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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送老婆要不要?

时间:2024-01-01 08:00:49  状态:完结  作者:狗蛋的爹

  方臻和安向晨的身份,因为常文光是在上朝时当朝提起,众人皆有所了解,今日见面,对他们来说,不过就是把人名与脸对上了而已,因此也不需要过多的介绍。

  但常文光身边那几位大人,对方臻二人来说就陌生的很了。只是眼下也不可能将几人的为人、性格等一一说明,常文光便只介绍了他们各自的姓名与官职,剩下的,就由方臻二人自己去了解了。

  这几人官职不同,所属的部门也不相同,是隆庆帝为调查三皇子一案,特地组建在一起的,之所以出现在户部衙门,只是因为常文光这个团队主事,在户部。

  这几个人的官职方臻也搞不大清楚,反正他们的官职在这个调查团队来说,暂时用不着,方臻便只记着了几位的姓名,往后有需要的时候,再让安向晨解释给他听就行。

  所以等常文光一一介绍完了,方臻二人与他们见礼,便称呼道,“齐大人、王大人、李大人、徐大人……”

  客套完了便步入正题,但常文光并没有给方臻二人安排什么任务。常文光话里的意思,是说两人初来乍到,一切都还不熟悉,不用急着就投入工作,先在京城逛一逛,熟悉熟悉这里的环境,等缓解了赶路的疲乏,再来办公不迟。

  “这也是皇上的意思。”常文光特意在最后说了这么一句。

  原本安向晨就在怀疑皇上叫他们去谈话是否别有深意,常文光这么一说,倒是更加深了二人的怀疑程度。但这些也不好说,就像安向晨昨晚分析的,也说不定皇上真的没别的意思,就是单纯好心?

  但既然目前还不用开始办公,两人也乐得清闲。

  “正巧来时我听大人府上的六子说,这京城中值得赏玩的地方不少,吃食也是天下难寻的美味,既是如此,那我与方臻便去好好见识见识。”

  “就是,来都来了,放两天假也好,万一查完案子皇上就让我们赶紧回固城,那岂不是哪也去不了,白来一趟。”方臻挠挠头,“到时候回家,想跟朋友吹嘘都没得吹。”

  其余人闻言哈哈大笑,常文光也附和着笑了两声。

  他虽看出方臻与他在固城所接触时言行举止有所差别,但也稍一想就明白这伪装是为了自保。他是五皇子的人,自然没必要给方臻找麻烦,便装作什么都不知道,让众人继续以为方臻就是这样的人。

  “小子从小地方上来,没什么见识,叫几位大人见笑了。”安向晨瞪了方臻一眼,小声骂他,“吹什么吹,当务之急是找到住处,你倒是好意思总麻烦常大人。”

  “哦对对对!”方臻连忙一拍脑门,“我们今天先去城里看看,有没有合适的房子,估计一时半会儿走不了,说不定今年还得留在京城过年呢,我们先去看房子。”

  “如此也好,本官不嫌麻烦,但也怕二位住在我那处,会不自在,你们既有意愿,那本官就先不留你们了,两位少侠可自便。”常文光送客。

  “劳烦大人了,我们这便告辞了,诸位大人,告辞。”

  “告辞了。”方臻跟着安向晨说道。

  “两位少侠慢走。”

  出户部衙门时,常文光仍旧派了那位姜文书领他们出去,一路把人送到署衙门口。

  从衙门出来后,方臻二人便到处闲逛,打算等到快中午时,去万香楼,想办法联系上唐星再说。

  这一上午,安向晨拉着方臻去了不少京城好玩的地方,其中不少都是安向晨曾经常去的。不过因为那时候的安向晨还是个克制到有些迂腐的人,所以他去过的地方来来回回都差不多,书院、墨坊、梅园一类,无非是对诗、赏字画、赏景。

