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问她怎么知道这是小汉子的小厮,而不是赵仁的小厮。 她又没瞎,难道不会看吗? 赵仁抱着小宝,背着背篓,很明显,带的礼物在背篓里,而且,赵仁家虽然比较好过,但还雇不起小厮吧! 并且这个小厮紧紧跟着小汉子,对他毕恭毕敬。 这时小汉子可能渴了,手一招,那小厮忙快走几步,停在他身边,双手不扶,担子在肩上稳稳当当,一动不动。 小厮偏头用脑袋压着扁担,双手从面前挂着的布袋里掏出一个密封的瓷杯子,用力一拧,揭开盖子,毕恭毕敬地把杯子送到他嘴边。 那小厮挑着这么重的担子,双手不扶,担子不会掉,也不影响他伺候人的速度,可见是早就做惯了,做熟了的。 小汉子喝了一口水,手一挥,那小厮忙缩回手,拧紧盖子,把杯子送回布袋里,手伸进去一掏,摸出一条丝帕来,小汉子随手接了,往嘴边按了一下,又扔给小厮。 张红玉目不转睛地盯着小汉子,觉得他的一举一动帅呆了。 哎呀,好大的气派,一看就是被人伺候惯了的有钱人!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日思夜想的有钱人就在眼前,张红玉怎么能放过这么好的机会呢? 哼,只要她出去往那汉子跟前一站,屁股一扭,胸脯一挺,她就不信自己迷不死那小汉子! 她忙对着河水理了理头发,又对着河水照了照全身,嗯,很漂亮! 可惜瘦了之后,胸脯也跟着缩了,没有以前那么波涛汹涌,高山仰止了。 并且巨胖之后瘦下来,又没有合适的胸衣穿,原来撑开的皮肤无东西可包,无东西支撑,又缩不回去,虽然年纪小,胸脯还是不可避免地下垂,软皮像空布袋子似的无精打采地耷拉着 ,像生过几个孩子,哺过乳的妇人似的难看。 她惋惜地伸手进去使劲揉了揉胸,勉力往上托了托,希望胸脯能像发面馒头似的,揉揉就能发起来。 可惜,胸脯不是馒头,就算揉碎了也发不起来。 她手托着时,连皮带肉地挤在一起,还能勉强看见丰满,手一放下,那一点点肉在巨大的空皮里,就像一根针掉入大海,顷刻不见了踪影 ,胸脯没了肉的支撑,像抽了骨头的猫似的,软绵绵地垂下了。 唉,这胸没有少女的丰满和活力,快垂到裤腰带了。 她惋惜地叹了口气,松开手放过了可怜的胸部。 唉,可惜,以前那么丰满的胸部竟然不见了踪影,以前村里的汉子只要见了她的胸脯就移不开眼睛,垂涎三尺啊。 如果不是忌惮她娘厉害,只怕那些见了就移不开脚步的汉子会上手来摸了! 不过,虽然胸脯不如人意,好在脸长得漂亮啊! 嗯,是的,现在她不靠胸脯吃饭了,靠脸吃饭了! 想到这里,张红玉懊恼的心情略有好转,又变得自信起来。 她往大路上看了一眼,红柳他们越走越近,说笑声清晰可闻了,时间紧急,来不及多做什么了。 张红玉蹲下去,撩水使劲拍了拍脸,把皮肤搓得白里透红,脸上拍得水汪汪的,才提着篮子,跑到红柳跟前,笑着喊姐,和她打招呼。 红柳虽然知道她和她娘都不是好东西,也知道她娘用掺沙的高粱冒充白米的事,但是大过年的,伸手不打笑脸人。 俗话不是说了吗?对于嫁出去的姑娘而言,见到娘家的一条狗都觉得亲热,何况是自己娘家的嫡亲堂妹?当然不能不给脸了,红柳也笑眯眯地答应一声,和她打招呼。 