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男子清秀俊美,白白净净的像是一块暖玉,眉眼仿佛墨笔画出来的一般,浑然天成。 他头发略长,搭在修长的脖颈处,用一根小橡皮圈扎起来,不仅不奇怪,反而像在cos某个温文尔雅的小说人物。 房东打开了门,一股潮湿的气温扑面而来。 他领着余粥走了进去,叉腰道:“头上是两室一厅大约八十平米吧,厨房厕所啥啥的都有;楼下就是你看的这个样子,你说想做生意,挺合适的。” 余粥抚上了灰扑扑的墙壁,神色动容:“嗯,我要买下。” 房东良心大发,说了实话:“小伙子,你知道为啥这儿这么便宜吗,是因为上一个租户是……” “卖花圈的,”余粥转过头,对他笑眼弯弯:“我知道,我不在意。” 然而这房子的第一任主人, 是个叫“粥粥私房菜”的小饭店。 家中变故,便卖了房子; 现在兜兜转转,他又回家了。 房东放心了,没赚黑心钱。 签完合同后余粥走到门口,暖风宜人,他仰脖问房东道:“这里什么时候多了棵树?” 房东眯了眯眼,抓了抓脸颊道:“不晓得啊……对啊,啥时候多的?哎呦,如果挡你招牌你让人砍了就是。” 一阵清风飘过,仿佛有桂花香萦绕在余粥鼻尖。 他牵了牵嘴角,眸中流光道:“是桂花树,我舍不得砍。” * “粥粥有姜,新开的?”红校服的少年歪了歪脑袋,进店道:“老板,来一份粥打包带走。” “好嘞。”余老板热情道:“新店开业,送你一个茶叶蛋哈。” 少年接过粥喝了一口,不满问:“老板你诈骗啊,我想喝带姜的皮蛋粥暖胃,你这里咋没姜呢?” 余老板歉意说:“姜还没进货,我下午去菜市场,你明天来就能喝到了。” 少年眼珠一转,忽地凑近小声道:“老板要不这样吧,我帮你给我们同学做宣传,都来你家吃饭。” “行,然后呢?”余粥笑盈盈。 少年神秘地从校服口袋里掏出充电器和手机,眨了眨眼:“你帮我充个——” “小耀,早饭买好没!”外面的中年女人按了按电瓶车喇叭。 “来啦!”少年把充电器手机一股脑塞给余粥,飞奔回电瓶车后座,朝余粥两指并拢帅气一挥。 余粥无奈一笑。 * 粥粥有姜包含了早点午饭晚饭和宵夜,虽说在老城区,但离附近的学校近。 帅气的老板加上好吃不贵的美食,生意一个月就做得风生水起。 只是来吃宵夜的少年少女们会疑惑,为啥老板这么钟意在所有的菜中都要放姜。 姜丝炒土豆这种黑暗料理怎么也有啊!!! * 初夏转为盛夏,八月某日傍晚,晚霞绚烂。 余粥同往日一样带上粗布手套来门口搬货,却发现门口干干净净,货物已经搬运后厨,垃圾也被全部倒走。 他心中起疑,挠了挠头,问坐在桂花树下吃糖醋小土豆和刨冰的少年少女们:“你们帮我搬进去的?” “诶?是你家新来的服务员哥哥做的啊。” 余粥瞬间怔住。 “喏,他来了。” 不用回头,余粥也知道是谁。 不是脚步,而是心跳。 “余老板,”那人声音低沉有磁性,带着笑意问道:“你家还招不招服务员啊,我吃得少而且能干。” 余粥旋身,眼眶晶莹。 暮色勾勒出他的身影,彼时红彤彤的云朵绚烂,仿佛一团火在天边燃烧。 朝思暮想的人一头清爽利索的短发,英俊的浓眉大眼含笑,但肤色似乎更黑了。 因为刚才在搬货,所以只穿了无袖黑背心和军绿色工裤,臂膀肌肉起伏,缓缓张开一个怀抱。 姜烈渊眼眶微红,唇角上扬,带着鼻音说:“我回来了。” 话音未落,余粥就猛地冲进他怀抱,姜烈渊站得稳稳当当的,将他抱起来转了个圈。 被秀一脸的少年少女们:“……” “服务员不缺了,但老板缺个对象。”余粥破涕为笑,双手搂着他脖子道:“成亲过两次,小心眼爱吃醋,发誓和我两辈子白头的那种。” 姜烈渊托着他大腿根抱着,嘴唇动了动,不知道是该先哭,还是该先说“我爱你”。 余粥没给他这个机会,低头吻了上去,滑落在唇间的泪水都是甜甜的。 远处,晚霞瑰丽。 —全文完— (明日番外正常日更,在凌晨) 作者有话说: (番外安排见上一章作话,凌晨日更) 全体目光向我看齐! 我是傻波一! 直至今天我依旧相信小说人物是存在的这件事! 欢迎加入纸片人教~( ̄▽ ̄)~ 开个玩笑,这是一篇不正经的后记! 