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转移话题道:“怎么这么晚才过来,幸好今天吃锅子,否则早就凉了。” 乔莫凡耸了耸鼻子,觉得味道不大对,霎时顿住了脚步,“你和人吃酒了?” 沈煜:“……”少爷什么都好,就是掌控欲太强,换个人估计都受不了乔莫凡的性子。 沈煜将来时的事情说与他听:“路上遇到了大同商行的钱老板,要不是我,他怕是得醉死在路边。我身上味道很重吗?”沈煜抬起袖子闻了闻,发现确实有些味道,他闻了一路估计是免疫了。 想到钱家和那一身的酒臭味,沈煜也有些受不了了,他说:“我先去洗洗吧!” 乔莫凡也不想他身上沾染别人的味道,直接让人下去备水。 等到两人上桌吃饭已经是两刻钟后了。 铜锅蒸腾着热气,就是两个人吃起来也十分热闹。 沈煜还挺喜欢涮火锅的,只是这个吃起来麻烦。 他们寝室当初四个人,结果其中两个不到半年就滚到一起去了,后来就直接出去租了房子,剩下的那个室友胃口实在是太重,沈煜和他吃不到一起去,而且他这人不注重口腹之欲,平时都是在食堂吃大锅饭。 乔府的大师傅很有几分本事,还没开吃沈煜就被香味诱的口舌生津,看到肉熟了他就迅速夹了起来。 沈煜本来以为是牛肉,只是吃到嘴里才发现这个肉质更细嫩一些,口感香醇,没有丁点儿的膻味,吞吃入腹,仍觉唇齿留香。 乔莫凡看他眼睛亮晶晶的就知道他是极喜欢的,“昨天庄子上送过来了一头鹿,厨房说这头鹿刚长成,正是肉质最鲜嫩的时候,怎么做都好吃,你多吃点儿。” “鹿肉啊,我还是第一次吃呢!” 沈煜随口的一句话,乔莫凡听着却有些心疼,在来到明川府前,阿煜还不知道吃了多少苦呢! 乔莫凡忽然想起一件事来,因为沈煜被益和堂的康大夫收留,所以他先入为主地以为沈煜已经没了亲人,可实际上他却根本没有考证过。 如果他还有亲人在世—— 乔莫凡顿时觉得胃口全无。 “阿煜,在来明川府之前,你生活在哪里还记得吗?” “怎么忽然问起这个?”沈煜努力搜寻记忆,发现竟然丝毫印象都没有。 “我那时候感染了风寒,脑子都烧糊涂了,哪里还记得。”沈煜浑不在意道。 那本来就不是他的人生,和他现在的生活更是隔着山海,对于这具身体,他所有的记忆都是从明川府开始的。 乔莫凡听他这样说,莫名地松了一口气:“我就是好奇啊,你所有的事情我都想知道!” 沈煜只觉得他霸道的样子也挺招人的,至少挺戳他的。 “可能是栖霞国的人吧,也有可能是个混血。”沈煜猜测。 宇平大陆一共有四个国家,其中东牧国的人皮肤白皙,面部轮廓鲜明,眉骨和颧骨都比较明显,沈煜皮肤倒是挺白的,只是脸部线条却要柔和的多,天元国的人是典型的黄皮肤,南冥国的人个子又要矮上不少,这样也就栖霞国比较符合他的体征特点了。 乔莫凡觉得他和栖霞国的人也不大像,栖霞国的人眼角很开,显得眼睛又大又圆,铜铃一样,沈煜的眼角的弧度却是向下延伸的,一双眼睛清清亮亮,尤其是看着人的时候,显得格外专注。 乔莫凡越看沈煜就越满意,乔府别的没有,就是有钱,这段时间厨房可着劲地做好东西,沈煜本来就长的不错,现在更是多了一种特别的神采,让人看着就拔不出眼睛。 其实就算这段时间吃得再好也不可能让一个人脱胎换骨,这么多年,康逊从来没亏待过他的宝贝徒弟,沈煜发生这样变化的最大原因是他找回了丢失已久的事业心。 水雾氤氲,模糊了彼此的面容,只是却遮挡不住投注在身上的视线。 沈煜看他端着一张厌世脸傻乎乎地看着他就觉得好笑,果然人类都是视觉动物。 沈煜揶揄道:“虽然我确实长得还不错,可也不顶饿啊!快吃,一会儿都被我吃光了。” 乔莫凡被抓包,耳根有些发热,终于动起了筷子,嘴上却是丝毫不让:“吃都堵不住你的嘴!” 沈煜见他恢复正常,顿时吃的更香了,发现乔莫凡一直只吃青菜,就夹了两片鹿肉到他的碟子里,还不忘叮嘱:“小乔,鹿肉补脾、养血、益气,你也是可以吃的,就是别多吃啊!” 乔莫凡看着碟子里的肉片,现在不只耳根发热,就连眼眶也开始发起烫来。 鹿肉薄如蝉翼,可在他眼中却是分量十足,只有他才知道,在这个深宅大院里,有一个陪着吃饭的人对他来说有多重要。 沈煜的存在让他觉得,他还是有家的。 “我们应该把婚期再提前一些的。”乔莫凡小声道。 沈煜本来看他红着眼眶还在反思,自己刚才有做什么吗?怎么就把人给惹得眼圈儿都红了呢?结果冷不丁地就听到了这么一句。 沈煜放下筷子,无奈地提醒道:“距离成亲的日子都不到十天了。” 乔莫凡却有话说:“玉竹都和那个姓柏的成亲了,本来应该我在他前面的。” 沈煜搞不明白小双儿的心思,他实在不明白这有什么可争的,只是胡玉竹这么快就成亲也着实让他意外。 “他们两家到底为什么这么急呀!” “玉竹他们家举家进京,生意也都转移了过去,乾冲府毕竟是京都,未婚双儿在外做生意容易招惹麻烦,为了尽快站住脚,他们就急着把婚事办了。” 乔莫凡提及此事心下就一片怅然,他就玉竹一个朋友,结果还嫁得这么远,以后再见面就困难了,两边也只能书信联系了。 在那次大慈悲寺之行后,乔莫凡还派人查过柏杨,只是当初乔父做生意特意避开了京都,能够查到的东西也是有限,没发现柏杨有什么问题,他也只以为是自己多疑了。 倒是谢家的态度让人奇怪,最开始确实如他所料,谢同知派人去调查了惊马一事,只是最后也没查出个所以然来。 原本以为的一丝线索,就这样断了。
