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晴被搂在一个坚实的臂膀里,他觉得很舒服。 戈云翰收紧胳膊,怀里的人不老实地轻扭,仿佛是在找寻更舒服的姿势。一抹笑意不禁攀上了戈云翰的嘴角。 而对面的连伟以为是自己的事儿逗笑了戈云翰,所以讲得更加起劲了。 由于连伟第二天还有事,还不到十二点,他就匆匆告别三人,跟着司机走了。李宇也马上被其他朋友拉走了,戈云翰则和常晴来到了一处没人的人造沙滩。 两人靠坐在沙滩上,虽然旁边是湖非海,但也别有一番风情。 晚风习习,吹拂过两人,吹乱了常晴的头发。戈云翰伸手帮常晴把头发理好,他喃喃道:“头发长了。” 而常晴则没理会戈云翰,他伏在戈云翰身上,用鼻子闻戈云翰身上的味道。 戈云翰任常晴闻他,“好闻吗?”戈云翰问。 常晴点头,“嗯。” 戈云翰身上有股他很熟悉的味道,那是一种木质的香味,他很喜欢。 “木头的味道。”常晴说。 戈云翰身上自然不会是什么木头的味道,而是一款香水。这款香水戈云翰已经用很多年了,说起来还是因为当年仝若说喜欢这个味道,说者无心听者有意,这款香水后来便成了戈云翰柜子里的必备单品。 常晴在戈云翰身上闻了很久,伴随着这股香味,他隐隐想起了一些东西。而在他的心底,也默默滋生了一些东西。 常晴一直用鼻子碰戈云翰的脖子,戈云翰一阵痒,他笑着后仰说:“你现在的这个样子,别人会觉得你在强吻我。” 而常晴则不理戈云翰,继续对戈云翰闻来闻去。 这股香萦在常晴鼻端,令他产生了一种奇特的心情。舒适、悸动、不安……完全矛盾的几种感觉轮番闪现。 “呜~”常晴发出一声浅浅的闷哼,他被戈云翰紧紧搂在了怀中。 虽然戈云翰不太在意别人的看法,但野外play还是太过了。 皎洁的月,清凉的风,不远处的喧闹,和怀中柔软的人,戈云翰的心一阵悸动。 怀中人均匀地呼吸着,他安静地窝在他怀里,像是睡着了。 常晴闭着眼,但他并没睡着。 良久,常晴启唇,以极淡的语气说:“我很喜欢你。” ----
第11章 == 对于爱人的表白,无论听多少遍都不会腻。 此时戈云翰嘴角的弧度比天上的月亮还弯。 仝若看上去内敛娴静,但表白起来却意外的大胆。 当年月光洒在仝若脸上,他也是这样,用淡然的语气,说出了石破天惊的话。 “我喜欢你,跟你在一起的每分每秒都很快乐,我从未有过这种感觉。” “我不想和你分开,我想和你在一起,永远和你在一起。” 那时戈云翰脑中闪过了太多念头,但最后却只归为一个:也许我的感觉也是一样的。 戈云翰后来想了很久,也不确定自己是在和仝若接触的一分一秒中慢慢爱上他的,还是仅仅用了一秒,就沉沦在了仝若未经修饰的情话里。 “我很喜欢你。”常晴又重复了一遍。 戈云翰也从回忆中抽回思绪。 常晴被戈云翰侧抱在怀里,他看不到戈云翰的脸,但无所谓,他只是想说出心里的想法。 也许是因为酒让人变得坦诚,也许是戈云翰的怀抱令人舒服地忘掉了戒备,也许是风太清,月太明……他恍然间忘了自己是谁,身在何地,他只知道自己喜欢抱着他的这个人。 他喜欢他的温言软语,喜欢他嘴角总挂着的笑意,喜欢他说的平凡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喜欢和他一起吃饭,一起在庭院喂猫,一起坐在沙发上各自干自己的事,即使很久都不说一句话…… 他分不清这种感情是什么,友情?爱情?或者什么都不是也无所谓了,他只单纯地喜欢戈云翰这个人,喜欢和他在一起的每分每秒。 即使在他的潜意识里有一个声音告诉他:这个感觉也许不是你自己的,而是来自你身体里的仝若。 但……又有什么关系呢? 这些年他做的一切都是为了那个虚幻的目的,去追求一个你早就知道不可能实现的目标,又有什么意义? 而现在他穿越到了仝若的身体里,爸爸不知所踪,他自己的肉身可能早已死亡,他的明天完全不可知,他如堕五里雾中。 所以什么才是真的呢?唯我思故我在。 “我喜欢现在的生活。”常晴幽幽说。 是的,他喜欢现在的生活。 他对顶替仝若过着这样好的生活心中一直有愧,他现在依旧有愧,但却可以坦然面对自己的内心。 他喜欢住在属于自己的房子里,喜欢塌下心来筹划漫画,哪怕只是只有几页纸的番外,喜欢在院子里安静地喂猫,喜欢在厨房里做饭然后等着爱人回来,喜欢周末和爱人一起去精心挑选的餐厅,喜欢有人处处为他着想,喜欢可以按自己的节奏慢慢做事,喜欢被人肯定,却不要求他必须成功…… 这本是仝若的日常,却是他永远羡慕的梦想。 以前他不知道有这样的生活,所以他还可以继续为了虚幻的梦想努力坚持,但他现在知道了,知道了自己真正喜欢的是什么,他明白自己再也回不去了…… 戈云翰轻笑一声,俯身亲了常晴脸颊一下。