持续到他见到殷嘉茗为止。 殷嘉茗是何伟堂的私生子。 虽然何老板没有让殷嘉茗认祖归宗,但也常常将人带在身边,将殷嘉茗介绍给他的生意伙伴们,还把一家酒店交给他打理,权作“练手”。 何老板做这些事的时候,都是如此理所当然,如此顺理成章,就是因为殷嘉茗是他的儿子。 哪怕是私生子,那也是流着他一半血的亲儿子。 看着一脸春风得意的殷嘉茗,袁知秋第一次感受到了“拼爹”到底有多么的重要。 他承认,自己在妒忌。 非常非常的妒忌。 袁知秋从来都不觉得殷嘉茗比自己强在哪里。 两人年龄相仿,出身相似,明明同样是烂泥地里的蚯蚓,谁也不比谁高贵,偏偏他妈年轻时睡了个有钱人,那条地龙就乘风驭雨,眼看着要长角化龙了。 而由嫉妒而生的不满,在某一日终于达到了顶峰。 那是1982年的5月21日。 那天晚上,何伟堂何老板的公司投资了一个大型项目,与合作方签约之后,组织了一场庆功宴。 在宴会上,袁知秋和几个四五十岁的经理敬陪末席,殷嘉茗则坐在了何老板那一桌上,与几个贵宾相谈甚欢。 两桌之间隔了大半个会场的距离,从台下到台上,仿若天堑。 袁知秋想将注意力从殷嘉茗身上移开,却无法控制自己。 他感觉仿佛有一团看不见的烈火在炙烤着他的躯体。 ——凭什么!? ——凭什么!! 凭什么那小子可以轻而易举地得到他想要的一切! 凭什么他只能坐在这里,看着对方不费吹灰之力便应有尽有! 更可恨的是,殷嘉茗甚至从来没有注意过还有自己这么一号人物。 哪怕两人在某种程度上如此相似,自己却从来没有被对方放在眼里。 …… …… …… “哦,殷嘉茗啊。” 坐在袁知秋旁边的秃顶中年注意到了他的视线,一侧头便看到了坐在主桌上的英俊青年。 “唉,真好命啊,我也想认个当大老板的爹。” 那人别有深意地看了袁知秋一眼,然后凑到了青年身边,压低声音,低声说道: “知秋啊,有个传闻,你听过就算了哈……” 袁知秋侧头看他。 秃顶中年把声音压得愈发低了: “我听老板身边的一个助理说,老板原本是想把瑞宝酒店给你管的……可惜啊!” 他装模作样地叹了一口气,下巴往主桌的方向一抬: “谁料到,半路竟然杀出个程咬金咯!” 袁知秋的脸颊抽动了一下,想说些什么。 但理智很快让他维持住了脸上的表情。 “罗叔,你别开玩笑了。” 他笑了笑,只轻描淡写地回了一句: “我怎么比得上殷少爷呢?” ———— 当大新银行福寿支行的安保经理戴俊峰找上门来的时候,袁知秋本来是打算拒绝的。 戴俊峰是袁知秋以前在道上混时认识的一个朋友。 他们两人关系不错,哪怕后来一个进了何老板的公司,一个当了银行安保经理,依然时不时会互相联系。 当时戴俊峰投资失败,努力了半辈子攒下的家底败了个精光,妻子跟他离了婚,远走高飞不知所踪,而他则背着一身债务,快要被高利贷逼得上吊了。 戴俊峰告诉袁知秋,他们支行最近承接了一批珠宝首饰的展品保管任务,其中有一块蓝宝石,更是价值连城。要是能把这批展品偷出去倒手给黑市,那便后半生无忧了。 然而这提议虽然让人心动,却没有立刻说服袁知秋。 因为他其实并不缺钱。 袁知秋觉得自己没有道理铤而走险,放弃大好前途,为了几百万美金去当个银行抢劫犯。 不过他习惯滴水不漏,话绝不一次说满,他没有立刻答应戴俊峰的提议,当然也没有干脆拒绝,而是回答说会考虑考虑,稍晚些再给戴经理答复。 这“稍晚”便晚了整整三天。 原本戴俊峰的计划,是让袁知秋找一帮可靠的人一起抢劫银行,他可以提供银行内部的一切安保措施以及破解方案,帮助他们进入金库,只要到时候将抢劫所得的百分之五分给他就可以了。 但袁知秋觉得这方案实在太粗糙了,而且抢银行是一件高风险的活儿,一旦稍有差池,身份暴露,他就得放弃自己目前的生活,远走他乡了。 但让袁知秋干脆利落地放弃这个一夜暴富的机会,他又觉得不甘心。 他思来想去,终于想到了一个一箭双雕的方法——既能让他拿到那几百万美元的珠宝,又能让殷嘉茗替他背这个锅。 方法非常简单——只要让警察以为抢劫银行的是殷嘉茗就行了。 在那个年代,要冒充成另一个人其实并不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尤其是袁知秋本人与殷嘉茗年龄差距不大,身高体型相仿,只要有心模仿,要让特定的几个对象相信他就是殷嘉茗本人,完全是可以做到的。 所以袁知秋将戴经理的计划进行了一番大刀阔斧的修改,让它变成了另一个连戴俊峰本人都不晓得的惊天劫案。 首先,袁知秋从他刚从监狱里放出来的发小那儿物色合适的“共犯”,锁定了解泰平和解千愁两兄弟,再找了个缺钱的赌徒司机司徒英雄,劫案的“队伍”便算是拉起来了。 接着便是让这三人相信自己就是“殷嘉茗”。 这也不是难事。 袁知秋准备了惟妙惟肖的纹身,还偷偷将自己地盘上闲置的何家产业当做碰头地点,并在其中准备好适当的布景和一些巧妙的小道具,最后再拉上茫然无知的阿虎做他的“人证”,配合高超的演技,很快便让三人相信了他的身份。 接下来,他们筹划劫案细节,如何挖渠,如何进入银行,如何突破安保,如何打开金库,再逐一付之行动。 从计划到实施的一个月里,解家兄弟和司徒英雄从未怀疑过袁知秋的真实身份。 一切都看似十分顺利。 袁知秋告诉三名同伙,他们在得手之后,会马上从伏龙港逃出金城,连夜偷渡到邻国。 他在那边已安排了人手接应,会帮他们安顿下来,并尽快将赃物出手,将珠宝换成现金,然后“袋袋”平安,从此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没人能找到他们。 但实际上,袁知秋确实联系了偷渡的船只在伏龙港接应,却并不打算渡海逃去邻国。 他计划在船上做掉见过他真面目的三名同伙,独吞财物,然后从另一个私人小港口折返金城,再杀掉一开始与他本人联系的戴俊峰,并将戴经理的死亡现场伪装成上吊自杀。 ——如此一来,世界上就不存在知道袁知秋真实身份的人了。 当然,如果把人全部宰光了,那么嫁祸给殷嘉茗的计划也算白折腾了。 所以袁知秋本打算放船上的船工或是“蛇头”一两个活口,让他们以为劫匪发生了内讧,再带着“殷嘉茗”这个名字返回金城,成为指认劫匪身份的目击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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