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莳不知道对方有没有认出自己,不过这时大家的注意都在那被泼了“血”的石膏断头上。 “这头……应该是走廊上那樽‘断臂维纳斯’的脑袋吧?” 有个参赛者说出了这颗头的来历。 沈莳在心中默默地点了点头。 魅魔脑袋的断臂维纳斯确实是一件令人印象深刻的装饰品。 “那……这些绳子又是什么意思?” 有人蹲下身,小心翼翼地用指尖轻轻拨了拨堆在石膏头颅上方的绳子,“这是绑窗帘的装饰绳,对吧?” 他说着,收回手指,发现指尖沾到了一点鲜红的液体,就放到鼻端,仔细嗅了嗅,又伸出舌头,小心翼翼地舔了舔,“是番茄汁。” 又有人接着说道: “也就是说,有人弄断了‘维纳斯’的头扔在这里,又拿了一堆绳子堆在它头顶,还倒了瓶番茄汁在上面?” 太子爷张宜一挑眉,抬脚踩在了断头上,用鞋底狠狠地碾了碾,“可是,这样搞,有什么意义吗?” 听到张宜的提问,其他人面面相觑,谁也答不出个所以然来。 沈莳本不想搭理张宜,不过既然有人提出了这个问题,他觉得还是应该顺着这个机会,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 于是沈莳开口说道: “我想,这应该是在模仿。” 这话一出口,所有人的目光当即集中到了他的身上。 “模仿?” 有人小心翼翼地问:“模仿什么?” “喏。” 沈莳说着,转身朝身后某处一指,“当然是模仿那幅画了。” 众人随沈莳的指点看过去,果然惊诧地看到,大约十步开外,走廊的墙壁上,挂了一张油画。 画上,一颗女人的头颅被抛在地上,双目圆睁,一副死不瞑目的模样,断颈处鲜血淋漓,而女人头上长的不是头发,却是纠缠成一团的大蛇小蛇。 “《美杜莎之首》。” 沈莳说道: “鲁本斯的名画。” 沈莳身为电影学院毕业的高材生,在大学时选修过世界美术史,自然赏析过佛兰西斯著名画家,同时也是巴洛克画派的代表人物的彼得.保罗.鲁本斯巨巨的作品。 而《美杜莎之首》作为鲁本斯的知名作品之一,沈莳更是记得一清二楚。 因为这副画的主角——美杜莎,在希腊神话里名声非常响亮。 她是一个长着蛇发的女妖,但凡直视她眼睛的人都会变成石头。最后英雄佩尔修斯用计砍下了她的头颅,并将这颗脑袋献给了雅典娜。 鲁本斯的《美杜莎之首》,画的就是蛇发女妖人头落地的一幕。 “啊!?” 这时,张宜的跟班汪二朋忍不住脱口惊叫道: “这画是什么时候在那里的!?” 汪二朋的震惊不是假的。 那画就挂在他的房门旁边,可是他分明记得,在进屋之前他还往那儿随便瞟了一眼,瞅见的明明是另一张画啊! “不管它现在在哪里。” 沈莳笑了笑,“反正,现在它在那儿了。” 沈莳的记忆力非常好,又事先知道这是一场总得有人会死的剧本杀,所以一路行来,他都很注意观察周遭的环境。 此时,他百分之一百肯定,原本挂在602号房门旁边的,是另一副画。沈莳虽然叫不出那画的名字,但绝对不是现在这张《美杜莎之首》。 “这还用说吗?” 张宜松开脚踩的石膏断头,冷笑道,“那肯定是跟这断头一样,有人特意把那画挂到这里的。” 他转头看向一直站在角落里的管家,“是你干的吧?” 管家的脸顿时“唰”一下白了。 “怎么可能!” 他像一只被踩到了尾巴的猫一样跳了起来: “我干嘛要这么做!!” “当然是为了吓唬我们啊。” 张宜又是一声冷笑。 沈莳注意到,这位跟原身沈嗣有仇的富二代太子爷确实长得挺帅,但他笑的时候嘴角会不自觉地歪向一边,给人一种傲慢又骄纵的感觉。 “要不然,我们都被锁在房里,还有谁能搞这种恶作剧?” 管家被张宜的诘问给问愣了。 他张口结舌,一时间想不出该怎么替自己辩解。 “对啊,张哥说得有道理!” 身为张宜的跟班,汪二朋当然要及时附和: “我们刚到就被管家您锁进房间了,钥匙又在您手上,难道还有别的解释吗?” 他耸了耸肩,手指朝众人一划拉,“除非这里除了我们这八个人之外,还有别人咯!” 管家额头上的冷汗都滴下来了。 他感觉自己真是百口莫辩。 的确,就如张宜和汪二朋所言,七名参赛者刚到时钟山庄就被他锁进了各自的房间,而钥匙又全在他手上,除非这栋建筑物里还有其他的人,不然实在…… ——对了! “等等!” 管家忽然灵机一动,想到了一个可能性: “或许——或许你们谁的房间里有备用钥匙,自己开门出来了呢!” “哈?” 张宜简直要被他气笑了。 “我们才刚好吗!” 他朝众人一指:“除非这里有节目组的托儿,不然哪来的钥匙!?” 管家的脸白一阵红一阵,表情分外尴尬,低声嘟哝: “这……有个托儿,也不是……不可能嘛……” “行了行了,你也别死鸭子嘴硬净瞎扯了。” 张宜朝天翻了个白眼。 这档《新星大推理》张宜他们家也是有投资的,所以张大少一点都不担心自己这副恶少嘴脸会出现在节目里,“不就是节目组交代你准备的一个‘恶作剧’吗?要怎么拍,我们配合就是了!”
