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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灵和龙傲天怎么可以HE

时间:2023-09-11 02:00:25  状态:完结  作者:长明夜

  但这套的华服的主人并非莫齐轩, 而是姜翎。

  “她会喜欢吗?”莫齐轩突然问。

  肖屿说:“由您亲自参与设计,想必姜大人会满意的。”

  莫齐轩笑了笑,说:“但愿如此。”

  说这话时, 他黑眸光泽闪动,语气轻快, 神情毫不掩饰愉悦。

  肖屿顿了顿, 默默垂下眼帘。

  他第一次在尊者脸上见到这种表情。

  这么多年来,尊者为了天圣教的发展呕心沥血, 却从未收取一分回报,仿佛一个无欲无求的神。

  所以在偶然听到有人讨论尊者和姜翎的感情时,他严厉呵斥,嗤之以鼻。

  在他看来, 爱是一种可怕的情绪,它让人迷失, 让人疯狂。而尊者显然不会如此。

  但现在,事实证明,他错得太过离谱。

  不过, 这又怎么样呢?

  他要做的只是当一条好狗, 无条件为尊者效命, 至于别的事,他都无权置喙。

  **

  姜翎在下午收到了封禅大典的华服。

  雪白长袍迤地三尺,以金丝织绣龙纹与日月星辰,璀璨华贵,气势非凡。

  她穿上身时,侍奉的丫鬟掩不住惊艳,连连夸赞好长一串,什么“洛神在世犹不及也”,说得她都不好意思起来。

  除了衣服外,还有三排珠宝首饰供她挑选,每样都很合她的心意,不用问就知道是莫齐轩亲自选出来的。

  加冕的华服她只穿过一遍,表达了自己很满意的态度后,便被人收走,加以保管。

  剩下的首饰留了下来,供她玩乐。

  傍晚时分,莫齐轩回到房间,问她:“衣服试过了吗?”

  姜翎说:“试过啦,很好看。”

  莫齐轩笑着说:“我知道你会喜欢。”

  他环住她的身子,低头啄了啄她的唇角,哑声说:“明天,我们就能一起接受教众的朝拜了。”

  姜翎被他垂下的头发扫得发痒,于是偏过头,笑道:“那你想给我封个什么职位?左护法,还是右护法?”

  如果副教主已经定下是谢温韦,圣女是孙笑笑,那么毫无疑问,她最可能的位置就是这两个。

  莫齐轩说:“明天你就知道了。”

  姜翎不满,还要继续追问,他却不给她开口的机会。

  一个晃神,便被抵到了桌子上。

  晚风微凉,周围的温度却迅速升高。

  红烛摇曳,月影入室,笔砚落了一地。

  今夜似乎格外漫长,也格外疯狂。

  识海叩开,元神在汪洋中沉没。

  好像什么都远去,什么都忘掉,只记得朦胧失神之间,依稀听到他沙哑的声音。

  “你是我的,你是我的……”

  ……

  修仙之人并不需要休息很长时间,尤其以姜翎的修为,卯时未过便睡眼惺忪地醒来,身体修复一新,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察觉腰上的压力,她嘟囔道:“你怎么跟狗一样。”

  莫齐轩撑头注视着她,看上去一夜未眠,手指抚过她脸颊,低声问:“还疼吗?”

  昨晚的回忆蓦然涌入脑海。

  他也不知发了什么疯,昨天异常兴奋,不知疲倦索取了一遍又一遍,还喜欢咬着她脖颈,从身后紧紧抱住她,伏在她耳畔沉沉唤她名字。

  他还……

  思及此,姜翎顿时恼羞成怒,转头咬住他虎口,磨了磨牙。

  莫齐轩闷哼一声,也不躲闪,笑着说:“别气了,等会大典就开始了。”

  姜翎哼道:“那就先放过你这次!”

