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芦脸上一烫,沈隋的薄唇又贴了过来,他的胸口也像是被火炙烤的铁,滚烫的吓人。 方芦手抵在沈隋的胸口,听到沈隋沉闷的一声,他还以为自己碰到了沈隋的伤口,急忙将手收回来,“沈隋……” 他的声音从两人的唇齿间挤出来,破碎的不行。 方芦担心沈隋的伤,头上的那道口子可不小,就算血液结块了,但看上去仍是很狰狞。 本是淡淡的白桃乌龙茶香不知在什么时候,飘满了整个卧室。 沈隋的信息素和他本人一样,白桃的香味很淡,更多是茶的清香与苦涩感。 而且他只从沈隋的信息素中得到了一个信息——我想和你睡。 “你的伤。”方芦气息微喘,两人的呼吸交融着,难以分开。 沈隋的嗓音沙哑的满是性感,他回味着方芦极致单纯的甜,“都到这个时候了,你还管我什么伤?这点小伤,就算被你艹一晚上,也不会有事的。” 南风知我意 “难不成你还真能艹死我?” 他咬字挤满,满满的都是勾引的意思。 沈隋忍得难受,又极其矛盾,方芦美好的让他不敢轻易触碰,可是他又馋的要命。 腺体又痒又胀,必须得方芦的牙齿刺进来才会好受。 因为动l情,香甜的信息素悄然的从方芦的身上飘了出来,干净纯粹的甜味满是自然的感觉。 方芦的信息素不会给身为Omega的沈隋带来一点不适,反倒是让他更馋了些。 月光从窗户上撒了进来,在沈隋的身上结上一层白霜,五官线条更加清冷,血迹擦去后,沈隋的脸上到没有那么重的狼狈感了。 冰冷的腰带扣弹开的清脆响声在安静的卧室里极为明显。 方芦垂下眼眸,看向半跪在他面前的沈隋,牙齿轻咬在腰带上,将他的腰带整个抽离了出来,脖颈上的青筋若隐若现。 腰带皮质有点苦涩,可是却意料之中的带有方芦身上的甜。 沈隋看到方芦来抽他嘴里的腰带,急忙松开了嘴。 周围的气氛刚刚到位。 方芦摸着Montblanc腰带上面的牙印,心疼的要命,“我这条腰带两千多,你这一嘴给我彻底的毁了。” 他现在是没钱买这种华而不实的东西了,但还是会肉痛。 沈隋看着好好的气氛被方芦给破坏了,他拿开方芦的腰带,“明天我再赔给你一条好了,万宝龙的腰带太商务成熟了,还是别要这种了,选个青春活力的,更适合你。” 他拿起方芦玉白的手指轻点在他喉结的上方,“待会,你是想要进到这里。” 他将方芦的手指下移到他喉结的下方,“还是这里。” 沈隋明显的感觉到方芦的手指蜷缩了一下,似乎是有点害羞,只可惜周围的灯光太暗了,不然他真的要看看方芦红着脸的样子。 沈隋:“不过,我相信芦芦的长度一定可以。” 方芦:“你还真是……” 方芦还是在意沈隋身上的伤,但信息素扰乱最后绷紧的神经,所以到了最后也顾不上什么了。 只记得沈隋双腿夹着他的腰,脚背绷直…… ———— 客厅漆黑一片,只有餐厅餐桌上的一盏白炽灯亮着,微弱的光芒好似随时都会被黑夜吞噬。 季明修给自己倒了一杯水,他就坐在餐桌旁等待,看着窗外的天从漆黑慢慢出现一抹鱼白。 但是方芦还是没有回来。 季明修等着亮起的手机看了一会儿,才接通了助理的电话。 助理:“季总,已经在网上帮于坤酒吧假酒的事情影响压到了最小。” “嗯。” “他本人怎么样?” 季明修幽幽的看着杯中自己的浅影,无意识的碰触着脖颈下的腺体。 助理微顿了一下,“气急败坏,骂了好久的沈隋。” 季明修对这个结果还算满意,他声音微沉,像是平静的湖面,没有任何的起伏,“秦裘呢?” 助理:“离开酒吧了。” 秦裘是真的离开了酒吧,恐怕以后也不能够回去工作了。 如果不是因为沈隋来找秦裘的麻烦,于坤的酒吧卖假酒的事情说不定还不会这么快就被发现。 于坤不可能不迁怒秦裘。 季明修挂断电话之后,独自在冷清的餐桌前坐了许久,即便知晓方芦今天不会回来了,可是他一点睡意都没有。 慢慢收紧的拳头,手腕处青筋暴起。 季明修眸光阴沉的厉害,骤然拿起桌子上的水杯狠狠的摔在了地上。 四溅的玻璃碎片泛着冷光。 他自己很清楚,方芦不回来,跟着沈隋是去做什么事情了。 一直以来被他压抑的情绪无端的爆发着,冲垮了他所有理智。 那么美好感情的青年,他不想毁了他,也不想看到有人玷污了他。 ———— 第二天,沈隋起的要比方芦早,他腺体又胀又痛。 他的身体没有对方芦的信息素产生一点排斥,真不愧是“公交车”信息素,不会和任何一个Omega有太高的适配度,也不会有很强的排斥感。 沈隋站在浴室的镜子前,身上的青紫看上去有点可怖,但是旖旎的红痕像是装点上去的腊梅花,迤逦娇媚。 如果不去看,被啃咬的都是牙印的脖颈的话。 作者有话说: 又到了一天只有十块小钱钱的日子了,只靠着一杯饮料就能够撑得下去 扑街的我爬着来更新我的小垃圾文,最近两天也没写这本,全靠存稿撑着,我的文什么时候能够给 我争点气,涨点收藏吧。