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待西南的事情解决之后,就该轮到了白河,早想一想总没有坏处。” 梁戍一时倒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半晌道:“跟着我,辛苦你了。” 柳弦安倒是不认为自己辛苦,或者说只能感觉到身体的疲倦,至于精神层面,无论是躺在水榭中也好,或者此时在西南,将来在白河,他都注定是无比忙碌不得歇的,所以其实并不会觉得有太大区别。 梁戍蹲在他面前,将下巴架上对方膝盖:“抱会儿。” 柳弦安用掌心拖住他的后脑,轻轻揉了揉,硬是将这原本又冷又硬的一个人,捂得像是已经提前抵达七老八十,正心无烦忧守着炉火,暖烘烘,软绵绵。 大战马上就要来了。 紧张的气氛传遍十面谷,也传进了一重重的密林中。 银发青年坐在镜前,满意地看着自己的脸,转身问:“教主以为如何?” 木辙道:“袁岛主若闭上眼睛,那么就算是梁戍,短期内也无法察觉出任何破绽。” 袁彧用纱带蒙住双眼:“木教主不要忘了答应过我的事。” 木辙看着眼前几乎与苦宥一模一样的假货,点头道:“今晚她就会被送到袁岛主的房中。” 袁彧笑了一声,指背缓缓划过自己的银发:“那看来我得多留这张脸一夜。” 他获得许诺,心满意足地往外走。 凤小金戴着银色面具,与他擦肩而过。 对方虽然照搬了苦宥的长相,甚至连衣着也仿制得几乎相同,但身上那股面具胶皮未散的味道却令人作呕,像是在阳光下暴晒许久的一团腐烂猪肉。凤小金强忍着内心的不适,一把推开屋门,“砰”一声,撞得阳光下一片灰尘。 木辙并未在意他的失礼,甚至连头都没有抬,依旧翻看着手中的地形图,问道:“你又听说了什么?” “你要将阿乐送给方才那个男人。” “她是白福教的圣女,理应为白福教做事,无论是被奉于高台受人追捧,还是被当成一件礼物送出,都是她无法推卸的责任。”木辙合上地图,站起身走到他面前,“你应该明白,不是吗?” 凤小金问:“若我不同意呢?” “那我也有条件。”木辙看着他,“答应我,我这次就可以放过她,我会给袁岛主一大笔财富,多到足以让他主动放弃阿乐。” 凤小金皱眉:“你这次想让我去杀谁,梁戍?” “不。”木辙摇头,“与杀人无关,我想再见她一次。” 他抬起手,用拇指缓缓按住那冰冷的银色面具,试图从中汲取一些温暖的触感:“让我再见她一次。” 面具下的人并未理会他这份虔诚的回忆,只是毫无表情地张口:“好。” …… 柳弦安将地图挂满了整间房屋,用不同颜色的笔,画出不同颜色的线。 阿宁看得有些晕,问:“这是什么?” 柳弦安道:“白河改道的路线。” “那这个呢?” “百姓迁徙的范围。” “那这个?” “回王城要走的路,稍微绕了一些,但是我想去春晖城看看花。” 阿宁对那个巨大的圈如实评价,可不像是“稍微绕了一些”,这至少要多出三个月的路途。 “但是王爷并没有提出意见,所以应当是可行的。” 阿宁在心里嘀咕,王爷当然不会提意见啦,哪怕公子说要上天,王爷也会帮忙搭梯子,更别提只是多走几个月的路。 他最近正在考虑呢,要不要将王爷这一路对自家公子所做的事都如实禀于庄主,按理来说是应该写信告知的,因为王爷确实是惯极了,也言听计从极了,要星星不给月亮的,但问题也出在这里,实在是惯过了头,甚至发展到了匪夷所思的程度,放在史书里,可能会被史官洋洋洒洒骂上好几十页。 若庄主与夫人知道,八成是不会放心的,只会更加担心,担心懒蛋会不会越发懒。 阿宁深深叹了口气。 写一封家书都得绞尽脑汁,我真的好辛苦。
第111章 一间被挂满纱幔的房间里, 点起了惶惶跳动的烛火,夜幕将光线收拢大半,只留了室内一片浅淡晕黄。风吹银铃响, 细碎断续, 沁着水声, 让人闭眼就能想起那一年的秦淮游船,香味也是特调过的, 与西南绵延千万里的花海都不相同,而是甜腻廉价,像毒蛇的信子, 轻轻一点, 就使人头脑发晕。 木辙坐在一张椅子上, 看着轻纱背后的妙龄女子, 如狐仙上挑的眉眼水波潋滟,唇若染血,却少了几分当年的妩媚。他痴态百出地看着他, 忽而又神情痛苦,透过眼前人,问着那数年前就已经香消玉殒的伶仃孤魂:“为何你没有生出一个同你长得一模一样的女儿?” 凤小金没有说话, 只是漠然地闭起眼睛。他能听到对方的脚步声正在逐渐靠近,又在那里停驻许久, 而后便有一只苍老如树皮的手,抚上了自己的脸。 “为何你当初不等我,却要跟着姓谭的那狗官走?”木辙继续问, “她们甚至说你是自己给自己赎的身。” 他不明白, 既然她有钱,为何当初却不肯跟自己离开秦淮。 凤小金却是明白的。一个青楼女子, 在同时面对一个遭朝廷追捕的混混,以及一个风流倜傥的王城贵族子弟时,会做出何种选择,其实并不难猜。 木辙困惑多年,只是因为他不想承认而已,不想承认自己心目中冰清玉洁的神女,其实也同这世间绝大多数女人一样,会在意男人的身份地位,不想承认她当初其实根本就没有看中他,不想承认臆想中的情人离散,其实只是一厢情愿。