先跟朋友们道个歉,我知道很多看夫郎题材的朋友,都是奔着细水长流的日常和有趣的种田生活~ 但本文似乎做了诈/骗犯,穿插了很多很多的其他情节QAQ 不过还好,粥粥和老姜是甜蜜蜜的HE! 他们真的天造地设! 体型肤色差永远是xp! 余粥其实是个缺点很多的人,他和无数个同龄人一样,该有的缺点他都有。 他少年时期可谓王子似的生活:有疼爱他的老爸老妈,成绩中上,长得漂亮出众都不像一个次元的人。 但是王子沦落灰小子后,生活的苦难逼着他一夜之间成熟。 经济上的窘迫、资本的绑架,让他不得不将自己的所有少年意气都磨去。 他也变成喜怒不形于色的圆滑大人,差点憋死在这俗世中。 但是命运让他遇见了姜傲天。 粥粥的视角多一些,咱们从粥粥的视角看老姜,觉得这人除了爱吃醋小心眼外,似乎没有缺点。 是因为粥粥对老姜的滤镜。 就像老姜自己说的,他在穿书局的身份就是个没有感情的杀.戮机器,冷血玩意儿,从没人教过他“爱”是什么。 他不理解小情侣宁愿死在一起也绝不独活,不理解为什么有人把他人的生命看得比自己还要重要。 可以说,在遇上余粥之前,他就是个自私精致的利己主义。 但咱们在粥粥的视角几乎没有看出老姜是个自私的人,太爱了。 曾经捏老姜人设时,写过这样一段: “因为长期从事在恐怖、末日、丧尸小说中的救援战斗工作,需要神经紧绷极度清醒,所以姜烈渊具有天生的领导能力,是众人的领头羊核心骨。但在血腥的工作环境下,也养成了他较为冷血麻木的性格,多做少说,遇事理智大于情感,有时候对身边人有掌控欲,但冷静下来后也经常会反思自己。 突然从丧尸书穿到种田书中,对周围还是非常警惕。” 所以从本质上来说,姜烈渊这个人的缺点是大于优点的。 前期粥粥的很多举动老姜都不理解,例如粥粥主动去救被混混欺负的小妖,老姜只是冷眼旁观爱咋咋地。 * 粥粥前期靠近老姜,请他吃饭给他买衣服,纯粹是因为粥粥的善良,加上他急需一个在陌生世界中的保护伞,因此才这么完美无瑕。 后面和老姜熟了,才暴露出自己的缺点。 他的温柔强大, 一方面来源于他美好的品质; 另一方面是因为他怕被伤害,所以对什么都有距离感。 其实一开始和老姜表白谈恋爱,余粥的想法只是浅尝辄止。 老姜的脸和身材对他胃口,包括长期压抑下粥粥是个x欲强的人,和老姜亲亲抱抱很解压。 但是心非草木,同时两人实在有缘,余粥也愿意相信老姜是个值得托付终身的好人。 在79章的时候两人吵了一架,粥粥把老姜欺负哭了哈哈哈哈。 看得出老姜才是那个心灵脆弱的人,不是余粥离不开他,是他离不了余粥。 相比姜烈渊炽热直白的爱,余粥可能是冷漠了一点。 不过他俩小两口都磨练好了,人家甜蜜着呢。QWQ 姜烈渊不会对余粥说:“我为了你不去工作陪你留在这本书里耍”这样的鬼话,他不会让余粥有负担; 余粥也不会将老姜的一颗真心拿去戏弄喂狗,他超爱老姜。 老姜爱粥粥,粥粥爱老姜。 他们都是真诚善良和温暖的人,连载的这半年,作为作者的我也很幸福,感恩遇见了他们,和同样喜欢他们的你们。 (吸鼻涕)(眼圈红了) 回到开头的第一句话,我相信老姜和余粥是平行时空真存在的人。 一个生命的诞生不是有躯壳,是要有灵魂。 小说角色不是靠作者才存在,而是靠每个阅读ta们的读者,是大家让这些灵魂得以永存。 老姜和粥粥在平行时空中永远不会老不会生病不会发福不会脱发不会变丑不会变心——他们永远纯爱。 大棵的桂花树下,“粥粥有姜”小餐馆生意兴隆,午后忙里偷闲的余老板在躺椅上小憩,怀中躺着一只胖猫猫。 老姜给他盖了个小毯子,弯腰低头,吻了吻爱人的脸颊。 * 欢迎小伙伴们收藏下本《当朕魂穿大学生》预计七月左右开文; 也欢迎大家看看老姜讨厌的同事李春游的故事,里面老姜是客串人员,倒数第二个番外是他和粥粥早期的恋爱图鉴。 《穿成偏执男主的小土汪》已完结。 新文存稿进度or作者发癫日常 见围脖@晋江引澜风 番外明天开启更新 ~( ̄▽ ̄)~ 那么大家! 江湖再见! (追番外的小伙伴明天就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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