绝望的躺平平,对自己是一点信心都无了,每次上榜不涨,夹子也是,v后没有收益,也没有榜单,一直到完结。真的有点崩溃和丧,之前三本都是这个样子,夹子下来是多少收藏,完结时就是多少收藏。我打开码字软件,一个字都憋不出来。我要是有点进步也行啊,写了四年了,越写越烂,还不如我最初写的好,宝们说要写久了才有人气,我不知道还要写多长时间 我来带个预收,【钓系万人迷只想吃软饭】 文案:虞琛是小说中最没有用的花瓶美人,只能够依靠别人生存,却又因为是炮灰配角,最后被抛弃,不得善终。 虞琛摸了摸自己精致面颊:“要不……我再颓废一点,多找点可以依靠的人算了。” ——- 一:绝美替身 虞琛是富商养的白月光替身,等到主角受回来后,他就会被赶到国外搬砖去。 富商给了虞琛一大笔封口费,却不想在主角受的身边又看到了虞琛。 主角受看了富商一眼,对虞琛说:“你以前的眼光太差了,他给的这点钱,还不够买你一根头发丝。” 富商的死对头跪着给虞琛换鞋。 全世界都在围着虞琛转。 —— 二:被退婚的美人 虞琛因为太过废物和没有主见,而被未婚夫退婚。 未婚夫没有想到,等他再次见到虞琛时,他的父亲和好友都成为了虞琛的追求者。 他父亲轻抱着虞琛:“要是以后家里有人给你气受,你就告诉我。” 前未婚夫:“淦!” —— 三:想要吃软饭的废物傻白甜 豪门少爷唾弃前男友虞琛只知道吃软饭,没有想到自己不要的虞琛,居然走上了他哥哥的车。 他哥哥:“软饭多好吃,我这辈子都软饭都给你吃。” ps:1.受钓系美人,不想努力,只想吃软饭
第26章 沈隋简单的冲了一个澡,身上属于方芦的胜过蜂蜜的甜却不是那么容易就能够被洗掉的。 他围着浴巾走了出去,方芦还躺在床上,背对着他,大概是因为房间内太热了,被子被他盖到了腰间。 极其漂亮优雅的蝴蝶骨,腰线细窄紧实,还有两个极其可爱的腰窝。 他现在是彻底相信方芦说他腰不错的话了。 的确很有力。 沈隋轻杨着唇角,躺到了方芦的身后,将自己的下巴抵在方芦的肩头上,淡淡的甜味又飘了过来。 即便闻了一夜,沈隋还是没有闻够,也不会因为闻习惯而就闻不出来属于方芦的无花果的甜味。 方芦感受到肩头的重量,他轻颤了一下睫羽,缓缓睁开眼睛,眼底不设任何防备,“你做什么?” 沈隋拿起方芦的手指放到了自己的脖颈上,让方芦感受自己留下的牙印有多么多,“芦芦你是属狗的吗?” 他脖间腺体的地方一块好地方都没有了。 方芦声音略微喑哑,睡眼惺忪:“这不是昨天你自己要的时候了?” 他与沈隋皆是第一次,他害怕咬的太痛了,沈隋鼓励他放开了咬,最好多注入一点信息素。 他的信息素不会让沈隋的身体感到不适,一时没有注意,就把沈隋咬了这个样子。 “我现在这个样子,丑死了。” 方芦不用回头去看,只是摸着指腹下的坑坑洼洼,就知道情况很严重,“怎么办?要不要抹点药?待会穿个高领的衣服出门吧。” 沈隋轻捏着方芦的指节,他说话时胸腔的振动晕染在方芦的后背上,“不要,为什么要遮?我现在巴不得所有人都知道我和你睡了。” 他不但不想遮,还想将着咬痕完全展露出来。 沈隋低头吻了吻方芦的指节,就连方芦的指节上都带着甜味,他喉结微动,目光因为动l情而微暗了一下,“芦芦,你的手真好看。” 他覆在方芦的耳边,有意想看方芦脸红的样子,他声音低沉沙哑,“和我想的一样…………很。” 方芦白皙的脸上染着一抹桃红,桃花眼更加艳丽,他本就没有睡好,一大早沈隋又在他身边闹他,让他没了好脾气。 “你昨晚,,,,……” “样子也很美。” 方芦抽回自己的手,又拿起床头橱上的抽纸,将他指缝间都擦了一遍。 沈隋沉着声音笑了两声,见方芦气急败坏的样子实在是太可爱了,“谁让你……不错呢?就是体力太差了。” 昨天晚上方芦………………。 还没等着方芦回头无奈的看他,沈隋指着自己的喉结,“你听,我嗓子都哑了,你说是因为我叫的,还是因为你进到了这里。” 方芦看着头上缠着纱布,有点滑稽的沈隋,抬脚轻踹了沈隋的腿一下,见沈隋的脚踝上都有他的抓痕,他索性破罐子破摔了,也挑起沈隋的“不是”。 “我后背的挠痕,到现在还痛着,你说要怎么办吧?” 昨天晚上进行到一半,方芦是真的害怕沈隋顶着头上的伤会嗝屁掉,催着沈隋先去将头上的伤口包扎一下。 最后,还是他亲手给沈隋抹的药,沈隋才愿意挤出一点宝贵的时间来处理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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