  说罢,忽然想起昨晚看到的景象:“我要看看你的识海。”

  莫齐轩挑眉,意味深长地哦了一声。

  姜翎脸红:“我不是……哎呀,不跟你说了!”

  她自顾自调出元神,飘进对方的识海中。

  看到眼前的景象,她不禁愣住。

  昨晚模糊见到的,果然不是梦或者错觉。

  她其实不常进入莫齐轩的识海,神交的时候,多半也是他来进行。因为他的识海环境实在太过恶劣,完全是一片被烈火烧灼过一般的荒原,天地间弥漫着窒息的黄雾。

  而姜翎则不同,她的识海是清澈如镜的汪洋湖泊,令人心旷神怡,流连忘返。

  可现在,莫齐轩的识海变了。

  那皲裂的暗褐色荒原上生出了青草,草上流淌着生生不息的江河,河畔盛开着馥郁芬芳的花朵,每当清风拂过,便有海棠如浪,迎风起舞。

  姜翎沉默,莫名地眼眶湿润。

  她调回元神,退出莫齐轩的识海,抱住他不说话。

  “怎么了?”莫齐轩轻声说,“这样不好吗?”

  “很好。”姜翎闷闷地说,“我只是觉得很开心。”

  莫齐轩挑起她一缕头发:“我派人在每一处祭坛旁都种上了海棠花,就像我的识海一样。”

  “天圣教的教徽也是海棠,我自己设计的图案。”

  “这些都是你的。”

  姜翎笑了:“可天圣教是你的。”

  莫齐轩亲了亲她的发顶:“我要先去布置典礼了,你还可以再睡一会。”

  姜翎含混应声,等他走后,困意再度席卷,不觉又睡了过去。

  按常理来说,这次封禅大典应当步骤繁琐,礼仪严苛,但莫齐轩怕她劳累,精简了一切不必要的环节,是以到了今日,她几乎只要出去露个面就行。

  虽然如此,可她也没有多少休息时间,陈时刚过就被侍女叫醒,开始洗漱穿衣。

  她安静地坐在椅子上,任由她们装扮自己。

  有莫齐轩在,她已经很久没用别人做过这些。他也不喜欢别人碰她。

  华袍加身,珠宝点缀,镜子里明媚的容颜愈发清艳。

  约莫一个时辰后,她跟从指引,乘坐轿子来到祭坛上方。

  华绸从天降下,四人抬的轿子顺着两股绸缎轻飘飘飞落,清风徐来,纱幔扬起,姜翎端坐其中,容颜若隐若现。

  片刻后,钟鼓响,鞭声起,两侧侍女撩起纱帘,姜翎从容而出,直视前方,面容平静。

  晴空万里,烈阳如火,苍穹之上,但闻一声脆鸣,七彩凤凰翱翔盘旋,降下福瑞之兆。

  姜翎踏着青石铺就的路面,走上九九八十一级台阶。

  道路两侧,三千教众浩浩荡荡,分别以谢温韦和肖屿为首,排列整齐,庄严肃穆。

  高台之上,莫齐轩身着玄色华服,手捧冕旒,目不斜视望着她的方向。

  他身形高大,面容俊美,在灿烂的日光中像尊精致绝伦的雕塑。

  身后侍女托住长袍,姜翎踩着红毯,一步一步走到他面前,隔着数尺的距离相望。

  她并不知道接下来要做什么,但有莫齐轩在,所以她丝毫不担心。

  天气燥热,气氛极致静谧,她的手心微微出了汗。

  在所有人的注视下,莫齐轩看着她,露出一个微笑,然后对着她抬起双手。

  姜翎下意识低头,任由他把冕旒端端正正戴在她的头上。

  玉帘垂下,宛如缀露。

  他的手抚过她的发鬓,绕过她的耳侧,她眨了眨眼,懵懂地意识到不对。

  这是教主才能拥有的东西。

  她抬首,迎上他张扬热烈的目光,心脏怦然狂跳,猛然明白了什么。

  下一刻,莫齐轩执起她的手,单膝下跪,姿态虔诚。

  “臣莫齐轩,恭迎教主。”

  “祝教主——千秋万载,功德不泯!”

