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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送老婆要不要?

时间:2024-01-01 08:00:49  状态:完结  作者:狗蛋的爹

  到了第四日,程飞还是忍不住去了赌坊,输光了用家中两个女人最后的家底当来的银子,气急败坏地找到罗布,要求罗布赶紧出发,如果罗布再不走,他便要自己进大漠去淘金。

  这次,罗布总算是答应上路。

  商队带好补给整顿好人马,将程飞安排进其中一辆马车,一同前往关外。

  程飞原以为此行就他一人,谁知掀开车帘才发现,与他同一辆马车的竟然是满满一车大成人,而且这些人有的衣着比他更加破烂,几乎与乞丐无异。

  “你们就这样对待我?我要见罗布!”程飞甩下车帘,不满地站在原地不肯走,“等我以后东山再起,少不得是你们这些胡人的座上宾,你还不快快给本少爷换辆车来。”

  “你现在不上车,东山再起就不用想了。”罗布没有出面,只有罗布身边的一个仆从,劝说程飞最好识相一点。因为现在是程飞有求于他们,如果不愿意,那就别去了,他们不差他一个。只是到时候淘到的金子给车上这些人分了,他可别后悔。

  程飞现在是真的一穷二白,即便这个胡人仆从不给他面子,但他也不得不低头。毕竟茫茫大漠,也不是随便哪一处就能淘到金子。于是他只能冷哼一声以维持住他早已不存在的尊严,而后再次掀开车帘上了车。

  程飞的破家是假的,老母和娘子是假的,被他抢劫的女子是假的,连赌坊的伙计都是假的。他们全都在程飞与其他被骗来的百姓挤在同一辆马车中离开固城后,恢复了原本的身份和样貌。随即,方臻与他的沙漠小队,沿着程飞留下的线索追去。

  出关后,罗布的商队将马车换成了骆驼,骆驼驮着罗布及商队的各种物资,其余人则全部徒步跟在骆驼身后。

  程飞认真扮演好他的角色,在被赶下马车后,便再次大声叫囔着要见罗布,因为他娇贵的腿脚不想走路,也想骑骆驼。这次他的确见到了罗布,但此时的罗布早已不复固城中的和善可亲,他深邃的浅色眼睛冷漠地盯着程飞,抬手便打了程飞一鞭子。

  程飞被打蒙了,反应过来后便要与罗布拼命,但很快被商队的其他人制服。

  “你真是个天真的蠢货,在固城与你同桌吃饭叫我恶心。”罗布单脚踩上被摁在地上的程飞的脸,“你最好老实一点,否则只有死路一条。”

  程飞的半张脸埋在沙子里,眼见着一只黑亮的与男人拳头一般大小的蝎子朝这边爬来,程飞怕了,只求着罗布快快饶了他,他可不想被蝎子蛰到中毒身亡。

  罗布很满意程飞的识相,高抬贵脚让程飞爬起来。而那只蝎子,罗布点了把火,将它给烧了。

  程飞是个杀鸡儆猴最好的例子,即便现在还有很多人没有反应过来罗布是个骗子,但等到他们真正想明白时,脑海中浮现的第一幕,就会是程飞被罗布踩在脚下差点要了命的场景,然后,他们一定会丧失逃跑与反抗的勇气。

  所以罗布对于程飞,从某种角度来讲,还是很满意的。因为有程飞这样的鸡存在,提前替他减小了中途会遭遇猴子反抗的可能性,也就省了他镇压反抗所需要额外花费的精力。

  毕竟沙漠这么大,如果这些大成人四散逃离,即便他熟悉大漠,也未必能将所有人都抓回来。到时候万一延误了行程,错过了穿越沙漠的最好时机,他也有可能葬身在风暴或鸣沙中。

  这之后程飞果然老实了很多,只不过他那落魄少爷的性格绝不是轻易就能改变的,因此一路上还是闹了几次,无非是些走不动了就是要休息,渴了饿了一定要吃饱喝足,晚上太冷想要多一件御寒衣裳这种鸡毛蒜皮的琐事。

