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晴点头。 戈云翰继续:“所以我觉得目前咱们该做的,是尽可能唤醒仝若。” 常晴又点了点头,然后开口问:“怎么唤醒?” “方法不难,咱们做些他喜欢的事,说些他感兴趣的话题,这个类似于唤醒植物人,你能理解我的意思吧?”戈云翰道。 常晴听后觉得似乎可行,便说:“嗯,可以理解。” “对了还有那个网站……” 戈云翰现在最怕的就是常晴继续按网站的方法控制精神力,到时候出事了后悔莫及。 “你暂时不要冥想了,”戈云翰道,“虽然网站有一定可信性,但依旧需要专业人士查实,我也认识几个精神方面的医生、教授,我去咨询一下他们的意见,到时咱们再做定夺。” 见常晴还有些犹豫,戈云翰又道:“即便可以相信网站,但恐怕里边的操作也需要在专业人士指导下操作,专业的事专业人干,我会问一下秦仁,如果可以的话可以在他的帮助下进行。” 常晴这才点头。 “我和你说说仝若都喜欢什么吧。” 戈云翰开始和常晴讲仝若,仝若喜欢吃什么,喜欢干什么,戈云翰事无巨细地和常晴讲述。 常晴听得十分认真,从戈云翰口中他知道了更多关于仝若的东西,更明白了戈云翰对仝若的爱,因为只有爱他,才能把他的喜好巨细靡遗地说出来。 中午的时候,戈云翰定了外卖,送到后,常晴打开,却发现三个外卖全是鸡。有豉油鸡、盐焗鸡、还有海南鸡饭。 常晴看向戈云翰,戈云翰解释道:“仝若喜欢吃鸡。” 戈云翰把外卖鸡从塑料盒中掏出来,装好盘后,放到了餐桌上。 “仝若觉得猪肉和羊肉有味道,牛肉做不好会硬,而鸡肉就很好,没有怪味,肉质又比较嫩,所以他最喜欢吃鸡肉。”戈云翰说。 仝若的喜好上午戈云翰已经说了,但……也不用一次点这么多吧。 “吃不完可以放冰箱,其实量不算大,你多吃点,能吃完。”说完戈云翰已经把鸡们分好,推到了常晴面前。 常晴夹了一块海南鸡饭里的鸡肉,味道比较清淡,但有淡淡的椰香,很好吃。他尝了一块豉油鸡,味道相对浓郁了很多,咸甜口味丰富了鸡肉的层次。 “好吃吗?”戈云翰问。 “嗯。”常晴点头。 “这几家都是仝若很喜欢的店。” 常晴一边吃,一边开始回忆自己爱吃什么,可想了很久他都没想到。 这些年他和爸爸漂泊不定,在野外就吃些方便食品,在旅馆就吃附近便宜的小店,租住在农民家就自己做最简单的饭菜,所以他喜欢吃什么他自己也不知道。 况且爸爸最厌恶物质享受,他便也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现在竟然一个爱吃的东西都想不出来。 这三种鸡都很好吃,那以后这就是他喜欢吃的东西吧。 说起仝若最喜欢的事,那自然是画画,于是两人吃完饭,就坐到了电脑前。 可常晴已经画了两个月画了,光画画真的能唤醒仝若吗? “仝若是什么时候开始画漫画的?”常晴问。他知道仝若以前也是画传统画的,他想知道仝若是怎样改为画漫画的。 “是三年前。”戈云翰道。 两人刚住一起后,仝若很长时间都没再画画,那时候戈云翰以为仝若要放弃画。戈云翰对此非常支持,他知道画画本来并不是出于仝若的热爱,所以不画也好。 但过了一段时间,仝若却又拿起了画笔。 后来戈云翰帮仝若提供就业思路,仝若通过努力,自己找到了画插画的工作。 然后仝若就一边画插画,一边寻找自己的喜爱是什么。 前二十年他都在为成为天才画家努力,但那不是他的梦想。终于,机缘巧合下他接触到了漫画,在自学了一段时间后,他在社交平台上发表了自己的作品,再后来他与漫画网站签约,到此他才找到了自己的热爱。 常晴听完戈云翰的讲述,很有感触。他和仝若的经历很像,但他却不敢迈出那步,他很佩服仝若的坚持与勇气。 常晴拿起触控笔,花了两个小时时间,创作了一幅画。 那是他想象中仝若作画的样子,仝若眼神坚定,“笔走龙蛇”,为自己的热爱发光发热。 戈云翰在一旁静静看着,这两小时他不发一言,眼神却跟着常晴的笔触走。 常晴放下笔,他问戈云翰:“他是这样子吗?” 戈云翰看着电脑屏幕,缓缓点头。 庭院里,合欢树下,两人并肩而坐,小猫咪们各自觅地乘凉,只有三花小猫睡在常晴脚下。 戈云翰开始给常晴讲合欢树和房子的事,其实常晴全都知道,但他还是听得很入迷。 “嗯,这房子很好,合欢树也很漂亮,我很喜欢。”常晴说。 戈云翰扬起了一抹笑,“听到你喜欢我很开心。” 戈云翰的视线落在脚下的小三花身上,“想听它的故事吗?” 常晴看向小三花,他眨眨眼,非常有兴趣听。 “它是最早来的一只,咱们……”戈云翰顿了一下,“我跟仝若刚搬进来,它就找上来了。” 戈云翰指着远处几只小猫说:“那两只白的是母女,妈妈只生了一只,就被仝若给绝育了。剩下两只都是公的,都是忽然有一天就跑来了,然后就赖着不走了。” 