谁知,张红玉见红柳态度好,一下子喜出望外,热情得过了分。 她提着篮子,挽着红柳的胳膊,亲热地说笑着陪着他们一起回来。 第 247章 捡到了宝贝 在路过自己家时,张红玉也没喊红柳进去喝茶,把篮子往院子里一放,大声喊弟弟晾衣服,转身跑过来挽着红柳笑道: “姐,好久没见你了,好想你啊! 我陪你一起去大娘家吧,正好可以多说说话。 巧得很,我正想去给大娘拜年的。 昨天我爹带着两个弟弟去给大娘拜年,我要在家给我娘帮忙待客,没有时间去,今天跟着你一起去给大娘拜年。” 红柳能说什么?总不能拒绝堂妹去给娘拜年吧? 所以张红玉如愿以偿地跟着红柳一起来了。 她是有心人,醉翁之意不在酒, 目的当然不是为了陪红柳,是为了钓金龟婿。 走着走着,她趁红柳低头跟大宝说话时,故意落了后,蹭到陈鹏举身边,想跟他搭上腔。 张红玉对自己的颜值是非常自信的,她抬手撩了撩头发,露出光洁的额头,手故意一抖,衣袖滑下,露出一截雪白的手腕。 实在是天太冷,人又多,不然解开领口的扣子,露出雪白的颈脖来,才叫好看呢! 她遗憾不能露脖子,只能多露一截手腕了。手也不放下来,故意晃动着白腕子,扑扇着大眼睛望着陈鹏举,嗲声嗲气地道:“秀才哥,你和我姐夫是好朋友吗?” 陈鹏举一颗心都在宴宴身上,对一个姿色平平的乡下女子根本没有留意。 不过因为她是宴宴的堂姐,所以在她凑上来说话时,倒也愿意理她,闻言冲她点了点头。 张红玉有意奉承,见他一副读书人的打扮,一口一个秀才哥,叫得陈鹏举心里快活无比。 他本来就是秀才,张红玉叫他秀才哥也没什么。 但张红玉第一次见他,怎么知道他是秀才呢? 显然是宴宴告诉她的。 原来高冷如雪山青松似的宴宴,早就和别人谈论过他啊! 看来宴宴心里有他,早就对他有意了! 陈鹏举越想越心花怒放,爱屋及乌,不由得放下之前鼻孔朝天的高傲姿态,对张红玉态度温和,俩人有问有答的一路说笑着进了张鸣曦家。 张红玉见陈鹏举对她态度亲切,望着陈鹏举,那真是王八看绿豆,真真看对了眼,怎么看怎么亲切。 她是有心人,有限的时间里,装作无意,旁敲侧击地问了他的家庭情况。 陈鹏举有意显摆,把自己家说成天上有,地上无的天下第一首富。 那是家有良田千顷,银钱万贯。 自己从小锦衣玉食,呼奴唤婢,奴仆成群。 现在是才比子健,貌胜潘安,天下第一风流倜傥的美少年了。 这夸夸其谈的得意模样,可是入了张红玉的眼。 她不但不觉得陈鹏举轻浮,反倒觉得自己运气太好,慧眼识珠,出门就捡到了宝贝。 她含笑望着陈鹏举,眼里的喜欢和崇拜差点溢出眼眶。 她对陈鹏举的仰慕之情犹如长江之水,滔滔不绝,可惜现在人太多,不是说话的地方。 她一边思忖着怎样把陈鹏举勾到手,一边暗骂自己不该不早点去镇上找陈鹏举。 唉,自己以前真是眼瞎,居然会喜欢李立维,李立维除了长得好看,还有什么? 穷光蛋一个,不解风情的大木头,哪里赶得上陈鹏举? 秀才哥虽然矮点,胖点,但不聋不哑,不跛不歪,全须全尾,不比谁差点什么。 最重要的是,他家有钱啊! 张红玉越想越心花怒放,紧跟着陈鹏举,像绿头苍蝇见了生蛆的臭肉,叼住就不松口了。 白竹和宴宴哪里知道这些? 宴宴年纪小,见过几次陈鹏举,印象不好,觉得此人矮胖且无理。 