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忍不住抬起手,一双宽厚的手掌直接覆盖在林笙的眼睛上,林笙的视线忽然变得一片黑暗,眼睛上方传来温暖的触感。 这触感告诉他,贺瑾瑜的掌心还在冒汗。 这傻小子,现在估计紧张坏了吧。 林笙暗自发笑,他自然的用手扒拉住贺瑾瑜的手,边动边娇嗔,“弟弟,你又调皮了!” 林笙越是想把他的手拉开,贺瑾瑜的手反而越用力,像恶作剧似的使坏。 林笙一阵乱打乱拍,这点打闹的力度对贺瑾瑜来说就跟玩的似的,像小猫爪子在他手背和小臂上挠啊挠…… 仔细一看,林笙也确实很像某种毛绒动物,他的头发很柔顺,偶尔有两根不听话的翘起,反倒为他增添了几分可爱。 有点像他想养的哈士奇……不对,不是那种傻傻的动物,而是那种很机灵、很狡猾的小型猫科动物…… 谁能想到,看起来这样娇小的猫科动物,曾经居然能把他按在地上打呢。 外表与实力的巨大反差,似乎也构成他魅力的一环。 贺瑾瑜向来瞧不起那些文文弱弱的人,无论是男生还是女生,在他这里也都一视同仁。 像原主那种性格,正是他最不喜欢的,总是低着头,不断的认错,对自己极度的不自信,那种畏畏缩缩的态度,看着就令人生厌。 所以人啊,并不是一味顺从就可以换得安稳生活的。 贺瑾瑜这种人,就得有一个更厉害的角色拿捏他才行,否则,这小子就能天天掀房顶。 林笙用没受伤的那只脚踢了一下他的小腿,“发什么呆呢?” “没发呆,我在思考。”贺瑾瑜一本正经道。 “思考?你吗?”林笙毫不掩饰自己的嘲笑,“这个词能用在你身上,还真是有点神奇呢。” “林笙,我告诉你,你真的很欠扁。”贺瑾瑜举起拳头,恶狠狠的威胁。 “我不是很欠扁,我是很欠你!” “……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我和你呀,大概是命中相克,这辈子,可能得一直打下去。人家相亲相爱的,也有谁离了谁就活不下去的,我们俩情况特殊,我们要是离了对方活不下去呀,那一定是相爱相杀惯了,拳头痒痒。” 不得不说,林笙的这个形容实在是贴切,说出了贺瑾瑜想表达又表达不出的意思。 相爱相杀吗……他一直以为他和林笙,只有“相杀”的部分,居然,还可以用“相爱”来形容吗? 一般他听到这样的词,一定是会起鸡皮疙瘩的,但是今天却没有,只是有些异样。 “行了,别发呆了,你的作业,赶紧动笔吧。” 林笙自己也拿过书包,准备学习。 “你都受伤了,还要完成作业?” “我是脚崴了,脑子和手都还能用,为什么不写?”林笙点点他的脑袋,“快点,我们一起,这样你就可以做了吧?” 林笙像哄孩子一样哄着贺瑾瑜,贺瑾瑜不情不愿的把作业重新捡过来,随便选了一页开始看。 但却完全没进脑子。 林笙的身上没有医院消毒水的味道,却有一种淡淡的香气,是连他这种钢铁直男都会喜欢的味道。 贺瑾瑜从来没和哪个同学单独做过作业,他倒是看见过一些情侣总喜欢相约去图书馆,名义上说是学习,实际上就是趁机获得双人空间。 贺瑾瑜对这种行为嗤之以鼻,约会就约会,还遮遮掩掩的,这也是胆小的表现。 那时的他还不明白,其实不管做什么,只要是互相喜欢的人在一起,都可以伴随暧昧和心动的感情信号。 都是可以与“幸福”两个字挂上钩的。 医院的时钟滴答滴答转动,林笙自从打开书本之后便安静了下来,不知是不是受环境的影响,贺瑾瑜翻书的动作也轻了许多,似乎也不忍心打扰这静谧的时刻。 他是那种上课基本上不听讲的学生,偶尔听一次,也不至于完全听不懂,但最多一知半解。如果想要把作业做完,必须在课后自学,好在他的智商不错,结合在课堂上听到的那一点,也能做出大部分。 虽然主要取决于他的心情。 但奇怪的是,他明明现在心情不错,却一点也看不进去。 二十分钟后,林笙拍了他一下,“你这页就一道题,怎么一直不动笔?很难吗?” “这点难度算什么?” “那你是发呆发了二十分钟?”林笙不满的蹙眉,“弟弟,我已经告诉过你了,你这段时间好好表现,期中考考一个好一点的成绩,这样爸爸答应让你养狗的几率就会更大一点。难道你不想养哈士奇了吗?” “……我这不是在学吗。” 话是这么说,却有些底气不足。 “学习比的又不是时间,而是效率,你那么聪明,怎么喜欢做浪费时间的事儿?” 在贺家,贺爸并不是总有时间对贺瑾瑜进行说教的,林妈妈又是绝对不可能管他的闲事的,只有林笙,总是会以长辈的身份对他说起这些,曾经贺瑾瑜觉得,这是对方在找事,现在却听出了一些别的意思。 “要我说,这么长时间以来,爸爸可能在这方面对你都不抱什么期待了,你突然给他一个意外的惊喜,我想,不管你提什么要求,他都会答应你的。” 林笙这话不是说说而已,贺瑾瑜从小那么混账,贺爸还不管不问,骨子里其实是非常溺爱自己唯一的亲儿子的。 