说来可笑,最善于玩弄人心邪 教头目,偏偏同样受制于人心的弱点,逃避怯懦,对于一个最简单的问题,这么多年硬是苦思不得解,以至于将他自己生生逼成了一个疯子。 凤小金不觉得自己的娘是一个多坏的女人,也不觉得她是一个多好的女人,归根结底,只是一个庸庸碌碌的俗人。在年轻时遇到家世显赫的俊俏公子,想赌一把,结果命苦,赌错了,这一生也就毁了。 他已经记不清那所谓“爹”的长相了。八岁那年,自己杀了豆腐佬,带着家中所有值钱的东西一路北上,历经千辛万苦,好不容易才在隆冬腊月抵达王城,那是一座大得惊人的城,街道宽阔得能并排行驶五辆马车,每一栋房屋的屋脊上都有雕刻与彩绘,琉璃瓦在阳光直射下,灿烂得教人睁不开眼。 人也与小镇上那些尖酸刻薄的邻居不同,他们穿着风流,贵人们裹着厚厚的裘皮,看起来都高兴得很。包子铺的老板娘先发现了赤足站在雪地里的小少年,她惊呼一声,赶忙差伙计到后院找了身干净的旧衣,招手叫他:“孩子,别待在那里了,快进来烤烤火。” 凤小金被伙计拉进铺子,擦洗之后换了衣服,老板娘又给他端来了包子与热汤,问道:“你是来王城寻亲的吗?” “是。”凤小金捧着热汤,看着外头树上挂着的红绸,羡慕地问道,“婶婶,王城的年,每回都这么热闹吗?” “这才腊月初九,还没过年呐,挂红绸是谭府有喜事,谭大人今天要纳妾。”老板娘笑道,“等会我家小子要去讨糖吃,你也一起去玩吧,对了,你的亲戚姓甚名谁,住在哪里?我看看能不能帮你。” 谭府,谭大人。凤小金抬起头问:“是正阳街的谭府吗?哪个谭大人?” “是正阳街的谭府,王城拢共也就那一个谭府。”老板娘道,“谭晓钟谭大人,今日要纳周府的三小姐进门。” 凤小金的手指稍微错了一下,包子里甜蜜的花生红糖馅儿流出来,温热地裹满掌心,他问:“谭大人纳妾,那他的妻子是谁?” “是户部李大人的女儿,当初他们成亲时,可比今天热闹多了。”老板娘打开了话匣子,那得是十一二年前的事情,自己当初还没嫁人呢,就站在街道旁边,看着迎亲的队伍浩浩荡荡一路走过长街。而策马行于队伍前的谭家公子,面如冠玉笑如春风,只这一眼,就成了王城不知多少少女的梦。 凤小金心想,十一二年前。 那时候自己的娘正挺着肚子,或者正抱着自己,待在那间破旧的豆腐坊里,日日痴痴看着北方。她以为他正在等她,以为她只要能抵达王城,出现在他面前,就还是能有情人终成眷属。而造成眼下这种困局的,不是薄情人心,而是弄人造化。 她觉得那个男人是爱她的,所以经常会偷偷给儿子讲那短短的相逢,讲男人的许诺,讲王城的繁华,以及只存在于幻想中的“将来的好日子”。 “你爹会找我们的。”她说。 于是凤小金也就相信了,自己的爹一定会去秦淮接娘亲与自己,一旦发现人不在了,就会派出家丁,在各个角落疯了一般地找,他也是抱着这样的奢梦,一路咬牙行至王城的。 可在抵达王城的第一天,就遇到了自己的爹纳妾,而且他还有妻,有子,有女。 凤小金默不作声地吃完包子,跟随老板娘的儿子,一道去了谭府门口。穿着锦缎的管家笑容满面,正在给孩子们分糖,喜婆大声喊着什么“多子多福”的话,周围吵闹极了,吵得脑髓也开始扭曲。他在一片如被蚁噬的剧痛里,第一次见到了自己的爹,穿红衣骑白马,笑得那般开心,甚至连看都没有看自己一眼,就兴冲冲地前去接新妇。 所有箱子都裹着丝滑的红绸,有些被风吹散了,落在地上,被人们踩得一片脏污,凤小金想起了自己的娘,八年间,她没有买过一块新的布料。 “你这傻小子。”旁边有个大婶忽然拍了他的肩膀一把,“谭大人娶亲呢,大好的喜事,你哭什么?小心被管事的看见了又挨骂。你是住在哪家呀,你爹娘呢?” “死了。”凤小金透过遮住眼的水雾,看着那潇洒骑马的背影,“娘死了,爹也死了。” “哎吆。”大婶有些后悔,放轻声音道,“是我不该问,快别哭了,那你住在哪里?” 凤小金推开她,慢慢地走出了人群。 他不想再去认那个爹了,哪怕对方还有那么一丝丝的可能,愿意认自己。他也不愿意将自己与娘亲这八年来所受的苦难再复述一遍,用来换取那座豪宅官邸里的人们或猎奇、或怜悯、或惊讶的廉价同情,更何况或许根本连同情也不会有,自己只会像一条野狗一样被赶出去。 那一卷滚落在地的红绸,娘亲差不多要推上整整半年的石磨,才能买得起。凤小金一边走,一边入魔一般地想着,当自己在那座豆腐坊里,正因为遗失一枚铜板而饥寒交迫、遭受虐待时,谭府里的人正在做着什么。 越想越焦躁,越想越愤怒,而在焦躁与愤怒过后,又感觉到疲倦和麻木,他像一具行尸走肉,行走在王城沸沸扬扬的大雪之中,脚上不合适的鞋子掉了,也不觉得冷,直到后来一头栽倒在雪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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