第6章 1.钟楼山庄-05 七名参赛者 原本按照节目组的指示,管家应该要在下午两点正开门,将诸位参赛者带到一楼大堂东南侧的宴会厅,录制众人的“初见面”和自我介绍。 但现在因为出了“断头美杜莎”的突发事件,房门提早了十多分钟打开,于是他们决定干脆提前走原定的流程。 二十分钟之后,七名参赛者就坐在了宴会厅里,开始对着一个正在摄影的镜头,做起了自我介绍。 而这也是沈莳真正了解几个“同伴”的机会。 几名参赛者从一开始就被节目组安了编号,因此自然就按照顺序来。 节目组请来的七人都是二十啷当的年轻人,长得一个赛一个英俊帅气,在镜头前坐成一圈,画面十分养眼。 只是…… 沈莳不着痕迹地绕着众人扫了一圈,唇角勾起一个浅笑。 ——真不愧是剧本杀啊。 沈莳心中思忖: 看来,聚在这里的人,或多或少,肯定都有些关联。 他的目光顺着其他人的视线移动,落到了戴着“1”字号码牌的富二代太子爷张宜身上。 虽然每一个人都在竭力掩饰,但眼神和微表情是很难伪装的,只要细心观察,总能察觉出破绽。 沈莳注意到,在场的每一个人,虽都装得毫不在意,实际上注意力总忍不住往张宜身上飘。 沈莳一个文学专业的高材生,看过的书很多,其中就包括大量的侦探小说。 在传统的本格系小说里,有一个几乎能算作“规矩”的写作原则,就是要让重要登场人物之间彼此存在某种联系。 这样的联系可以是网状的,比如A和B是同学,C是A的女朋友,D则是B的妹妹,而E又是D的前男友等等;又或者可以是线状的,ABCD可以互相不认识,但全都是E的小翅膀,又或者所有人都被一场火灾、一次车祸栓到一起。 沈莳在看到几名参赛者的长相以后,已经仔仔细细地辨认过,随后确定,除了太子爷张宜和他的跟班汪二朋之外,其余四人他确实从来没有见过。 现在再结合其他几人悄悄打量张宜的视线,他已经有了九成把握,在这个剧本里,张宜就是那根串起他们这些“珠子”的“线”,是本故事的核心人物。 就在沈莳观察和思考的几分钟时间里,标号为“1”的张宜和编号为“2”的汪二朋已经在镜头前录完了自我介绍。 随后,3号起身走到摄影机前。 3号参赛者是七人中最高的一个,目测身高直逼一米九,皮肤晒成健康的小麦色,看起来像个体育生。 “我叫冯杉杉,杉树的杉。” 3号说道:“是丽新影业的练习生,今年二十四岁……” 冯杉杉像报菜名一样飞快而熟练地将自己的基本资料说了一遍,似乎就词穷了。 他不好意思地对着镜头吐了吐舌头,站起身,朝沈莳招了招手。 沈莳对冯杉杉微笑点头,然后施施然坐到镜头前,用平稳而清晰的语调,不疾不徐地进行了一番自我介绍。 他一个文艺工作者,词汇量很丰富,也很懂掌握说话的节奏,介绍词不长,但语速平缓清晰,遣词风趣文雅,一听水平就吊打前面的三个人。 是以当沈莳说完,站起身回头的时候,不意外地迎上了张宜和汪二朋不善的目光。 尤其是太子爷那一双眼,敌意几乎化成了小刀子,嗖嗖地往他脸上扎,怕不是已经想着要怎么花钱给他使点绊子,让节目组把这段恶剪出个黑点来了。 沈莳只是淡淡地笑了笑,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 反正他又不是沈嗣,只要在这里完成这场剧本杀就行了,接下来是洪水滔天还是烈焰焚城,又跟他有什么关系呢? ——况且…… 沈莳用眼角余光瞥了瞥犹自瞪着他释放杀意的张宜,心想: ——况且,你能不能活到这个故事结束,还真不好说呢。 5号参赛者名叫伍洛汀。 他跟太子爷张宜和跟班汪二朋同个公司,相貌在几人中算是最普通的。 但伍洛汀是艺校里学舞蹈的,所以身材很好,四肢修长,腰身柔软,说话也轻声细气的,是很招妈妈粉的人设。 6号则叫陆秀。 他虽然有一个很像女孩子的秀气名字,实则外形阳光开朗。 陆秀的头发剪得很短,还染成了浅棕色,笑起来露出一对虎牙,说话时语速很快,音量也高,性格颇为活泼。 其实这时,沈莳已经明白了。 在剧本杀里,为了让玩家能尽快记住自己和其他人的身份,时常会在名字里融入数字或是数字的谐音。 很显然,这次也一样。 1号的张宜,2号的汪二朋,3号的冯杉杉,4号他自己沈嗣,5号伍洛汀,6号陆秀,都遵循了这个规律。 而等到7号戚知锦上去自我介绍时,沈莳完全肯定了自己的猜测。 戚知锦就是在车上坐在他旁边的戴蓝底三片瓦面谱的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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