否则在原剧情里,贺瑾瑜也无法得到那么多的便利来陷害林笙和林妈妈,很大一部分,就是因为贺爸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缘故。 只是一只宠物而已,贺爸之所以不同意,是因为他清楚,贺瑾瑜不过是一时起意,等过段时间,他就自然会忘记想要养狗这件事情。 可如果这傻小子一直要求呢? 贺爸当然还是会答应的。 更不要说他做了让贺爸开心的事。 所以,林笙说要送贺瑾瑜这份礼物,也是因为有极大的把握可以顺利实现。 到时候,贺瑾瑜不会把感激之情放在他爸身上,反而,会全部寄予只是帮他说了几句话的林笙身上。 他的话起了作用,贺瑾瑜受到影响,强迫自己认真学习。 但是像贺瑾瑜这种性格,就算有不会的题也不会主动问林笙,全靠林笙时刻注意着他的动静,一见对方在哪个地方犹豫许久,便会主动提出要帮忙。 感情是慢慢发展的,就在不知不觉、时间的缓慢流逝中。 贺瑾瑜在医院待了一整夜,小少爷身娇体贵的,就这样在旁边的陪护病床上挨了一晚。 林笙在医院留了两天,这两天都是如此。 以这个时间为转折点,大家忽然发现,贺瑾瑜和林笙之间的关系似乎有了微妙的变化。 贺瑾瑜还是每天都来林笙的班级,却不是来挑衅和找事,而是来找他借文具、借手机、借饭卡。 这段时间贺小少爷的记性似乎特别不好,总是丢三落四,偏偏林笙这里却又恰好有他需要的东西。
第136章 “林笙!你怎么还在学校里啊?”林笙的耳边突然响起一个声音,是他的同学刘畅。 刘畅满脸兴奋地说道:“你听说了吗?今晚贺家名下的hell酒吧要举办校内专场,学校里的学生都可以随便进去,瓜果酒水全免单,而且听说贺瑾瑜还会当场弹钢琴呢!” “快走啦,再晚就赶不及了!” 有人拉着刘畅的胳膊往前跑。 “来了来了——林笙,你也一起啊!”林笙还没来得及反应,就已经被刘畅和他的同伴拉着往他身后跑去。 而林笙的记忆里,也不由自主地浮现出这段情节。 在记忆中,原主没有亲临那场悲剧。然而,那一晚,贺瑾瑜却遭受了一场无妄之灾。他喝了被人下了东西的酒,而后在酒吧后巷,十几个外校男生埋伏着,他们都是之前与贺瑾瑜结下仇怨的人。他们残忍地打断了他三条肋骨,让他不得不住了半年的院。 更令人痛心的是,贺瑾瑜的手指因那场袭击而被折断十根,从此他再也无法弹奏出最动听的钢琴声。 天色渐暗,林笙终于找到了普林斯顿后街尽头的hell酒吧。他正准备走过去,突然看见对面长街拐角处,三四个女生转进这条街里。他眼神一顿,看清了为首的那人,心中一惊。他赶紧闪身藏到旁边的立牌后。 “终于找到了,就是这里了吧?”女生们的声音传来。 “是。我上次来,门外那安保怎么也不让我进,这次总算没人把门了。”另一个女生回答道。 “那快走吧,他们说贺瑾瑜已经到了!” “嫣嫣,你今晚穿得真漂亮,贺瑾瑜一定会注意到你的。” “是啊,好羡慕你啊秦嫣,我要是也有你长得这么好看就好了!” “对了嫣嫣,林笙那边怎么样,你说服他了?” 听到自己的名字,林笙眼神微动。 然后他听见秦嫣的声音响起,带着嘲弄——“他?你们放心吧,等再开学,学校里就不会有他这么碍眼的一号人了。” “那看来,学校里没人能跟你抢贺瑾瑜了……”一行女生的交谈声消失在门内。 又耐心地等了一分钟,林笙才慢慢从立牌后走了出来。 斑驳的灯牌光下,男孩冷白俏丽的瓜子脸上,乌黑的瞳子慢慢凝沉。他停顿几秒,转身走进hell。 两分钟后,林笙站在玩嗨了的学生之间,皱着细细的眉,叹了声气。 这叹息很快就淹没进无边的喧嚣里。小心地经过前面一位像是摸了电门的男同学,林笙向侧一避,总算是躲到了一片稍清净点的空地。 他缓缓抬眼,目光在四周环境游走了一圈,眉心紧蹙,神情越发忧虑。 他假装自己有轻微的夜盲症,这种病症让他在这个半昏半暗的灯光场景中,犹如置身于一个模糊世界之中。他眼前的光线时明时暗,七彩斑斓的射灯在头顶晃来晃去,犹如一道道绚烂的流星划破夜空,让他感到一阵阵眩晕。 他试图看清这酒吧里一米之外的任何人或东西,然而视线却如同一层雾气般模糊不清。 他张口想要呼喊,却发现自己连声音都听不见,仿佛陷入了无边的寂静之中。 ……如何才能找到贺瑾瑜呢?林笙心中满是忧虑与不安。 然而,当他低头看向脚下的地面时,他意外地发现一层酒红色的天鹅绒地毯铺满了地面。这一刻,他的眼中闪过一丝明亮的光彩。他意识到,这地毯之下必定隐藏着什么秘密。 于是,他迅速转过身去,往前摸索了两步,果然触碰到了一方光滑而冰冷的黑色物体。 那是一架三角钢琴。 他眼中闪烁的明亮光彩愈发璀璨,心中涌起一股难以言表的激动与期待。他知道,他已经找到了通往贺瑾瑜的关键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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