他记得第一次见面时,陈鹏举死盯着自己和小哥看,无理至极。 后来哥生气了,要找他理论,他才怂怂的匆忙跑了。 后面又见过几次,但是每次他都装模作样的故作斯文,酸掉人的大牙。 最后一次见面,是秋天时他们去镇上卖板栗柿子,因为去的较晚,卖不出去,在路上遇到了陈鹏举。 那次陈鹏举表现很好,不但把板栗柿子全部买走了,还请他们去他家喝茶,吃糕点。 但宴宴也只觉得他家房子好大,好像很有钱的样子,对于陈鹏举本人,完全没印象。 不,或者说是印象改观了,以前是讨厌,后来是无感,应该是变好了吧! 不过刚才他一进来,眼珠子就像沾在自己身上似的,实在讨厌! 宴宴没有在意他,连讨厌也是一瞬间的事情,他忙着给白竹烧火呢,哪有闲心管这些? 胡秋月坐在堂屋里陪客,张鸣曦跑进跑去的添瓜子,添茶倒水,客人们瓜子皮吐了一地,茶水喝了一罐又一罐,指天谈地,高谈阔论地等着吃饭。 白竹和宴宴一个在灶上,一个在灶下,忙着炒菜做饭,俩人忙碌一阵,总算做好了饭。 张鸣曦忙收拾了桌子,端菜出去招待客人吃饭。 今天的菜是最丰盛的一次了,连年饭都没有这么丰盛。 桌子中间的泥炉上煮着一钵羊肉。 白竹用的最简单原始的方法做的,除了生姜和花椒,什么都没放,羊肉散发着食材原本的香味,鲜香扑鼻。 除了羊肉,还有一大碗腊排骨,一大碗香菇炖鸡,这个是过年的剩菜,因为保存得好,白竹煮开鸡汤另外用干净碗盛了,看起来就像新鲜煮的一样。 一碗蒸腊肉,一碗煎腊鱼,一碗卤猪头肉,一碗卤猪脚,一碗油炒花生米,一碗蛋丝,一碗豆泡,一碗煎豆腐,一碗泡发好的香菇,一碗泡发好的木耳,一碗干辣椒炒野菜,一碗素炒白菜,满满当当,把桌子排满了。 胡秋月一看,实在太过丰盛,白竹明显是把压箱底的货都翻出来了。 他本来厨艺就好,这时使尽浑身解数做出来的这一大桌菜,色香味俱全,要品相有品相,要分量有分量。 并且荤菜多,素菜少。哪怕是有钱人家,恐怕也舍不得吃这么丰盛的荤菜。 过年都没舍得做的好菜 今天全做了,这显然是看重红柳,在外人面前给红柳撑面子。 第248 章 饕餮再世 胡秋月年纪大了,节约已经成了骨子里的习惯,一向饮食简单,哪怕是过年,也不过是五六个菜,比平时丰盛些而已。 但红柳回家拜年,又有外人在,白竹做了这么大一桌子菜,是为她撑面子。 她心里熨帖,不但没有心疼菜做多了,反倒暗赞白竹会做人,笑眯眯地招呼众人入座。 红柳知道娘家的情况,借了一屁股债没还呢,自己就是那个最大的债主。 这时见了这么一大桌菜,且都是荤菜,平时是绝对舍不得吃的,大吃一惊之余是深深的感动,跑进灶屋,拉着白竹,不好说感谢的话,说辛道苦的话说了一大堆。 白竹脸红红的,十分不好意思。 其实只有羊腿是花钱买的,其他的菜基本没花钱。 腊肉腊排骨是自家腌的,腊鱼是赵仁年前送来的,鸡汤是过年剩的,卤猪头猪脚是年前没卖完的,木耳香菇是白竹和宴宴上山捡的,豆腐是自家打的,豆泡蛋丝是自己做的,其他小菜更不用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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