  去了几处,安向晨便歇了继续带着方臻逛的心思,他想,对于京城,他应当是没有唐星了解的,甚至不如常府小厮六子了解。

  “我们还是沿着长明河畔走走吧,或者你想去泛舟吗?”安向晨提议道。他常去的那些地方方臻都没什么兴趣,他看得出来。

  “找个茶摊坐会儿吧。”方臻捏捏安向晨的手,拉着他往闹市走。

  安向晨一怔,跟紧了方臻的步伐。

  到了闹市,到处都是小摊小贩,方臻左右看了看,抬脚朝一家茶楼走去。安向晨抬头看牌匾时,才发现这家茶楼不远处的店,是水寿阁。安向晨瞬间明白了方臻暗示他的意思。

  水寿阁三个字,叫人一阵恍惚。固城自一年前起就不存在水寿阁了,到了京城倒是一时没想起来,在这里,可是三皇子的地盘,想要搞垮水寿阁,就如同要搞垮三皇子本人一样,很难。


第376章 瑞王其人(一更)

  一晃神的功夫,方臻已经拉着他进了茶楼。

  “客官里面请!”踏入茶楼内,店小二殷勤上前。

  “楼上还有座吗?靠窗可以看风景那种。”方臻朝四周望去,都是些喝茶的百姓,人数还不少,也不知能不能有座位。

  “有有有,您来得巧,还剩下两桌,您上去瞧瞧?”

  “好。”方臻听闻有座,带着安向晨上了二楼,从剩下两桌里,挑了靠近角落的那张桌子,美其名曰这里晒不到太阳。

  店小二哪管那么多理由,只要人坐店里喝茶就行。等方臻二人坐下,他便快速擦了遍桌子,“您二位喝点什么?”

  “把你们店里最好的拿上来。”方臻对茶不怎么了解,家里喝的茶一直都是安向晨在置办,这会儿店小二一问,他下意识就想到了影视剧里的招牌台词,便给用上了。

  “好勒。”小二搭着抹布走了。

  安向晨嫌弃地瞥了方臻一眼,“什么便叫店里最好的,茶各有千秋,怎能论出个最好?”

  “这说明这家店里的人也不懂茶,我说最好的,他就去泡了。”方臻一摊手,顺便把桌上的瓜子盘捞到面前,“咱做戏做全套,我决定就这个人设了,土包子莽汉暴发户进城,不错不错。”

  安向晨懒得理他,朝窗外看去,看看方臻究竟发现了谁,才会认定是三皇子找上了门。

  街上人多,一时间安向晨没能看出什么,但过了没一会儿,就有个眼熟的人出现在茶楼门口。确切地说,是有两人一起出现在楼下,只是安向晨只认识其中一个罢了。

  真是不巧不成书,昨晚安向晨才说过,他根据皇上的话,推测三皇子与柳家之间必然也存在着联系,今日一出门,就碰上柳玉清身边的亲信小厮,带着个不认识的人上门。思来想去,这位他不认识的人,应当是三皇子手下无疑了。

  也是,三皇子与他们并没有过直接接触,更不知道两人长什么样子,偌大的京城每日人来人往,其中不乏江湖侠客,三皇子想要从中找出可能是方臻与安向晨的人,无异于大海捞针。

  所以,聪明的选择,便是找个对安向晨极为熟悉之人,由他指引,就能发现方臻二人的踪迹。安家三皇子也不敢轻易得罪,但是柳家,那就无所谓了。

  当然了,这个对安向晨极为熟悉之人,也不一定非要柳玉清亲自出面,主子身边的人,就算对安向晨性格不十分了解,长相体貌总该是能一眼认出的。

  柳玉清的亲信小厮,就很符合这个特征,不管当年在京城,还是后来去固城,这个小厮,柳玉清都带在身边。让他来指认安向晨,保管错不了。

  思绪飘远间,那两人上到了二楼,径直来到方臻和安向晨的身旁。

  负责带路的小厮曾陪着柳玉清一同去过固城,方臻过目不忘,他刚才就是在街上一眼认出柳玉清的小厮,才联想到是三皇子找上门,但他此刻仍是装傻,“你们干什么?”