小三花好像听到了戈云翰在说它,闭着眼用脑袋蹭了几下戈云翰的鞋,戈云翰嫌小三花脏,赶紧往后撤脚。 戈云翰笑道:“你……仝若本来要养它的,因为它最亲人,其他几只不让摸,只有它可以又摸又抱。仝若把它拿到了屋里,准备精养,没想到它根本不稀罕,天天坐在门口看外边,一有人过来它就挠门。不得已,仝若只能又把它放了。” “我想起当初仝若抓它们绝育时才有意思呢,”戈云翰笑说,“抓小三花倒不费劲,但抓剩下那四只,简直要命。仝若穿着厚羽绒服,还买了捕猫笼,但因为手太慢,次次被它们逃脱。” 后来呢,仝若让戈云翰帮他抓,戈云翰嫌那几只破猫脏,于是运用钞能力请来了附近宠物店的医生,直接一套抓捕+绝育套餐了事。 戈云翰想起仝若抓猫的狼狈样子,不由得笑意更深。 而常晴也觉得有意思,也跟着笑了起来。而更感染他的,是戈云翰眼里的爱意。 “你……很爱仝若?”常晴问道。 “嗯。”戈云翰没有一丝犹豫地回答。 常晴垂下眼眸,不再说话。 “你有喜欢的人……或者恋人吗?”戈云翰问。 常晴很久后才答:“有。” 戈云翰听后微微一惊,他平复住心情,继续问:“是什么样的人。” 常晴缓缓抬眸看向戈云翰,沉默许久后却摇了摇头。 戈云翰不知道常晴这个摇头是什么意思,但他没继续追问,而是转而说道:“讲讲你的故事吧。” 常晴点头,然后开始讲自己的故事。 关于儿时,关于妈妈,关于爸爸,关于画画,关于四处流浪,常晴娓娓道来。 戈云翰眼光闪动。 “我……我特别感谢仝若。”常晴说。 “嗯?为什么感谢他?”戈云翰问。 “是他给了我一个全新的视野看待世界,那些困住我的东西不再成为我人生的障碍,我很开心,从没这么开心过。”常晴的眼里荧光闪闪。 “既然如此,你为什么要选择主动消失?”戈云翰道,“为什么不好好筹划一下未来?你已经走出了阴霾,以后会越来越好,为什么要选择自我扼杀?” “常晴已经死了。”说这话时,常晴没什么语气,他只是阐述事实。 “那……”戈云翰试探着问,“那你有没有想过借用这具身体……” “不。”常晴果决地否定戈云翰,“不会,身体是仝若的,你放心,我不会卑鄙地霸占着不走。这段时间我已经知足了,我体验了很多人生中从未有的东西,我很珍惜这些经历,所以我不会玷污这些来之不易的美好感受。总之,你不必担心我会赖着不走,我心甘情愿离开。” 常晴说完后,两人陷入了奇异的沉默中。 常晴因为只有自己知道的原因心情低落,而戈云翰则有口难言,他蹙起眉,咽回了想说的话。 许久后戈云翰忽然开口问:“有个问题,在你刚才的叙述中,只字未提喜欢的人,你真的有喜欢的人吗?” 面对戈云翰的质疑,常晴哑口无言,他只能低头去摸脚下的三花猫。 戈云翰则隐忧重重,常晴真的有喜欢的人吗?那人会是谁?他怎么不知道,难道是还有一段忘不了的旧情? ----
第20章 == 今天是两人尝试唤醒仝若的第三天。 两人都穿了旧衣服,尤其是戈云翰,一身旧衣不说,身上头上全是土,好在他事先戴了个破帽子,等收拾完院子,帽子也就可以直接扔了。 常晴看着专心扫院子的戈云翰问:“这样真的行吗?” 戈云翰头也不回地回说:“行,肯定行,仝若喜欢我们一起打扫。” 两人刚同居时,仝若隔一段时间就会安排一个大扫除,因为保姆阿姨早就被辞退了,仝若又不愿意请人,所以两人只能亲力亲为。 当时两人住的是二百平的平层,虽然没现在的房子大,但打扫起来也相当吃力。 戈云翰这辈子都没干过这种活,下辈子也不准备干,但仝若眼巴巴看着他,他只能硬着头皮上。 很快仝若就发现了戈云翰是家务白痴,扫把、抹布拿在他手里,怎么都难以驯服。 戈云翰虽然讨厌做家务,但看见仝若因他扫地姿势奇怪而笑个不停,便也觉得值了。 好在后来仝若意识到戈云翰是真的既没有做家务的天分,也不乐意做,全是为了陪他,才同意隔段时间找一次专业人员到家保养。 两人上午打扫室内,下午打扫室外,里里外外一顿收拾,使本来就干净的家更加通透,让人连心情都跟着清爽了几分。 戈云翰从冰箱里拿了两瓶果味气泡水出来,然后并肩和常晴坐在台阶上,享受丝丝缕缕的微风吹拂,还有一边喝气泡水一边欣赏劳动成果的欣慰之情。 这时几只因打扫动静太大而纷纷落跑的小猫都陆续赶回来了,常晴则起身拿了几支猫条过来,他打开猫条,分给戈云翰一支,两人就这样举着猫条,供小猫们舔食。 风吹落了不少合欢树的小绒扇,算算时间,也差不多要过花期了。 常晴看着小猫们,顿生了许多羡慕之情。 这几只猫算是猫生巅峰了吧,既有食物,又有自由,隔段时间有人给驱虫打药,生病了会有人带去看病,即使不亲近主人,主人也不强求,它们的生活真是人类都望尘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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