  这声音宏亮清晰,传遍祭坛。苍茫钟声再度响起,姜翎恍惚转身,二十四串玉珠微微晃动,在日光下闪烁着摄目的光泽。

  烈阳之中,三千教众俯首跪拜,齐声恭喝:

  “教主千秋万载,功德不泯。”

  声如惊雷,回音不绝,飞鸟振翅,清风过境。

  姜翎从震撼中回神,轻轻垂眸,望进莫齐轩含笑的双眼,深沉而温和。

  她于是也微微地笑了。

  少顷,开口:“平身。”

  “谢教主隆恩,教主千岁千岁千千岁!”

  响亮的声音整齐划一,宣示着不容侵犯的信仰和崇敬。

  天圣教。

  这是她的天圣教。

  下方的谢温韦出列一步,开始朗声宣读教旨。所有人屏息聆听,眼里闪烁着或狂热或激动的光。

  姜翎站得笔直,放轻呼吸凝视三千信徒,仿佛置身迷离的幻梦,感到一阵恍惚的不切实际。

  但身旁的莫齐轩仍然牵着她的手,传递着清晰的温度和心跳。

  所以她知道,一切都是真的。

  天圣啊。

  原来如此。

  在他决定取这个名字的时候,就把这当做了一件礼物。

  送给她的礼物。

  就在昨日,她曾问过莫齐轩,为何要选择龙纹。他的回答是,在她的回忆中,龙是高贵的象征,唯有天下至尊者才可拥有,而他想让她成为九州至高无上的存在。

  想到这里,她的目光分外柔和,风声和谢温韦的声音混淆,像被抽离一般渐渐远去,唯有手掌上的力度无比清晰。

  她曾悲观地认为,九州注定没有她的容身之处,到哪里都不是归属。

  她也曾以为,自己在异世一无所有,漂泊无依。

  可莫齐轩说:“我会让你拥有一切。”

  于是她就真的拥有了一切。

  百万信徒,十万祭坛,无数朵迎风招展的海棠花。

  天涯海角,上天入地,再没有她去不了的地方。

  ……

  是日,定教号为天圣,以姜翎为教主,谢温韦任副教主,莫齐轩、肖屿分别任左、右护法,孙笑笑为圣女。时人多称之为“天圣救世”。

  作者有话说: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妍妍子 26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110章 何以为歌(一)

  ◎现在,神是他的了。◎

  十年后, 麒麟峰上的茶馆内。

  谢温韦晃着扇子,老神在在:“雍州是我们的地盘,天圣教的发展很顺利, 如果没有别的情况,我就把肖屿调到梁州去。”

  莫齐轩啜了口茶:“好, 我会跟他说的。”

  谢温韦点头。虽说他是副教主, 但肖屿那家伙是个硬骨头, 除了莫齐轩的话, 别人的指令半点不听。

  哦,现在还要加上一个姜翎,他对待姜翎倒是和对莫齐轩一样毕恭毕敬。

  想到这里, 他不禁心头酸涩,三个人的世界, 只有他在淋雨。

  他幽幽叹息, 又问:“对了,蚀日国的事你们听说了吗?”

  姜翎捧着茶杯:“王女广召良医治病的事吗?”

  “是啊。”谢温韦说, “据探子来报,那王女应该病了好久,只是一直瞒而不报,现下实在撑不住, 才放出风声搜集民间良方。”

  姜翎一想也是,之前遇见苍曼寒, 她就是为了寻药救人,到现在也已经好几十年了。

  蚀日国占据东北一带,国域辽阔, 民风尚武, 以骑兵著称, 即便不比真武朝强盛富康,也算国力雄厚,堂堂王女身患痼疾,居然到了药石无医的地步,实在令人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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