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旁边,很快出现了一个茶铺子。 这种茶铺子一看就是给过路人歇脚用的,煮的都是些粗茶,再卖些煮花生,勉强算一门能糊口的生意。 猪王看在眼里,只觉得这茶铺子生意真是不行,一个客人都没有,只有一个年轻男子躺坐在那里打瞌睡。 祂一挥手,赶走了那些绿头苍蝇,尽力用衣服遮住了伤口,实在遮不住的,就把皮多扯一截过来,用口水勉强粘上。 这样缝缝补补,勉强又像是个正常人。 猪王整理妥当后,径直往茶铺里走去了。 说实话,这玩了这么久,祂也有些乏了,于是对着那藤椅上的年轻人说道:“店家,来一壶茶,一碟花生。” 说着,祂就摆出了一排大钱。 那年轻男子迷蒙的睁开了一下眼睛,又闭上了,说道:“茶在桌上自己倒,花生自己去抓。” 那模样,仿佛多看祂一眼都浪费了力气。 猪王化身在人间游历时间并不短,见过的生意人成千上万,还是第一次遇见这样做生意的。 只有一次在南岭山的一座小城里,也是遇见了一个偷懒的屠夫,让顾客自己割肉和上秤,自己只收银子和看秤,以至于卖了半天肉,肥肉和精瘦肉被割了个干净,只剩下了一堆不好看的货色。 可那懒惰的屠夫和眼前的年轻人相比,就显得勤快多了。 屠夫至少自己收银子和看秤,而眼前的年轻人怎么看起来被人把铺子一锅端了都还在睡的样子。 猪王觉得这人挺乐,于是自己去到了那桌前,亲自倒起茶来。 这茶一看就已经凉了,可祂也不介意,端起碗就喝,再顺手去柜台抓了好大一把熟花生。 祂一边喝着凉茶、吃着花生,再看着铺子外的青山斜阳,还挺享受。 祂是猪王的化身之一,有独立的意识,却也有天生的缺陷。 祂并不能很好很安静的度过时光,只要没找到乐子,祂就会很难受。 祂能在降魔楼里潜伏那么久,就是因为那里的乐子比较大。 等待陈老实恢复,恢复后再马上把对方偷袭打成重伤,就是祂的乐子。 这个时候,猪王忽然注视到了那懒得要死的年轻掌柜桌子上的一只袋子。 那一只袋子上布满了油污、油脂,黑得发亮,仿佛手一摸上去,就能被油脂盖满一般。 祂实在想不出里面是什么,忍不住问道:“喂,卖茶的,你那袋子装的什么?” “喂!问你呢!” 猪王有不太喜欢服务不好的店铺。 那年轻掌柜被吵醒,一脸困意道:“你自己看看不就得了,打扰我睡觉干嘛?” 说着,他又闭上了眼睛。 猪王愣了一下,确定了一件事,那就是这年轻掌柜别说铺子了,人被偷了他恐怕都还在睡大觉。 祂想看看这袋子里到底是什么,如果没什么惊喜的话,祂会拿这年轻掌柜找乐子。 这么懒的人,实在是罕见。 猪王二话不说,走了过去,扯开了那满是油污的袋子。 从这里看去,里面像是什么都没有。 只是下一瞬间,祂明亮大眼睛里的瞳孔极速收缩起来。 “艹!” 猪王如摸到了烙铁一般,猛的撒开了袋子,往后掠去。 茶铺内,只见一点寒芒先至,之后寒光如龙! 那油脂包裹的袋子里,涌出来的尽是可怖的刀光。 杀猪刀! 猪王退的速度已够快了,过处是一片残影,空气中更是响起了刺耳的破空声响。 可惜祂还是慢了半拍! 在祂冲出茶铺的时候,身躯已然被刀光淹没。 之后,就是一阵凄厉的惨叫声响起。 那并不大的袋子里,上百把杀猪刀冲天而起,剧烈的刮在这猪王的肉身上。 祂的皮肤被迅速切开,血管和肉筋断裂,肌肉更是被搅成了碎絮。 那些杀猪刀冲向祂后声势不减,直接冲向了对面山崖,把山崖切开了一条大切口。 这袋中刀可谓能杀猪,能断山! 唐衣躺着看着这一幕,感叹道:“屠伯伯这一次还真是花了点本钱。” 刀锋破开山崖和猪王的惨叫声持续不绝,直至过了一盏茶功夫才逐渐停下。 而这个时候,本来躺坐在躺椅上的年轻人已带着椅子滑了出去。 只见被切开的山壁光滑如镜,飞舞的草木山石全部成了碎絮。 贯穿了近两里的切口最深处,烟尘还在弥漫。 唐衣顺着切口洞壁往内滑去,忽然听见一声不是人的叫声猛然响起。 之后,一个看似只剩下了骨头的人形东西冲了出去,消失在了山林里。 唐衣带着椅子追了一小下,然后就停了下来,感叹道:“好累啊,追不动了。” 是的,把这只袋子带到这里来已把她累得够呛。 可以说,她长这么大,应该从来没有这么勤快过。 这猪王死不死她已不想管了,不过总之,那个讨厌的家伙应该不会死了。 她疲惫的神情中不知何时又多了一点气愤。 她这么努力,那家伙却没看见。 “不对,不能这么放过他。” 这个时候,唐衣像是想到了什么,眼睛里忽然多了一点“乐子人”的光芒。 …… 啪啪啪…… 只剩下了一副破烂骨架的猪王一直在跑,只是一边跑,身体就会一边发出豆子般的炸响声。 那是骨头开裂的声响。 祂从复苏过来到现在,一直找别人的乐子,却从来没有料到,会被一个茶铺里的懒货掌柜找了乐子。 那掌柜自然不会是真的茶铺掌柜。 那袋子里的刀光实在可怖。 祂实在想不出,有谁能养出那么凶的杀猪刀,还是那么多把? 祂很清楚,那懒货年轻人不会是这些刀的主人。 而那刀真正的主人出马的话,绝对有弑神的能力。 嗯,不只是祂这种化身的神祇,而是能和完全体的自己较较劲。 睡了这么多年后,这人间已这般可怖了吗?