“听到你这样说,我很高兴。” 戈云翰为什么要带走仝若?为什么这样辛苦经营公司?还不是想让和仝若一起过上开心的生活。听到仝若说喜欢现在的生活,他再苦再累也甘之如饴。 况且他的努力也不是只有苦只有累。 这些年他从一个标准的二代逐步成为一个成熟的管理者,这期间的辛苦不问可知,但当人有了奋斗的目标后,再慢慢进入到良性的状态,这种生活比二代所能体会的肤浅享受更加有意义。 所以好的感情是相互成就,他把仝若拉出虚妄的怪圈,而仝若也给了他向上的动力。 “如果能永远这样就好了。”常晴低喃道。 是的,这就是此刻他最真实的想法。 他不想做常晴了,不想回到过去了,不想每天为了那个不可能的目标努力,更不想画那些拙劣的仿品了。 他想…… 他想…… 戈云翰以为常晴只是微醉,没想到两人一同进入浴室后,常晴咕哝了几句,就合上了眼,接下来洗头洗身体常晴都任戈云翰摆弄。 戈云翰把常晴放到浴缸里,然后他迈进浴缸,从后边环抱住了常晴。 怀中的人温暖而柔软,他心中荡过一股难言的暖意。 戈云翰用毛巾包住常晴,把他放到了床上。 常晴闷闷哼了一声,然后缓缓睁开了眼。 入眼的是一间陌生的房间,很大,装修得十分豪华,常晴眼中闪过一丝困惑。随即他看到了戈云翰。 戈云翰只披了一件浴袍,松松垮垮搭在身上。 浅浅的笑在常晴脸上慢慢绽放。 随着视线逐渐清晰,戈云翰的脸清清楚楚映在了常晴眼中,他张开双臂,向戈云翰索抱。 戈云翰太熟悉这个动作了,每当仝若喝醉,就要缠着他要他抱。明明平时不是爱撒娇的人,却在喝醉了后反复缠着他。 戈云翰上前几步扑到常晴怀里,压在常晴身上。 常晴发出了一声餍足的叹息,这个拥抱他似乎已经等了很久很久了。 他觉得很满足,仿佛一生中所有的不满都在此刻得到了抚慰。 他晕乎乎的,但他清楚地知道这种感觉绝对不全部来源于酒精。 忽然他的嘴唇一热,温暖和湿热侵入了他的口腔。他的嘴唇被吸允,舌头被戏玩,牙齿被□□,一种奇异的舒服的感觉自口腔蔓延至全身。 不知过了多久,温暖离开了他。 常晴眸色氤氲地看着起身的戈云翰,疑惑他为什么不继续。 戈云翰则在酒店床头柜翻找了一阵后,手里多了一个瓶子。 戈云翰打开瓶盖的声音让常晴清醒了几分,而下一秒,湿滑的液体便淋在了他的身上。 他因突如其来的凉意瑟缩了一下,而马上…… 常晴拱起身子,嘴里发出不知是何的呓语。 …… 再抬眼时,他看到了一幅绝景。 常晴__着身体无力地躺在装饰华丽的大床上,他眸光朦胧,双颊生晕,全身都因泡澡而泛起淡淡的粉红。他双臂无力地垂在身体两侧…… 戈云翰喉结动了一下…… …… …… 他本想……放过他的。 久不出门的仝若忙碌了一天,一定很累了,戈云翰想着做一次就放仝若睡觉,但现在,他后悔了。 仝若好久不和他…… 戈云翰俯身亲了常晴一下,然后决定毁约。 …… 常晴醒来的时候,戈云翰还没醒。 昨天发生的一切他都记得,他对戈云翰的表白,以及之后两人的种种…… 他不后悔,因为那是出于他内心的本愿。 但他却很愧疚,无论是对仝若,还是对戈云翰。 一个想法渐渐在他心中形成。 他不舍地看向戈云翰的睡颜,心中却一片坚定。 ---- @海鸥的梦想是什么
第12章 == 戈云翰拿起玄关柜上的车钥匙,回头看了一眼目不转睛盯着电脑屏幕的常晴。他嘴角弯了一下,然后大步踏到电脑旁边,俯身在常晴脸颊上亲了一口,他抬起头,说道:“宝贝我去上班了,今晚有饭局,就不回来吃饭了,你注意休息,不要因为太忙忘记吃饭。” 常晴的眼睛离开电脑,抬首看向戈云翰,然后点了点头。 戈云翰走后,常晴继续埋首研究。 距那日离开度假村已经三天了,而常晴坐在电脑前研究了三天。 他在看的这个网站是他之前无意间找到的,起先只当又是一个噱头大于实质的网站,但仔细看下来,却发现里边的内容有一定参考性。 这是一个精神科医生创立的网站,她从医四十余年,在职业生涯中她遇到过无数特殊病例,比如双重或多重人格患者,更不乏两个灵魂公用一个躯体的案例。 这位医生联合了业界多位医生创立网站,且还有数位科学家、名校教授等为其背书。 为了验证网站的真实性,常晴把网站中提及的知名人物都查了一遍,确定现实中有这些人,然后他又翻看了那些人的个人网站或社交媒体,其中至少有一半人在自己的社交媒体上或多或少提过此网站,常晴这才初步相信了这个网站。 常晴的英语并不好,他常年与爸爸奔波辗转于各地,小学毕业后就没再接受过系统教育,后来他以自学为主,再后来他连画画都要抢时间,就再也没继续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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