  说罢,方臻伸着脖子朝四周看了下,然后指着另一张空桌说道,“那里还有一张桌子,你们去那儿坐吧,我们不接受拼桌。”

  安向晨回神,似笑非笑地看向柳府的小厮,“有些话你家主子应当告诫过你,说错一句,可是要掉脑袋的。今日我权当没见过你,你还是快些回去吧,莫叫他人起了疑心,怀疑你我二人为何认识。”

  不要与安家相认,这是皇上的命令。柳玉清与安向晨同为当事人,皇上不可能只提点安向晨,却不管柳玉清的作为。万一到时柳玉清说漏了嘴,或者上赶着与安向晨相认,安家和皇上所做的,不就白费了吗。

  事实是两厢情愿也好,安向晨单方面死缠烂打也罢,柳家绝不可能忤逆皇上的意思,也不想得罪安丞相这个亲家,那么柳家的所有人,都该得了封口的警告才是,是以安向晨并不在此处点明他认识柳家小厮。

  “哦~你是那个……”方臻恍然大悟,指指柳家小厮,压低了声音说道,“你陪柳玉清去过固城对不对,我就说怎么有些眼熟,你家柳……”

  “咳咳,慎言。”安向晨敲敲桌子,不许方臻再说下去。

  “……”柳家小厮听明白了安向晨的言下之意,为难地看向身旁的人。他们柳家上上下下的确都得了家主的指示,见着安向晨要装作不认识,否则就要掉脑袋。他本不想冒这个险,只是身边这位他更惹不起。

  “安公子不必多虑,是在下求于柳世子,世子心软才借了他的小厮给在下一用。”说话者虽口口声声自称“在下”,言语间却不见分毫谦卑。他已见到想见的人,便转头对着柳府小厮说道,“你可以走了。”

  那小厮千恩万谢点头哈腰,忙转身离开。

  “诶别走啊,怎么想来就来想走就走,跟我们招呼不打一声,把我们当什么了。”方臻一拍桌子,指着小厮的背影骂道,“你们柳家了不起啊,有本事叫你主子来!狗眼看人低。”

  “方臻。”安向晨嫌方臻举止粗鲁,头疼地小声斥责道,“来之前,我是如何与你说的,莫要再丢人了。”

  “哦对对,娘子说的是,说的是。”方臻一拍脑门,赶忙收敛了动作,缩缩脖子。

  “哧——”被柳家小厮带来的男人看着方臻这等表现,毫不客气地嗤笑出声。

  这一笑,才又引得方臻和安向晨齐齐看向他,打量起这人。

  此人一身黑衣劲装,身量颇高,面相见凌厉之色,腰带佩剑,气势不凡,虽不是上位者,但仍可窥见,应是常伴上位之人左右,才可有如此自傲气场,是所谓狐假虎威、狗仗人势久了,难免有自己也是人的错觉。

  “你到底是谁啊?找我们做什么?”方臻见店小二端了茶站在不远处不敢上前,便冲他招招手,“小二哥,快过来,站在那里干什么,渴死我了。”

  店小二硬着头皮将茶壶与一盘花生米放在桌上,不等方臻再开口,脚底抹油开溜了。

  方臻也不去管他,自顾自要倒茶喝,“相见就是缘,虽然我不喜欢柳家的人,但你不是柳家就另说了,兄弟要不坐下来一起喝一杯?顺便说说看,你找我们什么事?”

  黑衣人按住了方臻提壶的手,用上力气让茶壶牢牢黏在桌子上。方臻用力去提,甚至用上双手,可就是挣不脱黑衣人的手,也无法将茶壶提起来,不免恼羞成怒,脸也涨成了猪肝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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