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斯:“这些倒是小事,我并不在乎,在我在乎的是为什么现在看他一眼我就心跳加速,我是不是有病了?” 贝斯觉得自己可能生病了,不然为什么看到温时会那样紧张,明明温时比他小了两岁多啊。 是害怕么?好像不是。 如果是害怕的话,贝斯压根不会让他靠近,可是并没有害怕的感觉,那么心跳是为什么? 这种感觉也只有在上次受伤的时候有过,当那子单穿透他的肚皮时,他才紧张了一瞬,心跳猛然加速了一下。 但贝斯很清楚自己对温时绝不是因为害怕。 贝斯:“不管因为什么,我可能都不能和他像以前那样了,以后他就是我的同伴,我的同事,除此之外,我们不会再有其他的关系。” 贝斯出了口长气,看着陈朗带着温时去做考核前的训练。 天气开始暖和了一点后,贝斯的工作恢复正常了,但是和以往不同的,从现在开始到明年夏天,贝斯都得带着温时熟悉工作环境,所以温时也被换上了执勤的装备,戴上了口笼,和贝斯一起跟着队友出去了。 陈朗跟着,他要教导温时熟悉自己以后的工作,以及让温时多学习学习贝斯的行为。 能和贝斯一起出去执勤,温时挺开心的,只是他知道自己和贝斯现在也仅仅是同事关系。 温时:“努力了这么久,我终于可以体验一下贝斯哥哥的工作生活,其实还挺激动的,希望贝斯哥哥不要不理我才好,他现在看起来好冷漠。” 温时也没敢靠近贝斯,今天他们执勤的地点是火车站,快过年了,火车站的人流量很大,所以需要经常巡逻,各支队的成员都有,这里之所以成为了重大防护场所,是因为在去年发生过毒贩暴力袭击事件。 因为有毒贩通过婴儿运送毒品,公安局和缉毒大队的受到消息便赶赴了现场,对火车站上所有带孩子的人进行严格盘查,最后锁定了一个中年男人和他怀里熟睡的孩子。 其实那个孩子已经死了,只是毒品藏在孩子的肚子里,毒贩想通过这种方式达到运送毒品的目的。 可是他们不知道,那孩子的肚子里不仅仅装着毒品,还装着炸弹,但警察们不清楚,最后酿成了恐怖袭击事件,那男人见事情败露,直接引燃了死婴身体里的炸弹,妄图逃脱。 造成死伤人数数十人。 这件事震惊了外界许久,所以从那以后,这里就成了严格盘查的场所。 武警一直都在周围站岗放哨,防暴犬和缉毒犬随时都在周围,检查各个到站的人。 所以这里的警察比任何地方都多,刑警队的也经常过来帮忙,贝斯经常跟着队友在这附近执勤,对于人多的地方,他已经见怪不怪了,但温时第一次来,看到乘客这么多,简直震惊。 高铁和火车站都在一个地方,所以这里基本上聚集了整个城市的人流量,又加上要过年了,那场面真的很壮观,人头攒动。 下了警车后,陈朗牵着温时,另外一个队友牵着贝斯,他们朝着被分配的站岗点走去,途中无数的行人回头看两只警犬。 有人惊呼出声:“哇哦,那只警犬好漂亮啊,全身的毛发是灰蓝色的!” 周围发出惊叹声,温时回头看了一眼,只见一群人驻足观望着他。 陈朗低头看了一眼温时道:“看来你真的很适合当观赏犬,过会儿肯定有很多人来看你,想和你玩。” 温时想着,不是贝斯看起来更帅一点吗?为什么大家不和贝斯玩? 他们找到了站岗的位置,陈朗牵着温时去了另外一个位置,在火车站门口。 而贝斯和另外一个队友站在另外一边,大家一出来就能看到两只帅气的警犬在站岗。 但温时更吸引眼球一点。 女孩子大多数都喜欢温时这样的狗狗,不太喜欢贝斯那样的杜宾犬。 所以温时刚和陈朗站好没多久,就有一个女孩拉着行李箱在温时和陈朗面前站定,然后招呼同伴过去:“快过来啊,快来看这只警犬,长得好漂亮。” 她的同伴也是个女孩子,两个女孩长得都很不错,看起来活活泼泼的。 她俩过来就心花怒放不走了,因为他们发现狗狗帅,带狗狗的男人更帅。 两个人捂嘴偷笑,拿出手机想拍照,但被陈朗温柔拒绝了:“对不起,警犬执勤中,拒绝拍照,但你们可以摸摸他。” 那两个女孩赶紧把手机收起来,开心地问陈朗:“真的呀?谢谢叔叔!” 差不多和女孩同龄的陈朗:“……” 很快,温时的脑袋就感受到了女孩子的手。 说实话,当警犬这么久以来,在基地上见到的都是男人,这被女孩子碰就是和被男人碰不一样啊。 温时仰头,目不斜视,让两位漂亮女孩摸了半天。 要不是陈朗说了一句“可以了”,她俩还能摸一天。 这就引来了更多人的围观,其中不乏有认识温时是什么品种的。 有人惊呼出声:“现在警犬都这么卷了?用蓝湾当警犬?” 有人惊讶:“蓝湾?蓝湾牧羊犬?我靠,那可是稀有玩意!” “真的是蓝湾啊,你看那外形,简直帅炸了好吗?!” “我靠,有生之年在我的家乡看到蓝湾,这国内基本没有蓝湾吧?” “可是这个真是啊,竟然是警犬!” “天呐,好帅,我靠!” 温时基本上是可以确定自己是什么品种了,既然这么多人都觉得他是蓝湾,那一定就是了。 