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的声音在这时一顿,他抬头看着林珏,声音忽然低沉。 “说实话,攻打黄龙府那次,是我指挥大军作战之中,少见的意气行事!” “因为我知道,若我此次,为了保险起见,退军折返,怕是从此之后,在没机会,直捣黄龙!” “除此之外,我当时还想着。” “我岳家军,真的能直捣黄龙府,我站在黄龙府的城头上,你是不是也会,忽然出现,与我痛饮一杯。” 林珏一愣。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 最后只能,端起眼前的酒杯,对着岳飞,做了一个敬酒的动作,之后一饮而尽。 “希望现在还不晚……” 岳飞咧嘴笑了笑。 “不晚,不晚……毕竟,我还没有归西,一顿饭,还能吃下一大碗素面,半斤的大肉!” “怎么会晚?” 接着岳飞端起酒壶,又给林珏面前的酒杯斟满。 随后,才继续幽幽开日。 “你且听我说那草原部族……” “从黄龙府折返,宋金淳熙合议之后,我对草原部族,印象极深,开始派手下兵马,多方收集此地情报……” “这才发现,草原之地,多以部族聚集,但行事风格,更加残虐直接,那些部族,分散在草原上,如一团团狼群。” “我记得当年麾下,李寻,收集汇报给我的那些书信……” “上面写着——草原胡夷,其民户皆出牛马车仗人夫,贵贱无有一人得免——百姓的财产被上级完全支配。” “拾遗者,诛其身;食而噎者,罪其心之不吉;轴帘外者,责其心系鞑主之颈;酌乳酪而倾器者,谓之断后——底层的百姓,会因饮食居家诸动作违规而杀身灭族。” “每闻雷霆必掩耳,屈身伏地……以任事为当然,不敢以为功,每曰其主遣我火里去、水里去,则与之去,其国平时无赏,惟用兵战胜,纵其掳掠……前者插箭于门,则后者不敢入,有过则杀之,不杀则充军,罪之至轻者,没其资之半——草原的百姓,只有义务没有权利,报酬仅限于掳掠,且稍有自主支配亦死刑,轻罪也一键清零财产。” “甲之奴,盗乙,皆没甲之妻子,杀其奴及甲——日常连坐,维持主奴秩序。” “孩时绳束以板,三岁索维之鞍——草原之地,几乎可全名皆兵,小孩子,从小绑在马背上驯化训练。” “其民户,体统十人谓之排子头,自十而百,百而千,千而万,各有长——彻底编户齐民,日常人身全部控制,统统依附于十进制的上级,层层支配,作为可汗权力的工具。” “一夫有数十妻,或百余妻——没有什么琴瑟相和,“雄主”尽情支配。” “头目民户车载辎重,老少畜产,尽室而行——百姓的日常迁徙亦被完全控制。不会背叛!” “死于军中者,若奴婢能自陀其主尸首以归,则给以畜产,他人致之,则全有(没收)其妻子、畜产——所有法令,都是维持主奴生死关系,禁绝同级横向互助。” 岳飞的声音,越说越低。 林珏则听得汗毛耸立,脊背发凉。 他之前,在基地研究过古代历史。 但是只有大元,没有深入…… 而现在岳飞说的这些。 怕是也只是那草原地带,真实场景的冰山一角,那是什么样的游牧主奴制度,何等触目惊心。这还只是他们“自已人”! 一旦这样的族群,征服文明秩序之后,再强加这种制度于文明社会,是什么后果……林珏不敢想象! 草原上的这个时代的那群人……根本不是“民族”,而是在那种诡异模式下,依附于可汗的活体和尸体! 那是奴隶制的暴力集团。 岳飞看着林珏的表情,表情绕有深意。 “这样的习俗之下,你猜他们的会组建成什么样的军队?” 林珏抬头看着岳飞,表情少见的凝重。 “狼群一样的大军……” “甚至比狼群更可怕。” “没有私心,不会胆怯,因为奴隶制的洗脑……他们甚至不怕死亡。” “因为自小训练,甚至全名皆兵。” “夸赞的形容,就是拥有钢铁一般的意志和难以想象的团结和纪律,进攻富有谋略,擅长忍耐,团队协作能力也会极强,在群体行动中,为达目的往往不惜牺牲自已。” 岳飞此时叹了一日气。 “不错,李寻给我的书信里也提到过。” “他在草原,看见最多的,就是野狼……狼群,是一个拥有无穷智慧的集体,草原狼的每一次围猎,都堪称一次经典的军事指挥。” “他亲眼看见过,狼群为报复牧民抢夺战利品和掏狼崽的行为,策划了一个绝妙的计划,将牧民的军马逼上绝境。那晚,漫天飞雪、狂风不止。狼群占据有利地形,居高临下,不要命地从山丘顶端向下俯冲,通过紧密一致的配合,把马群赶进草原冰湖。” “出其不意,行动果断,打了一场伏击。整场战役,狼群以微小的代价,让马群团灭。围攻马群的过程中,痛失爱子的母狼往往以命换马,参与进攻的每一只狼,都没打算活着出去。这是狼的性格,也是狼的风格。” “而这样的进攻方式,和我们曾遇到过的草原契丹兵马,如出一辙!” “那些生长在草原的契丹人,一生都在打猎与迁徙中度过,他们的祖先和传承下来的一代又一代人,无不是一生都在与狼打交道。找狼洞,掏狼崽,抗击狼群,为了部落的生存,历代草原人与狼斗智斗勇。数千年与狼斗争的历史,在战略与战术上,他们也和狼群无异!” “在收复燕云十六州之前……” “大宋受尽辽金两国的屈辱,但是这两国也帮我们阻拦了……草原上的那些“狼群”!” “淳熙合议之后,草原的,契丹一族,将会是大宋,新的敌人!危险程度,甚至不弱于当年完颜阿骨打统帅的金国……那片草原,只差一个如完颜阿骨打一般的狼王出现!” 林珏的呼吸急促。 他看着岳飞,不知道该说什么。 因为眼前的大将军,猜测的没错。 原本历史里。 覆灭南宋的,不是辽金。 而是在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带领下,崛起的草原…… 鞑虏南下,大夏历史上首次由少数族群建立了大一统王朝! 南宋灭国时,陆秀夫背着少帝赵昺投海自尽,许多忠臣追随其后,十万军民跳海殉国。 汉人此后当了近百年的亡国奴!
