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帆拿着熨好的布料摸了摸,确实很平整,以后要是自己的衣裳皱了也能这么干。 他在镇上当老板总是有些集会要参加,衣服可不能皱巴巴的,那样瞧着有些失礼。家里的丫鬟都会在前一天把他第二天要穿的衣裳挂在架子上,这样第二天就会平整一些,但是仔细瞧还是会有不少褶皱。 精致感体现在细节上,沈若是个完美主义者,这些布料都得熨平了再进行加工,要是在皱巴巴的布料上直接绣花或是缝制,那么等做完了一熨烫肯定会出现一些偏差,最好的就是现在熨烫一遍,等加工完再熨一遍,这样效果才会好。 於一惜一拯一厘· “沈小哥儿,你想的这个熨布的方法我可以用吧?”毕竟是沈若想出来的好点子,蓝帆还是问了一声。 沈若点点头:“可以。不过这方法可不是我想出来的。”这是古代劳动人民的智慧,也是蒸汽熨斗的前身。 “棉布可以用沸水注入熨烫,但是你的衣裳布料要是金贵最好还是等水凉一些再拿来熨,不然有可能会损伤衣裳的使用寿命。”沈若提醒道,毕竟蓝帆穿的都是锦缎丝绸一类,金贵的布料在二十一世纪有的都只能干洗,或是轻柔地手洗。这熨烫的方式用在耐用的棉布麻布上很好,但不一定适用于锦缎。 蓝帆点点头表示知道了。 家里一共换出去两只公鸡和一只旱鸭并三十六个鸡蛋。沈若跟她们换时说了新的整布可以按镇上价格换肉,旱鸭和公鸡都是两斤布换一斤肉,母鸡金贵些四斤布换一斤,一只封顶,旧布头一斤换一个蛋,五个封顶。家里的鸡鸭都很肥,李善桃和柳杉每日都精心的喂着,最重的都上了十斤。 那些换公鸡和旱鸭的都是找人拼一起换走的。沈若原本就有帮衬的心思,所以也就默认这样是可以的。 这会儿家里的布料加起来新布有六十斤多,旧布有三十六斤。 母鸡在镇上是一吊钱一只也就是一百文,公鸡半吊钱,旱鸭半吊钱,鸡蛋在镇上能卖上五文钱。两只公鸡是一吊钱,一直旱鸭半吊钱,三十六个鸡蛋一共是一百八十文钱,加起来那就是三百三十文钱,这里换出去的成本折算成银钱也就是三吊钱并三十文。 一共换来的布是一百多斤,要赚回本钱只能靠沈若多想些有趣的小玩意儿来卖了。 但是仔细一想,这也算是无本买卖,毕竟这些鸡鸭都是沈宏家赔来的。 和村里的婶子这样换,不过是比自家直接那鸡鸭和蛋去镇上卖得到的利益稍微少了点而已。 但也不是一点钱都赚不到。 沈若打算等家里的围墙建好之后,把家里的房子也推了重新盖。 二狗那么聪明又那么乖巧,就快要五岁了,到了可以上学堂的年纪。之后要送他去学堂念书。 以后要用钱的地方多得是,之前从蓝帆那里拿的二十两定金,想想真的是完全不够用。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继续宠幸万贵妃~
第35章 幸好之前买了三个汤婆子, 沈若将另外两个也缠上了布条搭上了布,这下又多出两个简易熨斗来。 蓝帆看久了也是跃跃欲试,他从来没弄过, 自己的衣裳都是家里丫鬟弄得,第二天直接就可以穿,哪有自己上手把衣裳弄平过呀。 沈若也给他一个,三人占了吃饭的大桌子的三面地方,默不作声地开始熨烫。 蓝帆性子跳脱, 没一会儿就没耐心继续弄了。 虽然看皱巴巴的布料被自己一下下熨平让人心里舒服而且很有成就感,但是像这种一成不变的动作让他觉得十分无聊。 “做这活计确实需要耐心。”他道。看沈若和柳杉两人一刻不停地弄, 他心底佩服。 不好怠慢了客人, 虽然他们俩现在是朋友了。但是自己做活把朋友撂在一边不管这不是沈若的作风。 沈若提议道:“要不我带你出去逛逛?我们村西边有山,还有一大片竹林,附近还有条小溪, 那水很清澈里头还有鱼呢。” 二狗这时候刚从小伙伴家里回来, 闻言立刻响应道:“山上有果子,可甜可甜了!之前大虎哥哥给我摘了好几个, 二狗本想带回家给爷奶爹娘和小叔尝尝的。” 柳杉还是第一次听二狗说要给自己带东西,笑着问道:“那果子呢,娘可没瞧见。” 沈若也好奇地看过去。 就见二狗不好意思地笑着, 伸手抓抓下颌说道:“我摔了一跤果子都滚走啦, 都找不见了。” 沈若笑着摸摸小孩儿的脑袋, 笑道:“原来如此,那二狗带小叔去, 小叔给你摘果子好不好?” “阿娘也去吗?”二狗点头, 而后仰着头问柳杉道。 柳杉摇摇头, 道:“阿娘在熨布呢, 不去,你带小叔和蓝叔叔去吧。” “蓝叔叔要去吗?”二狗问道。 “去。”蓝帆在这儿也没事干,以前和一群读书人春游踏青的时候上过山,这么多年过去他一直在镇上也没机会再爬爬山,更别提摘果子了。 “那你换身衣裳吧,你这身衣裳不适合上山,容易被树枝刮破了。”沈若道。 柳杉也点头道:“若是不介意我找我夫君的衣裳给你穿。” 蓝帆虽然锦衣玉食的长大,但也不是个娇气的,麻布衣裳村里人都穿,都是人没道理他穿不得。 蓝帆道:“行,那就麻烦柳嫂子了。” 沈丰身材高大,也长得壮,两人身高差不多,他的衣服被蓝帆穿在身上显得有些宽大。 