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的叶怀桑,心里眼里只有这个叫周云晚的男人, 回到家,周云晚拉着叶怀桑进了衣帽间,换上了他们当时婚礼上穿的西服,给他别上当初送给他的袖扣,再把之前收起来的红色被单被套找出来换上。 尽可能还原当天的画面,一切准备就绪,他注视着和那天一样看上去斯文败类的男人,忍不住咽了咽口水,扯着他的领带往下拉。 “我当时在心里想让你对我做什么,你还记得吗?” “嗯。”叶怀桑勾唇,他记得很清楚。 只见男人的眼神逐渐变得幽暗起来,欲.色难掩,宽大的手掌紧紧扣住周·小娇夫·云晚的腰,嘴角噙着几丝邪气的笑意,声音低沉喑哑的发表霸道宣言。 “你这个磨人的小妖精,再也逃不出我的手掌心了。” ——《反派老公心声太馋我了》完—— 作者有话要说: 新篇章《霸道影帝狠狠宠:娇夫总裁哪里逃》正式拉开帷幕(狗头) 【第四个故事写完啦,感谢各位朋友的订阅评论灌溉和投雷,谢谢你们喜欢这个故事,一一抱起来给一个热情如火的啵啵。 然后就是,我再三考虑之后,如果现在不标完结的话,后面的故事写完一次性发可能更适合我现在的情况,写得不满意可以推翻重写,选择断气式更新后面又想大改的话,很影响观看体验,所以还是决定写完再发,如果有不想往下看的朋友,我们就在这里挥挥手啦,感谢你们这一路的喜欢。 ps:后面的故事不一定都像这几个故事那么轻快,可能也有偏平淡治愈向的,作为杂食党作者君什么都想尝试一下。】
第105章 长乐村。 天还没亮, 卫凌就听到隔壁传来的一阵阵鸡鸣狗吠。 以及隔壁刘婶子家的小孩啼哭声。 过了一会儿,又传来砰砰砸门声。 “卫凌你在家吗?我要去镇上买东西,要不要给你捎带什么?还是你同我去?” 一切都和梦里的一样。 这一个月, 卫凌都在反反复复的做同一个梦,导致他现在一闭眼就能回忆起梦里的每一个细节。 大到外面的敲门声,小到风吹过院子里那棵树, 树叶发出的沙沙声,甚至是树影摇曳的次数。 门外的人迟迟没听到里面回话,疑惑:“不在家?大清早能去哪, 后山打猎去了?” 卫凌是一年前到长乐村住下的。 容貌俊朗不说,还有一身的好武艺, 每次山上打猎都能打到好东西,光拿出去卖肯定能卖不少钱, 所以村里好些待嫁的姑娘的家里都想和他说亲事。 只可惜卫凌没有要成亲的打算,被登门的媒人缠得烦了,直接亮家伙赶走,吓得再也没人敢上门提亲, 他耳根子这才清静了许多。 陈九进山打猎差点喂狼, 是卫凌在千钧一发救了他, 为了感谢他的救命之恩, 逐渐和卫凌有了往来。 接触后陈九发现卫凌并没有像大家说的那么可怕, 只是单纯的不爱说话, 剑眉锋利导致目光一派肃杀之气,看起来难以亲近罢了, 人还是很好的。 陈九以为卫凌不在, 只好转身离开, 没走几步就听到门开的动静, 他又扭头看去是不是自己听错了。 虽然不是第一次见,但每次看到卫凌,陈九都忍不住感叹一句:好一个意气风发的少年郎。 据卫凌所言他今年十九,在这种乡村,但凡身体没有什么毛病,也没穷到揭不开锅,这个年纪的男子基本都成家立业了,娃都有了,就算没有成亲,也肯定定了亲。 卫凌这么好的条件,指不定早就在家乡定了亲,所以这才没有理会那些对他暗送秋波的小娘子。 “你在家啊。”陈九立马笑着走过去。 卫凌低低应了一声,注视笑容满面的陈九,声音不冷不淡:“你去镇上做什么?” 陈九早习惯了他一脸冷淡严肃的模样,开口:“买点药材。” 陈九是个大夫,无父无母,一直跟村里那个喝了酒就疯疯癫癫的老大夫学医术。 两人和卫凌一样并非土生土长的本地人,陈九是十四岁时跟着老大夫到长乐村定居的,如今已经过去了三年有余。 跟老大夫学了医后,他靠着给大家看看头疼脑热之类的小毛病,日子倒也凑活。 遇到卫凌那天,他去山里也是为了找药材,碰到了野山猪,还好被卫凌救了下来。 卫凌看着眼前人,不动声色询问:“你师父昨晚又喝酒发疯了?” “你怎么知道?”陈九讶异。 他们住的地方距离村口很近,卫凌住在最偏僻,也是最靠近后山的村尾,相隔这么远他是怎么知道的? 少年冷硬的五官看不出什么,也不解释,而是盯着陈九停在门口的驴板车。 陈九察觉他今天有点怪:“怎么了?” 卫凌收起视线,淡淡:“没什么,走吧。”他想去看看,究竟能不能对上梦里的桩桩件件。 卫凌不是古代世界的土著,他上辈子死后就投胎成了古代人,不知道是不是没喝过孟婆汤,他在十岁左右迷迷糊糊想起了前世的事情。 起初也没怎么在意,只当脑子里多了一些记忆,继续在这个乱世生存,偶尔还可以利用现代知识方便自己。 直到一个月前,他开始断断续续的做一个梦。 这个梦告诉他一件事,他并不是单纯的转世,而是穿越到了一本男主视角的小说里。 