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沈时戬气噎,“你……” 沈绍安走过去,用力扯住马缰,在它耳边嘀嘀咕咕半天,黄骠马眼睛朝那几只发现没吃的已经卧在墙角或离开的“阿黄”们看了看,马脸上竟露出一个傲娇的表情,朝天响亮的打了个响鼻,乖乖站好了。 阿黄驮着沈绍安走远了,都护府门前呆滞的众人这才轻吁一口气,回过神来:这沈家的小将军,果然不是一般人! 方才那黄骠马在听了沈小将军一番悄悄话后,居然接受了这个……“一言难尽”的名字,好像还挺喜欢的样子。 话说沈小将军到底跟黄骠马说了啥? 不是,那黄骠马为啥能听懂沈小将军的话? 众人终于在一个又一个未解之谜里,风中凌乱了…… 沈时戬紧跟其后离开。 他很想叫住儿子,问问他怎么会突然向齐大福发难,就算赫连瑾再惯着他,关乎朝廷用人,难道也由着他胡来吗? 偏偏赵弗还拦着自己。 莫非,是摄政王授意绍安这样做的? 沈时戬心里揣着十万个为什么回了郕阳关。 同时想不通的还有其他在场之人,不明白摄政王是在借沈绍安的手除掉齐大福,还是借齐大福为沈绍安立威。 又或者二者皆有之。 总之从今日开始,北关十六城,沈大将军的幼子、沈绍安的名字,已经被刻在了绝对不能惹的名单上。 并且位列榜首! 沈绍安喝多了酒,又迎着风跑了大半天。 在路上吐过几次酒,回到赤水岭行辕,他头晕脑胀回了房间,将跟在后面服侍的人推出门外,“砰”的一声摔上门。自己连腰间的佩刀都没来得及解,就四仰八叉躺在榻上睡了过去。 沈乔安还没睡,听见动静赶紧过来,见状连忙唤人送了热水,又让人去熬醒酒汤。 自己则坐在沈绍安旁边,替他解了腰刀、除了靴子、脱了轻甲。热水来了之后,又轻手轻脚替沈绍安擦了手和脸。 在托着他往枕头上挪时,沈乔安听见沈绍安嘟囔了一句,“阿瑾,别闹……头好晕……” 阿,阿瑾?! 沈乔安弯着腰呆在原地。 好半天,才轻轻的、缓缓的站直了身子,慢慢坐在了榻边。 他不会天真的以为弟弟口中的这个“阿瑾”,会是个女子的名字。 父亲来信中只说了绍安跟摄政王纠缠不清,让他想办法帮绍安习惯与将士们相处,等时机成熟了再给他送个女子到身边伺候。 这声阿瑾,亲昵又随意。 若是旁人倒也无妨,可那是摄政王! 除了先帝和赫连瑾生母,谁敢唤他阿瑾? 沈乔安心情复杂,默默地看着幼弟那张比女子更美艳的脸:他的长子清纾,比绍安还大五岁。 当年母亲刚刚诊出有孕时,因为年纪已愈四十,又已经有了几个孙儿,在留与不留上,犹豫了许久。 后来还是他写信给妻子,让妻子极力劝说母亲将孩子留了下来。 他记得那年从北关回京,看到乳母怀里的那张糯米团子一样软软糯糯、花瓣似的小脸。 第一眼看到他,小糯米团子就高兴地挓挲着小手,咧着没牙的小嘴,“嘎”的一声笑出声来。 绍安很黏他,只要有他在,连母亲都休想从他怀里抱走。 后来他跟着父亲到了北关,离家日久。绍安也渐渐长大,有了自己的朋友。 可每次回京,绍安都会第一时间去迎他,然后坐在他的马上,一路叽叽呱呱讲着京城趣闻,跟他一道回府。 没想到,不过才一年多不见,绍安就跟摄政王走到了一起。 沈乔安心口发闷,不知道是该生气自家精心养大的白菜被猪给拱了,还是该感叹捧在手心里疼爱的孩子终于长大了。 沈乔安犹自发了会儿呆,才用力搓了搓脸,替弟弟脱外衫。 解了腰带,衣襟散开,一封信突然掉了出来。 沈乔安伸手拿起信,信封上“绍安亲启”四个字。不问看,一定是摄政王写给绍安的。 他捏着信,无声叹了口气,将信原封不动塞到枕头底下。 替沈绍安换过寝衣,又哄他喝过喝酒汤,盖上薄被,沈乔安走出内室,吩咐服侍的仆从,“绍安喝多了酒,后半夜可能会要茶,仔细听着些。” 仆从轻声应了是。 沈乔安刚要出门,另一个仆从就快速走了过来,到他身边压低了声音道:“将军,九爷轻甲上有些东西。” 沈乔安一怔,快步走到挂轻甲的架子旁。 刚才没注意,把灯举近了才发现,轻甲前襟处全是星星点点的红,一看就是血! 他的呼吸一下子重了:此次绍安前往都护府参加的是庆功宴,轻甲上为什么会沾血?! “今日谁陪绍安去的?” 仆从微微弯腰,“云荆和刘义。” 一听有云荆在,沈乔安心下略松,想了想,道:“让刘义去书房见我。” “是。” 刘义这次跟着小将军去都护府,那是真得开了眼界了! 听他绘声绘色讲完宴席上发生的一切,沈乔安好半天没说一句话。 “惹着了老子,留侯府的小侯爷老子也照揍不误,你个光腚蛋子的监军又算个屁!”沈乔安反反复复咀嚼着这句话,突然低低地笑了起来。 他大抵知道幼弟京城纨绔的名声是怎么来的了。 京城的人一向大惊小怪,明明满肚子男盗女娼,非把自己标榜成道德大家,虚伪得紧,所以看不惯率直又真性情的沈绍安。 仿佛给沈绍安这样的人安上一个“纨绔”的名头,就能为他们那些虚伪丑陋的行径镀一层金。 这半年,绍安小小年纪就能收服骑兵营那帮老兵油子的心,可不仅仅是靠他用真本事拼了命打出来的,还有他那颗为人赤诚的赤子之心! …… 沈绍安醒来的时候已经日上三竿。 宿醉初醒最是难受。 他哼哼唧唧在榻上翻了个身,随手挠了挠腰间。这一挠,让他想起了自己放在怀里的那封信。 见自己身上已经换了寝衣,外裳早被拿了出去。沈绍安心里一跳,额头立刻出了一层细汗。 他一下子跳起来,呼地掀开被子,在榻上胡乱摸索了一阵,又将枕头抓起来丢了出去。 一封信正静静躺在枕头下面。