  然而这种事多了,别说罗布,整个商队的人都对程飞烦的不行,恨不能将他直接扔在大漠里自生自灭,或者干脆一刀了结算了。

  最后还是罗布身边的亲信,劝罗布冷静。

  那亲信与罗布交流用的是胡夷的语言,“我的伯特先生,哈维大人要求我们这次带十五个大成奴隶回去,上次我们就没有完成,他已经很不高兴,这次好不容易凑齐十五个,你要是杀了程飞,怎么跟哈维大人交差呢?”

  “好吧,我知道了,这个叫程飞的运气真好,如果不是我们实在骗不到更多的人,我一定要杀了他。”罗布·伯特狠狠剐了一眼远处坐在地上耍赖的程飞,“去,给他块牛肉干,叫他给我闭嘴,立刻马上,闭嘴!”

  “好的我的伯特先生。”罗布的亲信朝他鞠躬行礼,随后叫来一个仆从,吩咐仆从给程飞一块牛肉干。

  会哭的孩子有奶吃,其他人不是没想过模仿程飞,可他们性子本就老实,实在做不出程飞这种厚脸皮的行径。而且胡人对他们也并不客气,只有程飞从来不记打,想想上次试图叫嚷换来的鞭子,其他人只能默默看着程飞又要来一块肉干。

  从进大漠那天算起,罗布的商队这一路上已经走了十天左右,期间遇上一次轻微的沙尘暴,一次三天的断水,还有一次鬼打墙。

  不过这些胡商常年在沙漠中行走,除非遇上恐怖的天气变化,不然还是有一套应对沙漠的办法的。轻微沙尘暴只让他们歇息了一天,断水后很快就找到了新的水源,鬼打墙,胡商让所有人蒙上眼睛前行,最后顺利通过。

  此行历时半个月,罗布的商队到达了目的地,那片郭子曾经形容过的淘金胡营。

  以程飞的眼看去,这片胡营是以毡布帐篷搭建而成,一个个的帐篷里,住的都是从大成各地骗来的百姓。

  这些百姓在放眼便是沙的大漠中已经变得麻木,成为一具具的行尸走肉。新的大成人的到来,并不能激起任何水花,他们甚至不会看自己的同胞一眼,只是机械地被胡人用绳子拴成一串,一个接一个地走出营地,去往不远处的淘金区。

  而负责看管这些淘金奴隶的,是胡夷的一小支军队,可见这里见不得光的行径,是由胡廷组织的,并非民间私下的交易。上升到国家的意志,这就完全是一种对大成的挑衅和示威,单凭这里的淘金胡营,大成就完全有理由出兵攻打胡夷。

  “快进去!”有人从身后推了程飞一把,程飞只得进了营帐。他知道罗布不杀他是因为上面对罗布也有硬性的人数要求,而一旦罗布的任务完成,进入这里后,他的死活,便不再被人重视。因此在方臻到来之前,他必须要降低自己的存在感。

  在胡营的生活非常简单,日出而作日入而息,每日除了早晚两顿餐饭时能够喘口气,其余时候都是在淘金区不停地寻找金子,一刻也不得闲。因此程飞只能利用每天半夜所有人都入睡后的那一点时间,将胡营的情况摸个清楚。

  此外,白天吃饭时,他也会与其他人交谈,尽可能套出信息,也是为说服这些人与他一同逃跑做准备。这些,都是方臻早先教给他的。

  如此过了大概十天左右,程飞终于等来了方臻。

  他们是在半夜见的面,因为沙漠里几乎没有任何遮挡,所以只有在所有人入睡后,方臻一行人才能借着夜色的掩护,进入胡营。

  方臻这次来只带了方四和方七,其他人仍然在远离胡营的地方待命。

  见到程飞,令方臻差点笑出声。原因有二,一是程飞被晒成了黑煤球,根本认不出他的长相。二是程飞被晒成黑煤球认不出长相,胡营里的其他人肯定也是一样。

  “这倒是省事了。”方臻从背包里翻出化妆品,将自己“刷”了个棕黑色,“都一样又脏又黑,那些胡人肯定不会仔细看长相,只要人数没少就行。程飞,这些人里面你最放心哪一个,我跟他换。”