第二百零四章 两天不见,怎么这么拉了? 月华如霜,并不能把前方的路照亮。 小鼠鼠不知疲倦的往前爬去,通红的双眼在夜色中跟小灯泡一样,十分显眼。 他们只剩下最后一只鼠鼠了,不行的话,他们恐怕得打道回府了。 这猪王确实很狡猾,一下子把战线拉得这般长。 他们那么多条鼠鼠,一时都被用得捉襟见肘起来。 噗通一声,小鼠趟进了水流里。 这水流并不大,小鼠很快涉水而过。 这里应该是一处枯水期的河滩,砂砾和石头混在一起,凹凸不平。 河滩之上的地势很平缓,只是多了不少刺人的红色荆棘,小鼠身体较小,倒没有造成太大的阻碍。 季缺三人趁着月色,一边走一边聊起了天。 要不是这里的景色着实一般,还真有一点两女一男花前月下的意思。 是的,就算没有追到那猪王,权当出来旅游了。 至少不能因为一次失败,影响到了心情。 这次如果没能绞杀掉猪王是很麻烦,可是麻烦是人生常事,他们不能被这些影响了心境。 到底都是些年轻人,而且是意气风发的年轻人。 他们自认为有精力和能力面对未来。 季缺忍不住说道:“要是我多练个十年(os:倒霉个十来年),这重伤的猪王跑不远不说,我绝对还能把祂屎都打出来。” 宁红叶一本正经道:“那我要不了十年。” 林香织忍不住一脸认真道:“我感觉自己最多七年。” 季缺和宁红鱼同时看了她一眼,没有说话,可是意思很明显——“你确定?”。 林香织发现自己被鄙视了,连忙继续说道:“我最近这段时间修行,效果斐然,俨然是体内妖力变得越发厉害了,可以说我是‘万中无一的人族修行奇才’,外加‘妖族天才’,是要比你们这种单纯的‘万中无一的修行奇才’高那么一点点。” 听见林香织的话后,季缺看向了宁红鱼,思索道:“她说的话有点复杂。” 宁红鱼说道:“她的意思是杂种要厉害一点。” 季缺点头道:“原来如此。” 这一刻,林香织捂住胸口,差点吐血了。 这两人狗嘴里吐不出象牙,实在是太过气人。 涉过了那片荆棘丛,三人已然站在了高处。 到了这地界,草木变得稀少了些,视线一时颇为开阔。 月色洒落在这片天地,远处的河流水波粼粼。 面对此情此景,季缺不由自主的想起了小时候学过的一句诗词——“星垂平野阔,月涌大江流。”。 这时,林香织忽然说道:“鼠鼠不行了。” 季缺和宁红鱼同时看去,发现前方的小鼠步伐确实“蹒跚”了起来。 这是气血即将衰竭的征兆,它之前的同伴就是这么没的。 怎么说,这种清气司用来追踪的小鼠,一旦让它心无旁骛的加速,基本就等于在燃烧生命。 就像是一只没有脚的鸟,一生都不能停歇,只能在风里过活,而唯一一次落地,那就代表着它的死亡。 平生格外讨厌老鼠的季缺一时竟有些于心不忍,感叹道:“这鼠鼠们真要白死了。” 果不其然,这只小小的老鼠在又奔出了一里左右路后,再也不动弹了。 夜风吹过,鼠鼠本来猩红的双眼逐渐变得黯淡,细细的毛发轻轻摇摆。 季缺忍不住叹了口气,开始给老鼠挖坟。 随手一钩,就是一个小坑,小鼠进去,被埋上。 季缺还随意找了块石头,削成了长方形,还在上面刻上了一行字——“六号鼠鼠之墓。”。 “鼠鼠一路走好。”季缺心底默念道。 而就在这时,林香织忽然趴了下来,桃形的屁股翘得高高的,不知在做什么。 季缺看在眼里,思索了一阵儿,确定了对方不是在诱惑自己,毕竟这场合不合适。 片刻之后,他发现原来林香织在闻味道。 猫闻味道,屁股一般都要翘这么高的吗? “不对,附近有味道不对。”林香织开口道。 “嗯?” “我能闻到的距离并不远,现在却能闻到之前那种剥下来的皮的味道,那只能说明……” 不由自主的,林香织看向了前方。 猪王说不定就在前面的这片白杨林里。 秋天的白杨树树叶掉了大半,看起来有些秃,宛若陈竹已尽力挽救过的头发。 三人迅速往林中靠去。 这里明明只有一只猫,却都是落地无声,宛若脚底长着肉垫一般。 这片杨树林是毗邻河岸的,路上可以看到不少杨树倒下的尸骸,有的表层已长了不少颜色深沉的蘑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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