第450章 上帝之鞭,一代天骄;荡平四夷,以绝后患! 林珏此刻的表情,复杂到了极致。 他咬着牙。 额头在这一刻,甚至沁出冷汗。 他娘的。 自已这一次穿越。 只想着帮岳飞,击败金国,杀死赵构和秦桧,那几个害国误民的王八蛋。 至于草原,契丹…… 没在他的考虑之内啊。 毕竟他哪怕动用了“至臻级连命锁”,能停留在这段历史副本的时间,也只有十二天罢了。 十二天,要去改变,接近一百六十年的事情。 这种事,想想都觉得荒唐。 但是仔细想想。 草原的崛起,已经不远了…… 现在是淳熙二十三年。 也就是一千一百六十三年。 这个时间……孛儿只斤·铁木真,也就是成吉思汗,已经出生了。 他就是岳飞日中,未来,那片草原的狼王! 麾下的军队。 是让西方诸国,惊恐战栗的……上帝之鞭! 林珏的脸色越来越难看。 岳飞此时也注意到了林珏的变化。 他抬起酒壶,又给林珏斟满一杯酒。 “为何面色,忽然变得这么难看……” “是想到了什么?” “草原契丹,是游牧族群,大宋中原,百姓则多为农耕,哪怕收回了燕云十六州,大宋军队,仍是步兵为主!” “但凡事冷冰交战,游牧骑兵对农耕步兵,都显得很强,不仅仅是草原契丹。” “行兵打仗,兵器相接……的本质,决定胜负最核心的要素是,视野和机动力,恰恰在这两个方面,游牧骑兵有巨大的优势。骑兵固然常常啃不动组织严密的步兵阵型,但一击不中,也可以借助良好的机动性撤退,只要不“头铁”,自身损失会很小。” “十次冲击,只要有一次破阵,那么对于步兵而言就是灭顶之灾,逃都逃不了。同时骑兵游动范围大,可以随意攻击大规模步兵集群的后勤补给线,也可以很轻松的完成两翼包抄。” “而步兵要想战胜骑兵,必须靠地形和数量优势。” “草原的契丹一族,虽然如群狼,但目前,并非没有缺点,他们的组织程度常常极差,统帅很难打出“莽一波”之外的战术动作,只有极简单的选择。” “究其原因,还是因为,他们游牧一族,是由小部落联合而成,平时散居于草原,随季节迁徙,内斗频繁,所以凝聚力差。” “其次,很多游牧部落,此时,仍未有固定的文字,且识字者寥寥无几。这种情况下,指挥大规模军队做复杂的战术动作,太过困难,实在是需要天才将领。” “仔细想来……草原契丹,虽为隐患。但部落分割,威胁程度,尚不足以,比拟当年辽金。” “对其考量,或许的确是我杞人忧天!” 而就在这时,林珏把岳飞刚刚给他斟满的杯酒,一饮而尽。 之后杯盏,重重的砸在桌几上。 “此事,绝非杞人忧天!” “岳帅的担忧并非空穴来风……” “金国出了一个完颜阿骨打,算无遗策,兵无留行,所以仅用十几年的时间,覆灭辽国,稳定高丽,结交西夏,甚至和大宋,定立下盟约!” “那草原,如此辽阔,真的诞生一个不输完颜阿骨打的天骄,也不是不可能吧!” “就像岳帅,你刚刚说的狼王。” “如果狼王真的出现了,大宋何以应对。” “如果那头狼王,能统一草原,之后再用严密的军制将一盘散沙的草原骑兵组织起来,任命有能力的将领统帅军队,而不是依靠原有部落首领。再加以严酷的军法和训练,不断的提高草原骑兵使用各种战术的能力……” “这样的军队,大宋何以应对?” “这样的游牧骑兵,将是大宋,不曾见过的“巨兽”,唯一能阻挡它前进脚步的或许就是坚固的城防工事。” “但是头狼,绝不是蠢蛋……如果攻城之技,也被他们掌握呢!” “大宋又当何以应对!” “您如今,退居在这里,怕是官家,已经收了您的兵权……岳家军,失了您这个灵魂,还能做到“冻死不拆屋,饿死不掳掠”吗?还有当年的战斗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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