他知道这种狗狗,这项工程还在培育中,一年可能也仅有几只幼崽出生,所以价格极其昂贵,培育方式也没有公布出来。 属于一种有市无价的状态。 国内基本上看不到这种狗狗的影子,但这狗屎运被陈朗遇上了。 温时被陈朗买走的时候也没想过自己真的是一只蓝湾,如今却引来了好多人的围观。 一时间火车站热闹极了,都是看温时的。 最后陈朗实在觉得受不了,便婉拒了大家:“大家好,现在是警犬执勤时间,麻烦大家不要打扰他工作,谢谢大家。” 陈朗一本正经站的笔直,婉拒了周围所有人的靠近。 一两个想摸摸温时还可以,但这上百上千的人围过来,阵势都有点吓人。 被警告后,大家只能退后远距离观赏。 旁边的杜宾犬贝斯,基本上成了摆设。 另外一个队友也是十分诧异这样的奇观,毕竟他和贝斯执勤以来,还真没见过有人这么喜欢狗狗的。 也不知道贝斯会不会觉得心里有落差。 贝斯心里其实没落差,他不喜欢和游客互动,即使有人想和他互动,他也是出于警犬的懂事和礼貌,才会配合对方。 所以他并不嫉妒温时能受这么多人喜爱,只是这些人围观温时,挡住了他看温时的视线,这让他有点烦躁。 他也想看帅狗狗。 他就知道温时不适合当警犬,这一出来就引起这样的轰动,还怎么进行工作? 贝斯想着,陈朗这个不要脸的,搞得温时像出来卖的一样。 贝斯心里不爽。 天气有点冷,但温时并不觉得寒冷,他的毛发比贝斯的要厚重很多,而且还穿着警犬的衣服,他觉得这样的温度刚刚好。 刚经历了被人围观的命运,温时想着这他以后出来工作,是不是就像大明星出街啊? 陈朗都明确拒绝过大家,不让大家拍照,但还是有人隔着一段距离给温时拍照。 还有就是陈朗本人长得很帅,配上这一只蓝湾,简直成了火车站外赏心悦目的风景线。 温时回头看了一眼贝斯,只见贝斯也在看他,他俩的视线在空气中对上,显得有点难言,温时有点心虚地移开视线,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因为贝斯的眼神害羞。 温时:“太奇怪了,我感觉贝斯的眼神不对劲,也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 温时有点胡思乱想,可是又想不出来贝斯为什么会那样看他,难道是因为他的出行太招蜂引蝶了? 这也不能怪温时,温时想着,谁知道一出来就引起这种轰动,这也不是温时想要的。 他不敢再看贝斯了。 而贝斯以为温时讨厌看他,才移开了视线,心下有点失落。 正在失落,突然有个撕心裂肺的声音传来:“抢劫啊!我的包!” 贝斯几乎一瞬就警觉了,还没等旁边的战友说话,贝斯已经抢先一步朝着那人追了过去。 陈朗在身后喊:“贝斯注意安全!” 只见他速度极快地越过人群朝着那抢劫犯冲过去,同时周围也有武警和警犬追过来。 但贝斯的速度最快,温时看着他像离弦的箭一样冲了过去,那气势简直太吓人。 温时甚至没反应过来,陈朗放开温时道:“去帮忙,贝恩。” 温时这才赶紧追过去,但贝斯已经咬住了那人的裤腿,撕扯着不让他离去,那人拿抢来的包砸贝斯的头,贝斯躲开之后,又从另外一个方向撕扯住了那人的裤子。 很快周围的武警和警犬也都追上来了,那人想扔包逃离,但贝斯死活不放嘴。 最后被贝斯一下子扑在了地上,几个武警上前将他按在了地上。 温时跑过来的时候,贝斯已经解决了战斗,并且看了他一眼。 温时感觉自己有点囧:“……” 所以在反应能力这方面,他还是差贝斯太远了,没有实战经验的警犬,怎么能和警犬一哥相提并论。 贝斯的反应比周围所有的警犬都要迅速,这也是陈朗带温时出来的原因。 他想让温时熟悉周围的环境,顺便看看贝斯怎么样工作。 这只是一起很小的案件,贝斯起到了关键的作用,在这附近站岗的警犬们,目的就是为了保证这些乘客的人身安全,也是为了防止那种可怕的袭击事件再次发生。 陈朗跟上来后,抢劫犯已经被逮住,她的包也成功拿回去了,里面有手机和很重要的证件,她一边哭一边向周围的同志致谢。 但始终没有看一眼贝斯,所以这就是警犬的工作,很少有人会注意到警犬的功勋,他们下意识会感谢警察叔叔。 其实都一样了,温时想着,大家都是一家子,计较那么多没什么意思。 但他还是小声“夸赞”了贝斯:“呜。” 哥哥刚才很棒,我都看到了,没有你的话,这抢劫犯就跑了。 贝斯看了温时一眼,没有回应。 陈朗走了上来之后,和队友把温时和贝斯带走了。 那些警察叔叔跟他们道谢之后,问他们是哪个单位的,警犬训练的这么优秀。 陈朗笑着说:“刑警大队的。” 那人好像认出了陈朗,又看了看陈朗的警犬:“上次星宇国际城,是不是你和你的警犬?就是这只杜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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