第14章 我真的不想奋斗14 与乔府的乐意融融不同,明川府南城的一处院落,夏家父子二人俱都脸色惨白地趴伏在地。 上首一人看着他们如看死物,他不过是寻常文士打扮,周身气息却是冷凝阴鸷,直压得人喘不过气。 “这就是你们的忠心,不过就是这点小事也办不好,要你们何用?” 夏文进脸色灰败,夏望昌更是害怕的直打摆子,他们太知道这个人的手段了,所以才会想着在对方到来之前弥补一二,却哪里想到如今的乔府如铁桶一般,他们连姑母的去处都没打听出来,更遑论其他了。 夏文进知道这个时候必须得说点什么,他们父子好不容易攀上了一点边角,如果就这么让人厌弃了,他委实是不甘心。 “先生,夏某保证,就算乔莫凡不嫁给我儿,也绝不会误了主子的大事,只要再给我们三个月,不,两个月的时间,我们一定能让乔莫凡追悔莫及!” 夏文进说的斩钉截铁,倒是勾起了文士的一丝好奇,他饶有兴致地道:“你倒是说说,想用什么办法让他追悔莫及?” 夏文进听出他言语上的松动,当即打蛇随棍上,一边观察着文士的神色,一边说出了自己的主意。 “那个沈煜如今不过是个学徒,我那好外甥也不掂量掂量他的斤两,竟然就打算让他坐馆医人了,这便如同孩童,尚且未学会走,就妄想跑起来了,哪里又不跌跟头的道理,说不得到时给人医出什么毛病来,怕是以乔家的豪富也保不住那个小大夫。” “哎~我那外甥自小被表妹他们娇惯,哪里受得了诸多麻烦,怕是要不了多久两厢便要和离了,到时候他自然能觉出望昌的好来。” 夏望昌一听自己还有机会娶乔莫凡,顿时也表起了忠心。 都这个时候了,他们竟然还想着侵吞乔家的家产,那是他们这样的臭虫能伸手的吗? 中年文士看着他们脸上的得意,压下眼底的冷意。 “确定他没什么根基?” “绝对没有,那就是个讨饭的过来的。” “好,那就再给你们一次机会,且盯着那边的情况,等到两人成亲后再出手,计划周密些。” 两人连声应“是”,等到人走后,他们这才真正的松懈下来,然后就开始密谋起来,却不知尖刀已经架在了脖子上。 过了几日,夏文进的妻子来给两人送秋衣,这才发现父子二人早已没了气息,顿时哭天抢地痛哭起来,上报官府,最后得出的结论是父子二人烧炭取暖,却紧闭门窗,在睡梦中窒息而亡。 乔莫凡闻知此事,想到在温泉庄子养老的外祖母,觉得无论如何都应该让她老人家知道。 夏家带来的阴霾就此消散。 他现在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明日,就是他和沈煜大喜的日子,现在什么都没有他成亲重要。 招赘和嫁人不同,赘婿要在岳家定居,有些人家为表对赘婿的重视,会让自家孩儿在别庄出嫁,赘婿来接后再一同回到岳家。 说来这法子也是天元国传来的,不过是为了全了赘婿的颜面,虽然沈煜对这事没发表意见,乔莫凡还是要尽力做到最好。是以今日他是住在乔家的另一处宅子里。 丙辰年九月十五,风和日丽,诸事大吉。 虽然乔府尚处于孝期,可热闹气氛却丝毫不减,一大早,就有人守着乔府说吉祥话,讨喜钱。 因为乔老爷夫妇离世,大家本以为乔府要沉寂几年的,没想到这么快就又热闹起来了,不管是乔家生意场上的伙伴,老街坊邻居,还是那些受过乔府恩惠的百姓,他们都要凑上一份热闹。 在两条街外,益和堂外面也同样围满了人。 …… 东牧国的婚俗与别处不同,这里认为成亲就如花朵绽放,意味着将要开启新的生命历程,是以婚服也格外花哨,颜色越多,就寓意着今后的生活越精彩。 沈煜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里衣、中衣、深衣、外袍,最外一层是半臂,从里到外正色为白、黄、绿、朱、紫,其上有间色纹绣,所有的颜色加到一起竟然多达九九八十一种。 上襟压边、下裳是裙幅,从内至外,裂开的幅度也越来越大,走起路来如同绽开的花瓣,颜色交错,绚丽异常。 很好,他现在就像是一只炸了毛的五彩缤纷的野鸡,整个人都快被这一身花花绿绿淹没了。 对于从来身上没有超过三种颜色的沈煜来说,穿上这一身真的很需要勇气。 【宿主,你这身可真好看】 系统语出惊人,沈煜却是习以为常,虽然系统很智能,不过单看出厂时间,001现在还是小孩子呢,小孩子当然喜欢五彩缤纷的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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