  “好,方哥你跟我来。”程飞带着方臻进了其中一顶帐篷。

  片刻后,方臻扛出了一个被打晕的同样黑不溜秋的男人,与这个男人换了衣着后,方臻把人交给方四和方七,让他们带着人先离开这儿。

  等方四和方七不见了踪影,程飞才问起方臻的计划,“方哥,你打算怎么做?”

  “我猜你不可能一晚上就把所有事都跟我说清楚,而且看你这样,这些天没少受罪,晚上还是要休息休息保持体力,省得人没救出来你先倒了。”方臻给了程飞一块肉干,“我先混进来,你明天开始跟我讲这里面的情况。”

  胡营不可能给他们这些大成骗来的免费奴隶好吃好喝,顶多是一块干硬的胡饼,一碗水,能保证一天有两顿已经是极大的恩赐。

  这些天程飞的确饿坏了,他接过方臻给他的肉干,二话不说开始狼吞虎咽。他不是不能吃苦的人,但他作为程家的少主,有钱傍身,即便是低调执行任务,出门在外也从未缺衣少食过。

  也只有跟了方臻后,才发现日子一次比一次过得苦,这哪里是少主该过的日子,简直连乞丐都不如。也对,他现在,可不就是连乞丐都不如的奴隶吗,同样吃不饱穿不暖的情况下,人家乞丐好歹还是自由身呢。

  方臻一边看着他吃,一边继续跟他说,“换出去那人知道的不比你少多少,让他负责给向晨他们讲里面的情况,等后天你们把情况都说清楚,咱们就一天换一个,直到所有自己人都进来,再开始联络百姓,准备时机逃跑。”

  “嗯,听你的。”程飞拼命咽下一口肉,又从方臻手里接过水囊喝了几口,滋润他干裂结了血痂的嘴巴,“你们这一路可还顺利?”

  “挺顺利的,有你留下的线索,没遇上什么大危险。”方臻给程飞顺顺背,“吃完就先回去睡,等明天再说,不急这一时半会儿。”

  “好。”程飞抹把嘴,起身与方臻各自溜回营帐。

  其实方臻此行并非一帆风顺,沙漠里的气候瞬息万变,前一天还是晴空万里,隔天便有可能狂风大作。而方臻跟在罗布的商队之后出发,只错开了一天的时间,却比商队晚到了十天。

  这晚到的十天,便是在沙漠里耽搁了。只是幸好这些艰辛都已过去,他们能够顺利找到胡营,就已经是成功的第一步,可喜可贺。至于那些苦难,就没必要浪费时间拿出来与程飞诉说了。

  而且有方臻在,这些苦难就不是无法战胜的,他们不仅找到了胡营,这不是还能给程飞提供肉干和水嘛,可见至少吃喝上,方臻没让自己人受多少罪。

  另外,方臻还保持了他一贯的“搜刮”作风,所到之处绝不空手而归,那辆装物资的车上,就被方臻放了好多个他特制的竹罐布袋。

  不用想,也知道这些竹罐布袋里头,装的是沙漠罕见的奇花异草,怪蛇毒虫。这一趟回去,只怕最高兴还得是关大夫。


第342章 准备就绪(一更)

  第二天起床的号角响起,恍惚间让方臻有种回到军营听到起床号的错觉。

  昨晚选定替换的人选后,程飞便把被替换那人的大致性格告诉了方臻。总的来说就是一个沉默寡言的人,也只有这样的人,在这种地方才比较能保守秘密,哪怕只是因为胆小或内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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