第56章 书到用时方恨少,情话只会“俺也是” 沈绍安松了口气,拿起信跳下榻,将枕头捡起来扔回榻上,胡乱披了一件宽袖外袍,光着脚走到隔间,歪在短榻上。 这才将信拆开。 熟悉的字体映入眼帘,沈绍安无声叹了口气:他一直没有给赫连瑾写信,是因为不知道要说些什么。 在北关的这段时间,他每天都过得忙碌且充实,肆意又快活。 只在偶尔闲暇时,才会想起在京城那些日子,赫连瑾曾经带给他的感动和悸动。 他以前还是沈韶安时,是同学老师眼中的问题学生,是爸爸心中可有可无的存在,是妈妈喋喋不休数落爸爸出轨劈腿的听众…… 没人关心她喜欢什么需要什么。 她像荒野里的一棵草,孤独又茁壮。 她一直以为自己不需要爱,直到遇见赫连瑾。 在摄政王府的那段日子,赫连瑾对他真正疼宠到了极致。他看向沈绍安的目光,永远温柔专注、爱意缱绻。 对他的纵容呵护、对他的耐心细致。 包括对沈绍安身体几近疯狂的迷恋,都让沈绍安为之动容…… 沈绍安曾以为自己无法接受两人之间更“深”层次的关系。 可事实是,或许经过前期大量心理建设、又在梦中实验过无数次,还被赫连瑾的深情感动到,对这方面,他不止接受的很容易,甚至还有点,食髓知味、沉醉其中。 在京城的那段日子,他见不到赫连瑾会想他,在一起的时候想亲他,晚上的时候会有期待,刚离京的时候也有过离愁别绪…… 他觉得自己是爱赫连瑾的。 可是离开京城之后,他却又忍不住开始怀疑自己的心意,究竟是受原著的影响,还是自己真实的情感。 终日患得患失,不断在确定与推翻之间犹豫徘徊…… 沈绍安挠挠头:莫非自己继承了前后两任亲爹的渣男基因,是新时代见异思迁、始乱终弃的新型渣男? 如果赫连瑾知道自己这大半年,每天活得有滋有味,差不多快将他抛之脑后了,会不会后悔当初放他离京。 抬头仍然是“绍安吾爱展信安”,信里没有一句责备绍安忘了当初的承诺,只有殷殷叮嘱好好吃饭、注意安全,冷了要注意添衣,热了也不可贪凉。 还讲了摄政王府的廊檐下,有一对燕子在那里筑了窝,生了一窝小燕子。每天成年燕子飞来飞去,衔来虫子哺喂幼鸟。 孩子吃饱了,两只成年燕子就站在窝边,耳鬓厮磨、卿卿我我,看得他很是眼热。 沈绍安的脸突然就有点热,忍不住捏了捏耳朵。 后面赫连瑾写,他看着燕子,想到自己与爱人分隔两地,连面都见不得,心中气不过,恨不得拿块石头,将那燕子窝给砸了,也不想看它们夫妻二鸟在自己面前秀恩爱。 沈绍安心里原本还有些沉甸甸的,看到这里又“扑哧”一声笑了出来:还摄政王呢,幼不幼稚? 他苦恼地叹了口气:古代就这点不好,没有电话手机视频,两个人联系全靠写信。 对他这种提笔忘字的“半文盲”,可不就是一种折磨吗? 他也想给赫连瑾写信,但是只要拿起笔,想说得话就全忘光了。 只剩下干瞪眼。 平时的训练是不能写在信里的,他又没赫连瑾那样好的文采。难不成要让他写“额也想你”,或者写“俺也一样”? 最多再加一句“想把你亲哭”?o(╯□╰)o 他也会“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又或是“我住长江头,君住长江尾,日日思君不见君,共饮长江水。” 前面那首诗他只会这一句,这里也没有长江。 沈绍安用力抓了抓头发:书到用时方恨少啊! 早知道会用到情诗,他当初在学校时应该多背两首。 不过也没用,就连当初学过的,这些年过去,也早就还给语文老师了。 沈绍安将信折好装进信封,走到内室,从装金银的柜子里取出一只小匣子,打开,将信与之前赫连瑾写给他的那封放到一起。 看着静静躺在匣子里的信,沈绍安脑子里突然灵光一闪:如今齐大福解决了,古木堡一战又少了一个隐患。 接下来,该轮到那个深埋在父亲身边的细作了! 沈乔安进门时,就看到自己幼弟正斜靠在隔间的短榻上,连衣裳都没换,只披了一件外袍,正坐在那里发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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