换掉那身锦缎长衫的蓝帆瞧着也不像是个村里人,但是换了衣裳之后气质就变得低调了不少,至少是走出去不会让人围观的程度。都说人靠衣装马靠鞍,确实是有些道理的。 “走吧,提上篮子去。”沈若穿过来之后就没上过山,山里的好东西可多着呢,得带上篮子去采摘。 沈大山会做篮子,是用竹篾子编的。农家人都喜欢自食其力,还会琢磨些手艺出来,他阿爹编的篮子瞧着也好看,提手的位置还用麻绳绕了许多圈,这样可以增加摩擦力提着重物的时候不容易滑落。 二狗也有一个小点的专属小篮子,沈若和蓝帆也各提着一个,篮子里放了镰刀路上要是有杂草树枝的可以砍掉,还带了一个竹筒里头装了水,沈若又找了一块布带上,等东西都整理的差不多三人就一起就往村西边走去。 一路上都有人看过来,毕竟俊男美哥儿外加一个小孩儿的组合着实吸引人的目光。 有婶子瞧见了沈若跟他打招呼,沈若都笑着回应了,顺便介绍一下蓝帆,说是他的朋友。 有些事情既然被人疯传,那就更加不能藏藏掖掖,不然人家还真以为他俩有啥事儿呢。 沈若就落落大方地跟人介绍,这是我朋友来沈家村玩,大家也就都理解了。 就这么一路走一路辟谣,二狗蹦蹦跳跳地走在前面,路边开着不少不知名的野花,还有狗尾巴草随风飘摇,到处都是生机盎然的景象。空气中带着青草和泥土的气息,让人闻着觉得自身好像融入了大自然里,和这好山好水、一草一木融为了一体。 蓝帆大概能理解为什么许多诗人都喜欢归隐田园了。 等他老了,他也想抛下所有的担子跑到村里来住,每日悠闲,那日子想想都美好。 这座山叫虎头山,听说当年山上有一只老虎,后来被沈家村里一个勇猛的猎户给杀了,被一斧子给砍下了头颅。所以就用虎头来命名了。 山在村西边,正巧路过顾允家,沈若伸手指了下位置对蓝帆道:“那就是顾允家,他家外头有篱笆围着。” 蓝帆点点头,瞧着里头有五间房,想来他和阿富两人晚上过来肯定够住。 沈家村人经常上山砍柴,有一条小道走得人多,大概三人宽,上面只稀稀拉拉长着些杂草。就顺着这条山路往上去,还没到半山腰就能看见一片果林,再往上去的话那条路就有些不清晰,上面长满了杂草和灌木,就是进了深山了。再往上只有些采药的大夫或是猎户敢上去,一般人都走到半山腰寻摸些山里的东西就打道回府了。 村里的小子们也都听话最多跑到虎头山的半山腰来玩耍,不会再往上去。 “小叔你快看,就是那几棵。”二狗兴奋地扯住沈若的袖子拉他往那边走。 “你慢些,小心点别摔了。”沈若见二狗就要往里蹿,立刻拉住他的小手,把人拉到自己身边。 除了山道上没有太多的杂草,要走到那果树旁边就要踩着杂草过去了。 沈若拿出镰刀清出一条道来,拉着二狗往前走,蓝帆走在后面,东瞧瞧西看看,这里的树都生长了许久那树冠遮天蔽日的,进入林子里就感觉天都暗下来了。 蓝帆第一次体验脚踩在杂草和枯枝烂叶上的感觉,脚感很软,走起来还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 沈若走到附近才发现那野果树上挂着黄澄澄的梨子,有些挂的高的已经被鸟儿啄烂了,但是这就说明这果子甜啊。 “小叔,蓝叔叔,二狗给你们摘果子吃。”村里的小子都会爬树,二狗想在自家小叔面前表现一番,抱着果树就开始往上爬。 梨树的皮硬好踩,周边也有岔出来的分支,别看二狗才四岁,可已经是爬树的一把好手了。 蓝帆瞧着这树能有一个成年人双臂合抱粗,应该是生长了许多年了,难怪能结出又大又甜的梨子。 沈若也会爬树,记忆里他小时候就跟在自家阿兄屁股后面爬了,前世的沈若也会爬,这都是乡下小子的基本功了。 “成,二狗你小心点。”沈若在底下看着二狗一点点往上爬,结果他人小踩着枝丫去够那梨子,因为手太短够不着。 他一手抓着树干,双脚分开一点点往外蹭,想要去够那个梨子。 沈若看得心惊胆战的,忙喊道:“二狗,你下来吧,让小叔来摘。” 那枝杈看着细,虽然二狗人小体重轻,但也怕它断了。 二狗有些难过,他的手为什么这么短,想摘梨子都摘不到。为什么大虎哥哥就可以摘到呢。 但还是听他小叔的话从梨树上下来了,他一下子委屈了,抱着沈若的腰不撒手:“小叔,二狗好没用,摘不到果子。” 沈若揉了揉二狗的脑袋柔声夸道:“谁说二狗没用啊,咱家二狗已经很厉害了,都能帮家里的忙,而且小叔四岁的时候可都还不会爬树呢。” 蓝帆在边上也道:“是啊,二狗好厉害,蓝叔叔小时候都不会爬树。”蓝帆是真不会爬,小时候小子都调皮,但怎奈何他恐高。 “真的?”二狗小朋友抬头看看沈若又看看蓝帆,问道。 两人都给予他肯定,小朋友这才开心起来。 别看二狗小,但心思也细着呢,家里以前条件不好的时候吃过不少苦,想要对家人好的心不比大人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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