而且很不巧,他也是小说里的一个角色,还是主要角色,男主。 而他,想去镇子上的目的是想验证能不能见到另外一个角色,也就是大多故事都会有的反面角色,反派。 快到晌午,驴车终于慢悠悠地到了永和镇,比起闭塞的山村,镇子明显热闹繁华很多。 两人在一家卖面的摊子前分开,一个时辰后在这里汇合。 卫凌看了一眼太阳,时间还不到。 陈九走后他并没有急着离开,而是要了一碗馄饨,不紧不慢地吃着。 这里是最热闹的地段,小贩的叫卖声交错响起,听上去嘈杂但又很有烟火气息。 “娘,娘……”小孩哭着找娘亲的声音在人声鼎沸的街道很明显。 卫凌抬眸看去,只见一个穿着翠绿色衣裳的妇人停下,耐心询问小孩的住处。 这时候一个猎户提着两只野猪腿肉,大步走过卫凌所在的位置,应该是拿到不远处的肉铺上卖。 卫凌偶然也会上山打猎,然后拿去市集上卖,一年前运气好挖到了一根人参,卖了有三十五两,够普通人家过一年了。 卫凌注视猎户消失的位置,丢了两文钱在桌子上,起身跟上去。 通往肉铺的一个拐角,是镇子上的奴隶市场。 猎户路过时冷不丁顿住脚步,不多时就朝人多的那边走过去。 卫凌面露迟疑,直到目前为止,他所看到的画面都和梦里的画面一一对上了。 只不过在梦里并没有他的参与,只是以上帝视角围观了这一天的事情。 去?还是不去? 卫凌犹豫了。 男主和反派这两个词放到一起,就知道二者水火不容,注定会斗得你死我活。 按照小说套路,反派永远是失败的那一方,男主会名利双收,还有美人在怀,成为人生赢家。 可是—— 卫凌在心里微微叹息,按照大部分小说的套路,反派的过去通常都很惨,才导致心理扭曲不折手段,至少他所在的这个小说里就是按照套路走的。 人群中,一个尖嘴猴腮的男人敲打手里的铜锣,在和围观的人推销自己手里的货源。 他手里莫约有四五个小孩,小的才六七岁,大的也才十五六岁。 一双双眼睛里充斥着茫然和惶恐,注视这些在和人牙子讨价还价的众人,谁也不知道自己会被卖到哪里去,是去大户人家做小厮丫鬟,还是被卖到腌臜之地蹉跎一生。 其中一个瘦小看不出男女的身影,正蜷缩在角落,身体微微发颤。 不知道是害怕还是疼的,他又脏又破的衣服上沾染了干涸的血迹。 交易掉了两个人,人牙眼睛眯成了一条缝,瞥见那道不知是死是活的身影,暗道千万别死了,不然白白浪费了他这几天的口粮。 在人没死前,他得快点卖出去。 人牙大步上前,焦黄的手提着那道身影的后领,然后扯着他的头发,强迫他抬起头。 在场的人看到这人的真面目后都闪过了惊艳。 这人头发乱糟糟的,脸上还沾着灰土,但也难掩那张精致的五官。 没被灰沾到的地方看起来白皙细腻,让在场的男子咽了咽口水。 在这种小地方哪里能见到如此美人,男人们纷纷起了心思,想把“她”买下来。 但很快有人发现了端倪。 美人的眼睛乍一看又黑又亮,但仔细看就能发现端倪。 啧,这是个瞎的! 太可惜了…… 看到大家都对这张脸感兴趣,男人知道机会来了,咧开一口的黄牙,清清嗓子扬声:“货怎么样你们也看到了,一口价四两银子。” “你他娘的抢钱呢,四两银子买一个瞎子?” “就是,你看看她身上那么多伤口,买回去治病还不知道要花多少银子,够我娶一个手脚利落的媳妇儿了。” 被人牙掐着脸,被迫抬头的人,几度张嘴想说什么,却没有说出一句话来。 立马有人骂道:“李老三你不地道啊,又哑又瞎,还敢卖四两银子?” 李老三那破锣一般的嗓子冷哼:“这姿色卖去丽春院二十两都嫌少!四两银子我是赔本赚买卖!” “得了吧,肯定是丽春院嫌这是个赔钱货,你卖不出去才来坑我们吧。” 长得再好看有什么用?买回去要么就是当丫鬟,要么就是当媳妇儿。 一个又哑又瞎,还一身伤的人买回去做什么,当祖宗供着吗? 李老三恶狠狠地瞪过去:“不买就别在这胡咧咧,有的是人买。” 他也憋屈得很,头一天还好好的,谁知道一夜之间,人就莫名其妙的瞎了。 要只是个哑巴,丽春院说不定就要了! 李老三气不过去,狠狠地踹了一脚赔钱货。 卖不掉他就自己拿回去尝尝,总不能什么都没捞到。 这时候,大家都以为地上蜷缩打颤的人是个容貌绝色的小姑娘。 卫凌的身高在古代称得上是优越,站在人群后方也能看见地上那道身影。 他眯着眼扫过地上的少年,没错这是个少年,因为营养不良导致身形娇小,五官还没有完全张开,喉结不细看的话并不明显,才被人牙误认成少女。 而这个人就是反派,站在男主的对立面,最后惨败的暴君反派。 按照小说的时间线,两人应该在五年后才正式会面,那也是他们的最后一面,之前的博弈都是相隔两地的隔空博弈,并没有碰过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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